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暮朝暮又梦逢君处
我十三岁生日那年,杀了第一个人,他们都不知道,只有他知道,他看到我满脸的血污,我亦看到了他眼中的惊恐,我以为他会把我供出去,可是他没有,只是寻了帕子,耐心地将我脸上的血污擦掉。这一刻,我已经把他记在心里了。我第一次走出了沙漠,是被送去和亲的,以求国土得到庇佑,我只不过是一场政治下的牺牲品。一个不被宠爱,被冷落的落魄公主,不管走到哪都不会有人会去怜爱她。有一天,他满心欢喜的跑来找我,告诉我他家里人来接他回家了,我由衷为他感到高兴。这是他第一次将快乐公之于众,他让我跟他一起走,可我拒绝了他。他有他的路要走,我还有我的使命要做。对不起,无槃,我们本就是无缘无份。那个我一见倾心的十六岁少年,愿你前程似锦,福恩永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