夕阳西下,晚霞如履。
云州酒楼内,食客三两成桌,觥筹交错。店内一侧,一个小二斜倚柜台,正望着远空悠悠出神。
这小二身着粗布衫,头顶小圆帽,生的唇红齿白,脸蛋细嫩,看上去不过十四五岁。此时他的眼里,除了西天晚霞,还映着无尽惆怅。
“他奶奶的!又是一天,天天一样!这种天天打杂的日子什么时候才是个头啊!”这小二面露愁色,口中低骂,正要继续深思人生,耳边却已响起客人不耐烦的催促。
“小二!这茶怎么这么苦?抓紧过来给老子换壶新茶!娘的,看你一副愁眉苦脸的德行,怪不得老子喝起茶来都觉得不是滋味!”
小二循声看去,只见角落处一位锦衣大汉手攥茶杯,正目光灼灼地盯着自己,当即上前赔笑道:“客官见谅,小子近几日闹肚子,所以脸色不是很好,坏了大爷心情,实在该死,还望您多多包涵,我这就给您换一壶新茶!”赶紧将手中新茶奉于桌上。
锦衣大汉见他低声下气,板着脸冷哼一声,心中却暗爽至极:“妈的,老子受了一天鸟气,终于找到撒气之人了!”提起桌上茶壶,也不倒茶入杯,直接牛饮而尽,接着扯着嗓子喊:“再给爷上壶茶!”
“这位大爷,实在不好意思,小店喝茶,第一壶免费,第二壶可是要先付三枚铜板的。”小二拎起茶壶,嬉笑两声,不等汉子发火,已抢着道:“大爷莫要生气,这是掌柜定的规矩,小子也做不了主呀!”脸上一副无辜神色。
“他妈的!不就是三钱!瞧不起老子么?这五钱拿去,剩下两钱就赏给你了!还不赶紧给老子奉茶!”锦衣汉子豪气的将五枚铜钱掷在桌上。
那小二忙将铜钱抓在手里,眼中闪过一丝狡黠,嘿嘿道:“小子在这云州酒楼打杂六年,从未见过大爷您这般阔气的人,今日得遇大爷,真是三生有幸!”
“嘿!你小子倒是有眼力!”锦衣汉子咧着嘴巴,翘起拇指指着自己:“大爷我便是云州人称‘金公鸡’的赵万金!只要你小子将爷伺候好,待会儿酒足饭饱之后,爷再赏你五钱!”
“多谢赵大爷!您稍等,小子这就给您上壶本店最好的凤血茶!”小二嘴上赔笑,拎着茶壶进入后厨,片刻时间就将茶水送到。
这自称赵万金的锦衣汉子饮尽茶水后,大气地摸出五枚铜钱扔在桌上,大声说:“你动作倒也麻利,这五钱就赏你了,若爷我以后再来,你可得擦亮眼睛好生伺候!”
“一定一定!只要爷您下次光顾,小子绝对让您吃喝尽兴!”小二得了好处,笑脸如花,极尽奉承之言。
其时店内尚无新客,趁着些许闲暇,那小二走出酒楼,斜靠门前垂柳,长长舒了一口气,低声自语道:“过了今天,我就十五岁了,算起日子,我已在这云州酒楼打杂六年了啊。”说完叹息一声,神情黯然。
今日恰逢三月初九,正是他的生辰之日。
这小二本姓叶,名振钱,自幼母亲病亡,父亲是一个赌鬼,为了还债,在他九岁那年便将他卖给了云州酒楼的掌柜,身世极是凄凉。好在上天有怜悯之德,店中众人怜他年幼凄惨,对其照顾有加,掌柜更是给他取了个新名——行歌,沿用至今。
这行歌虽说出生平凡,经历凄苦,却有一颗奋发之心,自打被亲爹卖身的那一刻起,他就在心里打定主意,将来定要成为一个了不起的人。六年以来,不管生活再苦再难,也从未磨灭掉他的这份意志。
落日深沉,皎月渐明,已至酉时。
夜晚的云州对比白日,少了一丝喧闹,多了一份安逸与悠闲。青石铺就的街道上行人往来,做生意喊了一天的小贩,终于在这时安静下来。歌坊内传来轻柔的琴声,似是少女纤纤素手,梳理着众人紧绷了一天的神经。
听着曼曼琴音,行歌脑中思潮渐渐平息。他摸了摸腰间钱袋,嘴角扬起一丝笑意:六年了,今天终于存够了赎身的十两银子,只要将这钱交给刘掌柜,我就能自由了!
念及此处,行歌似已按捺不住心中激动之意,恨不能立马离开这束缚了他六年的地方。他深吸一口气,进店来到柜台之前,弯腰作揖,说道:“刘爷,我想跟你说件事。”
柜台之后,一位白发老者端然静坐,身虽枯瘦,人却丰神,正低眉垂首,拨弄算盘。
这白发老者,便是云州酒楼的刘掌柜。
刘掌柜停下手中动作,抬头看向行歌,和蔼一笑,问道:“看你神色庄重,可有什么大事?”
“刘爷,我······”行歌凝视着刘掌柜,突然间有些不舍,原本想好的告别之言,一时也难以说出口来。
这九年多里,刘掌柜待他不薄,时常嘘寒问暖,赐名一事不说,还教他读书认字,对他可算是有再造之恩。在他心里,早将这位老者当做亲人看待,尽管他已做好了离去的准备,但却没想别离之味竟是这般苦涩凄然。
“行歌,你是不是遇到了什么难事?说出来我听听,看看能不能帮你。”刘掌柜问。
“没有没有!刘······刘爷······小子只是想告诉您,我凑够了十两银子,想赎身离开。”行歌咬着嘴唇,眼眶已有些湿润。
“是这样啊。”刘掌柜似早有所料,微微颔首,说道:“行歌,你可知你来我这里有多久了?”
“这……”行歌没想他会有此一问,微微一愣,回道:“小子只记得年数,已有六年多了。”
“六年六月九天九时。”刘掌柜看了一眼身前算盘,盘中木珠兀自转动,数字与他所说分毫不差。
“刘爷你……”行歌心头大震,惊讶地说不出话。
“那十两银子权当我送你了,酉时将过,你收拾收拾就走吧!”刘掌柜语气不置可否,神色却颇为落寞。
“刘爷……”行歌欲言又止,也不知该说些什么。
“无需多言,若今后有缘,你我仍会相见,前途珍重,去吧!”刘掌柜背过身子,不再言语。
夜色渐深。
不消多时,行歌收拾妥当,准备离去。临行之际,他又向刘掌柜行了一礼,道声“保重”,便朝着东方徜徉而去······
落凤山,地处龙荒东南,西连云州,东接映月峡,背靠玄河,纵横连绵万里,将南北一分为二。此山山势陡峭,险沟深壑,随处可见,非常人可入,另有异兽“黍离”蛰伏山间,龙荒古谚有云:神魔辟易,只有黍离。更为此山增添几分神秘与恐怖。
山岭之间,一条黄土古道蜿蜒伸出,自西向东,迤逦千里。古道两旁杂草丛生,树木参差。草木之中,一棵巨树巍然鹤立,枝冠如盖,定睛一看,其间竟躺着一个少年。
清晨的朝阳从枝叶中穿过,洒落在少年身上。少年大梦初醒,揉了揉惺忪睡眼,自言自语道:“沿着落凤山一直向东,渡过映月峡,再行两天,应该就到曲阳了。”
这少年就是行歌,自那日离了云州之后,他便决心去东荒最繁荣的曲阳谋份出路,经过三天的日夜兼程,终在昨日深夜到了落凤山。因此地荒凉,并无落脚客栈,是以只得露宿荒野。
望着远处绵延山脉,行歌舒了个懒腰,苦着脸道:“奶奶的,没想到云州到映月峡的路这么远,可怜我只有十两银子,只能慢慢走过去了,哎,撒泡尿继续走吧,要是日落前找不到客栈,今夜又得睡在野外了。”解开裤带,就站在树上往下尿尿。他一边撒尿,一边抖动着右手,尿液弯弯曲曲地洒落在树下古道中,将尘土激得一点点凝固。
哒哒!
就在这时,忽有蹄声遥遥传来,空山寂寂,使得这断续蹄声落在耳中分外清晰,仿佛是来人瞬息将至一般。
这倒弄得行歌有些措手不及,只得草草收工。他勒紧裤带,眯眼看向古道西方,只见道路尽头尘土飞扬,一个魅影由远及近,速度极快。
“这是什么鬼东西?”行歌惊疑不定。
身影渐近,来人轮廓逐渐清晰,原来是一名身穿黑袍的女子,胯下骑着一匹四蹄乌黑的白色骏马,正向此间飞驰而来。在其身后,还跟着四个衣着华贵的中年汉子。
那四个汉子显是正在追赶这黑袍女子,驾马时口中骂骂咧咧,言语极是凶悍无理,只是他们坐骑脚力有限,相较黑袍女子坐下白马,速度慢了许多,距离也被越拉越远。
这两行人一追一赶,所过之处,尘飞草动,追逐间但听一个汉子叫道:“妖女!你要是再跑,我就将你所做之事传遍龙荒,叫你师父威严扫地!”
另一个汉子跟着大叫:“妖女!七色霞素来爱面,她若知晓你昨日所做之事,必会四处寻你,真要落在她的手里,只怕你生不如死!”
四个中年汉子一边怒喊,一边挥鞭抽打胯下骏马,下手极重,一时间骏马哀鸣长嘶,没命狂奔,又将距离拉近了一些。
“阿奇,停下吧!”似是忌惮身后四人所言,黑袍女子口中轻语,勒马止步,正巧停在行歌所处的那颗巨树之下。
“那四个汉子多半是来找这女子寻仇的,待会他们了结之后,要是发现了我,只怕没有好事,我先躲起来看看!”行歌略一思索,立即屏气伏身,不敢发出一点动静。
黑袍女子高坐马背,神态自若,瞧着追来四人,咯咯笑道:“你们这四个狗皮膏药,追了我大半天,难道不累么?”声音清脆娇嫩,宛如黄莺,极是好听。
树上行歌耳听其言,不禁心头一荡,心想:“原来是个小姑娘,她声音这么好听,想来长相也差不到哪里去,我且偷偷瞧上一瞧。”挪了挪身子,伸头去看那少女模样,不料少女黑袍覆头,难窥真颜,就算他心奇难耐,也只得作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