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为神仙?
孟凡自然属于世人口中传说的仙人,但他本质上依然是人,御气凭空循飞鸟,不过是境界到达后自然能掌握的小道,而真正意义上能开天辟地,覆手颠倒山峦的神仙并不存在。
神,不过是形容修士强大的一种措辞,也是修士沾沾自喜的自我戴高帽的一种行为。
方霆看着孟凡乱七八糟的睡相,暗想如果神仙都是这个邋遢样子,那么大概道观佛龛中都不会再供奉神明了,这卖相太过掉价。
那么,何为江湖?
这一点,方霆是真的不知道了,所以奸猾的少年小子打定主意要抱准了老神仙的大腿,谁叫这世道险恶呢?
山中的小霸王读了几年书,仗着一身天生强硬皮骨,并不能在花花世界掀起什么风浪,方霆非常有自知之明,想在这波澜诡谲的世道中活下去,只有两条路可走,一是抱大腿,二是成为大腿。
次日朝阳初升,一老一少终于不用再喊打喊杀跑窜,老神仙睡眼惺忪,理直气壮地指挥方霆去打些野味做早饭,说道你小子好好伺候着,爷爷一旦高兴,传你几招刀法剑术,足够你驰骋江湖。
方霆一听这话,立刻喜笑颜开,屁颠屁颠去掏鸟抓鱼,大丈夫金子银子固然要爱,但学到身上的硬功夫也是本事。
秋风乍起,闷热的天儿终于起了些许凉意,漫山的红枫叶零落飘洒,高天之上碎云舒张,好一副秋高画卷。
孟凡瞅着忙里忙外的方霆,皱眉暗叹缘法无常,此子生于深山,不但没被野兽吃了去,反倒常年吃灵兽奶水,养了一身龙虎之力,如果能有名师相授,少年日后的成就必不可限量。
孟凡自信地认为,那个名师就是自己。
面对老神仙数次抛出的收徒意见,方霆总是嘿嘿笑着不答应,用他的话说,嫌麻烦!
“成了你徒弟,我是不是逢年过节还要送礼?你有什么事我是不是还得帮衬?再说难听点,你死了我还得帮你报仇呐!麻烦,太麻烦!”
孟凡吹胡子瞪眼:“混小子,简直混蛋!”
老神仙身份高,修为也高,依老人家的想法,自己差点都要明示“小子跟我混,包你有吃有喝”了,岂料那混球小子不为所动,完全出乎自己脑中“纳头便拜”的情景。
想咱堂堂一身绝世修为,想教他他却不乐意学?这叫啥事?老神仙心里郁闷的紧,好,你不学,我却偏强教给你。
方霆呲着牙:“打死我也不学你的功夫。”
孟凡大怒:“不学,我就打死你!”
老神仙变戏法般从怀里掏出一大摞的秘籍,北地的《抱刀术》,东境的《杀星剑》,佛门的《狮子吼》、《降魔杵》等等,功法秘籍是江湖人士梦寐以求的东西,老神仙学究非凡,身上带着的功法早已经过了自己研究改进,比原版还要更加厉害。
方霆扭过头,梗着脖子的样子活脱像是被强行塞食喂奶的熊孩子:“不学,就是不学!”
孟凡冷笑两声:“跟我玩欲擒故纵?你信不信我把这些秘籍都烧了,真就让你狗屁都学不到?”
方霆闻言,赶紧堆起笑脸:“也就老神仙您能看穿我的小心思,小子心想,普普通通的功夫实则是没必要学,必得是天下排名前几的功夫才值得老神仙亲自教导,不然岂不是丢您的脸?”
孟凡仰天打个哈哈:“修行一事,讲究水滴石穿,万丈高楼须得平地起,空中楼阁岂能安坐?小子,眼光放平稳些,这世上没有谁能一口吃成胖子。”
老神仙摊开秘籍,密密麻麻的蝌蚪小字攀爬其上,方霆跟着教书先生学了几年书认字,但对于圣人道理向来不感兴趣,此刻一双小眼睛却瞪大了看着秘籍上的小字,那些晦涩古朴的口诀章法,象征着一个个强大修士的毕生精髓。
“你喜用刀,还是用剑?”
老神仙举起刀谱:“北派《抱刀术》,不同于传统概念刀法的大开大阖,而是讲究藏刀于身,以体内的气蕴养刀,不出招,刀锋不知何在,刀气不知几何,此法的创始人独辟蹊径,却另成大家,不错,不错。缺点自然也有,在体内蕴养刀气十分凶险,不伤人,便伤己。”
“用剑的话,这套《杀星剑》则是可堪一用,这门剑法不重招式,不重修为,只在杀气!杀气养足,一剑下去,老天都能捅破,拽三两颗星星下来!可惜此法弊缺极大,若心中无杀气,招式就一点威力也没有了,所以修炼这套剑法的人,几乎都是无亲无故,冷冰冰毫无人情的杀胚,就是怕一旦沾了感情世故,破了心中杀气,多年修为毁于一旦。饶是如此,也是瑕不掩瑜,作为一门杀人术,可称上乘。”
能得老神仙赞扬的功法自然是不同凡响,方霆听得是热血沸腾,心道果然是江湖浩大,千百种玄奇法门,各有其道。
方霆挠着脑袋,问道:“老神仙,有没有那种天下排名靠前几的功法教教我?”
孟凡莞尔道:“那江湖上的第一第二,名次固然不假,但他们的功法却不一定是绝对上乘。”
方霆这可纳了闷,难道堂堂江湖翘首,其本身的功夫并不是顶尖儿的精妙?
孟凡郑重道:“你且记住,功夫随心,用之在人。纵然是天下第一,手里的刀依然是刀,剑依旧是剑,劈、砍、挂、撩,招数并无什么稀奇不同。”
方霆忍不住奇道:“那他为什么是天下第一?”
“呵呵,刀剑依旧,只因那个人该是第一的人。”
方霆感觉模模糊糊抓不到要点,只能大概猜测到老神仙这是在教他不要执着于表面上功法的精妙,而是要谨记如何使用。
一项入门的披挂刀法,由天下第一和天下第二分别施展,都是不同的风采。
方霆抄起地上的秘籍书本,一个劲儿往自个儿怀里猛塞,能不能学会另说,这些秘籍可都是宝贝,哪怕学无几式,丢到黑市上都能卖个好价钱。
孟凡笑吟吟地看着少年,耳朵猛然抽动两下,听闻到一丝异样动静,转头望向北方。
地平线切着朝阳,远方隐隐有数团黑色的烟云在大地上颤动席卷。
忽然风声如雷!
上一刻耳边还只有微风震动,下一刻动静便放大,化作了震颤大地的轰鸣,山草肃杀之间,水波无风荡漾,哪怕是方霆这个凡人,也知道有不得了的东西靠近了。
轰隆隆十里开外卷出一队骑兵,个个黑刀黑甲,气势不凡,高头大马喷吐白气,马上之人耀武扬威,在百数骑兵身后,更有一条黑线踏踏靠近,乃是数不清的步卒高举军旗,虽无喊杀声,整齐的脚步却更胜战鼓擂动,震得人耳膜都有些痛。
个顶个的精英,个顶个的杀才!
为首将领身旁的副将扛一扇紫色龙旗,龙口衔一血红大字“姜”!
方霆讶然张大了嘴巴,舌头根子都见着了,总是听别人讲,千军万马是何等气势,今日一见皇家黑甲军,约莫千人部队,硬是走出了百万雄军的色彩!
滚滚烟尘中,大将军头盔里的缝隙射出两道森森目光,如血如铁,不似人类该有的刚硬,他屁股下的坐骑更是了不得,那头骏马希律律叫两声,咧开的大嘴中两排白牙还在咀嚼着一块纹理鲜红的肉,这马,竟是吃荤的!
方霆害怕之下忍不住后退了两步,纵然他是横行惯了山野,什么猛兽都不怕,但也从未见过如此骇人的马匹,那马儿的大小堪比一头大象,四肢健硕无比,块状肌肉如气球般滚动,得是何等人才配驾驭如此骏马,何等财力才能养育出这么多恶鬼一般的骑兵?
皇城周边四境,赵、李、姜、黄四大家族掌握重兵,替皇族守卫境内安宁,而坐镇北境盛云洲的,乃是号称“北胜王”的皇帝的亲二弟,姜沐风。
这位北胜王,看上去是个斯斯文文的中年书生样子,然而其内心狂野却和长相完全反着来,无论是平反还是镇压边疆异族,统统是如狂风扫落叶,手段异常凶残霸道,什么坑杀活人,扒皮实草都是小儿科,据统计,这位铁血亲王承号几十年来,灭掉江湖门派数十个,扫荡小国七八个,铁骑出征,向来是寸草不生,无边血流成海。
只是姜沐风长相实在太过文静,白面无须,说不上凛凛有威,甚至发起怒来,声音都是软绵绵的,所以他从来不亲自带兵打仗,省的阵前叫号,软乎乎的几句话,倒泄了自己军威。
杀戮之事,都由他手下的大将姜赐全权代理。
一百骑兵不动,后方千人步卒也瞬间止步,冷冰冰静悄悄好似一块成团儿的冷铁,只有无数不含感情的目光扫荡着孟凡和方霆。
眼见着方霆呼吸急促,面色激红,已经是被大军的杀气引动体内血液乱窜,心脏砰砰狂跳好似要爆炸一般,孟凡不露声色将方霆掩在身后,淡淡道:“北胜王的人?”
风轻云淡的一句话,如春风化冻,瞬间扫遍大军,后者杀气登时一滞,百匹威风的马儿不约而同低下头颅,连嘶叫都不敢。
大将哈哈大笑两声:“果然是老神仙!您轻飘飘一句话,便解了大军杀气,连这百匹畜生都不敢抬头哩!”
那人下马,腰间黑刀碰撞铁甲,铿铿有声,他摘下头盔,露出一张爷们儿味道十足的脸——眉宽目阔,脸庞四四方方,下巴上一片青色短须,自鼻梁到左嘴角有一道狰狞的疤痕,更添了几分煞气。
“末将姜赐,拜见老神仙!”
咔啦啦,众将士齐齐单膝下拜,山间静谧,无一人抬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