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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真情不再(1)

城市边缘的爱

前几天,敏三更半夜打来电话,说她在重庆周边的一个偏僻角落开了一个理发店,日子过得紧,勉强能糊口。我问:“你还在和李哥耍朋友吗?”

“在耍呀,不然我吃谁的?”敏说得直白。

说了几句,敏就挂断了电话。两年了,她还记得我家的电话号码。

1

认识敏很偶然。两年前,梅把她的远房亲戚介绍给敏,想促成一段姻缘,硬拉着我作陪。敏是乡下女人,在重庆开了个美容店,店子是租的。我带有一种观察生活的意思,认识了敏。敏衣着风光,全然不像农村人,在她身上看不出城乡二元结构。看过介绍的男朋友后,敏说要回美容店去了。梅留她烫火锅。三人围坐在火锅旁,火锅盆冒着热气。作为配角,我的语言特别多,反正不是和我相亲,没什么忸怩的。梅问敏对远房亲戚的印象如何?敏举着箸,把脸转一边去,故作欣赏窗外的风景,意思是:那男人一身的奶油味。

我圆场说:“找男人关键是找过日子的”。

敏放下筷子,抬起头:“我觉得你还不错!”

我吃了一惊,没想到敏这么说话,不禁偷偷瞟了瞟梅。梅才不在意这些,她觉得敏属于都市边缘人,动动嘴可以,活动心眼那不行。

敏回去后,来了电话婉拒了这门亲事。谈恋爱这种事情,毕竟是你情我愿,勉强不得。梅有些遗憾,说敏才26岁,还年轻。

2

一天,梅说带我去敏的美容店玩。我大感兴趣地和梅同行。梅的美容店靠近正街100米远的地方,店后面是小区,前面是别墅区。敏的美容店店面不大。也许是星期天的缘故,生意特别的好,敏几乎没停下手中的剪子。

敏给一位老人剪完后,老人问:“多少钱?”

敏说:“8元”。老人掏出一张10元,递过来。

敏以乡下妹子似的口气发嗲:“张伯伯,两元钱我就不补你了哈,算你请我喝矿泉水”。老人应允着,慢悠悠地走进别墅区。

敏对店内的三个小姐妹说:“你们带哥和梅去老码头火锅店去吃饭吧,我一会儿来。”

那晚,敏点了不少菜,毛肚、鸭肠、金针菇,七碟八碗的,说是要回报梅的款待。回家路上,梅说:“别看敏出手大方,其实她没什么钱,穷老板富丘二”。

关于敏的身世,梅略知一、二。敏是重庆附近农村的,二十挂零就结婚了,生了个儿子,有疝气。男人经常揍她。一次,男人抓住她的头发,死劲往墙壁上撞,一张脸都变形了。至今这张脸,还隐约看得出受伤的痕迹。她伤心之极,怀揣着家里的2万元钱跑到重庆市区。那个理发的张伯伯资助了她1万元,盘下了这个美容店,慢慢在都市站住了脚跟。后来,敏回家后,与男人离了婚,自己单过。儿子的病成了她的心病,整天牵肠挂肚的。

3

后来梅离开这座城市。她在敏的美容店的后面小区里有一套商品房,出租给了别人。她人不在,就请我替她收房租。这样一来,我每月收完房租,都要去敏的店内坐坐。敏也颇热情。美容店生意渐渐清淡了,敏坐在店门边唉声叹气的。有时,干脆把生意交给几个小姐妹,出去打麻将。人家见老板娘不在,更不愿来理发了,门可罗雀。其实,敏的心思,不在生意上,她想找一个男人,一个可以供她吃饭的男人。我给她进行自尊、自信、自爱、自立教育,没用,耳边风吹过似的。

我说:“那你找张伯伯吧,人家资助过你。正教授级,有别墅,且又是鳏夫”。

敏说:“他呀?可以当我爷爷了。他老想揩油。知识分子没啥了不起的”。

我便不再说了。不然,她一会儿又要说我特男人,有君子之风。其实,我不是猛男。

“找李哥行不?”敏介绍说,李哥是一家企业的车间主任,厂子垮了,现在在外替民营企业搞管理,还拿技术津贴。比她大15岁。

4

敏打来电话,约我和梅去李哥家。正好梅回来了。到了李哥家,我的心阴沉了许多,垮掉的厂子,家属区一片破败。李哥在厂子里过去也算是个人物,家境好一些,两室一厅的居室,倒也宽敞。只是李哥不像是只比敏大15岁,看上去至少大20岁。敏好像知道李哥的真实年龄,只是不去捅破这层纸。

锅里炖着鸡。在这个家属区里难得嗅到这味。李哥讲下岗的故事,听得人黯然神伤。人要是进入生存危机阶段,什么花前月下,什么爱得死去活来,简直就是奇谈怪论,一派胡言。低保重要。

“去,给哥买两包烟上来”敏对李哥说,她就喜欢这种发号施令的感觉,支使男人。

李哥一溜烟下楼,把烟买上来。

吃饭的时候,敏指着屋子里的家具、电器说:“我是这屋子里的过客”。

5

敏把美容店盘出去了,住进李哥家。我对她说一个女人还是不要依靠男人吃饭,她不听。她懒,喜欢有人养她。这是我最不能同情她的;另一方面我也在想,一个都市的边缘人,她又能干什么?“嫁汉嫁汉,穿衣吃饭”,这是农村女子的固有意识。

一个夏夜,敏打来电话,说她开了一个小商店。卖文具、粮油之类的。我立即跑去看她。店子物品很多,靠近一所中学,矿泉水特好卖。她也住在店内。店外搭了个遮阳棚,是李哥的手艺。

我为敏能做事高兴。三人坐着聊天,敏要李哥拿钱为她儿子治病。

李哥很恼火,又不便发作,老男人英雄气短,只是说:“我养你一个人就够了。”看来这个店李哥赞助了资金的。

6

一个月后,我再去看她。她把店子出租给了别人一半。理由是减少租金。看见她在一间小屋里安一张小铁床,里面黑乎乎的。每夜她就孤零零的睡在角落边。让人怜悯。李哥出去做事去了,他承包了一个短期工程,偶尔到店里来。

“你这是浪费青春资源哟”。其实,敏长得还不错,她应该过得好一点。至少不必屈着腿,睡在小铁床上。关键一点,路是自己走出来的。

她依旧不爱做事,没几个月又将店盘出去了。她说要去重庆周边地区发展。

临走那天,我和梅请她吃了一顿罗非鱼。我指着家里的电话,把号码告诉了给她。

她显得很高兴,掏出小记事本记了下来:“呵,你这么信得过我呀?不怕有人打扰你。”

“没什么信不过的,我不怕打扰。”

这几年,可能敏很少交上知心朋友。店子热闹的背后,藏着一颗孤独的心。一个电话号码,让她特别激动,觉得是对她的信任。

敏开着理发店,在重庆周边转悠。店是流动的,越开越小。

她每隔几个月就打个电话互致问候。

天冷了,我又想起敏,这个城市边缘人。老是觉得她像鲁迅笔下那个男人死了,孩子又被狼吃了的人物。虽然,她还年轻,也不信宿命。

蝴蝶飞舞的柔姿

——凡间已不再有我的故事,因为,我已选择做真实的自己。

多少年后,我依然喜欢默默地凝视你飞舞的柔姿,只是,我已不确定你是否还有前世的记忆。

娘说,我出生的时候,老天一连下了三个月的雨,储存的粮食和肉也都发了霉。当我来到世上的那一刻,天突然放晴,院子里却长出很多的蘑菇来,而且全是有毒的那种。爹于是就对娘说,我肯定是一个妖孽,是万万留不得的,要把我扔进屋后的池塘里。幸亏娘拼命地抱住我不放,才使我免遭葬身鱼腹的命运。

当我逐渐懂事的时候,我已慢慢习惯了部落间的打打杀杀。杀人、被杀、俘虏、被俘、生育、死亡,似乎构成了我童年的全部内容。部落里很多人被敌人俘获,或被杀,或充当奴隶,虐待致死。我们也俘获敌人,小蝶就是一次战役后的俘获品。父亲对我和几个哥哥说,你们每个人可以选一个俘虏做自己的奴隶。几个哥哥各自挑选了身强力壮的俘虏。轮到我挑选时,我便看到了小蝶那张泪盈盈的脸。我指着小蝶对父亲说,我选她!父亲和几个哥哥都鄙夷地看了我一眼,我明白他们的意思:身为部落首领的儿子,占有最强壮的奴隶才是情理之中的行为。我想起之前父亲让我们挑选宠物时,几个哥哥分别选了幼狮、幼虎、幼豹,我却莫名其妙地选了一只幼小的野猪。或许当时也是因为看到了那只因受伤而显得孱弱可怜的小野猪的眼神。

父亲说,你可以再选一次。我看了看小蝶,然后坚定地对父亲说,我就选她!父亲也不再坚持。

我知道,我的坚持使小蝶免遭了被杀的命运。

我还小,不懂得爱情,更没想到以后会对小蝶怎样,尽管她是我的奴隶。我只是见不得眼泪,无论是小野猪的,还是小蝶的。

之后,后山上,我不再一个人牵着我的小野猪满山跑,因为后面始终有气喘吁吁跟着拼命跑的小蝶。

我曾向小蝶问起她的身世,她只是哭,我就也不再问了。我对小蝶说,给我的小猪起个名字吧!小蝶眨了眨她那双好看的大眼睛,说,就叫“能”吧!你看它能抓野兔,能跳过大水沟,多能啊!我说,好啊!我叫“悟”,它叫“能”,我们俩就是猪——悟——能,哇哇!我大吼一声,“能,跑啊!”小野猪似乎听懂了我的召唤,跟在我身后疯狂地奔跑起来。我回头看了一眼小蝶,她正看着我和“能”快乐地笑着,她笑起来真好看,就像花丛之上飞舞的蝶。

我开玩笑似的对小蝶说,等我们长大了,你做我的女人吧!

小蝶的眼中闪过一丝光亮,但很快就熄灭了。我知道,那几乎是不可能的,我是王子,而她只是一个任人宰割的奴隶。我抚摸着小蝶长长的头发,无语。

小蝶喜欢静静地看蝴蝶在花朵上曼舞,她说,她多想像蝶一样。看到我有些不高兴,她又说,我们俩!

父亲严厉地警告我,别和那个女子玩得太过,她只是个奴隶!

几个哥哥陆续娶妻,都是附近部落首领的女儿。

一日,父亲把我叫到他的面前,对我说,你已经长大了,应该考虑成家了。我已为你选中了炎部落首领的女儿,三日后成亲。我说,“父亲,我还小……”父亲粗暴地打断了我的话,“你不就是喜欢那个叫‘蝶’的女子吗?有人看见你亲过她!再违父命,我立刻下令杀了她!”我诺诺而退。

我抚摸着小蝶的脸庞,说,我带你走!

她泪流满面,说,不!我愿一辈子伺候你!

成亲前的夜里,我彻夜未眠,在醉意中辗转反侧。我喝了一坛酒,小蝶不断地劝我,说再喝首领会杀了她的。我明白,她不是怕死,她是心疼我。我不管,我不要那王位,不要那素未谋面的新娘,我只要近在咫尺的幸福!

在沉沉的睡意中,我感到隆隆的厮杀声和身体被剧烈晃动的感觉。当我勉强睁开惺忪的双眼,看到小蝶一张恐惧和焦急的脸,“悟,快跑,敌人——”我似乎看到小蝶柔弱的身体慢慢地扑向我,汩汩的鲜血滑过我的身体,我的床,最后在地上形成猩红的一片。一支利箭穿透了她的胸。我抱着小蝶躲进了床下我们曾一起玩躲猫猫早先挖好的一个秘密的小坑。

第二天,我的大婚之日。断壁残垣,硝烟,满地的尸体,部族成员的,奴隶的,还有,父亲,母亲,我的小猪“能”,还有,小蝶……二哥活了下来,准备带领侥幸活下来的少数人迁徙。

我亲手埋葬了小蝶,当我培上最后一掊土后,我看到一只蝶在她的坟上飞舞。

在迁徙的路上,一个眉头很大很凸的老人拄着拐杖出现在我的梦里。他在我的耳边轻轻说了几句话就消失不见。临走时,他说,你的双手没有鲜血。切记,切记,日后当有大图。

我默默念诵着他教给我的话。我感觉,灵魂出离了我的肉体,我好像看到二哥、部族的人,花鸟虫兽……我看到二哥和很多人在拼命摇晃我的身体,叫喊、哭叫,最后,他们把一具肉体埋葬后,又默默地出发了。

我感觉我在向天上慢慢地飘,慢慢地飘,我眼睁睁看着越来越远的二哥、部族,和小蝶的坟——她就葬在“能”的旁边。

之后,我飞到一个地方,那里,金碧辉煌,光彩夺目。一个高高在上的人——确切地说,应该称之为“神”——封我为“天蓬元帅”!

这一干,就是几千年。

我给自己取名字叫“悟能”,为了纪念我的小蝶,和我可爱的小猪。

这几千年,我梦到小蝶上百万次。

我开始疯狂地酗酒。

直到有一天,我见到一个女子。

那是在蟠桃会上,有个女子在月光里跳舞。那身姿,那眼神,如此的似曾相识。在醉意朦胧中,我拼命地回忆和联想,在头痛欲裂时,我想起了小蝶……我去了广寒宫,我想去问问她是不是小蝶的转世。

结果,我以调戏妇女罪被打入凡间。后来,我知道了,她曾经是后羿的女人,那只是我的错觉。

但我不后悔。

我降生的地方,应该是很久以前埋葬“能”的所在。可是,小蝶,我的小蝶,却在哪里?

我疯了,我咬死了母猪和其他的猪,我满世界的寻找小蝶。在我好几天不吃不喝、近乎绝望的嘶叫声中,那个眉头很大很凸的老人拄着拐杖又出现在我的梦里。他说,你会找到你应得的!不过,你不能说,说出真相日,失去挚爱时!

我寻了一个山窝,修行,等待……

又是很多年过去了。

一日,我吃饱喝足,躺在一块青石上午睡。响亮的唢呐声惊醒了我的美梦。

我放眼看去,我看到有很多蝴蝶簇拥着飞去,我的心颤抖了,“小蝶——是你吗?”梦醒的那一刻,我似乎听到一个声音在呐喊,“‘悟’,救我!”

蝶群在一处地方消失了。蝶群消失的地方,有一顶轿子、几个人,和轿子里哭喊的新娘。

当我打开轿帘看到新娘的那一刻,我的心碎了!

我知道,那就是我苦苦寻找了几千年的小蝶。

现在,她是高小姐。

只是,我不能说出真相。

我用尽一切手段和高小姐——我的小蝶——成了亲。

可是,不久后,我们的缘分却尽了。

因为,唐三藏来了!

可我还是不能说,今生失去,还有来世,一旦说了,还要我再等几个千年?

可是,我还是说了。在离开高老庄的头天晚上,我喝了酒,对着小蝶的房间大喊。

“小蝶——”

在我们出发的三天后,小蝶死了!呕血而死!

高才骑着马一路狂奔追上了我们,然后把一封信交到了我的手上,是小蝶写的,“‘悟’,造化如此,来世,我们是否还能再做夫妻?”

我跑到了一处山坡大哭起来。来世?小蝶,我们还有吗?

多情自古空余恨,此恨绵绵无绝期!

我以放荡不羁掩饰我内心的痛苦,我似乎对一切异性都表示出特别的好感。可是,天知道,我并不在乎她们,哪怕是国色天香的女儿国国王——我前世炎部落未过门的妻子。

我只想要我的小蝶!

一路上,我畏首畏尾,遇到敌人不敢硬拼,我怕我死了,再没有人会像我一样去爱小蝶;唐僧一有难,我就说散伙,有谁能理解一个人理想遭遇挫折,心里怀着爱人的感觉?我想我的痛苦只有小蝶能理解。

可我还是坚持了下来,十四载的苦行折磨,为的是向我佛求一个真相——我的小蝶去了哪里?

佛说,你做个“净坛使者”吧!你要的答案我不能说,说了,“有”便成了“无”,“色”便成了“空”。那时,你就会恨我。

于是,我做了“净坛使者”,可是,山珍海味,我已无消受的心情。

终于有一天,我再也不想这么无目的的等下去,我说,“我要看到小蝶!”

佛说,“那你将永远只能做一只口不能言的猪!”

我说,“我愿意!”

于是,在埋葬“能”的地方,我又变成了一只猪,只是,我已永远没有了法力,没有了说话的能力。

在每个夕阳落下的时刻,我总是凝望着天空,默默地,一言不发。

我好像看到,一只美丽的蝶正向我飞来!

……

(谨以此文献给我近在咫尺的心仪的女子,即使我只是一只丑丑的小猪,也满含凝视你飞舞的柔情……)

那天天很蓝

雪儿

天很蓝很蓝,蓝得没有一丝云彩。白晃晃的阳光刺痛了我的双眼,让人心里发慌。我坐在梧桐树下,望着那安静得有点诡异的天空发呆。

秋来了,微风拂过,大片大片的梧桐叶飘落下来,落到我的头上,衣服上。我没有去抖落它,只是静静的坐着,两眼空洞,看不出任何表情。

“听说她进过疯人院耶。”

“好像是哦,现在出来了还是傻傻的。”

“她好可怜啊,听说是被糟蹋然后才疯的。”

“是啊,不仅如此,她以前的男朋友现在还和着她最好的朋友呢,不疯才怪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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