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来到C城。
程欢钦点的城市并未因此欢迎他,反而用阴惨惨的天气和骨子里透出的阴冷吓坏了他。这可怜的孩子一直和我埋怨,南方不该是这样,南方应该天天都是春天,时刻都有暖暖的轻风吹拂。我笑他把南方理想化,正如很多人把北方妖魔化一样。
整整两天,他把自己关在酒店房间里不肯出屋。这是一家四星级酒店,空调、电脑、数字电视等一应俱全。但我不喜欢这里,原因你可能会觉得有些可笑,那就是:我和程欢住在两个房间里。除了吃饭时间或者他需要我帮忙买些什么时,我根本看不见他,而我每次敲响他的门都需要煞费苦心想出借口。最初来到这家酒店时,我绞尽脑汁思索能让我和程欢住在一个房间的理由,但最终,我放弃了,因为我就算能接受那个漂亮前台的鄙视的目光,也无法坦然面对程欢,何况,我该怎么和他说呢?省钱吗?还是担心他一个人住会出?呵,我要是这样说,他肯定会生气地告诉我,他不是需要大人时刻担心的小孩子。实际上,他可能会怀疑到我的动机,那多少会令我们之间陷入尴尬的境地,而且我不想贸然吓坏了我可爱的宝贝。
我的心情如此焦急,以至于我第二天就开始在网上寻找合适的住所。感谢如今网络的发达,它给了我足够多的选择,而且我不必交付给房屋中介一笔钱。当然,这种便捷带来的一切不好的后果也只能由自己负责。听说有人依靠网络这个平台骗取钱财呢,不过我还不至于那么倒霉。我打过几个电话后,对其中一处位于市郊的住所感兴趣,两室一厅,十三楼,精装修,有宽敞的阳台和明亮的落地窗,有极好的视野和完善的小区健身设施。之所以选在市郊,是因为我每到一个城市,都会选择远离喧闹繁华的地段。一来偏僻,可以减少被发现的几率;二来我本人一向喜欢安静,这一点你是知道的。
下午,我看过房子,决定入住。刚好,距离大年三十还有三天,我有足够时间筹备一个完美的新年。
当我回到酒店时,已经过了晚饭时间。我敲响程欢的门,他在里面大声问,“谁啊?”
听到我的声音,他趿拉着拖鞋走来,门开时,我看见他那张垂头丧气的脸。
“怎么了?”我带来了从肯德基买来的鸡翅汉堡和薯条。他喜欢吃这些,尽管我不止一遍告诉过他垃圾食物要少吃。
“没什么。”他接过食物,没精打采地打了个哈欠,“真没劲。”
这两天我每次见到他都会听见类似的话,他似乎陷入了某种颓废的状态中,对什么都提不起兴趣,游戏也玩得少了,好几次我看到他的电脑屏幕出现的不是游戏画面,而仅仅是系统桌面。他好像不知道能做什么。
我感觉他有心事,可是我每次询问,他都会说没什么。青春期的孩子总是会让我感觉到头疼,因为他们的小心思完全不是我能猜到的,而他们在不信任我的情况下,又总是什么都不肯说。
他打开食物的包装袋,埋头吃起来。他的头发已经出油,一缕缕贴在额前,身上的衣服也一直没换,我也没看见过被晾晒起来的洗得洁白干净的袜子。看起来,他到这里之后还没有洗过澡。他异于寻常的懒惰,颓靡的神态,漫不经心的反应都在使我再一次确信,这孩子有心事。
“明天我们要去一个新地方。”我告诉他。
他边吃边不以为然地应着,甚至没有问一问为什么,垂下去的眼帘透露出一个孩子不该有的疲惫和惆怅。
“喝点什么?”我问他,他的房间里有我早就给他买好的饮料和奶类饮品,却全都完好地躺在环保袋里,他平时最爱吃的零食虽然打开了,却没吃下去多少。能让一个孩子不吃不喝消极颓废的——我早该想到是什么原因,真的,我那时可真蠢。
他摇摇头,闷不吭声地继续啃着汉堡。
我叹了口气,因为心里实在堵得慌,他那副样子是我不愿看到的。当然,我爱每一个样子的他,只是不忍心看他沮丧。看着他忧郁的目光和颓唐的脸,我忽然感觉到,我是那么迫切地希望他无忧无虑,更希望能依靠我的柔情和关爱使他快乐起来。这份感情是那么强烈,我能清晰地感觉到它在燃烧,我为此而振奋,不,确切地说是激动,我因为自己对他的强烈的爱而激动,几乎流下泪来。这不是矫情,而是我的生命枯僵了太久,对这种剧烈的感情波动完全猝不及防,一时间竟不知道该如何招架了。
我的郁郁寡欢的少年没吃多少就把食物推到一边,盘腿坐到电脑前的椅子上,右手握着鼠标,反复地点击右键、刷新,眼神毫无生机。我枯坐在床沿,不知道怎么才能使他高兴起来。他忽然问我,“明天去哪儿?”我的宝贝,他居然才想起来问这个问题。
听到我的回答,他淡淡地应了一声,没表现出一丝兴趣,完全是一副听我安排的样子。
“你有没有想去的地方?”
“没有。”
“是不是想家了?想你爸妈了?”
他沉默了。我马上想到,就算他再怎么怨恨父母,也还是会想家的。我应该劝他回家吗?不,不行,一想到要失去他,我就觉得天要黑了,无边无际的恐惧将我笼罩。可是,我应该继续霸占他,任由他伤心沮丧?天哪,这个问题可真难回答。不过,他很快把我从这种令人绝望的为难境地中解脱出来。“才没有,”他对我说,“我死也不要回家。”
这答案简直让我激动欲泣,我仿佛看见幸福女神在冲我招手。但是,他真的是这么想吗?他孩子气的反复无常为什么只在这件事上出现例外?或许,他只是出于要面子而不肯承认想家?这些问题搅得我头疼,最后,我决定放任不管,权当他是真的不想回家。
次日,我们赶往新居。
不知道是由于太阳出来了,还是呼吸到了新鲜空气的缘故,程欢变得活跃起来,尽管还有些萎靡,却与前两日大大不同。路上,他出乎我意料地和我攀谈起来,从我这里了解了当地的相关资讯,比如旅游景点、美食和语言——这些一部分是我早就听来的,另一部分是我住在酒店的第一天,百无聊赖中从网上看到的。有时,他望着窗外,会发出叹息,像一个受到失恋打击的成年人一样的叹息。那时我终于联想到,他或许真的失恋了。
你对眼神好像在指责这件事?看来你落伍啦,你不知道么?很多孩子小学时就有男女朋友,他们认为这很正常,实在不值得大惊小怪。如果你同一个孩子谈论爱情,他熟稔的口吻会令你惊讶。当然,如果你用的是审讯或者盘问的口吻,那你是不会问出什么来的。
程欢对新家挺满意,不过,他也表示了疑惑。“为什么要租房子,我们不回去了吗?”当他得知我们将要在此长住时,他生气了。他是真的生气了。“你这人怎么言而无信!”他大声指责我,脸涨得通红,愤怒的目光让我联想到发疯的牛犊。我沉默以对,不想继续把他惹恼。这个任性暴躁的孩子发了一通脾气后,进了卧室,嘭的一声关上门。
我并不气恼,因为他能对我发火证明我在他心中是有地位的,试想一下,如果他仍旧把我当成陌生人,那么他的反应肯定不会这么强烈,也许只会鄙夷地冷哼,也许干脆不理睬我。所以,他的气愤反而在一定程度上为我们两人建立了一种无形的关系,这种关系就像丝线,起初是微弱的、极细的,但却拥有很强的生命力。很多恋人就是通过这条丝线发展起来,不是吗?
我非但不气恼,还因为这份荣宠而高兴起来。我知道,等他火气消了,他还是会依赖我,留在我身边;不然他还能去哪里呢?他没有钱——最初赚到的钱被他在夜市的地摊上花光了,那时他疯狂地迷恋“抛圈子”的游戏,一直玩到囊空如洗,而他收获的却只是几个廉价小玩具(后来全被他扔到了垃圾桶),像是水枪啊,卡通纸片之类。而他平时是不管我要钱的,所以也不存在私下存了钱的可能。没钱就意味着他跑不掉。除非他某天心血来潮,让他父母来把他接回去,或是求助于其他人,比如丁洵——说起丁洵,我不得不承认,我很担心程欢会把我们的住址透露给丁洵。在此之前,因为说好了只是出来玩几天,程欢答应我并不告诉丁洵,可是现在……我真担心第二天就会看到丁洵。
不过,事情或许没那么悲观。因为我敢打赌,他不记得丁洵的电话或是其他号码。当然,你会说现在的孩子更喜欢在网上聊天,可是我观察过,程欢很特别,因为他从不像其他孩子一样登陆QQ、YY等聊天软件,这一度让我很惊讶。所以,就算他想联系丁洵,恐怕也没那么容易。但这并不代表我已经高枕无忧,事实上,我还是花费一番唇舌来说服他比较好。
当然不是现在,我可爱的欢欢还在气头上呢。
其实,他生气的样子很迷人,有一种小火山爆发后,浓烟滚滚、天昏地暗的威严之美,他的眼睛是熔岩形成,面孔则像是罩上了一层火山灰,腾腾怒气就是那直飞冲天的烟柱。很快,浓烟会散去,火山灰会化为养料滋润大地,熔岩般的眼睛就会变得和以往一样清澈水润,仿佛月色下蠢动的湖水。
果然,当我开始打扫卫生后没多久,丁洵就走出来闷闷不乐地加入我,不过他还在怄气,不肯同我说话,只在我说话时有一搭没一搭地应两声。晚饭时他就开始和我说话了,大概是他自己也耐不住了吧。
饭后,我和他在客厅做了一次严肃的谈话。
别多想,我还不着急向他表白,我只是想给他的未来做一下规划。当然,这种规划是建立在对我有益的基础上。
一开始,他的反应很急切,因为他误会了我。
“我有事要跟你说——”
“我不回家。”他打断我,也许是我的语气太过威严,他瞪大眼睛,惊恐地看着我,好像我是个刽子手,准备把他送往地府似的。
“不是这件事,”我温和地说,“你可以选择不回家,但是……”他疑惑起来,眉头皱紧,我笑了笑,继续下去,“但是你还小,应该接受教育。”他更加疑惑了,犹豫着问我:“你想让我上学?”
“对,我会帮你联系学校,这附近就有一所中学。”
“我不想去。”
“为什么?”
他垂下头,有点儿烦躁,“我连他们的话都听不懂。”
“这一点我考虑过,”我摆出长辈的姿态说,“你们正好可以互相学习,你会学会当地方言,而他们的普通话会说得更好。你可因此而结交一帮好朋友,偶尔踢踢球,玩玩游戏,或是去公园、游乐场,你甚至可以把他们带来家里玩,只要你愿意。”
他抬起头,眼里闪过希冀之光,但很快又垂下头去。“阿姨。”他唤我,用异常温柔的语气。
我慈爱地看着他,“怎么了?”
他咬着手指,目光向下,似有委屈,“我成绩很不好,不想念书。”
可爱的宝贝,他一定是因为成绩不好常常遭到责骂,深受打击,以至于对读书产生抵触心理。真可怜。“成绩不好怎么了?”我温和地说,“成绩并没那么重要,起码我不会用这个衡量你,仅凭考试分数就肯定或否定一个孩子实在是不公平。”我顿了顿,“不过,我这么说并不意味着你就可以为所欲为,轻视学习,至少,当我问你最基础的功课时,你不能表现得像是没学过一样。”
“可是我学不进去。”
谈到重点了,“为什么?”我盯着他问。
他把两条腿岔开,一只手握成拳头捶打膝盖,“不为什么。”
好吧,他不想说,可是这不代表我不能问。“谈恋爱了?”
他的动作停止了,扬起脸飞快地扫了我一眼,“没有,真没有。”
我轻笑,“我不会管你,因为我不是你的父母,没资格管你;其次我只是觉得有责任让你接受教育,至于其他……你自己应该知道怎么做,对吧?”
他很久没说话。
我站起来,点燃一根烟,在新环境中踱步。老实说,我一直不喜欢搬家,因为我总是那么怀旧,留恋旧的环境,旧的气息,旧的一切,可是我却注定了居无定所,一生漂泊。
他忽然告诉我他想玩游戏了。可是我们还没来得及购置电脑。
“如果你去上学,我会送你台笔记本电脑当作礼物。”
他的眼睛亮了。
“不过……”我趁机索求,“你必须答应我,不会把我的住址告诉丁洵。”
“就这样?”他掩饰着兴奋。
“就这样。”
他的整张脸都亮了起来,“我肯定不告诉他,”他故意绷起脸,让神态显得严肃,“我干嘛要告诉他?”
我们就这样达成了共识。没有婉拒,没有感激,他就这样接受我的馈赠。可是我需要他的感激吗?不,我反而要感激他。让我告诉你,郑宏,我要让你知道我为什么要感激他——他帮助我实现了又一个目标:用上学捆缚住他。既然他在这里上学,就意味着他要在此地定居下来,而我们最终以这种方式缠在一起。呵!先是把他带出来,再是将他留住,一切竟然是这么顺利,整个过程是多么美妙啊!又是多么令我振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