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餐饮企业营业税一般业务会计实务
餐饮企业在涉及营业税的会计核算上,应设置“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营业税金及附加”、“应交税费”等科目,其中“应交税费”科目下还应设置“应交营业税”明细科目。
一、餐饮服务缴纳营业税会计实务
餐饮企业发生应缴纳营业税的经济业务,按其营业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缴纳的营业税,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科目。
海天餐饮公司本月餐费现金收入为50000元,营业税税率5%,食材、燃料、电费等支出30000元。会计分录为:
计算应缴纳的营业税=50000×5%=2500(元)
借:库存现金。
贷:主营业务收入。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原材料。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二、销售不动产缴纳营业税会计实务
销售不动产,按销售额计算的营业税记入“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科目。
海天餐饮公司出售旧房,取得收入800000元,已存入银行。适用的营业税税率为5%。根据上述业务编制如下会计分录(仅编制税金环节):
计算应缴纳的营业税=800000×5%=40000(元)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贷:银行存款。
海天餐饮公司出售厂房,厂房原价1000000元,已提折旧600000元。出售所得收入500000元已存入银行,以银行存款支付清理费用5000元,厂房清理完毕,营业税税率为5%。根据这项经济业务,该公司应作如下账务处理:
销售厂房应交的营业税=500000×5%=25000(元)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借:银行存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营业外收入。
三、销售无形资产缴纳营业税会计实务
海天餐饮公司将拥有的一项专利权出售,取得收入100000元已存入银行。该专利权的成本价值为80000元,营业税税率为5%。有关账务处理如下:
出售专利权应交的营业税=100000×5%=5000(元)
借:银行存款。
贷:无形资产――专利权。
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营业外收入。
借: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贷:银行存款。
四、综合业务缴纳营业税会计实务
海天餐饮公司2010年7月共获得营业收入1380000元。经过分析:
(1)公司当月取得餐饮收入1000000元。
(2)公司附设旅行社取得营业收入200000元,支付给其他单位的房费、餐费、交通、门票等代付费用120000元。
(3)允许某企业使用本公司名称,对方交来上半年使用费价款100000元。
(4)将其拥有的铺面房一间出售给某公司,共获得收入80000元。
月末企业按规定计算本月应纳营业税。
(1)计算属于“服务业”税目营业收入应纳的营业税。
按照税法规定,餐饮企业的餐饮收入属于“服务业”税目,需按5%税率征收营业税。
附设旅行社属于“服务业”税目,按规定应按5%税率征收营业税。但是由于会计制度规定计算的营业收入和税法规定的应纳营业税的营业额有一定差异,因此在计算应纳营业税税额时需对营业收入进行一些调整: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旅行社代收代付的费用应全部计入营业收入;而按照税法规定,旅行社组织旅游者在中国境内旅游的,以收取的旅游费减去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的房费、餐费、交通、门票和其他代付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因此,“服务业”税目应纳营业税的营业额为:
营业额=(1000000+200000)-120000=1080000(元)
则应纳税额为:
应纳税额=1080000×5%=54000(元)
(2)计算属于“转让无形资产”税目的营业额应纳营业税。
公司将单位名称提供给他人使用,属于转让商誉的征税范围,应按照转让无形资产征收营业税。按照税法规定,企业转让无形资产所取得的收入,属于“转让无形资产”税目,应按5%税率计征营业税。则应纳税额为:
应纳税额=100000×5%=5000(元)
则当月营业收入应纳营业税为:
应纳税额=54000+5000=59000(元)
在具体进行会计核算时应作会计分录为: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3)计算属于“销售不动产”税目的营业额应纳营业税。
按照税法规定,企业销售不动产所取得的收入,属于“销售不动产”税目,应按5%税率计征营业税,则应纳税额为:
应纳税额=80000×5%=4000(元)
在具体进行会计核算时应作会计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综上所述,当月应缴纳的营业税=54000+59000+4000=117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