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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诗人的爱情(1)

上帝已死

血色漫过天际

天堂里映出地狱的火光

翅膀折断

白色羽毛飞舞

天使坠落

黑色是王

统率着群魔

吞噬了世界

恐惧扭曲着精灵

歌声已经熄灭

哭泣吼叫绝望

谁在挣扎

远处有婴儿的笑声

谁能为他祈祷

巨石漂浮宇宙冰冷

谁有法力无边

拯救正在爬行的灵魂

在时间的尽头

生命停止轮回

只想问你

是否愿意牵着我的手

从容地死亡

烟雨迷蒙的早晨,教室里空荡荡的,苏莉莉站在窗边,俯视着楼下来来往往的人,开始神游四海,魂飞寰宇。在她身后的冯可大用颤抖的后鼻音念完了他的新作《上帝已死》。他自认为他的动作、声调、语速、甩头发的频率和目光扫射的角度,都与这首诗的主题、旋律、节奏高度协调,堪称诗朗诵的杰作。如果参加比赛拿金奖那是太轻松了,当然诗人是不会这么做的,因为必须顾及到从未得奖者的感受,我们要有爱心!

“我念完了,诗怎么样啊?”冯可大收回了那只用来挥起作抒情状的右手,温柔地问道。

“什么啊?噢,这么快就念完了?前面的那几句是什么来的?”苏莉莉收回神思,回头看着诗人,怔了怔,反问道。

于是,冯可大又挥起那只有点麻木的右手,扬起因为过度投入而显得有些嘶哑的声音朗诵了诗的前一段,但是苏莉莉的脸上仍一片迷茫。她无奈地说:“听上去不错,可我就是不明白啊!你的诗都好难懂,写得稀奇古怪的。什么天使啊、羽毛啊、宇宙啊?干什么搞得这么复杂啊!”

“这很正常,诗歌嘛,就应该天马行空、无拘无束的。不过诗歌鉴赏应该由易到难,循序渐进。其实都怪我不好,一出手就写了这么高雅的诗,害得你听不懂。你以后多读读我写的诗,水平就会很快地提高了。”冯可大一脸的内疚,用无比低调的语气说道。

这当然不能怪她!想想自己在诗歌的王国浸淫了多少年啊,读了多少古今中外、大小老少诗人写的诗,什么李杜四王、唐诗宋词、绝句七律、华尔华兹、华尔兹、叶芝、叶子、叶子媚、惠特曼、奥特曼、普希金、普京等等,才有今天靠着诗泡妞的境界,他沉思着。回首过去的燃情岁月,从小学到大学,他靠着他的诗获得了无数的荣誉:老师家大黄狗的白眼、文盲老太太的表扬、女同学的大白兔奶糖、男同学的拳头、父母的毒打。这些可不是一般人能得到的!他曾把他认为是最好的诗精心装订、集合成册、涮浆印花、抛光打磨、豪华装修,气派得不得了。拿到出版社后,要不是那个上了年纪的编辑看得眼花缭乱,让脑细胞运动过度,进而导致神志不清,落得个当场七窍流血,他的诗集一定会在新华书店里精装发行,而且是限量的那种!

可是过去的辉煌并不代表未来。他继续勤奋地创作,一心一意地写诗。虽然心急火燎的父母不忍自己的孩子继续堕落在虚无飘渺的文学幻想里,用那根他从小就很熟悉的小木棍把他赶进了医学院,但他对梦想仍矢志不渝。不管上什么课,不管在什么地方,不管别人的话语有多么伤人,他都在为诗歌牵肠挂肚、呕心沥血、茶饭不思。在食堂里、在教室里、在厕所里、在热闹的大街上、在冷清的公园里、在冷风劲吹的寒冬、在夕阳的余辉里,他一次次地把灵感找寻。他仿佛是潜伏在医学院里的徐志摩一期,为了理想而不得不忍辱负重。他一直坚定地认为,以他的才华出人头地是迟早的事。

后来遇到了一见钟情的苏莉莉,他的灵感就更足了,写的更有力了,仿佛李白附体,杜甫上身。他感觉到了一种从未有过的创作状态,只要看到她,他的灵感就会从涌泉穴,也就是他的脚底心,一直冲到他的喉咙里,然后他就把灵感转变成诗直接吟出来。她好像是他力量和灵感的源泉。不!她就是他的力量,就是他的泉水,就是他的生命!他不再恨那个不识英才的编辑,他要感谢那本没有出版的诗集,怀才不遇的痛苦早就随着苏莉莉的出现而烟消云散。如果碰不到苏莉莉,他的生命里就不会有力量和泉水,生活就不会滋润,理想就会枯萎,青春就会黯淡,他的漫长一生也许会将会是黑色。

每次作完诗后的轻松,吟完诗后的快感,都会让他怡然自得、陶醉其中。在他的那个充满尿臊味、脚臭味、香烟味等各种原始味道的寝室里,如果碰巧在晚上,如果没有闲杂人等,如果正好有新作问世,那么他一定会点上一根蜡烛,而且根据《情网》里的要求,他会请求苏莉莉帮他点。然后,他会喝点廉价的二锅头,在被酒呛得咳嗽中,在摇曳的微弱烛光里,在她温柔目光的注视下,他会用锯木般的声音向他心中的女神唱诗。不管她是否明白他的伟大作品的真谛,不管她是否收到他的如山似海像雾像雨又像风一样的真情,不管她是否走进他早在大概五六百年前就已为她一个人打开的专用心门,在为她吟诵诗的时候,他总是那样的不顾一切!那样的鬼哭狼嚎!那样的歇斯底里!

为啥女人总让男人疯狂?根据汤成在梦里和弗洛伊德一起完成的《关于女色对男人全身各器官的强烈刺激作用及性器官不经大脑就自作主张的原因探秘》一文中所提出的两性器官吸引与刺激理论来看,作为外因的女色的确是诱导男人内心疯狂外泄的因素。苏莉莉被广大好色青年称作“性感小猫咪”,虽然算不上是空前绝后的绝色美女,但绝对是风情万种。身材火爆得足以让老和尚雄风再现,妖艳得足可以让大诗人口水与鼻血共流。且不说她的********,单单她的一双勾魂的大眼睛只要随便地眨一眨就足已让老中青坏蛋们全身酥麻。如果她再不经意地甩甩头发,有意无意地挺挺胸,或弯下腰系个鞋带啊什么的,那么毫无疑问这一年的坏蛋死亡率将会大幅激增。死因估计会是流鼻血过多,或者由于目光被牢牢吸引后不小心撞上电线杆,也有可能是被她那双多情的媚眼活活电死。

一向标榜纯情小郎君女人于他如浮云的诗人,在到学校报名的那天,第一眼看到她迷人背影后就被深深地吸引。当晚,他不顾长途旅行的劳累奋笔写下一首堪称是经典的爱情史诗,其中一章说到:“多少次只在我梦里出现过的身影今天与我同行,往昔曾有无边的孤独徘徊在我灵魂的边缘,它像是一只恶狼窥视着我的爱情羔羊,如今它已悄悄地遁去,在绚烂的生命里,我期待的爱不曾出现过,不曾体验过,不曾拥由过,那是因为我们还不曾相遇,今天我愿将我的三生放在你的手心,你我一起就是永恒。”

后来,根据现场目击者的回忆:当时,初来乍到的女生们正洗漱完毕,准备关门休息。只见一个长发披肩的瘦个子,突然从门缝里闪了进来,瞪着双碧绿的眼睛,手里拿着一朵垂头丧气的玫瑰和一张皱巴巴的纸,不知是因为激动还是害怕,身体在微微发抖。进门后,只见他径直冲到性感小猫咪的跟前,单膝跪地,左手献上玫瑰,右手抖开那张纸,迫不及待地自我介绍起来,“我叫冯可大,两点水加一匹马的冯,可大可小的可大。我,我,我喜欢写诗,可我更喜欢你。今天特意地写了首诗送给你!现在我朗诵给你听!希望你能喜欢!”接着大声地念起诗来。从没见过如此阵势的女生们有的呆住了像被定格一样,有的惊讶得整张脸都被嘴巴占据,有的则是兴奋大叫起来,而苏莉莉却被吓得直接从地上蹦到上铺。幸好诗人的爱情表白节奏恰当、冷热均匀、咸淡适宜。不一会儿,在欣赏完他的表演后,女生们的表情发生了显著地变化,她们的脸上呈现出一致的惊喜、满足和幸福,有些人甚至陶醉地闭上了眼睛。最后,她们居然为诗人鼓起掌来,还唱起了《甜蜜蜜》,并衷心地祝福有恋人终成眷属。过了好久,苏莉莉才缓过神来,爬下床后,觉得自己好像在云里雾里,但是她的纤纤玉手却下意识地接过那支玫瑰,然后妩媚的杏眼再次偷偷地瞄了下诗人,发现这个家伙虽然有些单薄但也算得上是眉青目秀、一表人材,不由得抿嘴一笑。

诗人的疯狂给他带来了幸福。那些来得较晚的坏蛋、有色心没色胆的小狼、长得不像人类的老狼,就只有在一旁流口水的份,或者是对着我们的冯大诗人怒目相向。尤其是住在隔壁206寝室的郑旭,这个人称金枪无敌西门小庆,自己谦称和尚的家伙,在得知佳人已名花有主的消息后痛苦得几乎沉痛,连身高都比人矮了三分。有一段时间他每天不是去教堂向耶稣祈祷,就是去白马寺向如来烧香求福,至于究竟祈了什么祷、求了什么福就不得而知了,只是后来有多嘴的知恋人士透露这位老兄是想请神仙们帮帮忙让他与佳人春宵两刻或三刻及以上,最少也要两刻,因为如果时间太短的话会无法充分体现他的长处。可是神仙大人都好像很忙,抽不出时间来帮他的这个小忙。

自从泡上了性感小猫咪后,诗人的心境开阔了很多,不再怨恨他的父母让他学医。相反,他感谢他们给了他诗人般的才华,给他安排了这段情缘,尽管在别人眼里这纯粹是个巧合。他还发现周围的一切都是那样的新鲜和美丽,天是多么的蓝、地是多么的绿、同学是多么的友善、老师是多么的和蔼可亲、食堂的烂菜是多么的可口。父母的管教已经失效,高考的苦日子早已离他远去!他每天吟诗作赋、饮酒唱歌、娇娃相伴,有空时就去上上课,没空时就写写诗、打打牌。真可谓是神仙般的逍遥!

然而人生总是福祸相倚,充满意外。芝麻蒜皮可以惊天动地、一滴雨水可以洪水滔天、小小针尖可以捅破天空,就是偷偷地放个屁也可能导致巴厘岛海啸。诗人的敏感可以成为灵感,也可以成为痛苦。

在没有暖气的夜里起来小便,是一项极其艰巨的任务。

又是一个寒夜,冯可大麻利地完成了所有动作,躺在被窝里长长地嘘了口气,接着说了一句让他后悔了许多年的话:“真是爽啊。”

“哦?”下铺的周盛慢悠悠地问了一句。

“当然。”冯可大不屑地回了一句。

“兄弟们,你还有谁是?”周盛高声问了一句。

“没有!”众人齐声作答。

“难道冯兄?”林勇学女声问道。众人哈哈大笑。

“莫非是天气寒冷。”汤成又摇头晃脑地以读文言文的腔调插了句话。

“当然不是了!”晏奇永说话总是带着他的山东腔。

“兄弟的逻辑分析严谨细致、论据充分、全面周到,让我等佩服佩服!”不知道什么时候爱睡的雷明也醒了。

“大家都是兄弟啊,何必刺激大诗人呢。平时不也为兄弟们两肋插刀的嘛!哥们别急,明天我去弄点羊鞭、牛鞭、狗鞭啊什么的,做个三鞭汤。你老服用后,嘿嘿,包你微阳变巨物,雄风万丈!”潘锋得意地说。

“三鞭汤能治神经衰弱吗?我最近老失眠啊!”孙照宇也来凑热闹。

“孙哥哥,你是读书人,这样的药,你还是免了吧。不过我们的大诗人是喝定了,否则大美女‘性感小猫咪’他就无福消受咯。”林勇又阴阳怪气地说道。

“有兄弟啊!兄弟是用来干什么的?就是在你不行的时候我上!”一向有气无力的雷明突然兴奋起来。

“我不得不提醒各位,关键时刻要讲规矩,要有秩序。我们要长幼有序,要排队啊!”周盛铿锵有力地说道。

“烦不烦啊,关你们什么事了,就你们厉害。”冯可大有些愤怒了。

“兄台何必大动肝火!俗话说,‘冲动是魔鬼’。兄弟不必惊慌,待我今晚梦游仙山,为君求得秘诀,那时兄弟你就可雄霸天下。你就能……”

“够了,有完没完!”没等汤成念完,冯可大就大声地叫起来。

“好啦,该睡了,明天的课据说要划重点,早点睡早点上课去。”晏奇永打了个圆场。

“你的最爱应该是妇产科吧!”

“有爱好是好事啊!”

“向金手指致敬!”

“……”

大家在调侃晏奇永中睡去,晏奇永倒是毫不介意,翻了个身,开始打他山东口味的呼噜。而冯可大却睡意全无,他曾为他的诗,为他热恋的女人,失眠过许多次,但他是第一次为了自己失眠,真是造化弄人啊!

时间在不经意间流走,却未带走青春期的敏感和多疑。他在继续痛苦,憔悴得很彻底,胡子开始象野草一样在脸上疯长,头发可以媲美扫把,衣冠楚楚曾是诗人的标准形象,而如今相去甚远。某天上街,有一乞丐泪汪汪地问诗人:“老家何处?或许同乡。”有过无数次精神失恋经验的他,可以把失去的爱情当成一种忧伤的美来回味,失恋甚至能让他意气风发,让写诗的灵感如同泉涌,但是这事却好似一只巨大无比的铁锤狠狠地、毫不留情地砸碎了他那颗脆弱的心,然后一片一片随风飞舞在空中,一阵盘旋后,再慢慢地飘落在地上化成那黑色的尘埃。

冯可大已经有很长时间没有写诗了,这对于一个诗人来说无疑是可怕的、残酷的、致命的。他以前觉得自己瘦高的个子,长长的头发,再加上还算端正的五官,以及写的那些能让小女孩陶醉的诗,怎么说都能和花心倜傥、玉树临风之类的形容词沾点边。可是啊可是,万万没想到,自己的下半身出了问题!那个肚脐眼以下,两腿之间的东西,让诗人伤透脑筋,自信心丧尽,他甚至觉得应该远走他乡,隐姓埋名,从此遁入空门,青灯黄卷,形单影只的过一生。他痛恨万分,恨自己为什么要在那个冰冷的寒夜起来小便。

在距离那次小便事件的N天后,诗人终于病倒了。他有气无力地卧在床上,长吁短叹,感慨人生没有意义。几天都吃不下一口饭,原本就苍白的脸色此时更显得苍白,更加消瘦的脸庞布满了长短不一的胡子,头发长得披肩了,远远一看,不认识的还以为是哪里的孤魂野鬼来投胎呢。室友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只是以为他生了病。大家都很关心地嘘寒问暖,要带他上医院。诗人则坚持说没事,自己是进入了诗歌创作的最高状态——神游太虚、返朴归真。众人闻之大为惊叹,都为自己能和一个即将成为诗仙的同窗共住一室而骄傲不已。汤成更是自叹不如,想想自己只不过作了几个乱梦而已,就开始想傲视群雄,真是惭愧啊!

其实诗人已经绝望了,他认为他不是一个真正的男人了,没有勇气再直面生活。现在的他是生不如死,他想的是要做一个最后的了断,只是还没有想好用何种方式结束自己的生命。上吊吧,现在纺织物没一个坚实耐用的,再说了,学校里都是小树或者大树,要么不能承重,要么他爬不上去,而且根根都是笔直的,根本找不到上吊专用的有年头的有文化底蕴的歪脖子树。割腕流血而死吧,寝室里找不到一把像样的刀,如果割得不到位的话,那么自己白净光滑的皮肤就会多出一道难看的伤疤,这样让注重形象的他死后没法潇洒地做一只漂亮的诗鬼了。跳楼吧,自己从小怕高,要是摔不死的话,弄个植物人那可不好玩;投江吧,这么冷的天跳到河里,要是小腿抽筋怎么办,那还不得活活呛死。要不吃点安眠药呀,在梦里就可跟李白团圆了,但要是买到假药呢?那可是赔了夫人又折兵!诗人的心里乱哄哄的,半天都没理出个头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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