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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4章

自然,林森在这个时候不会让什么东西会有损坏的,他是个很有分寸的人,因为今天看起来是个很吉利的日子,固然,他并不想弄坏什么,因为有的时候东西破损是很不吉利的,林森也是非常相信这样的说法。

林森不吝啬自己的酒,他也不会浪费掉自己所酿的酒,所以他在倒酒的时候也很有分寸。在倒酒的时候,他并没有显得有多小心,或许他倒酒的次数倒的很多,所以倒得也很随意,更是很潇洒,他倒的很稳,酒倒在碗中,都是大半碗,很均匀。

酒倒这种程度,人一饮而下,刚好可以充分品尝到酒的酒劲,也不会在端酒与干杯的时候,将酒洒出。

林森也自然是先干为敬了,在和这碗酒之前,林森又重复道:“好,我们今天就只管痛痛快快地喝酒,过去的一切,我们谁都不许提,我们只能谈酒,喝酒。”

宋雨燕应和了林森,但是异狼并没有说话。在这样本应该是让人觉得尽兴,觉得欢雀的气氛,但是异狼却显得心事重重的,或许,他根本就无法融入到这样的氛围里。

不过,在大家开怀畅饮的时候,异狼却是总是显得闷闷不乐,似乎是有些太过扫兴,所以,异狼也略微地撇了一下嘴角。不过,他笑的很生硬,林森也是看得出来,但是宋雨燕并没有看出来,因为她并没有看着异狼。她刚才一直都在看着异狼,不过她现在没有,在林森刚一进门的时候,她就将眼神落到了林森的身上。

确切而言,她只是在看着林森手中的酒坛,那两个酒坛很大,但是并非是最大的,所以,宋雨燕便开玩笑地说道:“林森,你怎么这么吝啬,拿了那么半天,才拿了这么两坛酒,我们三个够喝吗?”

异狼听到这句话,倒是给他吓坏了,因为他根本就没有想过喝多少酒,他也并非想要醉,他的内心很忧郁,但是他却不想用醉去逃避。也许异狼是对的,因为醉本来就不可以帮助人去逃避什么,醉只能就人暂时地去忘记什么。

异狼道:“够了,够了,我可不想喝太多。”

林森连声说道:“我保证,你只要一沾到我的酒,我绝对敢保证,我要上不让你喝尽兴,你还会不愿意呢。”

林森似乎说的很对,他不是在自吹着自己所酿的酒有多么的好,而是他的酒本身就是那么的好,不过,异狼和宋雨燕一样,他是很少喝酒的。

可是,他这个时候却喝了好多的酒,他喝的很慢,似乎在漫漫地品味着酒的味道。

的确,酒的味道是不相同的,人在喝不同的酒,在不同的时间喝酒,他都是会喝出不同的味道的,似乎酒的味道还是随着心情的变化而变化,酒是与心最近的东西,否则的话,就不会有那么多的人,每天喝同一种酒而且还不觉得单调。

宋雨燕也说的很对,林森拿来的酒的确很少,按理说,那两坛子的酒也是很多了,也许他们是喝的太尽兴,所以那两坛酒反倒是不够他们喝的……林森在此期间,又端了三坛酒,三个人,喝了五坛子的酒,也许整日只知道喝酒的酒鬼,也无非就是这个样子了。

不过,即使林森算得上是酒鬼,然而,异狼与宋雨燕也绝对是算不上是个酒鬼,他们向来是很少喝酒,但是他们今天却喝了许多的酒,他们也是从来都是没有喝过这么多的酒的。

可是现在,林森没有醉,宋雨燕与异狼也没有醉。林森不会醉,只是因为他根本就不懂得什么叫做醉,宋雨燕没有喝醉,似乎是由于她过于兴奋。

异狼没有喝醉,那又是为什么呢?难道仅仅是他不想让自己喝醉的缘故吗?

当他们在共同举杯饮在最后一碗酒的时候,夜已深。

始终,他们一直都沉浸于酒里,沉浸于似乎是他们久别的爽朗之中是,所以他们根本就没有理会外面天色的变化。

待他们此刻向窗外望去,才蓦然地意识到了,夜已经来临,这不禁叫他们骤然惊慌。

他们虽然谁都没有喝醉,但是他们却谁也不见得清醒,因为现在毕竟夜晚已经降临,这个时间,本来就是人躺在床上休息的时间,更何况,他们在举杯饮酒的时候,其实也是很疲惫的,只不过在兴起之时,他们并没有在意那种疲惫,而当他们一旦放下酒具的时候,才霍然之间感觉到了,其实自己已经是很疲惫了。

他们没有喝醉,但是这里却有了醉意了,因为他们都感觉很倦怠。

宋雨燕道:“哦,天色都已经这么晚了,今天过的实在是好快啊。”

林森道:“是啊,感觉好久都没有如此尽兴过了,兴奋的都忘记了时间。”

异狼并没有说话,他只是在扫视着桌子上的酒坛,五个酒坛摆了一桌子,桌子上显得很杂乱,人看了之后,更是感觉有些无精打采了。

宋雨燕又道:“我头一次喝了这么多的酒的,但是还没有感觉到醉,或许我们明天可以继续喝,今天我们喝了五小坛,明天我们一定要喝上它十大坛。”

林森笑了笑说道:“想不到雨燕妹子还是有潜力的,能变成酒鬼的潜力。”

宋雨燕道:“那是,你可不要看扁了我,天下间能喝酒的可不只有你林森一个。”

言语之间,他们似乎都将异狼给忽视了,等到他们觉得在这间屋子里还有异狼的时候,异狼已经是走到了门口,正要打开门,象是要走。

宋雨燕与林森也同时扫向了异狼,也同时楞了一下,又同时说道:“异狼,你要干什么去?”

异狼硬生生地说道:“见天色已经不早了,我应该告辞了,今天你们已经喝了好多的酒,你们也应该好好地休息了。”

异狼终于说出了“告辞”这两个字,其实他走就想说了,只不过见两个人太过热情,所以他便一直没有说。刚才见林森与宋雨燕又说的欢跃,他本是想乘机无声无息地离开,虽然显得有些不讲礼貌的,但是异狼又怕两人再热情地把自己留住,所以他决定选择这样无声无息地离开。;

其实,异狼也必须要离开,因为他知道王若其还在等着自己,他也并非想让王若其等自己等的太久。

林森道:“天已经这么晚了,不如在这里住下吧,我这里其实也蛮大的。”

宋雨燕道:“可不是,明天我们还要继续地喝,看看到底谁先醉倒。”

异狼道:“可是我还有要事在身,不便久留。”

宋雨燕道:“什么要紧的事情啊,还着急这么一晚,倘若你刚才要是醉倒的话,还不是要明天办,还是留下来吧,反正这里只有我们两人,人多了也热闹些,多好。”

异狼见两人如此盛情地要求自己留下,他也不好再推辞什么了,所以他便留了下来,可能在心里也稍许感觉到有些不情愿,不过他还是很感激宋雨燕与林森的,因为是他们又让异狼感受到了人间的些许温情。

异狼虽然有些累了,但是他并没有睡意,于是他便说道:“在屋子带呆了这么久,我也想出去透透风。”

说完,异狼也没有再说什么,他也没有听林森与宋雨燕对自己说什么,他只是推开了门,慢慢地走了出去。

其实,屋里与屋外的差别还是很大的,由于是到了晚上,外面很凉,似乎与月光一样,一样的清澈,一样的清凉。

就在异狼刚刚出门的时候,天边一闪而亮,而且那么一道光,一闪而逝。

是流星,很美的流星,然而它的美却太短暂。

看到流星的人是幸运的,或许又是不幸的。

因为流星既可以帮助你实现一个愿望,但是它却也被人们称为扫把星。

不过,谁看到了流星也不会将它当成是扫把星的,谁也都会在那一瞬间,许下这辈子所最诚的愿望,因为它在那一瞬间太美丽,也太令人赋予幻想。

天上的东西,往往会给人很多的幻想的,而且所幻想的还是那些很美好的幻想。

异狼这时,既没有睡意,也没有醉意,他所拥有的,只是憧憬,美好的憧憬,他也希望他所憧憬的也很快就能实现,因为他看到了流星。

借着那颗流星的一闪而逝的光彩,异狼也许下了一个愿望,他最想许下的愿望。

流星划向了那里,也落向了那里。

顺着流星的光华,异狼追上前去,他不知道那颗流星距离自己有多远,他也不想知道,他只是相信那一颗一闪而逝的流星可以给自己带去幸运。

流星落向了世间的最边缘,也许它早已在划落的瞬间,焚烧成了灰尘。

异狼孤独地走进了密林,环视着密林,只有他自己。

夜,一个最容易叫人感觉到孤独的时间,旷野也是一个最容易让人感觉到最寂寞的地方,然而,现在异狼只有他一个人,他却感觉不到,此时此刻自己在这里是寂寞的。

因为异狼感觉有好多人在陪伴着他,更在关心着他。

这里,很静也很荒凉,也许在异狼的心中,越是安静越是荒凉的地方,他就越感觉到温暖,因为他从小到大都是在荒野岛上,那座没有几户人家的孤岛上。异狼爱那里,他爱自己的家,所以,他也爱上了那种在夜里,除了自己就是自己那样的感觉,他也早已习惯了那样的感觉。

那种感觉虽然是一种让人感觉荒凉的感觉,也有的人很难耐得住那种孤独,也无法忍受得了那样子的寂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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