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等了这么久了,不在乎再等一会。”
“要不,我过去陪你一块等吧,你一个女孩子在机场不安全。”
“不用了,你还是照顾佳琪吧。”苏馥淡淡的拒绝道:“接个人而已,我能应付。”
“那你自己小心点。”电话那头的人欲言又止的,半晌才挂断电话。
有些人,就跟身上长得瘤子一样,挖吧,痛!不挖吧,溃烂发脓,只会越拖越坏。
苏馥身上的这颗毒瘤,已经长了很久了,再不挖,牵一发而动全身,最终只会毒发身亡。
晚上十点多,机场的人越来越稀少,饥寒交加的苏馥实在忍不住了,眼皮沉重的直打磕,拿根火柴棒都撑不开,她将欢迎牌抱在怀中,靠在椅上眯了会眼。
一会,就眯一会,小小的奢侈一下。
只要云大人眼珠子不瞎,应该会看到她在热烈欢迎他的。
这一合眼,便迷迷糊糊睡了过去,梦到了云景,聪明绝顶的地中海,身杯六甲的肚子,一口黄牙……
睡得太熟了,以至于似乎模模糊的推了几下,她才茫然的醒过来。
睁眼的时候,她忘了自己的身份跟地位,以为跟自个家儿似的。张大嘴巴打了个大大的哈欠,还带着配音,“啊……”懒腰缓缓一伸,舒展到极致。
打杂太命苦,好想过些好吃懒做的美好日子。
待恢复些精神,苏馥才发现自己跟前站着个男人,长得跟整天以小说为生的李谚喻口中描述的完美男主,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男人。
李谚喻外表大大咧咧的,内心却是个极其温柔的少女玻璃心,做事缺少主见。她时不时会找着机会描述一个她心中的白马王子,“苏馥,总有一天我要找着个男人,高富帅,一米八往上的个。”她说这话的时候,总是一脸的向往,带着些花痴。
“是吗?骆秦天似乎挺适合你的。”那时候的苏馥刚进大学不久,压根连骆秦天的影子都没见过,只是李谚喻跟佳琪总在她耳根前无休止的谈论,让她耳朵长了茧。
“不行,骆秦天不是我的菜。”提起她的完美男主,李谚喻一本正经,双手握拳。
“他不是你的偶像吗?连他穿藕荷色的内裤,你都一清二楚的。”
“偶像是用来崇拜的,男人是用来过日子的,不能混为一谈。”
“那你说说呗,你喜欢什么样的男人?”
“我喜欢高高的,帅帅的,有钱的。”那笑容,比小说中的女主还白莲花。
苏馥翻白眼,“费话,骆秦天不是高帅富,这要求他完全没问题。”
“不不不,这是最基本的。他要有阳光气质,温柔的,脾气好的,专一的,嗯……身材高挑俊拔,腿笔直修长,强壮而有力,指节白皙分明,嘴唇微薄,水润中透着性感,笑起来有两个酒窝,眼睛要炯炯有神,深邃而专注……”
苏馥满脸黑线,“拜托,你看小说的时候,能不能别只盯着男主看,好好学学作者是如何排字造字的。你那描述语无伦次的,就算真的有如沐春风般的儒雅知性美男,经你一描述,也成人妖了。”
“对对对!”经苏馥的提点,李谚喻猛地一拍脑袋,“我就是要那种温文尔雅的男人。”
“你还是看小说去吧。”苏馥白眼,“那种男主,早绝种了。”
这话,苏馥并不是开玩笑的,八零后九零后,叛逆与自我主义泛滥的快节凑时代,未经过时光的磨砺跟沉淀,何来的温文尔雅。
可她没有想到,这种人还真存在这世上。苏馥定睛的望着眼前的男人,完美的似从童话中走出来的王子,让人瞬间忘了世界的存在。
“当……”墙壁的上大钟敲响。
苏馥吓了一跳,恍然回神。晕死,她居然看男人看傻了。
偌大的机场空无一人,苏馥一看显示屏,坏了,美国的航班一个小时前就抵达了。该死,竟然睡过头了,一天的功夫白费了。
顾不得再打量眼前的男人,苏馥的睡姿有些不雅,一个人几乎霸了整张椅子,她往旁边挪了挪,给温文尔雅的年轻帅哥让座。
想到自己失职,她急急掏出电话,给酒店前台打去电话,“请问云景先生到了没有?”
“没有。”前台服务员的声音标准而简洁。
苏馥傻眼了,将欢迎牌搂在怀里,仍抱有一丝幻想道:“麻烦你帮我再查一下,他是一个多小时前下的飞机,按里程早到酒店了。”
“苏小姐对吧?”前台听出了苏馥的声音,“我一直在值班,确实没有一个叫云景的先生来登记过。”
完了完了,她将海归给弄丢了。
苏馥头皮发麻,赶紧给何立凡打电话,不料何立凡的手机一直在通话中,急得她直想挠墙,“你个王八蛋,倒是接电话啊。”
胳膊被帅哥碰了几下,苏馥回头望他,帅哥朝她露出温和的笑容,“请问小姐……”
苏馥见到他阳光和煦的笑容,只觉得蛋疼。帅哥她见过不少,实在没心情搭理他,她朝他挥了挥手,示意他一旁坐。
何立凡的手机依旧在通话中,苏馥不由瞧了眼一旁举手投足皆是男人味的帅哥。
帅哥见苏馥终于拿正眼打量自己,暖人的笑容再次扬起。苏馥被魅力无力的笑容一照,脸微微发烫,心怦然跳动了两下。
男子刚要再次开口,苏馥已低下头,她给李谚喻拨了个电话,背对着帅哥捂嘴道:“女人,我看到你的男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