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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第二章 传言

月牙儿和月弯儿都发现了一件事——这大约是小姐这辈子生气生得时间最长的一次。

从上马车,到出了杭州,到进了锦官城,小姐的脸一直紧绷着。

两姐妹无计可施,只有说些闲话来吸引小姐的注意力。

“哎,你看,唐家家主的轿子走得好快哦,竟然赶得上马车呃!”

“笨蛋,那是抬轿子的人走得快啦。”

“那几个人真厉害啊,走得又快又整齐。”

“坐这样的轿子一定很舒服吧?不像马车会颠得慌。”

“是啊是啊,下次叫颜先生也给小姐准备一个这样的轿子吧?”

“——我不要!”小姐终于答话了,可声音仍然紧绷着,“不管他送什么给我,我都不要!”

“小姐……”月牙儿试探着劝她,“是那个人向你求亲,又不是颜先生要把你嫁出去……”

“可是他还坐在那里跟那个人说话!他居然不把那个人轰出去!”花千初的拳头握得紧紧的,“他就是想把我嫁出去!”

“但、但是……小姐你迟早是要嫁出去的啊……”

“不要不要,我不要!”花千初烦躁地堵上了耳朵。

就是在这样一种又是烦躁又是气闷的心情中,花千初踏进了唐家大门,见到了孪生姐姐花千夜。

两人从小就被分开抚养,长大后也没什么机会见面,可是一踏进屋子,一看到枕上那张再熟悉不过的脸,无法言语的熟悉感还是止不住地涌出来,加上心里一直无法开解的委屈,花千初一下子扑到床上去,哭了出来,“姐姐……”

同样是孪生姐妹,月牙儿和月弯儿长得外人根本无从分别。花千初和花千夜的眉眼口鼻虽然也长得一模一样,人们却能很清楚地把两人区分开来。

花千初是明媚朝阳里的一缕光芒,是娇艳春花的一片芳香,明丽鲜妍,不可方物。

花千夜却是秋水里的一线柔波,月牙里的一缕诗魂,一双眼睛仿佛水底极深处,珊瑚斑斓,鱼儿游弋,时光都缓缓沉淀。

如此相似的面貌,却有如此迥异的气质,能让人在第一眼之间,分辨出谁是姐姐,谁是妹妹。

唐老夫人见花千初一进来就失声痛哭,吓了一跳,“傻孩子哭什么?你姐姐好着呢!就是这样两天吃不下东西,一吃了东西,就没事了!”

花千初这才想起自己不该在姐姐面前这样哭,呜呜咽咽地收住,握着花千夜的手,“姐姐,你怎么这么瘦?”

话才出口,又看到外婆在向她使眼色,她愣了愣,不明白。

“千夜,你先睡会儿,妹妹一路上辛苦了,我带她去歇歇。”唐老夫人说着,拉着花千初出来。

到了院子里,唐老夫人才叹道:“千初,你姐姐病得不轻,你可不能说那些话。”

花千初不明白,“什么话?”

“唉,就拣好的说。说她气色不错,说她神气还足,知道吗?你再乱说话,招得她心里更难受,病更难好了!”

花千初悚然,不知道自己说错了什么。再回到花千夜床前的时候,不知道该开口说什么。

花千夜躺在软枕上,一张脸宛如冰雪,仿佛随时都会融化似的,唇上也淡得没有颜色,见妹妹低头坐着不再说话,问:“很累吗?”

“不是啊。”

“怎么忽然不说话了?”

“不知道要说什么……外婆交待不许乱说话。”

虽然两人是同年同月同日同时生,花千夜却一直都觉得妹妹像是个长不大的孩子。现在花千初一脸微微的迷茫,再也没有比此刻更像孩子的时候。花千夜忍不住轻轻一笑,握住她的手,“有什么就说什么。”

“真的吗?”花千初凝望着她,问,“姐姐,你会死吗?”

这个问题……花千夜的眼睛微微地垂下来,轻轻叹口气,“人总会死的,对不对?”

“可是,可是那要到很老的时候啊!等我们老到不动了的时候,就会慢慢地飘到另外一个地方……姐姐,你现在就要飘走吗?”

花千初的眼睛那么黑,那么亮,靠得这样近,花千夜忽然发现妹妹的瞳仁要比普通人黑得多,也大得多,就像婴儿的眼睛,眼白只占极少的一点地方。这样一双眼睛望过来的时候,整个人都会倒映在她清澈的眸子里。

妹妹,妹妹,你是怎样护住了这份婴儿般的清澈与纯真?是怎样抵挡了那些俗世的沾染?是怎样用这样洁净的心生活了十六年?

花千夜的眼里忽然涌现了薄薄的泪光,伸手抚着妹妹的脸,轻声道:“无论我什么时候飘走,都是一直惦记着你的……这次能见到你,我很高兴。”

“我也很高兴。”花千初由衷地说,忽然想起一见面就哭鼻子了,红着脸解释,“我不是哭你啊,我是哭我自己啊,你不知道锦哥哥有多可恶!我想起他就想哭!”

“锦哥哥?”怔了好半天,才反应过来,“你是说颜管家?”

“除了他还有谁?”

“你怎么能叫他哥哥?论辈分,他是我们的叔叔啊!”花千夜又好气,又好笑,“他怎么得罪你了?”

“他要把我嫁出去!”花千初诉苦,“那个人来求亲,他居然坐在一边笑!舅舅也是!祖叔公也是!”她把脸埋在被子里,“呜,他们都想我嫁出去!”

“舅舅和祖叔公也在?”花千夜有些吃惊,“难道是舅舅和祖叔公亲自去接你来的?”

“是啊……”花千初揉揉鼻子,发现姐姐的表情有些异样,想起外婆的叮嘱,忍不住道,“怎么?我说错话了吗?”

“不,不是。”花千夜转而微笑,换了一个话题,“家里的生意怎么样?”

“不知道。”

“你从来不过问家事的吗?”

“都有锦哥哥管,****什么心?”

花千夜脸上的颜色一变。

花千初察觉了,“姐姐,是不是不舒服?”

“不是……”花千夜的笑容已经有些勉强,道,“路上很辛苦吧?你早点休息吧。”

花千初乖巧地点点头,她也看得出来姐姐已经有点累了。

送走了妹妹之后,花千夜吩咐丫环请来唐从容。

唐且芳和唐从容向来樵不离孟,也跟来了。

“舅舅。”花千夜幽暗的眸子望着唐从容,“听说是您亲自去花家把千初接来的?”

“嗯。我出门办事,顺路而已。”

“真的是顺路而已?”花千夜轻轻问。

唐从容微微一怔,唐且芳大笑起来,“我早说了嘛,这两姐妹简直不像是一个娘胎里出来的!你想骗小千初简单,想哄小千夜,可没那么容易!”

“是不是花家出了什么事?”花千夜忍不住有些焦虑,不然哪用唐门两位绝顶人物去接妹妹?

“并没有什么事,你不用担心。”唐从容在一旁坐下,略略沉吟,向这位聪慧异常的外甥女道,“千初不解世事,我有点担心颜生锦,所以跟叔爷去看了看。”

“怎么样?”

“一切都好,并无异常。”

花千夜沉默片刻,抬起头来,“其实,是有异常的吧?舅舅不觉得千初单纯得有些过分吗?”

唐且芳道:“小千夜,不是每个十六岁的女孩子都有你这样聪明的。”

“千初很聪明,只是,太单纯了。”花千夜微微皱起眉,“如果按照正常的生活,一个人到了十六岁,怎么还能有孩子似的眼睛?”

——不仅是眼睛,就连心性,连脾气,也单纯得像个孩子,让人一眼就看得透。

“颜生锦是个怎样的人?”她问。

“气质温和,处事淡定,为人内敛。”唐从容概况自己对那位花府管家的印象,“是个人物。”

“放心啦!”唐且芳看不惯这舅甥两个坐到一起就一副商论天下大事忧心忡忡的模样,道,“只要长了眼睛的人,就看得出来颜生锦不会对小千初使什么坏心啦。你看颜生锦看小千初的样子,活脱脱就是把她当自己的女儿来疼。”

“这倒是真的。”唐从容说,“千夜,你安心养病。有我在,就没人能动你们姐妹分毫。”

花千夜看着舅舅,微微点点头。

不知是有妹妹的陪伴,或是因为央神医的医治有方,花千夜的身体慢慢地好转起来,天气好的时候,还能和花千初在院子里散散步。

看着姐姐好起来,花千初也差不多要回杭州了。临行的时候,拜别外婆和舅舅,趁程伯套马车的工夫,花千初拉住姐姐的手,道:“跟我回家吧!姐姐。家里也可以请央神医来,也可以给你最好的照顾,我还能天天陪着你——”

“傻千初。”花千夜轻轻地微笑,“我要留下来陪外婆,陪舅舅。”

“外婆有舅舅陪,舅舅有祖叔公陪,不用你陪啊!”花千初有些低落,“难道双生子真的会相克吗?我真的克了你吗?所以你不愿意跟我回家?”

“没有这样的事。”花千夜安慰她,“我留在这里,是因为我已经习惯了这里。这里就是我的家。千初,回去之后,答应我一件事吧。”

“嗯,你说。”

“慢慢去接触花家的生意。你是花家的主人,也是颜生锦的主人,颜生锦虽然对你对花家有恩,但也不能让他总揽一切,爬到你头上,知道吗?”

“可是我做不来那些啊!”花千初苦恼地噘起嘴,“有锦哥哥管着,不是很好吗?”

“如果只是‘替’你管着,那当然好。万一,他是为自己管着……”花千夜没有再说下去,替妹妹整理了理鬓发,道:“总之,你答应我,回去之后,不能再像以前一样对花家的生意不闻不问。如果颜生锦有意不让你过问,你就捎信到唐门来。”

尽管有些不解,还有些不情愿,花千初还是不忍心拂姐姐的意,点点头,答应了。

程伯套好马车,一路天气晴朗,花千初回到了阔别将近两个月的杭州。

日光照耀,花家大门口,站着乌压压一片人,颜生锦脸含微笑,走过来,扶花千初下马车。

刚探出身来的花千初,想着走的时候那趟求亲,脸上仍是紧绷的,嘴角也是往下沉的。可是当目光一落到颜生锦身上,瞧着那熟悉的面容,两个月来的气闷忽然就变成了小小的雀鸟,一忽啦飞得远远的,心里晴空朗朗,花香郁郁,再也绷住脸。明澈黑亮的眼睛直接泄露了她的情绪,故作的冷漠比脆冰还要轻薄,一下子化开,露出底下的甜笑,她搭着他的手,跳下马车。

他怕她摔跤,另一只手也托上去,她一下来,刚好在他怀里。

“锦哥哥……”她把脸埋在他胸前,“我回来了。”

“路上累不累?”颜生锦问,一面扶她进门,“我已经准备好了热水,你好好泡个澡,一会儿去园子里吃些点心。”

花家的花园,美不胜收。菊花异常凛冽,茶花也万紫千红,花千初洗过澡,换上干净柔软的衣裳,远远地,就看到坐在石凳上的颜生锦。

他的鼻梁挺直,侧脸非常漂亮。尽管月牙儿和月弯儿都说他没有舅舅和祖叔公生得好,她却一直认为他是这世上最好看的人。

他在剥石榴,一颗颗晶莹的石榴籽剥出来,放到手边的白瓷碟子里。见她来了,把碟子放在她面前,“喏。”

石榴非常新鲜,微微冰凉,大约是才从冰窖里拿出来的。花千初吃了一大半,拈起一颗,递到颜生锦的唇边。

颜生锦一面剥,一面低头噙了,一面问:“大小姐怎么样?”

“好多了,那个央神医医术很高明。”

“央落雪可是药王谷的大弟子,医术当然不在话下。也只有你舅舅才能请得动他吧。”

“为什么?他很难请吗?”

“他只在药王谷行医,从不出诊的。”

“哦,我看舅舅跟他交情挺好的样子呢。”

“嗯,你舅舅和他是好朋友。”

“你怎么知道?你又没去过唐门。”

颜生锦笑了,“你没听过秀才不出门,能知天下事吗?”

“你又不是秀才……啊,你是秀才哦!他们说,如果你当初不回来,说不定还是状元呢。”她问,“真的吗?”

颜生锦含笑不语。

“当状元很风光吧?”

“也许。”

“那你想当状元吗?”

他把一粒石榴塞进她的嘴里,“好了,小孩子这么多问题。”

花千初相当不满,“我不是小孩子哦!我前年就已经及笄啦!”

“是,是。”颜生锦看着她,目光温和,语气里却似有叹息,“已经可以嫁人了。”

“嫁人”两个字惹恼了她,挟着新愁旧恨,花千初霍然起身,“你又要我嫁人?!”

“傻孩子,姑娘家长大了,总是要嫁人的。”说着,颜生锦伸手拉她坐下,却被她一手甩开。

她退后两步,满脸都是伤心,都是愤怒,心思全部明明白白写在脸上,“你要把我嫁出去,你要赶我走!”

颜生锦哭笑不得,“千初,我怎么会赶你走?怎么能赶你走?你嫁了人,整个花家都会跟着你嫁过去,我也会跟着你。”

“你会跟着我?”花千初愣了愣,“即使我嫁了人,也一样可以跟你在一起?”

“当然。”颜生锦道,“你忘记我说过的吗?我会永远在你身边。”

“原来即使嫁了人,也不用离开你?”花千初又惊又喜,松了大大的一口气,“我以为,我以为……”

“你以为嫁人就是一个人孤零零地到一个陌生的人家生活吗?”颜生锦轻笑,“我的小姐,怎么会呢?你会有一个堪配你又疼爱你的丈夫,即使你对他的家庭是陌生的,但他一定会无微不至地照顾你。”

“那你呢?”

“我会在一旁守护你。不让任何人伤害你。”

花千初的眸子流光闪烁,明亮得好似天上的星辰,“真的吗?”

“真的。”颜生锦说,“你会是这世上最幸福最快乐的人。”

他的声音照旧平淡,语气里却透出一丝平时不常见的郑重。

“就像现在这样吗?”

“嗯。也许还会比现在更好。因为到时候,会多一个丈夫来疼爱你……”说着,他已经剥完了整颗石榴,把满满的一碟晶莹绯红的水晶颗粒放在她手上,笑道:“……而不仅仅只有我一个人。”

既然有了锦哥哥,还需要丈夫做什么呢?

花千初一面吃石榴,一面这样想。不过既然锦哥哥说这样会更好,那么一定会更好。既然是更好,又有什么理由拒绝呢?

只要能跟锦哥哥在一起,无论有丈夫或是没有丈夫,都是无所谓的。

日子一天一天过去,天上下起了薄雪的时候,方夫人上门求见。

“花小姐……”方夫人有些讨好地笑着问,“那件衣裳做好了吗?”

“啊?!”

花千初完全不记得在某一个细雨霏微的下午答应了别人一件衣裳,方夫人一问,才猛然想起来,“哎呀,我忘记了。”

方夫人苦笑。女儿已经在家里催过好几次了,定的是件夹衣,可现在雪都下了。若宁下个月便要出阁,只好明年穿。

“我今天就开始做。”花千初认真地告诉她,“一个月后,你来拿。”

这件事,仿佛一个引子,隐约唤起一种遗忘了某事的感觉……花千初摸了摸额头,“咦,我怎么觉得我好像还忘记了什么事情?”

“小姐只答应了一件衣裳,没有别的。”

“好像不是衣裳吧……”花千初想了想,再想了想,终究还是记不起来,“算了,还是做衣裳去吧。”

天气已经冷了。屋子里放着两只暖炉,厚厚的毡帘放下来,水仙的香气越发浓愈,温暖如春。

才裁了几剪,有个丫环将中饭送到房里来。

花千初有些奇怪,她都是和锦哥哥一起在厅里吃饭的——当然,赌气的时候除外。

“锦哥哥呢?”

“颜先生早上去城西商铺查账,要到午后才回来呢。”

查账?蓦然之间,记忆里有什么东西乍然浮现,她想起来了!从唐门回来的时候,姐姐要她学着管账做生意呢!

姐姐从来没有要她做过什么事,这唯一的一次,竟然还让她忘记了!花千初懊恼得连连叹息,吃过午饭,就来到书房。

花家偌大的府邸,她踏足最少的就是这间书房,差不多过了十岁,就很少进来。

小时候锦哥哥就是在书房里教她读书写字,写不出来,或者写得不好,锦哥哥就会不再理她,让她一个人呆在书房里,直到写好为止。

在任何时候,颜生锦对她都是和颜悦色的。唯有在书房里,他就不再是那个万事都依着她的锦哥哥,变成了一个严厉的老师。

好在十岁之后,什么《三字经》、《百家姓》、《烈女传》这些都背得差不多了,字也算会写了,颜生锦才放弃了这样严厉的督促。

而且在那个时候,也正是花家的生意日进千金的时候,颜生锦本身也忙得一天只能睡两个时辰。极度疲惫,仍要教她读书识字,不肯让别人代劳。小千初是在那一年开始懂事的吗?书背得好,字又写得好,颜生锦终于放了心。

也就是在十岁那年,没有了读书写字的任务,颜生锦又忙于生意,花千初渐渐寂寞又无趣,于是,某一天,她问嬷嬷要来针线,刺下了传奇般的第一针。

做出了第一件衣裳。

传说总是被夸大的,第一件衣裳其实做得非常粗糙拙劣,甚至还有些小,不过颜生锦还是又惊又喜地穿上了,直到花千初的手艺一日千里进步到包办了他全身上下的所有衣物。

书桌后的椅子上,就搭着一件藏青色的滚珠烫沙毛缎披风,想是他出门忘记披上的。

花千初在这张椅子上坐下,背靠着这件披风,就好像背靠着锦哥哥,她微微地笑了笑,在这样温馨的想法和细碎的回忆中,随手翻开了桌上的一册账本。

……然后所有的情绪都散荡在这本账册里。

是谁发明了账册这样的东西?一大堆的日期,一大堆的数字,花千初左看,右看,横看,竖看,都弄不明白到底是什么意思。

一百两,二百两,三百两……晃得眼都晕了,花千初很快选择了放弃,午困袭来,她扔下账本,进了书房里间,躺在软榻上睡着了。

是被低低的交谈声吵醒的。模模糊糊听到里面有颜生锦的声音,便醒了过来。

颜生锦正在跟几家商铺的掌柜商量生意上的事情。到了年底,他总是分外忙些。

花千初倦意未散,鬓发也有些散乱,揉揉眼,走向当中坐着的颜生锦,“锦哥哥你回来了……”打了个哈欠,靠在他怀里,困意欲散还拢,神志仍有些模糊。

几个掌柜见到这一幕,面面相觑。

颜生锦挥挥手,示意他们出去。

于是花千初再打一个哈欠的时候,书房里只剩颜生锦和她两个人了,她问:“他们呢?”

“他们还有事,先走了。”

“哦。”

“你怎么到书房来睡觉?”颜生锦握了握她的手,稍稍有些凉,“书房不如你的屋子暖和,当心着凉。”

“我想来看账册,看着看着就想睡觉。”

“看账册?”颜生锦失笑,“我让你多看点书你都偷懒,什么时候勤快到看账册?”

“我也不想看啊。”花千初道,“是姐姐让我看的。姐姐说,生意是花家的,我是花家的小姐,就要管哦。”

“她要你管花家的生意?”似是有些诧异,然而诧异之后,颜生锦的神色便有了一丝萧索,他道,“如果你要管……当然可以……”

“可是这些账本好无聊,锦哥哥你教教我。”花千初没有留意到他细微的神情变化,指着账册上一行数字:“这是什么意思?”

“这是说,那一天,卖出了十三匹布,收入一百七十二两,除去成本,净赚九十两。”

“赚了九十两?”花千初里有些迷惘,“九十两……很多吗?”

“嗯,够小户人家吃用一年了。”

“哦,那就是很多了!”她高兴地说,“我们一天就可以赚这么多!”

“这只是花家几百家商铺中的一家。”颜生锦说,“千初,你拥有的,比世上所有人都多。”

“呵呵……”花千初笑着回过头,目光落在他脸上,却发现他的脸上有一种极淡的笑容,笑容里,有一丝丝嘲讽,又有一丝丝苦涩,千初诧异,“你怎么了?”

“没什么。”颜生锦微微吸了口气,“千初,我不希望你接触这些账本。”

“为什么?”

“它的背后太复杂了……”颜生锦看着她,“我不愿意你看这些复杂的东西。千初,你应该清澈如水,明亮如星,不必为这些事情伤神。”

“这样啊……”花千初听话地合上账本,姐姐的交待却又在同一时间跳进脑海——如果颜生锦有意不让你过问,你就捎信到唐门来。

“这样算有意吗?”她问他,又像是在问自己,“这样算是有意不让我过问吗?”

颜生锦浑身一颤,蓦地望向她,眼中有不敢置信的神情。

“千初……”他唤她的名字,声音有极轻微的颤抖,“有人跟你说了什么,是吗?是大小姐吗?”

“是啊,姐姐让我管生意。她说如果你不让我管,就让我捎信到唐门——唉,算了,我也不想看这些东西,眼睛都花了。”花千初伸个懒腰,趴在他身上,咕哝道,“我还没睡饱啊,锦哥哥,陪我睡觉吧。”

“不行。”颜生锦扶起她,“我送你回房间睡。”

“为什么不行?你以前都带着我睡的。”

“那是你小时候。”颜生锦说,“而现在,小姐是大姑娘了,对不对?”

虽然花千初并没有捎信给唐门,但是杭州城里,却渐渐有些关于颜生锦刻意不让花千初接管花家生意的传闻流传开来。

尽管只是捕风捉影——捕风捉影本来就是人们最擅长的事情之一。

“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纸哪能包得住火?”新年刚过,人们见到亲朋都忍不住要提一提这个话题,“话说回来,颜生锦为了花家丢了状元,怎么样也要捞点回来才够本吧?听说花家小姐对他是言听计从,花家偌大的生意,都捏在他一个人手里。”

“是啊,他今年有二十六七了吧?一直不娶,不会是在打花家小姐的主意吧?”

“哎呀,那可说不准,花小姐生得真是美若天仙!”

“按辈分,他可是花小姐的叔叔呀,这乱伦的事情可做不得。”

“可是娶了她,就能明正言顺地掌管花家……”

“嘻嘻,这倒是,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颜生锦坐在店铺的后堂查账,在店堂里两位挑布料的妇人的议论一字不落地钻进耳朵。

掌柜的有些紧张地擦擦汗,递个眼神给伙计,示意把那两个人请出去。一面却又不由自主地打量颜生锦的神色。

去年在书房那次,亲眼看见的小姐和颜先生之间的亲密情形,一直在眼前浮现。虽说小姐从小就这样依恋着颜先生,可从前小姐只是个孩子,颜先生抱着一个孩子,还没有什么。现在小姐出落得容光照人,已经是个待字闺中的少女,过了个年,就十七岁了。再跟颜先生腻在一起,就有些不太妥当。

颜生锦脸上的神情没有什么变化,看完账本,问了一些店里的情况。因为来了一位大主顾,掌柜的亲自出去招呼,颜生锦一人坐在后堂里,捧着茶杯,热气袅袅里,一丝落寞和萧索才露了出来。

那些传言,早就有了吧?在他决定带大花千初接管花家的生意的那天起,就有人说过类似的话了。历时十二年,又被重新提起。

他微微吸了一口气,还没来得及发出一声叹息,花家的下人就找上来了,恭声道:“颜先生,族长到府里了,让小的过来请您过去。”

花家的族长?

这倒是一位稀客。

花家也是一方大族,除了花怜月一脉,人丁都很兴旺。可是也只有花怜月这一脉算是发达,其余族人,也不过做些小买卖度日,或者投身到花怜月的商铺里,混口饭吃。

也因为这一点,虽然花怜月只留下了两个女儿,族中众人也没有一个人敢怠慢。但是快要七十岁的族长亲自移驾到花府,除了花怜月夫妇死去的那次,还是从来没有过的事。

“颜先生来了……”

族长颤巍巍地站起来,颜生锦连忙上前扶住他,含笑道:“族长有什么吩咐,叫在下过去说一声就是,怎么还亲自过来?”

族长呵呵笑,道:“真是平常的事,我老头子也就倚老卖老随便找个人带句话啦。”

“莫非有什么大事?”

“呵,颜先生,你的婚姻,算不算大事?”

颜生锦略吃一惊,“我的婚姻?”

“可不是!”族长仍旧笑呵呵,拈着雪白的胡须,“颜先生为花家辛苦操劳,至今还是孤身一人。这让我们怎么过意得去?这几位,都是杭州城里极出色的红娘,她们牵的红线,可是响当当的。”

族长身后几个妇人连忙笑吟吟地上来打招呼,颜生锦一一点头,心里面的疑虑和忙乱慢慢澄清来——忽然一笑,请人把众红娘带到偏厅喝茶,向族长道:“族长在外面,也听到一些话了吧?”

族长突然关心起颜生锦的婚姻,正是因为种种传闻吹进了耳朵里。老族长略一思索,便想出这条妙计来——让颜生锦娶妻。

就算颜生锦不顾辈分,图谋小姐,只要让他娶了妻子,便不能再打小姐的主意——小姐总不能给他做小妾吧?

而且这份关心也算名正言顺,过了年,颜生锦毕竟已经二十七岁了,换了别人这个年纪,早已经儿女成行。

现在颜生锦却支开红娘,开门见山地问这个问题,不禁让老族长吃了一惊,脸上笑容不改,问:“什么话?”

“有关我要霸占花家财产的传言。”颜生锦望定他,眸子温和淡定,却不容人抗拒,“今天族长在这里,明人不说暗话,我要是对花家有二心,就让我死无葬身之地——至于婚姻,我还没有到娶亲的时候。”

“什么时候才是先生娶亲的时候?先生的年纪已经不小了啊。”

“等小姐出嫁之后,就是我娶亲的时候。”颜生锦淡淡地微笑,“等我为小姐找到了好人家,就会考虑自己的事情。”

“先生——”

他的话还没说完,屏风后忽然传出一阵清脆笑声,花千初走了出来,一把拉住颜生锦的胳膊,仰首道:“我就知道锦哥哥是对我最好的人!”又向族长道:“三爷爷,锦哥哥早就说过,要当我的陪嫁呢!我嫁到哪里,他就跟到哪里,所以你不要忙着替他找老婆,到时候我会帮他找的。”

族长微微动容,“真有此事?”

“我怎么会骗你呢?”花千初笑着说,黑亮的眼睛光芒夺目,叫人不敢直视。那是婴儿般的明亮与清澈,不容任何人怀疑。

族长也不能,道:“颜先生,但愿你说到做到。”

“锦哥哥才不是说话不算话的人呢!”花千初抢着说,“他答应我的每一件事都做得到!”

既然如此,族长也没有别的话说了,带着一群红娘离开了花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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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个平凡的少女都会遇见让自己痛哭却一生也不愿忘记的人和让自己开心却总是在背后为自己承担一切风雨,而那个人让她哭的人教会了她如何去爱,而那个她的笑的人永远在她的世界存有温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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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什么,我不偷不抢,踏踏实实做人,从不做偷鸡摸狗之事,还会受到这等侮辱,天地还有无正气?华国的夜,低沉而闷热。平添一股烦躁的心绪。刚刚出狱的罗天情绪十分低落,走在大马路上,行意索然。人来人往的车流,越看越觉得不是滋味,同是一世人,凭什么有诸多的不平?别人家的孩子,从出生开始,便是含着金钥匙,过着的是名流浮华的生活。而自己,自小就得在土堆里翻滚,土头灰脸一身狼狈?待得成长少年,自己还辛苦劳作。努力学习,考上世人羡慕的名流大学,就是为了有朝出人投地,而别人则能满身光鲜与华丽,名车轮流接送?凭什么?
  • 网王之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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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喜勿进,我是第一次写小说,表见怪,看过后请给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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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帝赋予每个人的灵魂和生命都是平等的,每个人都有致富的权利,但只有勤奋和有智慧的人才能得到幸运女神的眷顾。在本书中,富兰克林通过虎构角色亚伯拉罕大爷,汇总了他所出版过的作品中有关如何在生意上成功并获得财富的思想,经久不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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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上皆望成仙,渴望超脱凡俗,自由自在,但成仙真的就能逍遥了吗?无人得知。一个看似普通的灵魂转世到了一个多族并存,武道称尊的世界(非穿越,无记忆,就是轮回转世。),一步步地揭开天地的真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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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v1双洁,双向救赎。故事纯属虚构,危险情节请勿模仿,不接受说玛丽苏〗安素曾经以为在酒吧和某个人的初遇是偶然,其实都是一个叫许淮哲的大佬的蓄谋已久,或许是从他许淮哲第1次在酒吧见到她时。她是有名的漂亮高中学生,而离开校园之后就是白桃,这些令人闻风丧胆的名字。原本说家庭出变故的这种人配不上哲爷,反而看到这些身份时啪啪啪的打脸。有人曾经说过,“哲爷原本高冷懒散,沉稳从容。可自从遇到了安素,他似乎把所有的温柔和慌乱都给了她了。这是我从未见过他为一个女孩儿那么上心那么紧张。”无逻辑爽文,无逻辑爽文,无逻辑爽文。〔高冷懒散太子爷x清冷不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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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十八线扑街作家葛润叶醒来的时候,眼前的鬼火,木船……那是……他自己小说里的场景!那是一本女主的扑街小说……可他是个男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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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天,一个不折不扣的普通高中生,为能考取心中早已期盼已久的大学而努力奋斗,就在他废寝忘食的用功时,他无意触发了通往遥远之地的入口,之后他就开始了他的奇幻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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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多人说我是坏人,可我真的不是。我爱他?我不知道,有时候从一开始就写好了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