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委会主任(前言)
伟大的中华民族数千年的封建统治制度中,统治者把各级官僚分为九品,最末的一品就是县令的随从官员称之“县宰”“典史”“衙役”之类,各品级官员都享皇家俸禄、吃皇粮,由国家吏部上卯部管理;而九品以下的“保”“甲”之类地方小官不上“品”,也吃不到皇粮拿不到皇俸。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中央人民政府对所属各级官员也划了行政级别,什么省部、地厅、县处、局、科、股等等共二十三级。
没实行公务员制度前的较长时期,这些人统称“国家干部”,他们按月拿工资吃供应粮,他们都在相应级别的政府干部管理机构组织部门在编备案管理。人民公社成立以来行政村干部等同于旧社会的“保”“甲”之类同样不上品不上级,与国家干部相比最大的不同还是农民身份,农村户口,不拿国家薪水,组织部门即不考查也更不注册上编制,被人们看作是很卑微的小官,权力有限。
但是历史的车轮碾转到“伟大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开始之后,大部分自然村或行政村都先后成立了“村革委会”代替了原村政权“生产大队”。革委会成员的行政级别与生产大队管辖范围似乎无多大变化,可是权力却发生了无限的膨胀,竟可以大到能随时随地任意地给任何辖内村民定罪划为“现行反革命”“坏分子”“漏亡之主”等同城五类分子;随便给这些人以严厉的管制、拉到台上揪斗、戴高帽子游街,高帽子有纸糊的,高梁杆扎的,如果来不及或者不够用,还有人用手工现场制作,拿一只类筐扣在头上贴上“现行的革命××”之类戴在头上游街示众,你不服就可以在革委会设公堂吊打、刑讯、逼供。
这种领导体制办事很简洁,工作效率很高,不用公安局侦破、不用检察院立案审查,更不用人民法院审理判决,就可以在短时间内定下罪名,实施惩罚。
我们村,做为本县千余村庄、本公社四十三个村庄中的一个中等规模自然村落,也成立了革命委员会,爬到这革命委员会主任皇座上成为新式政权掌印人,不是全村上千名四肢健全、数百名身强力壮的群体中的一名,却是一个在文革前因腿有残疾讨过饭,在讨饭行当中也因腿疾赶不上热乎的,就这样一个家伙,他在文革期间这一非常的历史时期官运享通、飞黄腾达、扶摇直上,乘火箭爬到在本村权力至高无上的第一把交椅——村革委会主任,而且红红火火炙手可热,一混就是八年。
主任先天残疾,因为弟兄姊妹多,家境贫穷,两条腿都有毛病却得不到治疗,有一条已瘫痪萎缩失去功能,另一条比他自己的胳膊还细得多尚勉强支撑,他不得不从小用手柱一根枣木棍子一跛一拐的行进。因其腿向后拐,大家都称之为“老拐”,对他的官名已是不甚了了,做了主任,大部分村人(除地富四类分子)称之为“拐主任”。故事从此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