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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爱情一场雨(1)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天涯海角,而是我站在你身边你却不知道我爱你。-题记

他虽然长相不错但是生性内向,不擅与人交往。在他到高中报到的第一天,他孤独的站在操场上等待着班主任的到来,当他看到他人都是三五成群的时候,他开始怀念他的初中生活,开始想念他初中的好哥们,就这样他一言不发的呆了一整天。

在开学的第二周,他所在的班开始了班干部的选拔,他一直希望自己能够像电视台的主持人一样在众人面前毫不畏惧,所以他也向大家介绍自己,希望自己能够混个一官半职,就这样他在大家的注视下做了简短的自我介绍。虽然最后他没能够如愿以偿但是他却被大家所认知,也是因为这样他才认识了第一批接近他的人。

也就是这样他认识了她-一个活泼多变的女生,由于她是认识他的第一批人所以他们很快成了好朋友。在不断的交谈过程中他发现她的人品很好,内向的他十分喜欢人品好的女生,渐渐的他发现自己开始喜欢上了这个活泼多变的女生。但是内向的他羞于表白所以这份感情一直埋藏在他的心底,就这样他们平静的度过了第一学年。

活泼的她认识很多很要好的朋友,她在自己的女朋友面前介绍起她的这位腼腆的同学一直就是这样的一句“他是个好人,他绝对是可以和你过一辈子的好男人”。在她的心里她一直想给他找一个好的朋友,让他们在一起踏踏实实的过一辈子,所以她不断的介绍自己认为适合他的朋友给他认识,但是情况不像她想的那样,他一直在保持沉默,好像他对世界上的所有女人都不感兴趣,就在这样不断介绍的生活中时间又过去了半年。

就在高二下学期的时候他无意间听到了她和别人在讨论另外一个男生,她说自己喜欢的是那个男生。原来她已经有了自己喜欢的人了,他彻底死心了,就这样他陷入了痛苦之中不能自拔,虽然表面上他每天都保持着他固有的微笑,但是谁也不知道他的内心到底是多么的痛苦。这一天他听着林俊杰的歌曲并且跟着曲调哼唱着“确认过眼神,我遇上对的人……”他突然问自己对的人到底在哪,我什么时候能够遇到对的人。

转眼间已经到了高三,他终于忍不下去了,他决定要说出自己的心声,就这样他用写信的形式向她表白了,并在信中说明了自己不早些表白的原因。她在看完信之后十分后悔自己没有发现他为什么不肯接受自己介绍的女生,原来他喜欢上了自己。但是一切已经晚了,因为在不久之前她发现自己的身体状况越来越差,经过检查她得了不治之症,生命只剩下了三个月的时间。

在她的葬礼上,他也来了,他想最后再见一次她,就在她下葬之后他抱头痛哭,他问苍天“老天为什么这样对我,为什么我爱的人偏偏要离我而去?”他这才发现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我站在你身边你却不知道我爱你,而是当我终于懂得珍惜你,你已不在!

老树咖啡

晚上7点我在一个叫老树咖啡的地方吃饭。吃饭是个简单的事,简单的事却不是没有一点麻烦。我不喜欢一个人吃饭,特别是一个人去外面吃饭,某种无所适从的隐约不安。3年前一个女人陪我在老树咖啡吃了最后一餐晚饭,服务员过来收拾之前,她抬手抹去眼角一滴泪水,倾身隔着桌子伸过同一只手轻轻拍打我的脸,然后起身出门,再不回头看一眼。此后3年每次必须一个人吃饭时我都来老树咖啡。

老树咖啡是家介于酒吧与咖啡馆之间的店子,退得很后的主建筑在路边让出一个不小的前坪,停在坪里那些车子型号直观体现出这里的消费水准。和主建筑厚重笨拙的风格一致,老树咖啡内部装饰极尽朴素,散落大厅的座位都是最简洁的式样。唯一特色是座位之间的距离,与其他酒吧或咖啡馆的拥挤迥异,老树咖啡给人零落的感觉。我怀疑设计者做过精心测试,这种零落的距离保证客人在微弱音乐里轻声交谈只能让别的一桌看到,而听不到。老树咖啡为顾客提供这样一种可以公开的暧昧,和最基本的奢华:空间。

我信祸不单行。3年前那个女人离去之后,命运变成一个怀着刻骨仇恨的拳击手,以一阵阵组合重拳对我痛下杀着,打得我毫无招架之力,浑身是血。那些时候我想念那个女人。但是我清楚,我不能留恋。

后来我陆续遇见几个女人。其中一个某一天对我怒吼:“你这旺巴蛋,每次都带我去酒店,你当我是鸡吗!”我有些感动,我想我应该爱她。但我无法骗自己,我的判断非常简单,我没有带她去过一次老树咖啡。坐下抽完几支烟,我删了她的电话号码。

有一阵我认为已经适应一个人吃饭。老树咖啡没有正餐,只提供公务快餐,品种极其繁多,我固定要铁板烧,再请服务员在“很辣”一格打上勾。大多数时候我可以占到靠窗的台子,加点一种很便宜味道很甜的红酒,自斟自饮,目光自然地掠过马路,看着街道那面行色匆匆的人。

我基本不留意大厅里的场景,我觉得那是看不透的迷,我觉得这些迷在窗外的视线里才逐渐有了线索。我想起那个女人,从3年以前往上推,那么多次她挽着我来或去,都出现在此时的视线里。而最后一次,她独自离去,我是真的看见过的,却无法再看见第二次。

我似乎也信一见钟情,尽管我从没这样见和钟过。昨天晚上我看见她时她正在跳舞。1小时后她问我:“因为我漂亮?”我说:“是。瞎子也眼前一亮。”她凝视着我:“我也是这样的瞎子。明天,你约我。”没任何犹豫,我说,老树咖啡。

晚上7点我在老树咖啡吃饭,我等她。在她一直的凝视中,我像一个高僧,心不跳胆不寒。

你喜欢肯德基吗,你去过少年宫对面那家肯德基吗。她喝下一大口那种很甜的红酒,开始述说。

我学外语的,小语种,我没想到这个行当这样赚钱。3年前刚毕业时我在肯德基打了4个月工,就是少年宫对面那家。打工收入比读书时家里给的生活费少得多,而且在学校我年年拿奖学金,比起来那几个月我过得很拮据。我一直在前台,3个月后做到IC,前台值班经理,按原计划这时我应该离开,一件事让我多留了一个月。

你知道所有的报道都称洋快餐是垃圾食品,这一点不妨碍洋快餐在中国迅速发展,几乎每一家肯德基都是顾客盈门。洋快餐写出来的目标是:100%顾客满意。那时我理解成服务精神,后来,我的理解是人生的技巧。

你很难想象这样一家店前台工作要忍受怎样的委屈。我保持友善微笑,抑制内心的不由衷。直到有一天,我遇见一个男人。那时我是收银员,他在我这台机上点了一个儿童套餐。儿童套餐附送一个玩具,最后我把玩具递给他时,他赶在我的笑容前,对我微微点下头,笑了笑。

以后我看见他很多次。他总是一个人来,总是只点一个儿童套餐,总是带走一个玩具。另外,他总是等着来我这台机。有时候这也需要一点技巧。我就像拥有能够看穿芸芸众生的火眼金睛,看着他。偶尔,我想,我不在的时候,他的目光扫过整个柜台,一点失落。因为,偶尔,我会意识到他没来。

做到IC后,工作任务包括巡视以及与顾客沟通。那天,我看到他坐在角落,细心安装刚拆封的玩具,餐品放在桌上没动。我走过去,他停下手,熟悉的微笑。我对他说:“先生,也许你该带儿子一起来呢,我们这里儿童区是经过精心策划的。”然后,我觉得,我的话像一颗子弹射穿他的心。

他的眼神像一滴墨掉进水中瞬间散开。他踉跄着站起来,仿佛用尽最后一丝力气对我说,她是我的女儿,她是我的女儿。

就这样。我又呆了一个月。我只是等他。他再没来过。一个月后,我离开了,离开这个城市,在另外一个城市找到不错的工作。每年有那么1,2次,我回来,很多同学在这里安定下来,和他们相聚很开心。我也去少年宫对面的肯德基,我也只点儿童套餐,拿走一个儿童玩具。

夜色深了,天空泛着暗红,霓虹灯在窗外闪烁,把一片七彩的光映在她身上。她的脸半掩在披开的长发中,双手搁在桌上,握着那个小小的精致的玩具。

我隔着桌子倾向她,伸出手,轻轻抚在她的脸上。

初恋那场雨

喧嚣的人群在我的泪眼里慢慢隐去,时光唰唰地倒流,人仿佛又回到了十多年前的那个雨夜……

每个人的心底,都有一座埋葬着初恋情人的坟墓,那是生命的狂流冲不掉的。

那一年,我在北方的一所大学读书。这是所古老的大学,学校的建筑群还保留着明清时代建筑风格。周围绿草如茵,树葱茏,环境十分优雅。学生宿舍都是青砖瓦房的建在学校附近的月亮湖边,东侧是男生宿舍,西侧是女生宿舍,男女生隔湖相望,伊人在水一方,颇有几分浪漫气息。

我的宿舍就在离湖边最近的一排瓦房里。宿舍里边连我在内共住着六名男生,他们和我都是铁哥们。他们标榜的是“60分万岁,多一分也浪费”,先后一个个坠入了爱河。到大二那年,宿舍里只有我一个是单身汉了。不是我不讨女孩子喜欢,也不是因为我相貌长得对不起观众,其主要原因是因为我是个农村孩子,家里很穷。我深知面朝黄土背朝天、土里刨食的父母的艰辛,对于“花前月下”是不敢奢望的。常常羡慕城里有钱人家的子弟,打扮得像港台片中的公子哥们,挽着如花的女友在校园湖边那波光塔影里招摇。为此,我心里总有一种莫名的失落涌上心头。为了打发寂寞的时光,我爱上了文学,也许是对纯真爱情的美好向往;也许是对孤独心灵的一种渲泄,我尽编一些描写才子佳人、风花雪月、鸳鸯蝴蝶派的爱情故事。当这些被冠以“青春美文”的文章发表在全国一些流行杂志上时,整个校园里沸腾了。那时候,身穿一件洗得发白了的中山装的我,在那些俊男靓女们眼中,那是典型的落难才子呀!于是,便有许多窕淑女向我秋波频频,但我始终不敢有半点非分之想。我总认为,城里长大的女孩都是温室里的鲜花,经不起风端的爱情考验。那时候,我理想的爱情模式就是找一个从农村长大的女生,能和我共担一肩风雨,牵手走这漫长的一生。可我们班里没有一个合适的,尽是些从城里长大的娇小姐。

人生是一种机遇,爱情是一种缘分,想不到和宁宁的认识竟缘于一场春雨。

大二上学期的一个周末,我独自一人到学校附近的一座山上去赏落花。时值暮春,落英缤纷,满目凄凉。当我从山上下来的时候,原本晴朗的天空忽然间乌云翻滚,雷声大作,接着“唰唰”的大雨便将整个城心夜在雨帘中。我像一只落汤鸡似的,匆忙跑到附近的一座废弃的教堂里避雨──这时候,奇迹出现了,和电影小说里领略过的、陈旧不堪的经典少年爱情故事大同小异──就在我即将跨进教堂大门的一瞬间,只见里面站着一位特别秀丽的女孩,她留着一头长长的、瀑布似的披肩发,一双调皮有神的眼睛闪炼着清纯的光彩,极像琼瑶笔下那种“顶着星星做梦,隔着窗纱写诗”的才女。面对我那副狼狈的呆样,她突然冲我一笑,操着南方口音,夸张地喊道:“哇,我们的大才子也遭此不呀!”

这时,我才猛然回过神来,脸猛地红了,匆忙迈了进去。原来里面还有几位女生,从她们胸前上别着的校徽和打扮,我知道,她们都是我的校友。只见倚在门口边的那位漂亮女孩抢先来到我身边,将那双白嫩的小手落落大方地伸给我,自我介绍道:“我叫宁宁,是外语系的,是你忠实的读者。”我的脸涨得通红,使劲地搓着手,竟不知所措。接着,其他几个女孩,也都作了自我介绍。

那一天,我和宁宁谈了很多,宁宁的幽默感给我留下了极深的印象。记得我们正在严肃地议论着当年的诺贝尔文学奖有可能是哪位作家时,也许是淋了雨的缘故,我突然打了一个长长的喷嚏,宁宁开玩笑说:“有人说你,”继而和宁宁谈了没几句话后,我又打了第二个喷嚏,宁宁红着脸笑吟吟地看着我说:“有人想你。”谁知,我紧接着又打了第三个喷嚏,我笑着问宁宁:“这次呢?”,宁宁认真地说:“你感冒了。”

这天,宁宁像个小报记者一样对我问个不停,大到我将来的理想打算,小到我的那首致LX的爱情诗是写给哪位幸运的女孩的。望着教堂外那越来越大的春雨,我不由得一阵阵窃喜,心里暗暗祷告:老天爷呀,千万不要停下来,我和宁宁还没谈完呢!我们大约谈了五、六个小时,那场大雨才缓缓地停了下来,宁宁在同伴的催促下,才恋恋不舍地向我告别,并诚恳地邀请我有机会到她宿舍玩。我也热情地邀请她到我们宿舍做客,并告诉了我所在宿舍的门牌号。

那一天,是五月二十日。

那场春雨拉开了我初恋的序幕,演绎了一场锥心刺骨、令人唏嘘的爱情悲剧。

那天,同宿舍的哥们儿也都借故走开,为我和宁宁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在和宁宁相处的日子里,我曾无数次旁敲侧击地问过宁宁,她父母从事什么工作?宁宁总红着脸说,都是江南水乡的农民。对此,我心里非常满意。因而,和宁宁的关系也不断升温,几乎达到了形影不离的地步。那年月,正是诗歌走红的年代,校园里那林立的诗社便是那个时代最美的风景。我和宁宁都非常崇拜海子、顾城、北岛等诗人,常常为谁是第一,而争得面红耳赤。有一次,宁宁红着脸问我,最喜欢舒婷的哪一首诗?我心有灵犀般地回答:“《致橡树》。”宁宁突然用一双火辣辣的眼睛脉脉含情地望着我,轻轻地背了起来:“我如果爱你──/绝不像攀援的凌霄花/借你的高枝炫耀自己/……我必须是你身旁的一株木棉/作为树的形象和你站在一起/根相握在地下/叶相触在云里/……我脸上不由得一阵阵发烧,赶忙低下头,我知道,爱情来到了。

正当我和宁宁谈得如火如荼的时候,同舍的几个好友突然告诉我一个坏消息,说宁宁是南方某电器公司总裁的千金,宁宁的几个姑妈也都侨居在国外。对此,我极为震惊。为了证实这是个谣传,我专门找到宁宁,进行了当面对质。想不到宁宁先是尴尬地一笑,最后,还是苦涩地点了点头。

那一晚,我整整一夜没合上眼睛,自小看多了门当对的爱情故事,我越来越觉得我们的爱情之花注定是永远结不出的。于是,从此以后,我便开始有意地渐渐疏远宁宁。为此,宁宁很痛心,反复追问我?为什么冷淡她。可我总?一笑了之。

终于有一天,我约?宁出来,平静地告诉她:“宁,我感到我们的爱情太不现实,我们还是?手吧!”说完这些,我心里也感到隐隐作痛?

宁宁的眼泪“扑簌簌”地流了下来。她摇了摇头,坚定地回答:“不,地位的悬殊并不?说明一切?我匆匆扔下一句“不?你同意不同意,往后别再找我了”之后,便头也回地走了。因为我知道,长痛不如短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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