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亮告别沈承志之后,就匆匆地给单丹青打了个电*话:“丹青啊,不好了。”
“什么不好了?”
“出大事了。”
“出什么大事了?一惊一乍的。”
“你没看电视吗?”
“我正看呢,怎么啦?”
“是王奔儿把我家的草垛点着的。”
“切,他点他的呗,与我有什么关系?”
“关系大着呢。你打包那些草都烧成了灰。工作组的那两辆车也被烧报废了。”
“有这事?”
“可不是吗。这王奔儿胆也太大了,无法无天了。他被公安局的抓起来了。如果他在里面爱不了,什么都招了,招出我们草原的事,我们不就完了吗?”
“有那么严重吗?”
“咋不那么严重。刚才,王奔儿的老婆和马雪莲拿了五万元到沈承志家,被沈承志当场叫上公安给抓进局子里了。你说,这两个虎逼娘们。唉,真是的。可咋整呢?”
“有这事?”
“千真万确!我刚在沈承志家出来。沈承志这小子看来是下狠茬子了,要给咱们往死里整啊。”
“你在哪儿?”
“我在一个电*话厅。”
“好了,你别说了,沈承志在家吗?”
“在,在,我刚在他家出来的吗。”
“你先别急,我会会他。”单丹青觉得事情不是那么简单了,撂下电*话,接着又给沈承志打,这样她就把沈承志邀到了索罗门酒吧。
索罗门酒吧是新近宏业骏开的酒吧。到此消费的人虽然不多,但走进去给人的气氛是迥然不同的。走廊里放着轻缓、舒情、温醇的音乐,偶尔也能听到某个包间欢娱男女的激情歌声。喝了酒的男人,唱起走了调的歌儿。高分贝的音域有些震耳,与柔之光、轻之音极不谐调。他们来到了玫瑰厅。原来单丹青早已订好了包间。
包间很大、很款、挺西欧派的,沈承志注视到地下都是透明玻璃的,玻璃底下是水,水里有各色名样的热带鱼在游来游去。挺大的房间,只一张精致的方桌和两把竹编的椅子。桌子中间放着一个花瓶,里面插着各色鲜花。
服务小姐端来了四杯精巧的磨花高脚杯,里面盛着色彩鲜艳的酒。
灯光很柔和,也很多彩迷人,是粉色的光和绿色的光、紫色的光相互变幻着。
单丹青脱掉外面的黑色貂皮,露出里面洁白的内衣来。那层内衣很透明,能看到下面隐隐的肉色来。夸张的鸡心领,尤抱琵琶半遮面似的暴露着部分丰满而圆润的乳房和那缝迷人的沟。项上戴着条金光闪闪的项链,做工十分精美,在粉、绿、紫色光的照耀下,闪烁着蛊惑人心的光彩。披肩长发垂在这三色光环下,像情人的目光一般流光溢彩。
“沈哥,你愣愣地,瞅什么呀?”单丹表的问话有些发嗲,一点也看不出她平时审帐时对沈承志那种盛气凌人、君临天下的那种感觉了。
“放首轻音乐吧。”沈承志说。他想打消刚才眼望单丹青时的那种尴尬。
单丹青却放了一首古筝曲,奏的是《春江花月夜》。沈承志也非常喜欢听古筝,尤其是爱听这曲《春江花月夜》。春江潮水连海平,海上明月共潮生……,欣赏能使人进入一种境界,一种能忘我的境界。有了这种境界,才是音乐的最佳效果。
他喜欢的就是这种境界。
人活着其实就是活的一种境界。这种境界不是人们刻意创造的,是一种美的、自然的和谐和自然的安逸。它好像能消除人的心灵深处的一切凡尘杂念,空灵碧透。
无疑单丹青今天带来的,不是酒吧的这种气氛,就是他所感到的这种境界。
真正会生活的人,不是生活在世间,而是生活在一种境界。
“丹青,你在单位怎么从来没穿得这么迷人?”
单丹青笑了笑:“我迷人吗?人老珠黄了。”
“这哪里话,说你是人老珠黄了,那我们这些须眉浊物者流就成了邋遢耄耋老人了。”
“沈哥真会用词。沈哥,今天小妹请你来没有别的意思,就是想单独请哥喝杯酒。哥来了之后,小妹还没有单独表示过呢。”
“太客气了,没那个必要。我可没那种想法。”
“唉,哥,怎么能这么说呢。有没有必要,妹子的心思不是在这呢吗?”她伸出纤纤玉手把四个水磨高脚杯一字排开,“哥,你喝过这些酒吗?”
“我?一介大兵,只知道白酒、脾酒。”
“中国人能喝,但不太懂酒。喝酒是一种情调。如牛饮,如狂吞,那也是一种情调,是一种粗犷、一种豪放。女人就喜欢男人的粗犷、豪放。如细雨,如轻嘬,那也是一种情调,是走进竹林里,淋着细细的丝雨,是心之蒙蒙、泉之淙淙、溪之叮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