古代“野人”的记录
3000年的野人#在距今3000年前,已有人捉到野人,并把它献给了周成王,当时野人身高丈余,浑身长满了浓密的长毛,并且带偷食居家的鸡和狗,人与之搏斗,常常以失败告终,后众人相击,野人始逃逸,但亦间或骚扰。
经籍中的野人#《山海经》是我国古代一部著名的涵盖生灵怪诞的书籍,野人在其中有较详的记载:“其状人面善身,一手一足,其音如钦”,而在当时的枭阳国,可见怪兽:“人面长唇,黑身有毛,见人则笑”当为野人无异,而在《海内经》等篇章内不但记载野人的出没,更详细记载了其生活习性,奇性逸事等。
南阳野人#河南南阳地区博物馆存有汉代画像,其中一幅有一怪兽,如猿,长有大嘴,双乳向外突露,腹部又圆又大,两腿直立,头发向上直立,应为一怀孕野人,此画可证明在汉代有野人在南阳出没。
刘宋时“野人”#南北朝刘宋建武时,广西进献野人二个。该野人见人就笑,而且脸面潮红,能够说人话,习鸟声,因为其笑时,毛发掩着双眼,被人蒙面捕捉,但往往需数十人,后来此二野人在皇苑中神秘消失,不知所终。
南朝时“野人”#南北朝梁元帝时,安徽省天降陨石,许多野人受惊出山,毁坏许多人居房屋,遂引起野人与人之间的殴斗,结果3日后,野人全部被打死,并被剥皮“煮烹”。
宫中野人#北宋徽宗宣和年间,宫中有个怪物,声音大如雷,所以称它为雷。手足有毛,“抚之亦温暖”。这样说,可以肯定它是一个哺乳动物。它有时上到金殿去坐,不久就到嫔妃榻中睡,而且有的嫔妃曾梦中与这个怪物同寝。这个怪物个子很高大,所以这一定是一个雄性的人形大动物,这当然只有“野人“才有这样的形象和特征。
另《宋史‘五行志》也记载了这件事:“元丰末,尝有物大如席,夜见寝殿上。”“元符末又数见。”“至大观间,渐昼见。”“每得人语声则出”,“先若到屋推倒之声,其形仅丈余。仿佛如龟金眼,行动GB36EGB36E(kengkeng)有声,黑气蒙蒙,不大了了,气之所及,腥血西洒,兵刃皆不能及。又可受人形,亦或为驴。自春历夏,昼夜出无时,冬则罕见。我在掖庭宫人所居之地,亦尝及内殿。后习以为常,人亦不大怖。”
上文录之正史。说这个高大的动物是元丰年进入宫的,曾经夜晚见到过它在皇帝的殿上睡觉。元符末又见到过多次。大观年间,连白天也见到过。说它身高丈余,像人形又像驴。行动起来有GB36EGB36E声响,黑乎乎,动作迅速一下不见了。多住在后妃所居之地,有时也进到内殿,它可不分昼夜出没无时;来去自由。时间久了,宫太监宫女也都习以为常,不大害怕了。
古籍中的“野人”许多古籍中均有大量野人记载,其为研究野人之重要史料,现摘两典型事例以飨读者。
(1)关东毛人以人为饵
关东人许善根,以掘人参为业。故事,掘参者须黑夜往掘。许夜行劳倦,宿沙上。及醒,其身为一长人所抱,身长二丈许,遍体红毛,以左手抚许之身,又以许身摩摩其毛,如玩珠玉者。然每一摩抚,则狂笑不止,许自兮捋果其腹矣。俄而抱至一洞,虎盘、鹿尾、象牙之类,森森山积。置许石榻上,取虎鹿进而奉之。许喜出望外,然不能食也。长人俯而若有所思,既而有首,若有所得,敲石为火,吸炎焚锅,为烹熟而进之。许大啖。黎明,长人复抱而出,身挟五矢,至绝壁之上,缚许于高树,许复大骇,疑将射已。俄而群虎闻生人气,尽出穴,争来搏许。长人抽矢毙虎,复解缚抱许,曳用死虎而返,烹献如故。许始心语长人养已以饵虎也。如是月余,许无恙,而长人竟以大肥。许一日思家,跪长人前,涕泣再释,以手指东方不已。长人亦潸然,复抱至采参处,示以归路,并为历指产参地,示相报意。许从此富矣。
(2)大毛人女
西北妇女,小便多不用溺器。陕西咸宁县乡间,有赵氏妇,年二十余,洁白有姿,盛夏月夜,裸而野溺,久不返。其夫闻墙瓦飒拉声,疑而去视,见妇赤身爬据墙上,两脚在墙外,两手悬墙内,急欲持之。妇不能声,启其口,出泥数块,始能言,曰:“我出户溺,方解裤,见墙外有一大毛人,目光闪闪,以后招我。我急走,毛人自墙外伸巨手提我髻。至墙头,以泥塞我口,将拖出墙。我两手据墙挣住,今力竭矣,幸速相救。”赵探头外视,果有大毛人,似猴非猴,蹲墙下,双手持妇脚不放。赵抱妇身与之夺,力不胜,及大呼村邻。邻远,无应者,急人室取刀。拟断毛人手救妇。刀至,而妇已被毛人拉出墙矣。赵开户追之,从邻齐至。毛人挟妇去,走如风,妇呼救声尤掺。追二十余里,卒不能及。明早,随巨迹而往,见妇死大树间,四肢皆巨藤穿缚,唇吻有巨齿啮痕,阴处溃裂,骨皆见,血裹白精,渍地斗余。合村大痛,鸣于官。官亦泪下,厚为殡殓,如猎户擒毛人,卒不得。
野人之载,当富五车野人作为自然界一奇特现象,从古至今,源远流长。不但古籍详载,今天亦不时报刊见之,从2000多年前的屈原《九歌》到清代杨廷烈的《房县县志》,均可见野人之踪迹,怪兽之履辙,无怪乎王夫之称之曰:“胎化之物,精灵也”。近代以降,随着人类足迹的不断拓展,野人形象更是跃然纸上,从而使得野人研究无限般地向前伸展。
天水“野人”我国最早考察“野人”的,是生物学家王泽林。他从美国回来参加抗日战争。1940年他在当时的黄河水利委员会任职时,在从宝鸡去天水的路上,亲眼看见了一个刚被打死的雌性“野人”。他当时的记录是:
只见“野人”已被打死,停放在公路边。因为刚死,身体还很软。它个子高大,约有2米左右,全身都是灰红色厚毛,很稠密,约有一寸多长,当时面朝下卧着。乘客中有好事的人,便把它翻转身来看,原来是个母的,两个乳房很大,奶头很红像是刚生孩子不久。面部毛较短,脸很窄,眼窝深,颧骨和双唇突出。头发约一尺长披在头上,形状很像女性北京猿人的石膏塑像,但毛比那塑像的毛长得多,厚得多。由于双唇突出,样子很难看。
据当地人说,“野人”一共来了两个,可能是一公一母,来此已一个多月了。“野人”力气很大,经常直立,个子都很高大,善疾走,登山如履平地,一般人追不上它。没有语言,只会嚎叫。
活捉“野人”1942年,国民党75军捉到一公一母两个“野人”。这“野人”头上红毛披到肩,头比人头大,脸长些,脸上有毛,嘴比人的大些,手比人手长,拿苞谷给它,它把手伸出拿去啃。手、脚都有毛。一公一母都高,比省里来的女运动员还高。公的和男的一样,母的有奶子,像老年人的垂下。公的眼泪水流着,脚有尺把长,一步走得很远,走得慢,脚长些,胳膊短些,脚比人脚宽些。“野人”耳朵比人耳大些,耳边有毛,但很稀,盖不住内。听说75军是从八卦庙到松香坪,这“野人”是在90里路无人的皇界捉的。这地方在房县与兴山县交界处。
打死野人#房县桥上人民公社清溪沟三队老贫农查成先谈他1945年见过被打死的“野人”,一个母的,带着一个小的,是白毛。
“那一年,我被军队抓了,到了兴山县的板庙,我跑回。一路上,不敢走大路,只好走狭沟,翻梁子,穿树林。一天,走到一个坪,我又饥又渴,想在这里吃点东西。走到稻场上,围着许多人,我走近一看,是一个躺着的被打死的‘野人’。这‘野人’又瘦又长,七八尺长,有两个奶子,是母的。脸像猴,眼是圆的,耳朵双人的大些,头上毛是白的,头发很长,鼻子位置比人的要靠上些,脖子比人的长些,手膀和人的差不多,腿比我们的人的细,只屁股上有点肉。身上毛是白麻色,脊背上毛是麻红色。脚前面宽、后面窄,比人脚长。脚趾稍弯,脚指比人的长,手、脚都是1寸长的爪。还有一个小‘野人’,2尺多长。头发1寸多长,也是白的,被狗咬死,满身是血。当时这里的人说:这个母‘野人’牵着小‘野人’偷这姓刘的联保主任的蜂糖吃,被蜂子咬了,母‘野人’就用双手赶蜂,因为手上沾满蜂糖,把脸上的毛都粘住了,蒙住了眼睛,这姓刘的联保主任,用‘来福枪’把母‘野人’打死。他的狗把小‘野人’咬死。当地人还说这‘野人’在树上住,脚能抓树。这‘野人’还偷我们的苞谷吃。我在这地方歇了个把钟头,吃了顿饭,就顺着梁子走了。”
(3)野人交配
当多雄一雌时,野人如何进行交配呢?看看下面的血腥场面吧!
琼·丝丽在1995年4月撰写的《人类学及科学界的新使命》一文中,谈道:“我所接触的野人群体,像英国绅士对待妇女一样,显得彬彬有礼。充分显示了对女性的尊重,这表明野人有接受人类文明的可能”。
丝丽被野人带走,与同伴分别后,进入了一个平缓的森林区。这里的野人显然不是以母氏来区分群类,因为这里没有一个雌性野人。而令人不解的是,在充满野性的群体中,丝丽没有遭到任何暴力的袭击。
丝丽写道:“这真是一个谜。”她看到一个个生机勃勃的野人,四肢发达,性器官十分粗大。当时,还产生过自杀的念头。
哪知,野人对她秋毫无犯。尽管一群野人时常赤裸裸的在她身边行走,却没有对她施暴;从野人那里,她获得了兽皮,裹在身上。
丝丽在野人的帮助下,甚至还搭起了简易的棚子。她把这个地方叫做“琼地带”。
琼地带有20多名野人,他们都是从母亲洞穴中自行分离出来的。平时,就散居在这个地带的树上、草丛中。丝丽很多机会与他们相随,出没于附近森林。在所有进入森林的人中,丝丽最幸运,并且是唯一一个自愿留下,记录野人生活的人。
在丝丽的回忆录中,她记下了最有趣的两件事。
一天,丝丽与五个野人外出,碰到一个雌性野人。
这位雌性野人很惊诧地看着丝丽这个异类。而丝丽注意到,这雌野人正处于发情期,她眼里有一种渴求。而5个雄性野人也对雌野人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5个雄性野人身体有了明显变化。雌野人慢慢坐在地上,向后仰下。5位雄野人相互看着,谁也不敢先行一步,嘴里发出嗬嗬的叫声。
雌性野人呀呀一阵呼叫,一个雄性野人再也忍不住,冲了上去。另外四个雄性野人朝他扑去,一阵脚蹬手抓和撕咬,顿时,那个先行的野人浑身鲜血淋漓,倒在地上。
然后,余下4名雄野人又如先前一般,相互对视,口里依然“嗬嗬”叫咕。
丝丽这才明白,他们遇见异性,虽然都有欲望,却不主动上前,并不是像人类看见异性的出现,一时羞涩不好意思示爱。而是因为顾忌同伴的袭击。
雌性野人躺在地上发出呼唤,四肢摆动,做出一些姿式。又一个雄性野人上当,结果和第一位野人有了相同的命运——被同伴咬打致伤,倒在地上。
余下只有三人了,丝丽饶有兴趣地注视着这场角逐,看究竟是谁最终得到与雌野人的交欢。
一个野人突然向一名同伴发出偷袭,双手抱住同伴的头,再用自己的头猛然相撞。这一下猝不及防,同伴一下晕倒在地。另一个野人吓得大叫,急忙掉头跑去。
这个得胜的野人发出叫声,扑向雌野人。丝丽暗暗称赞这个野人的智商,哪料,正在一对野人准备行事时,最先被打倒在地的那个野人翻身爬起,抓起那位和雌野人亲热的同伴掷了出去。
丝丽这样写道:“原来,他们多次的出现这类事件,使其中一些聪明的野人得出了经验。这位最终取胜的野人,算得上是情场老手。当他们交配完毕,获胜的野人仰头大笑,再去叫起同伴。”
另一件趣事就是,当丝丽在野人当中生活了6个月后,一天,一位雌性野人来到琼地带,发现丝丽和一雄性野人在一块。立即扑上来进行撕打。
原来,这个雄野人被同伴咬伤后,血流不止,丝丽用一种药草替他止血敷伤,再用树皮为他包扎伤口。雌野人看到这种情况,便嫉妒心发。雄性野人赶紧阻拦,两人对视咆哮,指手划脚,接着又楼在一起,在地上翻滚。
最后,好像是和解了一样,站起身来,相互用嘴咬对方,用舌头舔着对方的身体,最后倒在地上。
丝丽小姐始终能与野人友善相处,使她对野人的看法和见解都与别人不相同,尽管她也承认,野人是野蛮的,浑身充满野性,但却可以通过教育感化他们获得文明。
后来,丝丽小姐离开了索托尼大森林是在野人的护送下,驮着她走出了森林。
丝丽写道:“假如放弃文明不算是历史的反动,又或,野人的生活不会伤害我的身体,那么,我真希望走进索托尼大森林,与野人在一起。”
(4)“野人”的生活与生理
野人还不是人,他们不仅不会制造工具进行劳动,而且基本上尚未具备经常地使用天然工具的能力。
1976年的一天夜晚,神农架林区6人见一“野人”,他们用石头打它,它转头走入林中。1977年的一天,陕西省周至县翠峰公社五联六队队长庞根生与“野人”相遇,他用石头砸“野人”的胸部,“野人”大叫几声转身走了。人会使用石头打“野人”,当时这“野人”不会使用石头打人。但由于两脚直立行走,“野人”的手得到解放,还是显示了手的作用。房县一个生产队和饲养员朱国强反映,1974年6月的一天,一个高约4尺的“野人”和他夺枪,抓住不放,倒下也不放。1975年5月中旬的一天,兴山县榛子人民公社龙口一队社员甘明之反映,他和一个“野人”遭遇,“当我拿棍子刚举起来,就被它抓住了。”“野人”还会用手拍掌,用手打人,用手搬树枝当床睡。竹山县科技干部贺显统说:“1965年10月的一天下着雪,中午我在九华林场牛然尖文家山看到一个‘野人’在树上睡。它把大树枝搬到一起睡在上面。”“野人”头发长,习惯手理头发。1976年6月房县桥上人民公社群力六队社员龚玉兰见“野人”追她几步后停在一棵泡桐树下,一手扶树,一手撩头发。
“野人”不会说话,没有语言,但也会用手示意,起了类似于手势语的作用。房县红塔人民公社炳公六队社员张玉金,曾经当过房县县长贾文志的勤务兵。他在回忆1042年春随贾文志到神农架林区打死“野人”的情况时说:“我们看到两个‘野人’一个坐在那里叫唤,一个在周围转圈,不时用手碰一下坐着的‘野人’。坐着的就用手打那转圈的‘野人’,另一个立即逃跑了。”这两个“野人”互相用手碰对方,是一种示意。庞根生谈到他与“毛人”相遇肘说:“毛人”向我逼近时,两前肢不停地前后摆动。在与我相峙时它用两前肢在胸前抓式上下摆动,头不时地后仰,嘴部张开不断地颤动,发出‘啧啧’的声音”。这种手势或手的动作,配合其他动作无疑是一种示意。1976年5月28日房县红塔人民公社双溪三队学生孙正杰、于立华看到一个母“野人”带着一个2尺多高的小“野人”走到一块大石上,要过河沟,小“野人”不会过,母“野人”用手抱着小“野人”一甩,甩到沟那边一块大石上,然后母“野人”跳过去,和小“野人”一起往山上去了。“野人”在许多方面都发挥了手的作用,使它区别于其它动物。“野人”用手使用天然工具,只是极个别的,偶尔也有所见。神农架林区工人刑祖茂反映,1968年的一天,他看到一个“野人”,“拿一根棍子当拐杖上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