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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古街奇谈

我没想过,我会在上班地铁站下的转折通道遇见她。她比以前更沧桑了,头发灰白凌乱,皮肤黝黑苍老如同松皮,身上披着一块破旧麻布,单薄透风,赤脚盘腿坐在通道边上,怀里抱着一个七八岁左右的小女孩,衣衫同样单薄,大冷天里脚上只穿了一双塑胶凉鞋。那女孩正酣睡着,暴露在空气中的左脸有一道道疤痕,沟壑嶙峋,触目惊心。

我不知道她们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我以前上班下班经过地铁通道,从来没有看见过她们,那小女孩是我第一次见,我不知道她是她的什么人。她们不像是来讨钱的,身前没有讨饭碗,倒是右侧地上放了一只装满瓶罐的塑料袋。尽管如此,还是有很多行人对她们表示同情,慷慨解囊,把一块十块的钱投放在她们身边。她似乎对此并没反应,一双浑浊泛黄的眼珠透过人流移动的双腿,凝视着对面的黄色砖墙,尤其出神。

我从钱包掏出那仅有的两百块现金,端在她前面,打开她的手心,把钱放进她手里。她的手冰冰冷的,掌心和手背布满了一道道皲裂凝固的血痕。大概因为感觉到手心里传来的温度,她楞然回神看着我,那神情,如死神般沉寂,我想,无欲无求,也无所谓死亡,大概就是这个样子吧。我说,大婶,钱不多,你拿着去买点热食吧……喉咙在哽咽,发麻,说不出话来,眼睛突然间蒙上一层薄雾,好想哭,也只能勉强挤出笑容,对她笑,爬起来,狼狈走开。

真的是她。好久不见了。她回家了吗?这里有她的家吗?

从前,我没有做过什么对不起她的事情,可是为什么会内疚?我问自己。上班高峰期的地铁车厢还是那样拥挤,人与人摩肩接踵的距离不过在两厘米范围内,可是人心,却隔得好远好远,比十万八千里还要远,很可笑,不是吗?

我不知道,这个世界,到底哪里出错了?难道,一定要每个角色都有人扮演,这出戏才能好好演下去。我一点不喜欢“劣势群体”这个词,我也知道人是不可能得到同等待遇的,无论是财富,尊严,还是付出层面,都不可能。

只是,如果一个人在没有犯下任何法律和道德过错却必须得接受内心责罚的话,那这个社会,大概也不是人说的那样和谐吧。

依然记得,马丁路德金在《我有一个梦想》里说过一句话,他说,忍受不应得的痛苦是一种赎罪。如此说来,我有罪,我们都是罪人。

她叫疯子,古街的人都这样叫她。她没有来历,传闻是从外省大城市陆运过来的,因为那里要整顿市容,就把流浪街头的疯子傻子乞丐运到三线城市边远的乡镇,但这一说法无从考证。我只知道,疯子这一来,就在我们古街住了整整十多年。

古街是故乡的一条街,不是特别宽阔,两旁筑有江南特色骑楼,楼前一列花坛,栽种着一排修剪整齐的榕树。每逢过年过节,古街必然大红灯笼高高挂,家家户户张灯结彩,古色古香,热闹非凡。

我从小便在古街长大。小时候喜欢和小伙伴们在骑楼底下追逐嬉戏,跑累了就找爷爷奶奶要零钱去小卖部买吃的,那时候的零食大多一两毛钱一包,一伙人买到零食以后便又跑到街头大榕树下的凉亭里分享,只要我们的妈妈都不在河岸边洗东西,我们就能吃得很尽兴。

那时候的日子很开心,很开心……可是,现在已经回不去了。

疯子是在我上四年级那时候来到古街的。第一次看见她是在放学回家路上,她当时穿了一件破旧的大红棉袍,头发乱脏脏,蹲在垃圾堆里觅食,身上散发着一股令人呕吐的恶腥味,加之夏日加剧垃圾腐糜的臭味,所有人都远远地绕过她,眼神里的鄙夷,仿若在暗示,她也不过是垃圾。

这是没有办法的,世俗就是如此势利,小人物都是蚂蚁,是用来被人踩在脚下取乐的,至于尊严这东西,它脱离了价值,就等于虚无。当然,世间也确实有爱,古街并不乏对疯子有所照顾的人们。我妈妈经常会将家里一些闲置不用的旧衣服拿到疯子扎留的居所外边,邻家阿姨会在冬日里给疯子送去旧棉被旧棉袄,而在平时疯子上街觅食时,也会有好心人把一些剩饭剩菜装在袋子里捎到她能看见的地方,摆摊的果农会把即将腐烂掉的水果扔给她。怎么说,虽然这些都是自己用过的,用剩下来的,不用的东西,但在很大程度上也确实有帮到过疯子。

时间总在不知不觉中流逝,我不知道疯子是否适应了我们古街的生活,但我们每个人却已经习惯她的存在。当我从一名小学生变成初中生以后,我不知道该用怎样的情绪面对疯子。那时候的自己很迷茫,处在青春期里,思想变幻复杂,有很多问题,也有很多烦恼,我在成长,很多时候,对很多事情,都采取默然旁观。

疯子一直疯疯癫癫,整天对着空气胡说八道,偶尔会突然起范,唱上几句大戏,把街上的人都逗笑了。有人说她是戏班戏子,因为跟人勾搭,当人小三,被人抛弃,所以才疯掉沦落到这里。但这只是传言,跟她的来历一样,无从考证。

我有时候会想,要不要接近疯子,听听她整天都在自言自语些什么。可是我不敢,一想到别人也会用看疯子一样的眼光注视我,议论我时,我就退缩了。我把这个想法告诉我最好的朋友小洁时,她说,你这样想就对了。她还说,疯子就是疯子,疯癫起来的攻击性可不是正常人能抵挡得了的,你别看她平时一副安分的样子,小孩子捉弄她,她也会假性吓唬他们一下,但一旦你碰触到了她的痛点,她会撕了你。

我难以置信,小洁跟我说出的事实,她也一脸不自信地看着我,眼神在说,你怎么可能不知道这件事。好吧,我不知道,真的不知道有天夜里,疯子差点被一个老人强奸。小洁说,那老头没有得逞,反而被疯子发疯的撕掉了左耳。那为什么疯子会相安无事?我问。她说,你怎么这么糊涂,这事不能报案,疯子没有罪,她顶多是自卫伤人。再说,这不是什么光荣的事,报案衰的只有那老头。我问她,那老头是谁?她说,别问我,说出他的名字我自己也觉得脏。

后来,我知道那老人是小洁堂姐夫的二叔,就住在古街巷尾的老人院,是个孤寡老人,有个独生女儿,早早出嫁了,他老伴走后,他女儿就把他安置在老人院里。我见过那老人几次,他每次出门总爱穿一套中山装,头发花白,方脸端正,真没想到他会做出这种事情来。

我读初三时,因为爸爸工作调动,我们全家离开了古街,搬到市区,我跟弟弟也转学到市里中学读书,只在寒暑假的空余时间,才能回到古街陪爷爷奶奶一起住。

那时候的疯子,还是一如往常生活在古街里,白天在垃圾堆里觅食,晚上又回到街尾医院杂物间旁的雨棚里休息,似乎一切没有变化,但事实,她早已不是原来那个她了。岁月很无情,让她一张脸爬满了皱纹,她越发苍老,脸色苍白,眼珠泛黄,一副瘦骨嶙峋的样子,估计再也没有人愿意去碰她了吧。

也是,一切都在变化,那些美的东西终究抵不过岁月变迁。这些年来,古街慢慢走向开阔,街道镀上了沥青,骑楼的杂货铺也转型变成品牌专卖店,店面采用现代化装修,大大的LED灯箱闪烁着刺目的广告。所有一切,是那样的陌生。

我最后一次看见疯子,是在高考以后。大夏天的六月,她披了一件黑灰色长袍,里面套一件破洞的灰棕色T恤,穿着80年代农村妇女的宽松西裤,两只裤脚卷起来,一高一低,脚上拖着一双男士的塑胶大拖鞋。她手里拿着一小扎青菜,拖着疲累的身子,沿着古街,安静往街尾的方向走。

哎,她也是可怜的人啊。奶奶的声音从轮椅上边传来。我看着她走远的背影,很孤单,很疲惫。她好像没以前那样疯癫了。我说。是啊,奶奶说,这两年,她倒是安静了许多,该说的都说了,大概已经说得差不多了吧。奶奶的语气里有多感慨,我想,她大概是想说,岁月不饶人吧。

最近这些年,爷爷奶奶的身体越来越不如以前,尤其奶奶,因为前几年摔的一跤,到现在还坐在轮椅上站不起来,每逢阴雨天气,风湿骨头准把她折腾得寝食不安,我们这些做儿孙的,除了陪她去医院吊点滴,什么都做不了,她的痛苦,我们分担不了。

爷爷总说,你们都回去吧,该做什么就去做什么,不用担心我们。他看着我们,眼神有着岁月风霜的深邃,终是不舍,叹气着说,走吧,我和你们奶奶活了七十多年,也该知足了。

我的爷爷奶奶,终究不肯搬离古街,随我们去市区生活。

大学毕业出来工作以后,我就很少有时间回古街陪爷爷奶奶了,平时跟他们通电话聊天,听他们说话的语气,我能感觉到他们生活得挺开心。这就好,我在心里想,也对,他们在古街生活了大半辈子,所有的人物关系都在那里,那里才是他们生活的圈子啊。

我想象着,爷爷依然喜欢到街头凉亭那儿跟人喝茶,下象棋,而奶奶就在旁边大榕树下乘凉,看阿姨们跳广场舞,跟邻家老奶奶们聊家常。只是我很好奇,她们是否会聊到疯子,是否依然记得,那个可怜的女人。

有时候我跟小洁聊天,也会说起疯子的事。她说,也许当年我错了,那老头并没有我想象的那样猥琐肮脏,他可能想要帮她,他后来也确实一直在帮助她。小洁告诉我,在我们家搬走三年后,疯子突然安静了,每天提一只塑料袋,在街头街尾拾垃圾,用卖垃圾换来的钱买吃的,常常买来青菜和猪肉,都是老人家帮她煮熟,端给她吃。他照顾了她两年多,直到她有一天突然消失,老人找了整整一个星期都找不着她的人影,才确定她真的走了。街上的人都说,十年了,疯子醒了,她走了,回去了,回到她真正的家里。他们开始对老人表示同情,他们曾以为他会疯掉,但他没有。小洁说,她在街上每次看到老人,他都戴着帽子,盖过耳朵,见到熟人只是微微点点头,对人对事再也不愿多说了。

说实话,听小洁这么一说,我一直以为,这对疯子来说,也许就是最好的结局了。她从来就不属于古街,一个人来,又一个人走,浑浑噩噩,十年就过去了,古街于她,是没有历史记忆的存在。只是,她真是因为清醒了才走的吗?她是否会记得她曾在古街生活了十年多?又是否会记得有个老人曾经爱过她?一切的一切,没有人知道下文是什么。我只记得,她在大夏天里穿过的最后那件黑灰色长袍。

上下班的人潮终是会慢慢退去,在所有人归巢以后,外面的世界又将属于谁的舞台呢?

下班回来,经过早间的地铁通道,那里哪还有她们的身影?

我独自站在地铁站出口的月台,外面清风月朗,长着长胡子的老人正坐在台阶上拉二胡,是一段不知道曲名的音乐,冷冽的,哀伤的,弥散在云端中。

对面必胜客餐厅的门口立了一棵圣诞树,挂在树上的彩灯交替闪耀着,有圣诞老人在广场上派发优惠传单。今天是12月23日,离12月25日圣诞节,还有两天时间。

不知道为什么,我突然想到,卖火柴的小女孩,这世间依然有很多穷人,他们活着,得不到一根火柴的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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