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一名学生来说,考试是最让人头疼的,让柳丁庆幸的是,在她面对自己变成柳丁的事实以后,面临的第一场考试是语文,这对一名曾经偏文科偏到无极限的文科生来说,简直就是小事,尤其是在这个世界,很多语句,简直就是信手拈来,她的笔下注定奔跑的都是最出彩的灵魂。
日
为了追求光和热,将身子扑向灯火,终于死在灯下,或者是浸在油中,飞蛾是值得赞美的。
在最后一瞬间它得到光,也得到热了。
我怀念的是上古的夸父,他追赶日影,渴死在旸谷。
为了追求光和热,人宁愿舍弃自己的生命。
生命是可爱的。
但寒冷的、寂寞的生,却不如轰轰烈烈的死。
没有了光和热,这人间不是会成为黑暗的寒冷世界吗?
倘使有一双翅膀,我甘愿做人间的飞蛾。
我要飞向火热的日球,让我在眼前一阵光、身内一阵热的当儿,失去知觉,而化作一阵烟,一撮灰。
这是一首巴金的现代诗,柳丁很跳脱的在作文栏里写下了这些……
交完卷,就响起了下课铃。
结束了一天的课程,柳丁慢慢的收拾着东西,同桌宁玲那36D的胸欺身而过。
“晚上一起出去吃饭?”
“……”柳丁如果还是一个男儿身,会对这个提议感到很兴奋,可是……柳丁沉默了,正想着如何拒绝,宁玲却用也的纤纤玉指轻轻的握住了她的手,一阵撒娇。
“一起去嘛,柳丁,人多热闹。”
不管身是雌雄,只要灵魂还是个汉子,都受不了这个性感班花的如此请求,柳丁只好点头,虽然她懂得像她这样的绿叶,无论出现在什么地方只是鲜花的陪衬而以。
校门口,一辆白色的宝马5系前站着的优雅帅哥向宁玲和柳丁二人挥了挥手,宁玲便像小蜜蜂似的飞了过去,柳丁也不好意思让人家等,只能加快脚步。
上车以后,车内混响着的全是宁玲和帅哥男友的欢声笑语,谈趣闻谈异事,什么都聊,被冷落的柳丁像袋不会说话的苹果被扔在后座,无人问津。
柳丁只是从后视镜里打量了一下那个帅哥,长得确实有几分可取,传闻中这个宁玲的男朋友不只是个富二代,还是学校文学会会长,本来柳丁对这样的男人还抱有一点儿希望,只是从其夸夸的言谈间,总给柳丁一个感觉,那就是炫耀。
其实不管是这个富二代,还是宁玲都在炫耀,宁玲与男友聊得热火朝天的空隙还不忘回头假装抱歉的跟柳丁说上一句。
“不好意思啊,柳丁,我们光顾自己聊,都忘了你听不听得懂。”
“没关系,你们聊。”柳丁笑着轻轻的摇头,她那肉嘟嘟的脸部怎么笑都不能给人美好的印象,她自己有照镜子,心里很清楚,她的存在根本引不起富二代的注意,富二代还在卖弄着自己的文学修养,引得宁玲佩服连连,写的小诗上过几次校园杂志,在学校广播里被传读等等,都是他骄傲的资本。
这种情况下,柳丁除了把自己当空气,就是当空气,一直到吃饭的时候,还是如此地境遇,一对装B情侣聊得很嗨,柳丁负责边吃兼陪笑。
“你知道吗?宁玲,文学风杂志上最近有一首我特别喜欢的词。”
“是吗?哪首。”宁玲手托腮发春似的望着男友,一副很有兴趣的样子,别人不知道,柳丁却清楚得很,别看宁玲长得漂亮,成绩也不错,可最讨厌诗词什么的,不过也要看对象,如果是眼前的富二代,放个P也是香的。
柳丁暗暗的想着,富二代对诗歌开始了夸夸而谈。
“纤去弄巧,飞星传恨,银汉迢迢暗度。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听到这句词,柳丁差点儿没把自己嘴里的牛肉喷出来,在这个世界上恐怕没有人比她更清楚的了解这句词的意思,熟悉得不能再熟悉。
谁也没有注意到柳丁被呛红的脸,一边喝着果汁,她一般忍受着富二代对自己耳朵的摧残,严格来说,富二代对这句词的理解还不错,只是对这词作者的过度吹捧让柳丁耳根都发烫了。
这时,宁玲终于注意到了柳丁,娇皱着眉,嗲道:“对不起啦,柳丁,你才转学来,可能你不知道,这本文学风杂志是我们这里最高端的文学杂志,一般只有像我们这种……家庭条件比较好一点的人才订阅得起,我们家亲爱的最喜欢读上面的诗词了,如果你听不懂,我回到学校可以跟你解说。”
“没关系啊,我可以跟你们解说的。”说到诗词,这个富二代像肚子快被墨水撑爆了一样的骚动,甚至开恩的看了柳丁一眼。“这首词呢,还有后半句,后半句是‘柔情似水,佳期如梦,忍顾鹊桥归路,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总的来说这首词歌颂了美好的爱情,婉约流畅,简直让人余味无穷。”
每个装B的人,都需要一个或者多个见证者,有幸,柳丁这个他们眼中一穷二白的转校生就成了他们今天的装B见证者,如果掐死人不犯法,柳丁真的想在这里结果了他们,默默的忍受着这样的间接歧视,已经不是一两天,她才转校一个星期,就被歧视了七天,班上同学对她的各种炫耀,对她各种看不起,好不容易来个好相处的美女同桌,还是个班花,还以为自己能柳暗花明,没想到,自己只是别人装B的专用道具。
柳丁真想快点儿结束这顿无聊的晚饭,陪着笑,小心的吃着食物,尽量的不在两个‘上等人’的面前出什么洋相,对她而言,争高低是件无聊的事,有这个时间,她还不如回家看看自己的苦情‘新’妈。
但有时,越这样想,越不能如愿,埋头吃东西的柳丁忽然听到坐在自己旁边的宁玲发出了羊咩咩般轻柔的尖叫。
“天呐,那是文学风的杂志主编季如风。”
“哇,真的是他。”富二代也跟着发出了惊叹,能跟名人在同一餐厅一起用餐,这样兴奋点是男女通用。
“啊,他向我们走过来了。”柳丁被宁玲抓了一把,抬头,刚好看到那个走向这边的超级大帅哥,贴身的西服和干净的容貌仿佛天生就该跟那个人搭在一起,然而,柳丁看到他却一点儿也不兴奋,不是因为她的内心喜欢的不是男人,而是她知道这个人走过来要干嘛。
果然,在宁玲羞红兴奋得屁股都开始扭动的情况下,季如风直接坐到了富二代的旁边,是人,包括富二代都以为季如风是被宁玲这个大美女吸引,正处于兴奋和矛盾中的时候,季如风却眼睛一眨不眨的死盯着柳丁,露出了阳光得像天神一般的笑容。
“你不是说你没时间吗?我还以为金风玉露一相逢要等很久,没想到在这里见了面。”
对于宁玲和富二代,这句话有点没头没脑,但很快他们便发现了有什么不对劲。
柳丁一改跟他们在一起时自卑谦和的笑容,脸上冷漠得**炸天,迎上了季如风的视线。
“改天再说。”
“今天说不可以吗?”
“没心情。”
“我是真心的,希望你能跟我们杂志签约。”
“让我考虑一下。”
“那,可不可以在《鹊桥仙》以后再发一首?”
面对季如风这样不知死的逼近,柳丁皱起了眉头,在这样的场合下,她不想说太多,起身并不多言,走了出去。
宁玲和富二代男友张大了嘴巴,瞪大了眼,难以相信样貌身世平凡得扔垃圾堆里找不到的柳丁会有这样的能耐,连鼎鼎大名的季如风都不给面子,在这二人的惊讶中,季如风甚至像条听话的小狼狗一样,跟着柳丁追了出去。
“她到底什么人……?她写的《鹊桥仙》?”富二代把疑问全抛向了宁玲,而宁玲已经像个傻瓜似的,不知道该如何反应,她也不知道自己拉来作陪衬的同桌到底是什么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