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今天是小静的大日子。
太阳还在做梦的时候,她的家里就已经像集会一般忙碌起来,大大小小的包裹进进出出、形形色色的人流将本就不大的一间单身公寓挤得人满为患。
“哑光色比较成熟,但粉色眼影更配你的裙子,你要选哪个?”举着一把粉底刷的化妆师问。
“指甲上要镶亮片还是水钻?”半蹲在地上的美甲师举着一盘花花绿绿的颜色问。
“你的第三套礼服到底要不要加腰带?”服装师用衣服将一张单人床摊得满满的。
“大家让一个角度给我,新娘看镜头,稍稍微笑一下,对,好,再来一张。”摄影师举着一个相机,对着她咔嚓咔嚓。
对于这一切杂乱,小静觉得非常满意。她只是一个月收入五千元的普通白领,但在她结婚的这一天,她终于实现了梦想,成为所有人关注的焦点,像个女王一样接受大家的关注和赞美。为了这一天,她已经盘算了自己几乎半辈子的人生,现在,一切都成为了现实。
“哎,这小孩是你呀?”摄影师突然像发现了新大陆一样,指着化妆台角落的相框问。在那张有些泛黄的老照片里,一个坐在父亲怀里笑得连眉眼都快不见了的小女孩,她穿着一身打着补丁的旧棉衣,脸蛋冻得通红,身上还有不少泥巴。摄像师拿起镜头,对着它咔嚓咔嚓地拍了好几张。
“别拍这个,太丑了。”小静有些着急,一把抓住相框藏在怀里。
“照片上的男人是你爸爸吧?他今天也要来吧!”摄影师追问道。
“他……他今天不来。”小静支支吾吾地搪塞。对于任何一个家庭来说,父母参加女儿的婚礼都是理所当然的事,可小静却有她的难言之隐。她低下头,看了看怀里的那张旧照片,在和照片里的父亲对视的那一刻,一阵莫名的愧疚感涌上心头。
她用力拉开梳妆台的抽屉,把这张旧照片和自己的愧疚感一起,重重地藏在了最里面。
二
叮咚。
“有人来了。”
就在大家最忙碌的时候,门铃不适时地响起。但在这一片嘈杂当中,却不显得突兀。
“是不是新郎官提前来了呀。”
“一定是等不及,想要早一点见见他的小娘子。”
她最好的三个女朋友穿着一身相同系列的粉色伴娘礼服,围在她身后叽叽喳喳地打趣她,她被逗得咯咯直笑。她们都是她的同事、同学,是一起来这个城市打拼的同龄人,几年奋斗之后,各自从青涩的小丫头长成了大人。虽然有过艰难,但都渐渐扎下了根、立下了脚。
其中那个胖胖的,最活泼的小丫头嚷着要去开门“堵新郎”。她是小静在这座城市里最好的朋友。而小静就是在她组织的聚会上,认识了现在的男友。
想到男友,哦不,已经应该称他为丈夫了,小静的脸上不由自主地露出了笑容。丈夫是她遇到过的最完美的男人,英俊、高大、温柔、体贴,有着良好的教养和优渥的家庭,更重要的是,他对她好。这次婚礼,就是他给她最好的礼物。所有的一切都按照她的想法来,盛大、隆重、华丽、时尚,简直就是和她曾经幻想的一样。
“您怎么来了呀?”
听到好朋友的声音从门口传来,她的眼前浮现出了丈夫的身影,嘴角不禁露出微笑。她不顾发型师正在为她精心编织的发型,用力转过头,希望在第一时间看到丈夫。
“不是说好八点十八分进门的嘛,怎么这么心急……”她的话音还没有落,就发现进来的身影并不是丈夫,他比丈夫更矮、更老、弯成一道曲线的背上,还驮着一个巨大的编织袋,从那里面,明显地传出了一阵味道,像是同时混合了咸菜、大蒜和臭球鞋……
她看到周围的人都在悄悄地捂鼻子,脸上一阵发热。她不假思索地开口责怪这个突然闯入的、她再熟悉不过的男人,却没有发现自己的普通话已经在不知不觉中换成了乡音:“阿爸,你来做啥?”
那个被她叫作“阿爸”的男人放下背上的大背囊,从里面掏出一个脏兮兮的旧水瓶,狠狠喝了一口,然后重重喘了一口气,这才回答她:“是你妈非让我来的,说是做了你最喜欢的酱菜,让我送来。”他打开背囊,里面有几缸自家做的大酱菜,浓烈的气味一下子扑面而来,造型师慌忙收起那些昂贵的礼服,生怕沾上味道。
“你怎么来了。”意外、惊慌、甚至是一点恼火,各种各样的情绪从她心头冒了出来,想要站起来,却被厚厚的礼服裙绊住了脚,一不小心刮花了一个刚刚做好的亮指甲。
父亲是今天最不应该出现在这里的人。
在婚礼之前,本来从不吵架的她和丈夫,甚至因为这件事而起了不小争执。丈夫觉得结婚是两家人的喜事,由双方家长参加见证是理所当然,但她却害怕让自己农村身份的父母,尤其是父亲,展示于人前。虽然她出身农村,但这几年在这个大城市里的洗礼,已经让她完全成了城里人。她明白如何用流利的普通话、时尚的衣着和小幅度的动作来掩盖自己的乡气,但她的父母却不懂。若父亲来了婚礼,一定会毁掉她所有的精心设计,将她重新变回那个乡下女孩的。
当然,她没有这么直接地将这个理由告诉丈夫,她只是说,老家交通不便,来一趟要在路上花二十多个小时,父母身体不好,还是不要叫他们旅途劳累比较好。最后,丈夫终于被她说服,同意在城里的婚礼结束后,再回乡下办一场简单的仪式。而父母那边,她也用类似的理由,勉强将他们搪塞了过去。原本以为这样就能够解决所有问题,没想到,父亲的突然到来,还是将一切打破。现在的她,听着自己嘴里自动吐出的乡音,闻着那股子酱味,觉得自己像一个小丫头一样。
“我就想来看看。”父亲说着,像是在家乡串门一样,开始在她的房间里左右张望了起来。
“这是摄像机吧,怎么长得跟个大炮似的?一定要给我姑娘拍得非常好看啊。”摄影师给父亲翻了几张当天拍的照片。“哟,这张拍得真好看。”随后父亲又将手伸向了那件小静专程找上海最有名的婚纱设计师设计的婚纱,“这衣裳真好看,穿到我姑娘身上一定更好看。”
父亲是庄稼人,力气大,旁人还来不及制止,系在裙子上的一条白纱被父亲的一双糙手给扯了下来。虽然造型师很快就把那条白纱系回了原处,但小静还是对着父亲吼了出来:“你逮这添啥乱呀。”
父亲低下头,像是一个知道错了的孩子一样搓了搓手。旁边那个胖胖的伴娘姑娘见状赶紧腾出了一张放包的小椅子给父亲坐下,为了缓解气氛,还和他聊起天来。
“叔叔阿姨身体还好吗?”
“好,好,还能干整整一天农活。前几天刚刚和孩子她妈一起收拾了院子后面的那间柴房,全部翻新了一遍,可累人了。”父亲一开始唠嗑,就滔滔不绝了起来,“我们家的那间旧柴房呀,真是荒废好久咯,都快成蟑螂窝了,我们静儿小时候胆儿小,有一回跑进柴房但不会开门出不来,就一直哇哇大哭。后来我们才知道有只蟑螂钻进她鞋子里了,吓得她哟……我家静儿从小就是个爱哭鬼,晚上睡觉怕黑也要哭,都要我给她唱歌才肯睡呢。”
“爱哭鬼……”父亲嘴里的陈年旧事,让房间里的所有人都笑了,除了小静。这就是她讨厌父亲的原因,他每次都用充满乡音的话语,将她精心编织的、完美豪华的都市外衣一点一点撕裂,让她重新回到变回那个又土又傻的乡下丫头。
如果她不是新娘子,如果她身边没有这么多人围着,如果今天不是她的大日子,她早就冲父亲发火了。可她忍住了。
她想了一阵,叫来一个伴娘到跟前,和她耳语几句,然后再递给她一个黑色的小包,对着父亲的方向使了一个眼色。伴娘点了点头,接过小包走到父亲的身边,对他说了几句话。父亲点了点头,跟在她身后走了出去。过了十多分钟,伴娘独身一人回来,手上没有包,身后也没有父亲。小静从化妆镜里和她交换了一个眼神,看到她比出了“OK”的手势,这才长吁一口气,放下心来。
她耍了个小聪明,用一个毫不重要的、用来放杂物的小包,让伴娘装作很重要的样子,交给父亲看管,然后把他安置到附近的小公园。
“一定要对他说,到时候会有人来取这个包的,所以让他一定不要到处乱走。”小静反复嘱咐伴娘。
接下来还有好多事要准备,只要父亲不来捣乱,一切就都能顺利进行,她确信。
爸爸离开以后,小静又赶紧让人将那袋味道“浓郁”的酱菜提走,然后让化妆师使劲在她身上、裙子上撒香水。时间已经不多,在一片匆忙当中总算差不多完成这些准备工作的时候,新郎带着几个伴郎兄弟刚好到了门口。看到闺房门打开的时候,丈夫看到身着白纱的她眼里惊艳的神情,她知道,今天的一切努力与辛苦都值得了。
在众人的哄闹下,丈夫一把将她像公主一样抱起,准备出发给公公婆婆敬茶。
“亲爱的,你今天真美。”丈夫在她耳边低语,此刻的她很幸福。
三
风光大嫁的背后,小静开始切身体会到婚礼的累和忙乱。一整天的奔波,再精致的华服只会蹭得浑身发痒,镶满水钻的高跟鞋也憋得脚钻心一样的疼。各种奔波、拜访一直持续到了下午三点,宾客朋友才稍稍散去,作为新娘的她,才有机会收起笑容,悄悄换上一双柔软的棉布拖鞋,躲在角落里吃一小碗面条。
“亲爱的,辛苦你了。”丈夫为她递来一支水,帮她按摩脚踝。这是她最喜欢丈夫的地方,总是对她这样温柔和体贴,包容她的一切。就连她脚背上那条难看的旧伤疤都觉得美。有夫如此,妻复何求。
再坚持一下,她一边喝水一边想,晚上的婚礼仪式才是今天最重要的环节。她要把所有的精力集中在今晚的仪式上,在所有亲友同学面前,惊艳全场。
“对了,刚刚我想给你爸妈打个电话问个好。可只有你妈妈在家,她告诉我你爸爸昨天一早就出发来这里了。是真的吗?我怎么没听你说起?”正当小静构思着晚宴的细节之际,丈夫问起了小静最担心的事。
“啊……”她支吾着,“来是来了,不过……”
当丈夫听说她把父亲安置在了小公园里却不告诉他的时候,脸上第一次露出了责怪的神情。“爸爸他难得过来,怎么能把他一个人扔在外边呢?”他站了起来说,“我去接他。”
“都这么长时间了,他肯定已经走了。”连小静都说不清自己究竟是在劝说丈夫还是在自我辩解,总之,她心里只想着一件事,如果父亲来参加晚上的婚宴的话,自己不就又要成为那个小丫头了吗?
但小静最终拗不过丈夫,只能跟着他一起去找父亲。好在那天,公园里的人并不多,他们很快就找到了父亲。小静远远地就看到这个穿着旧布衣的男人坐在一张长椅上,那个黑色的小包端端正正地摆在膝头。他一直不停地四处张望,急切地寻找着。
“你看,这不是还在嘛。”丈夫赶忙走向父亲,而小静也跟了上去。走近一看,小静却发现父亲满脸通红,双脚不停地抖动,像是在忍耐着什么。
“咋是你们?”父亲的脸上露出一丝不解,但很快却又被一阵异样的表情所取代。他飞快地站了起来,把手中的小黑包一把塞到丈夫怀里。“看着,千万别走开,有人要来拿的。”他匆匆交代一句,就飞似的跑走了。
小静和丈夫被父亲搞得大眼瞪小眼,摸不着头脑。过了大约十分钟,父亲才终于回来,一脸顺畅的表情,拍了拍小腹:“哎,憋了这可久,可憋死我啦。”
原来,父亲憋了几个小时的尿,不敢去上厕所,就是为了等待那个并不存在的“交接者”。
“你就这么憋着?”小静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为什么不去上厕所?”
“我要是去了,和人错开了咋办。这可是你婚礼的东西啊,可重要着哩。”父亲摆摆手,“拿包的这人咋还没来呢,是不是我看丢了?”
“不,不,他今天不来了,这包裹我会亲自交给他的。”看着父亲安心的表情,小静心里泛起了愧疚。这么多年,父亲总是把自己的事当作世界上最重要的事,无论是小时候还是现在,这一点从未变化过。
虽然小静没有告诉父亲实话,但在一旁的丈夫已经明白了一切,他稍稍皱了皱眉头,接着像是想到了什么一样,露出了一个微笑。
“爸,今晚的婚礼,您也来吧。”丈夫说。
“啊,这,这合适吗?”父亲又搓起了手,不安地看了看小静。
小静紧闭双唇,她看了看父亲,再看了一眼丈夫,最后像是下定了决心一样:“好吧。”
看到父亲开心的表情,小静觉得有些愧疚。父亲有权利来分享和见证她的幸福,也许自己真的错了。
四
不,让父亲来婚礼,果然是最大的错误。
才过不到两个小时,小静的想法就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了。
因为被准许参加晚宴,父亲一路上都特别兴奋,他像认识多年的朋友一样,和所有第一次见面的人闲扯。富丽堂皇的会场里,就听到父亲一个人扯着大嗓门。
“兄弟,你这烟不错。”就连小静都不认识的婚车司机,父亲都能和他搭上话。
“来一支?”
“不,我不抽烟,”父亲吞了口口水,“以前抽,但现在已经很久不抽了。”
“您是?”
“我啊,是新娘她爸,那个可漂亮的姑娘就是我的宝贝闺女。”父亲得意地说。
“哟,这可真看不出来。”
“可不是,我都想不到,曾经还是个拖着鼻涕的爱哭鬼呢,最爱恶作剧,有一回还被村里的癞皮狗追,哭着从村头跑到村尾……”
“爸,多少年前的事了,你就别跟人到处乱说了。”小静看着周围偷笑的客人们,无奈极了。
然而,小静没有时间阻止父亲。司仪找了过来,问她婚礼上原本安排公公作为新人父母代表讲话的环节,是否也要加上她的父亲。
“不要不要。”小静连连摆手。让父亲在台下坐着就已经让这么多人都知道自己的童年丑事了,若是再让他上台,岂不是会更加丢脸?
没想到丈夫在一旁听到了小静的话:“为什么不,你爸这么大老远赶过来,当然得让他上台,这件事情就由我做主了。”
小静心想糟糕,公公是市里有名的外科主任、名医,仪表堂堂、见多识广,相比之下,不就更加显露了父亲的乡野粗鄙。
然而时间已经容不得她再去多做弥补,吉时已到,音乐声响起,追光灯明晃晃地打了过来,随之而来的还有全场的几百双眼睛。两个小小的花童穿着可爱的套装,捧着鲜艳的玫瑰花瓣,为他们撒开了一条布满香气和色彩的道路。她的情绪一下子高涨了起来。对,就是这样,她梦想了这么多年,计划了这么多个月,辛苦了好几天,就是为了这一刻。穿着象征美丽和纯洁的婚纱,挽着近乎完美的丈夫,沐浴着所有人的目光,她觉得自己脚上的高跟鞋,正将自己一步一步地从一个灰姑娘,变成一个明艳动人的公主。
一切都这么完美,这么高贵,除了……除了那个站在舞台边不断挥手的、出现在计划外的父亲。他身上的一切,旧衣服、破鞋子、脏兮兮的手,都与富丽堂皇的舞台格格不入。如果不是脸上涂着厚厚的粉底,她此刻真想捂住脸,不让人看到自己眼里的尴尬。
虽然丈夫一家从来没有对她的农村出身表示出任何介意的情绪,但小静却总是抑制不住自己的自卑,尤其是在听完穿着合身西装、风度翩翩的公公一番幽默风趣而又博学多识的讲话之后。在全场热烈的掌声里,小静看到公公转过身去,亲自将话筒递给了站在一旁的父亲。父亲在那条军绿色的尼龙裤上重重地擦了擦手,隆重地握住了公公的手,但却因为不小心碰到了话筒,会场里嗡嗡地响起了一阵噪声。
“哎呀妈呀,吓死我了。”父亲的声音通过音响传遍了会场里的每一个角落,笑声如期而至。
“各位领导好,我……我叫李土根,是新娘她爹。”笑声继续持续着,此起彼伏。
小静害怕地闭上双眼,她觉得,在接下来的几分钟里,父亲会让自己变成这婚礼上最大的笑话。
五
“我闺女有个小名,用我们的土话讲,叫‘哭小鬼’,是村里的老人给取的,意思是爱哭鬼。因为我闺女从小就爱哭,生出来的时候,哭声响到吓得全村的狗都汪汪乱叫。村里人都说,这姑娘这么爱哭,以后一定很淘。可我却说,她不淘,只是爱哭而已。”
“她可是真的爱哭,不肯去上学就在田埂上哭,一定要我抱着走;晚上怕黑就在被窝里哭,一定要我给唱歌听。我哪会唱什么歌,只好乱吼几嗓子。吼得太难听,我媳妇就骂,这大夜里的吼啥吼。但我闺女从来不嫌弃我,到哪里都粘着我,睡觉前听我唱歌才能睡着。”
“我就知道他会说这些。”小静心想。她仍旧闭着眼,感到所有人都在笑自己,亲戚、朋友、公公婆婆、甚至是丈夫。
“后来闺女长大了,她成绩好,考上了那么好的大学,到了大城市。我们全家都为她高兴。姑娘出息了,大学毕业,又念了研究生,一个人在大城市里找到工作,还买了房子。我们都知道闺女平时忙,所以平时都不敢让她回家,也不敢来城里看看她。但闺女对我们好,经常给我们打电话,每年还给我们寄钱,过年回家的时候还大包小包地带一大堆东西回来。村里的人都说我厉害,自己没文化,却生了个这么好的闺女。这次她结婚,还考虑到她妈身体不好、乡下路远,不让我们吃这个苦,要为了我们俩,在乡下再重新风光办一场。这么孝顺的闺女,是我们最大的骄傲。”
听到这里,小静张开眼,看到父亲笑得无比幸福。她有些脸红,因为这些话不过是她编造出来让父亲不要来自己婚礼的理由,没想到在父亲嘴里,却成了孝心。
“今天早上我撒了个谎,”父亲重重地叹了口气:“我骗闺女说,是孩子她妈要我来送酱菜。但其实,是我自己想来,想了好几天了,心里像压着大石头一样憋得慌。昨天晚上,我躺在炕上怎么都睡不着。我心里想着的都是闺女刚出生时候的样子,想她蹲在田埂上哭的样子,想她第一天离开家的样子,想着她出嫁时候的样子。她在婚礼上会穿什么衣服,会梳个什么头。半夜三更,我还从被窝里爬起来,把她寄来的结婚照拿出来看,和孩子她妈一起看。孩子她妈说,真想不到这穿开裆裤的孩子这么快就长大了,还出落得这么标致,这么能干。我们从大半夜聊到了天亮,最后,我实在忍不住,对孩子她妈说,我一定要来看看闺女结婚。孩子她妈不让我来添乱,我就向她保证,我只待在角落里,看一眼,就够了。”
不知什么时候开始,会场已经从一片笑声变成一片安静,大家都看着舞台上的这个父亲,用一种最直接的语言,表达着他的骨肉情深。
“我今天到这里来。看到这么漂亮的闺女、这么漂亮的婚礼,真是比过年还要高兴。闺女找了个好丈夫。他对她好,比啥都强。我只是个种地的,不能给闺女这世界上最好的,但是,我把这世上最好的东西给了姑爷,我把闺女交给了他。”
“我这闺女,什么都好,就是爱哭。我没用,从小到大让她哭了这么老些回。姑爷啊,我别的没啥,就只有一件事想要求求你。从今以后,不许让我这闺女哭,一回也不行。你要让她笑,让她一直笑。我活了一把年纪,什么都不求,就求你好好关照我闺女,别让她吃苦,让她幸福地过一辈子。”
小静看到父亲突然回过头,一把抓过丈夫和自己的手。三只手握在一起,小静感到父亲的力气。这个上了年纪的庄稼人抓得紧紧的,怎么都不肯放。
“今天我嫁闺女,在我家乡有句老话,嫁女儿,哭死爹。我出门前,孩子她娘就嘱咐我千万别哭,可别给咱闺女丢脸。可是我咋憋不住呢,真是的。”
小静看着父亲的五官皱成一团,从那并不好看的眼睛里,大片大片掉出的泪水,沿着他粗糙黝黑的皮肤,沿着那一道道的周围和沟壑,肆意乱淌。
她的视线也糊了起来,鼻头酸得发疼。在她的记忆里,这是第二次看到父亲的眼泪。
“爸。”她也不顾父亲身上沾着汗臭的脏衣服,抱住了他。这是她长大以后第一次,拥抱这个佝偻、瘦弱的男人。在她的怀里,父亲哭得更加厉害了,肩膀一抖一抖的,像失去人生中最重要的珍宝一样。那双粗糙的手通过薄纱接触到她的皮肤,让她回想起小时候。她已经忘记了好多年,父亲的手,原来这样温暖。
六
小静想到自己六岁的那年,一个普通的下午。
那个时候,父亲还年轻,背还挺得很直,嘴角也没有这么多杂乱的胡碴。小静记得,他很爱抽烟,兜里无时无刻不揣着一包烟。
那一天,他带着自己出去玩,烟头不小心滑了下来,刚好烫在了她穿着拖鞋的脚上,把她粉嫩的皮肤烫出了一片血红。小静已经不记得有多痛,但记得自己当时拼命哭,哭到满脸通红,哭得上气不接下气。
父亲抱起她,一路跑到村里的江湖郎中家里,求他给她包扎——可能是因为没有行医资格的江湖郎中的技术不过关,小静的脚上,至今都还留着一道长长的疤。小静记得,当医生为她包扎好伤口,打开帘子让父亲进来时,父亲拼命问她还痛不痛。小静说不痛,接着,她就看到父亲转过身子,偷偷擦了一下眼睛。
那是她唯一一次看到父亲哭。
从那以后,她不仅没有看到过父亲的眼泪,也再没有看到他抽过一口烟。
“被你叫了那么多年的爱哭鬼,今天大家都看到了,到底谁才是那个爱哭鬼。”小静轻声在父亲耳边说。
“是我,是我。”父亲声音嘶哑地说,“嗨,又给你丢人了。”
“有啥可丢人的,我可是你生的。像小时候一样,有你在身边,我什么都不怕。爸,对不起。”小静知道,眼泪已经打花了自己的妆,但她却毫不在意。
自己长大了,有了坚实的肩膀;而父亲老了,像曾经的自己一样,成了个爱哭鬼。
接下去的岁月里,就让我来守护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