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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良师益友忆故人

阿长与《山海经》/鲁迅

长妈妈,已经说过,是一个一向带领着我的女工,说得阔气一点,就是我的保姆。我的母亲和许多别的人都这样称呼她,似乎略带些客气的意思。只有祖母叫她阿长。我平时叫她“阿妈”,连“长”字也不带;但到憎恶她的时候,——例如知道了谋死我那隐鼠的却是她的时候,就叫她阿长。

我们那里没有姓长的;她生得黄胖而矮,“长”也不是形容词。又不是她的名字,记得她自己说过,她的名字是叫作什么姑娘的,什么姑娘,我现在已经忘却了,总之不是长姑娘;也终于不知道她姓什么。记得她也曾告诉过我这个名称的来历:先前的先前,我家有一个女工,身材生得很高大,这就是真阿长。后来她回去了,我那什么姑娘才来补她的缺,然而大家因为叫惯了,没有再改口,于是她从此也就成为长妈妈了。

虽然背地里说长短不是好事情,但倘使要我说句真心话,我可只得说:我实在不大佩服她。最讨厌的是常喜欢切切察察,向人们低声絮说些什么事,还竖起第二个手指,在空中上下摇动,或者点着对手或自己的鼻尖。我的家里一有些小风波,不知怎的我总疑心和这“切切察察”有些关系。又不许我走动,拔一株草,翻一块石头,就说我顽皮,要告诉我的母亲去了。一到夏天,睡觉时她又伸开两脚两手,在床中间摆成一个“大”字,挤得我没有余地翻身,久睡在一角的席子上,又已经烤得那么热。推她呢,不动;叫她呢,也不闻。

“长妈妈生得那么胖,一定很怕热罢?晚上的睡相,怕不见得很好罢?……”

母亲听到我多回诉苦之后,曾经这样地问过她,我也知道这意思是要她多给我一些空席。她不开口。但到夜里,我热得醒来的时候,却仍然看见满床摆着一个“大”字,一条臂膊还搁在我的颈子上。我想,这实在是无法可想了。

但是她懂得许多规矩;这些规矩,也大概是我所不耐烦的。一年中最高兴的时节,自然要数除夕了。辞岁之后,从长辈得到压岁钱,红纸包着,放在枕边,只要过一宵,便可以随意使用。睡在枕上,看着红包,想到明天买来的小鼓,刀枪,泥人,糖菩萨……然而她进来,又将一个福橘放在床头了。

“哥儿,你牢牢记住!”她极其郑重地说。“明天是正月初一,清早一睁开眼睛,第一句话就得对我说:‘阿妈,恭喜恭喜!’记得么?你要记着,这是一年的运气的事情。不许说别的话!说过之后,还得吃一点福橘。”她又拿起那橘子来在我的眼前摇了两摇,“那么,一年到头,顺顺流流……”

梦里也记得元旦的,第二天醒得特别早,一醒,就要坐起来。她却立刻伸出臂膊,一把将我按住。我惊异地看她时,只见她惶急地看着我。

她又有所要求似的,摇着我的肩。我忽而记得了——“阿妈,恭喜……”

“恭喜恭喜!大家恭喜!真聪明!恭喜恭喜!”她于是十分喜欢似的,笑将起来,同时将一点冰冷的东西,塞在我的嘴里。我大吃一惊之后,也就忽而记得,这就是所谓福橘,元旦辟头的磨难,总算已经受完,可以下床玩耍去了。

她教给我的道理还很多,例如说人死了,不该说死掉,必须说“老掉了”;死了人,生了孩子的屋子里,不应该走进去;饭粒落在地上,必须拣起来最好是吃下去;晒裤子用的竹竿底下,是万不可钻过去的……此外,现在大抵忘却了,只有元旦的古怪仪式记得最清楚。总之:都是些烦琐之至,至今想起来还觉得非常麻烦的事情。

然而我有一时也对她发生过空前的敬意。她常常对我讲“长毛”。她之所谓“长毛”者,不但洪秀全军,似乎连后来一切土匪强盗都在内,但除却革命党,因为那时还没有。她说得长毛非常可怕,他们的话就听不懂,她说先前长毛进城的时候,我家全都逃到海边去了,只留一个门房和年老的煮饭老妈子看家。后来长毛果然进门来了,那老妈子便叫他们“大王”,——据说对长毛就应该这样叫,——诉说自己的饥饿。长毛笑道:“那么,这东西就给你吃了罢!”将一个圆圆的东西掷了过来,还带着一条小辫子,正是那门房的头。煮饭老妈子从此就骇破了胆,后来一提起,还是立刻面如土色,自己轻轻地拍着胸脯道:“阿呀,骇死我了,骇死我了……”

我那时似乎倒并不怕,因为我觉得这些事和我毫不相干的,我不是一个门房。但她大概也即觉到了,说道:“像你似的小孩子,长毛也要掳的,掳去做小长毛。还有好看的姑娘,也要掳。”

“那么,你是不要紧的。”我以为她一定最安全了,既不做门房,又不是小孩子,也生得不好看,况且颈子上还有许多灸疮疤。

“哪里的话?!”她严肃地说。“我们就没有用么?我们也要被掳去。城外有兵来攻的时候,长毛就叫我们脱下裤子,一排一排地站在城墙上,外面的大炮就放不出来;再要放,就炸了!”

这实在是出于我意想之外的,不能不惊异。我一向只以为她满肚子是麻烦的礼节罢了,却不料她还有这样伟大的神力。从此对于她就有了特别的敬意,似乎实在深不可测;夜间的伸开手脚,占领全床,那当然是情有可原的了,倒应该我退让。

这种敬意,虽然也逐渐淡薄起来,但完全消失,大概是在知道她谋害了我的隐鼠之后,那时就极严重地诘问,而且当面叫她阿长。我想我又不真做小长毛,不去攻城,也不放炮,更不怕炮炸,我惧惮她什么呢!

但当我哀悼隐鼠,给它复仇的时候,一面又在渴慕着绘图的《山海经》了。这渴慕是从一个远房的叔祖惹起来的。他是一个胖胖的,和蔼的老人,爱种一点花木,如珠兰,茉莉之类,还有极其少见的,据说从北边带回去的马缨花。他的太太却正相反,什么也莫名其妙,曾将晒衣服的竹竿搁在珠兰的枝条上,枝折了,还要愤愤地咒骂道:“死尸!”这老人是个寂寞者,因为无人可谈,就很爱和孩子们往来,有时简直称我们为“小友”。在我们聚族而居的宅子里,只有他书多,而且特别。制艺和试帖诗,自然也是有的;但我却只在他的书斋里,看见过陆玑的《毛诗草木鸟兽虫鱼疏》,还有许多名目很生的书籍。我那时最爱看的是《花镜》,上面有许多图,他说给我听,曾经有过一部绘图的《山海经》,画着人面的兽,九头的蛇,三脚的鸟,生着翅膀的人,没有头而以两乳当作眼睛的怪物,……可惜现在不知道放在哪了。

我很愿意看看这样的图画,但不好意思力逼他去寻找,他是很疏懒的。问别人呢,谁也不肯真实地回答我。压岁钱还有几百文,买罢,又没有好机会。有书买的大街离我家远得很,我一年中只能在正月间去玩一趟,那时候,两家书店都紧紧地关着门。

玩的时候倒是没有什么的,但一坐下,我就记得绘图的《山海经》。

大概是太过于念念不忘了,连阿长也来问《山海经》是怎么一回事。这是我向来没有和她说过的,我知道她并非学者,说了也无益;但既然来问,也就都对她说了。

过了十多天,或者一个月罢,我还很记得,是她告假回家以后的四五天,她穿着新的蓝布衫回来了,一见面,就将一包书递给我,高兴地说道:

“哥儿,有画儿的‘三哼经’,我给你买来了!”

我似乎遇着了一个霹雳,全体都震惊起来;赶紧去接过来,打开纸包,是四本小小的书,略略一翻,人面的兽,九头的蛇,……果然都在内。

这又使我发生新的敬意了,别人不肯做,或不能做的事,她却能够做成功。她确有伟大的神力。谋害隐鼠的怨恨,从此完全消灭了。

这四本书,乃是我最初得到,最为心爱的宝书。

书的模样,到现在还在眼前。可是从还在眼前的模样来说,却是一部刻印都十分粗拙的本子。纸张很黄;图像也很坏,甚至于几乎全用直线凑合,连动物的眼睛也都是长方形的。但那是我最为心爱的宝书,看起来,确是人面的兽;九头的蛇;一脚的牛;袋子似的帝江;没有头而“以乳为目,以脐为口”,还要“执干戚而舞”的刑天。

此后我就更其搜集绘图的书,于是有了石印的《尔雅音图》和《毛诗品物图考》,又有了《点石斋丛画》和《诗画舫》。《山海经》也另买了一部石印的,每卷都有图赞,绿色的画,字是红的,比那木刻的精致得多了。这一部直到前年还在,是缩印的郝懿行疏。木刻的却已经记不清是什么时候失掉了。

我的保姆,长妈妈即阿长,辞了这人世,大概也有了三十年了罢。我终于不知道她的姓名,她的经历;仅知道有一个过继的儿子,她大约是青年守寡的孤孀。

仁厚黑暗的地母呵,愿在你怀里永安她的魂灵!

宗月大师/老舍

在我小的时候,我因家贫而身体很弱。母亲有时候想教我去上学,又怕我受人家的欺侮,更因交不上学费,所以一直到九岁我还不识一个字。说不定,我会一辈子也得不到读书的机会。因为母亲虽然知道读书的重要,可是每月间三四吊钱的学费,实在让她为难。母亲是最喜脸面的人。她迟疑不决,光阴又不等待着任何人,荒来荒去,我也许就长到十多岁了。一个十多岁的贫而不识字的孩子,很自然地去做个小买卖——弄个小筐,卖些花生、煮豌豆或樱桃什么的。要不然就是去学徒。母亲很爱我,但是假若我能去做学徒,或提篮沿街卖樱桃而每天赚几百钱,她或者就不会坚决的反对。穷困比爱心更有力量。

有一天刘大叔偶然的来了。我说“偶然的”,因为他不常来看我们。他是个极富的人,尽管他心中并无贫富之别,可是他的财富使他终日不得闲,几乎没有工夫来看穷朋友。一进门,他看见了我。“孩子几岁了?上学没有?”他问我的母亲。他的声音是那么洪亮(在酒后,他常以学喊俞振庭的《金钱豹》自傲),他的衣服是那么华丽,他的眼是那么亮,他的脸和手是那么白嫩肥胖,使我感到我大概是犯了什么罪。我们的小屋,破桌凳,土炕,几乎禁不住他的声音的震动。等我母亲回答完,刘大叔马上决定:“明天早上我来,带他上学,学钱、书籍,大姐你都不必管!”我的心跳起多高,谁知道上学是怎么一回事呢!

第二天,我像一条不体面的小狗似的,随着这位阔人去入学。学校是一家改良私塾,在离我的家有半里多地的一座道士庙里。庙不甚大,而充满了各种气味:一进山门先有一股大烟味,紧跟着便是糖精味,(有一家熬制糖球糖块的作坊)再往里,是厕所味与别的臭味。学校是在大殿里,大殿两旁的小屋住着道士,和道士的家眷。大殿里很黑、很冷。神像都用黄布挡着,供桌上摆着孔圣人的牌位。学生都面朝西坐着,一共有三十来人。西墙上有一块黑板——这是“改良”私塾。老师姓李,一位极死板而极有爱心的中年人。刘大叔和李老师“嚷”了一顿,而后教我拜圣人及老师。老师给了我一本《地球韵言》和一本《三字经》。我于是,就变成了学生。

自从做了学生以后,我时常的到刘大叔的家中去。他的宅子有两个大院子,院中几十间房屋都是出廊的。院后,还有一座相当大的花园。宅子的左右前后全是他的房屋,若是把那些房子齐齐地排起来,可以占半条大街。此外,他还有几处铺店。

每逢我去,他必招呼我吃饭,或给我一些我没有看见过的点心。他绝不以我为一个苦孩子而冷淡我,他是阔大爷,但是他不以富傲人。

在我由私塾转入公立学校去的时候,刘大叔又来帮忙。这时候,他的财产已大半出了手。他是阔大爷,他只懂得花钱,而不知道计算。人们吃他,他甘心教他们吃;人们骗他,他付之一笑。他的财产有一部分是卖掉的,也有一部分人骗了去的,他不管;他的笑声照旧是洪亮的。

到我在中学毕业的时候,他已一贫如洗,什么财产也没有了,只剩了那个后花园。不过,在这个时候,假若他肯用用心思,去调整他的产业,他还能有办法教自己丰衣足食,因为他的好多财产是被人家骗了去的。可是,他不肯去请律师,贫与富在他心中是完全一样的,假若在这时候,他要是不再随便花钱,他至少可以保住那座花园和城外的地产。可是,他好善。尽管他自己的儿女受着饥寒,尽管他自己受尽折磨,他还是去办贫儿学校粥厂,等等慈善事业。他忘了自己。就是在这个时候,我和他过往的最密。他办贫儿学校我去做义务教师。他施舍粮米,我去帮忙调查及散放。在我的心里,我很明白:放粮放钱不过只是延长贫民的受苦难的日期,而不足以阻拦住死亡。但是,看刘大叔那么热心,那么真诚,我就顾不得和他辩论,而只好也出点力了,即使我和他辩论,我也不会得胜,人情是往往能战败理智的。

在我出国以前,刘大叔的儿子死了。而后,他的花园也出了手。他入庙为僧,夫人与小姐入庵为尼,由他的性格来说,他似乎势必走入避世学禅的一途。

但是由他的生活习惯上来说,大家总以为他不过能念念经,布施布施僧道而已,而绝对不会受戒出家。他居然出了家,在以前,他吃的是山珍海味,穿的是绫罗绸缎,他也嫖也赌。

现在,他每日一餐入秋还穿着件夏布道袍。这样苦修,他的脸上还是红红的,笑声还是洪亮的。对佛学,他有多么深的认识,我不敢说。我却真知道他是个好和尚,他知道一点便去作一点,能作一点便作一点。他的学问也许不高,但是他所知道的都能见诸实行。

出家以后,他不久就做了一座大寺的方丈。可是没有好久就被驱除出来。他是要做真和尚,所以他不惜变卖庙产去救济苦人。庙里不要这种方丈。一般地说,方丈的责任是要扩充庙产,而不是救苦救难的。离开大寺,他到一座没有任何产业的庙里做方丈。他自己既没有钱,他还须天天为僧众们找到斋吃,同时,他还举办粥厂等等慈善事业。他穷,他忙,他每日只进一顿简单的素餐,可是他的笑声还是那么洪亮。他的庙里不应佛事,赶到有人来请,他便领着僧众给人家去唪真经,不要报酬。他整天不在庙里,但是他并没忘了修持,他持戒越来越严,对经义也深有所获。他白天在各处筹钱办事,晚间在小室里作工夫。谁见到这位破和尚也不曾想到他曾是个在金子里长起来的阔大爷。

去年,有一天他正给一位圆寂了的和尚念经,他忽然闭上了眼,就坐化了。火葬后,人们在他的身上发现许多舍利。

没有他,我也许一辈子也不会入学读书。没有他,我也许永远想不起帮助别人有什么乐趣与意义。他是不是真的成了佛?我不知道,但是,我的确相信他的居心与言行是与佛相近似的。我在精神上物质上都受过他的好处,现在我的确愿意他真的成了佛,并且盼望他以佛心引领我向善,正像在三十五年前,他拉着我去入私塾那样!

他是宗月大师。

记创造社/陶晶孙

近来不看什么杂志,可是有许多朋友很亲切,往往送些杂志来给我看,所以倒也多少知道些社会上文学作品。

有一次,文友社送给我一本《文友》上面写着创造社的事体,作者很熟悉,所以得到知识不少。

我在创造社不是重要人物,原不敢多说,我老早说,吾辈老朽,青年之铁椎未下之前,早已酥倒,况且创造社已解体,我们更不可以棺木中匍匐出来讨论,不过念到几个重要人物的学识、作品、成绩,又不得不可创造社外面来表彰―下。

一 张资平

有一天,郭沫若从东京回来了,因为我们是同学,我照例到他的住所去看他。原来我同他没有谈过文学,虽说他很欢喜把他的处女作登在《学灯》上给我看,把田汉和他的信件给我看,但我有十七岁少女似的害羞,没有使得他知道我写过几篇小说。此刻他从东京回来,很高兴地把他的一包东西拿出来,叫我看,―篇一篇都是小说。他很得意,强迫要我看,我没法,横卧在窗口,看了半天,他在旁给我说明,他说这些文章要去出―个杂志,杂志的名称还没有题好,他想把它叫做“创造”,有人说“创造”两个字太自负了。或许设法用更客气―些字,我急忙地说“创造”两个字最好没有了,不必客气,只要留心造些好点文章好了。我第一次开口我的文学话,就是向他说,那么有什么方针办,他说一句:新罗曼主义。我知道一切了,因为关于我的几篇文章,我自己能批评那是属于罗曼主义,但我不多响,他又说回来,问那些小说的意见了,这使我困难,因为我喜短篇,不爱长篇,长篇使我成为莫名其妙,现在几篇,都是长篇,虽说读完了,但没有一篇在读了四五页之后成为非读不可,读了一段即欲放下,不过沫若在解说说,这些文章中以张资平的为最好,我们把几个小说调查之后,决定资平是真正的小说家。这些原稿大部分登在《创造》第一期。第一期因为我没有应沫若的要求,所以没有稿子。这时候在东京的仿吾、资平,都没有晓得我。资平是真正小说家一句话,此刻我要说明―下,我也合意,第一,小说家要观察社会,资平把它办的,可是沫若、达夫只讲自己的话。第二,小说家要写万人易读的文字,资平把它办的,可是达夫有许多古典文学字句之引用,沫若有医学或古典之引用,第三,小说家要耐心写作,不住生产,不然读书家要成如翘头待桑叶之蚕儿,资平也把它办的,所以,沫若在末了,说“创造”要能够编得成功,资平很须注意,因为字数不够时,非有他的文章不可,我就说对了,我们赞成那好像米饭与菜的关系。

二 郭沫若及成仿吾

第一期出版了,沫若有一天在我的桌上发现―篇小说,他定要拿去,我不给他,我好像害羞的十七岁少女,但是他拿去了。过两天,他给我看新出版之《女神》,我赞他文章之美,他不几天即去上海。之后,我在博多街道上,得一曲《湘累之歌》,把它抄在五线纸上了,在抱洋阁上试过几次,给安娜夫人听过,过几天沫若从上海回来了,我给他看,他正是急忙在编第二期,他说要把这歌曲登进去,结果登进去了。从这个动机,《创造》全本变为横排,我画了几张木刻图,那时候的创造社同人对于装订都没有什么意见,现在第二期有很多进步,我有一个小小高兴,其实那不值钱,重要的是中国文艺杂志成为横写的是以这第二期为初次,沫若说把第一期再版时也要改为横排,但我还没有看见。沫若是最初提议创造社者,当然他在博多海岸上与资平谈过文学后,―度到东京,京都,名古屋去劝诱仿吾,何畏,达夫等人,表面上是大家合作,主力免不了是他,好像他的骨路上,不装资平之肉,不能成为人的样子,所以我们尝研究过创造社之解剖学说,沫若为创造社之骨,仿吾为韧带,资平为肉,达夫为皮。我正经说,沫若的文学素养在诸人中最为圆满而高深,第―他精通中国古典,不像主张以中学毕业程度中文来写小说者辈(如我),他通各国古典文学很平均,而早绝不引用老句子作老文章,所以指导地位终不得不让他了,他还有一个绝好帮手成仿吾,仿吾的事体不多讲了,一句话,韧带之譬喻,说得最对没有了。

三 郁达夫

希腊人说人之美,在乎人体,因此他们乃除去人的衣服,作许多不朽之美术作品。创造社中,文学之最美者,要算郁达夫了,他精通欧美德法文学作品,这是切不可以忘去记录的,他是真正的罗曼主义者,不过他的皮,只有美好于青春时代,青春过得太快,一下子谁都不理他的年老之皮了。不成创造社的装饰了。

我对―个年少者说过,你不要光以中学国文程度来弄文学,如果那样来弄,观察不能超过一点儿,描写不能出作文的范围。我自己,因为从中学读德文,很有经验晓得我偏着日耳曼文学。因此不喜北欧及俄国文学及南欧文学了,不过我乃精着一个德国文学者,我常佩服达夫,他能够把英德法文陆续地读,读得考究仔细,文学不比讲话,不是容易的事体。这句幼稚话至今觉得是真实。

四 何畏和陶晶孙

近视眼的何畏又是创造社的眼,他在第一期已有―段诗,沫若看见何畏,和陶晶孙一样,没有很期待于他们两个人,因为前者话多文章少,而所讲的话离开编杂志的话太远了,后者话少文章少,对于编辑出风头全无兴趣。

何畏学的是文学,但是后来以社会学毕业东京帝大,他不能全在文学之中,他爱论社会问题,可是因为他有些文学思想,不能成为政治家,所以他的谈论最为有趣,后来在中山大学教书,成为“红”教授,也有道理。

陶晶孙有个主张,中国文学如要普遍大众,须要减少字数,不用老句子,用浅近白话,因此他有意不读老文章,可是他不知道中国社会不合罗曼主义,自己的作品为不合中国大众胃口的罗曼主义作品,他往往见他的作品不受赞词。何畏和晶孙对于创造社,没有主人感觉,前者有社会科学的观察,后者有自然科学的观察,两者都有奇妙文章,如前者之《上海幻想曲》,后者之《木犀》,都有非古典的美,两者在日本时所做的恋爱,亦有奇特可报告之处。

两者对于社会,文学,同人的观察很犀利,离开创造社的中心,一个继续弄恋爱,一个远去弄科学,所以没有多参加,股份不能多领。

五 田汉和郑伯奇

《创造》第一期有田汉的戏剧,他和屠模等为演剧爱好者,对文学的创造,多少有距离了,沫若对他很知道,不过在沫若苦闷无文友之时,他们还有文学上信件的发表等等,田汉没有什么感觉,没有什么精神,只对于演剧的进步努力,所以他不能和创造精神相合,所以弃“创造”最早。

上面诸人,是创造社在日本还没有渡海回国时的人物,等到渡海,就有郑伯奇参加,他是有意识地要成作家的,努力作剧本送来的,所以不比渡海前作家之有日本明治文学影响,古典影响,那时《创造》已有名于国内青年,在这时候,沫若为创造社盟主,把田汉之发剃光之后,达夫编了一期,不管《创造》而专在映霞旁饮酒,资平去开乐群书店出版小说,何畏的近视眼不知去看什么,晶孙的耳听不见上海的事体,沫若把伯奇的冠忽戴忽脱,略为感觉寂寞。

六 王独清和穆木天和白薇

因为我不懂诗,很不敢谈诗,但我知道创造社最初的诗人为沫若,沫若的诗,重要点在他的形式之新及字句中古典之美。独清和木天,在这一点不及他,不过两个人之努力向诗人,都可指摘。他们诚如人体之交感神经迷走神经。

交感神经在人体中是个植物神经,说不出何处向何处作传达的作用,迷走神经制止着心脏,不如其名词之什么迷着,这两个不甚明了的神经在人体中虽不甚出风头,但也重要,像加在菜中之酱。

独清孤住着,因为有一个缘故,许多人不去交际他,他的最后数年,幸有个伴侣,我知之,怕他不喜发表,此刻讲正经话,也再不谈到了。木天也有些恋爱的话,但我也不敢讲话别人听了,怕要发表的。

一朵花,叫做白薇,白薇不是花花娇娇的,创造社头上的这一朵白薇,象征他不久要有丧事的样子,可是白薇是走向上的,有自我意识的一个罗曼主义者,因为创造社同人不很顾虑她,不如欧洲人之骑士服侍王女,她过着寂寞的日子,在苛烈之天日下,还静静地鞭她的肉体而弄文学,我们没有从她得女子的温和女子的美,但她也是唯一朵为创造社开花的象征。

七 几个新人

创造社渡海到上海,出了好几期,名誉海内,诸青年文士都知道他了,从此有许多人,抱各种不同的思想,有的热忱地,有的热闹地,有的功利地,来接近了。旧人之中田汉去办《南国月刊》,达夫出“全集”,渡海前之旧戚脱落之时,新爱人来了。这些名姓,论创造社者大都不忘举出之,此刻也不再多述。

创造社和那几个爱人,产生很多眷族,此刻不说,那几个爱人,是很好的少女,不过因此创造社为了生产而很可怜,因此停止他的性命了,当然关于生殖器的话,有碍治安不敢讲。

八 创造社的精神

创造社的肉体讲完了,还留着精神应把他诊断一下,创造社的精神为“意想奔放”。原来国人抱固定因循的思想,至多亦投稿二三于《学灯》等(沫若先投《学灯》),或模仿鸳鸯蝴蝶书《留东外史》之类。可是创造社因为他们远离故国而生怀乡病,同时不像留欧美之不忘功利,创造社的幻觉,幻视应可注意。

原来,罗曼主义是国家意识昂扬时代的国民的热情之反映,所以罗曼主义者惯以飞跃的精神,走着向上之路,也不忘自我之意识。罗曼主义者对于永久和无限,有非功利的憧憬,有综合全体的欲求。他们不举空洞的理想,他们立在现实,但也知道现实之苛酷,因此做自己的架空,虽在逃避于架空之中,但也切实供给自己以出路。沫若为创造社提出罗曼主义,我此刻把它说明如上,这个真理永久能止于真理。回人之离合,不必把他人约来,亦不必规定创造社定须是罗曼主义,不过创造社中,论功利者去了,搁在现实者去了,不飞跃不向上者不能跟上去了,没有自我意识者亡了,空洞理想者翻了,到末了,精神云散了,你要找它,罗曼主义精神永不会亡,但创造社没有了。

现在创造社棺已盖,人已去,灵魂升天,仅留骨骼。我们现在可以不必从棺木中匍匐出来论“创造”,新闻报纸喜欢把他说说,好像谈谈光绪珍妃而论论清朝,那是一种生意经,凡是在创造社多少有过关系的人,谁都知道创造社可以不必把他说了,甚至于创造社热闹之时,功利的赶来者,不知逃避而知出风头,更不好的是创造社的两个开丧者。郑伯奇办艺术剧社,陶晶孙办《大众文艺》的时候,出来的同人,和创造社精神离开太远了,棺已盖。赶到已来不及了。

追忆曾孟朴先生/胡适

我在上海做学生的时代,正是东亚病夫的《孽海花》在《小说林》上陆续刊登的时候,我的哥哥绍之曾对我说这位作者就是曾孟朴先生。

隔了近二十年,我才有认识曾先生的机会,我那时在上海住家,曾先生正在发愿努力翻译法国文学大家嚣俄(即雨果)的戏剧全集。我们见面的次数很少,但他的谦逊虚心,他的奖掖的热心,他的勤奋工作都使我永远不能忘记。

我在民国六年七年之间,曾在《新青年》上和钱玄同先生通讯讨论中国新旧的小说,在那些讨论里我们当然提到《孽海花》,但我曾很老实的批评《孽海花》的短处。十年后我见着曾孟朴先生,他从不曾向我辩护此书,也不曾因此减少他待我的好意。

他对我的好意,和他对于我的文学革命主张的热烈的同情,都曾使我十分感动,他给我的信里曾有这样的话:“您本是……国故田园里培养成熟的强奋,在根本上,环境上,看透了文学有改革的必要,独能不顾一切,在遗传的重重罗网里杀出一条血路来,终究得到了多数的同情,引起青年的狂热。我不佩服你别的,我只佩服你当初这种勇决的精神,比着托尔斯泰弃爵放农身殉主义的精神,有何多让!”这样热烈的同情,从一位自称“时代消磨了色彩的老文人”坦白地表述出来,如何能不使我又感动又感谢呢!

我们知道他这样的热情一部分是因为他要鼓励一个年轻的后辈,大部分是因为他自己也曾发过“文学狂”,也曾发下宏愿要把外国文学的重要作品翻译成中国文,也曾有过“扩大我们文学的旧领域”的雄心。正因为他自己是一个梦想改革中国文学的老文人,所以他对于我们一班少年人都抱着热烈的同情,存着绝大的期望。

我最感谢的一件事是我们的短短交谊居然引起了他写给我的那封六千字的自叙传的长信《胡适文存三集》,页一一二五—一一三八)。在那信里,他叙述他自己从光绪乙未(一八九五)开始学法文,到戊戌(一八九八)认识了陈季同将军,方才知道西洋文学的源流派别和重要作家的杰作。后来他开办了小说林和宏文馆书店,——我那时候每次走过棋盘街,总感觉这个书店的双名有点奇怪,——他告诉我们,他的原意是要“先就小说上做成个有统系的译述,逐渐推广范围,所以店名定了两个”。他又告诉我们,他曾劝林琴南先生用白话翻译外国的“重要名作”,但林先生听不懂他的劝告,他说:“我在畏卢先生(林纤)身上不能满足我的希望后,从此便不愿和人再谈文学了。”他对于我们的文学革命论十分同情,正是因为我们的主张是比较能够“满足他的希望”的。

但是他的冷眼观察使他对于那个开创时期的新文学“总觉得不十分满足”,他说:“我们在这新辟的文艺之园里巡游了二一周,敢说一句话:精致的作品是发现了,只缺少了伟大。”这真是他的老眼无花,一针见血!他指出中国新文艺所以缺乏伟大,不外两个原因:一是懒惰,一是欲速。因为懒惰,所以多数少年作家只肯做那些“用力少而成功易”的小品文和短篇小说。因为欲速,所以他们“一开手便轻蔑了翻译,全力提倡创作”。他很严厉地对我们说:“现在要完成新文学的事业,非力防这两样毛病不可,欲除这两样毛病,非注重翻译不可。”他自己创办真美善书店,用意只是要替中国新文艺补偏救弊,要替它医病,要我们少年人看看他老人家的榜样,不可轻蔑翻译事业,应该努力“把世界已造成的作品,做培养我们创造的源泉”。

我们今日追悼这一位中国新文坛的老先觉,不要忘了他留给我们的遗训!

我所见的叶圣陶/朱自清

我第一次与圣陶见面是在民国十年的秋天。那时刘延陵兄介绍我到吴淞炮台湾中国公学教书。到了那边,他就和我说:“叶圣陶也在这儿。”我们都念过圣陶的小说,所以他这样告我。我好奇地问道:“怎样一个人?”出乎我的意外,他回答我:“一位老先生哩。”但是延陵和我去访问圣陶的时候,我觉得他的年纪并不老,只那朴实的服色和沉默的风度与我们平日所想象的苏州少年文人叶圣陶不甚符合罢了。

记得见面的那一天是一个阴天。我见了生人照例说不出话;圣陶似乎也如此。我们只谈了几句关于作品的泛泛的意见,便告辞了。延陵告诉我每星期六圣陶总回甪直去;他很爱他的家。他在校时常邀延陵出去散步;我因与他不熟,只独自坐在屋里。不久,中国公学忽然起了风潮。我向延陵说起一个强硬的办法——实在是一个笨而无聊的办法!——我说只怕叶圣陶未必赞成。但是出乎我的意外,他居然赞成了!后来细想他许是有意优容我们吧;这真是老大哥的态度呢。我们的办法天然是失败了,风潮延宕下去;于是大家都住到上海来。我和圣陶差不多天天见面;同时又认识了西谛,予同诸兄。这样经过了一个月;这一个月实在是我的很好的日子。

我看出圣陶始终是个寡言的人。大家聚谈的时候,他总是坐在那里听着。他却并不是喜欢孤独,他似乎老是那么有味地听着。至于与人独对的时候,自然多少要说些话;但辩论是不来的。他觉得辩论要开始了,往往微笑着说:“这个弄不大清楚了。”这样就过去了。他又是个极和易的人,轻易看不见他的怒色。他辛辛苦苦保存着的《晨报》副张,上面有他自己的文字的,特地从家里捎来给我看;让我随便放在一个书架上,给散失了。当他和我同时发现这件事时,他只略露惋惜的颜色,随即说:“由他去末哉,由他去末哉!”我是至今惭愧着,因为我知道他作文是不留稿的。他的和易出于天性,并非阅历世故,矫揉造作而成。他对于世间妥协的精神是极厌恨的。在这一月中,我看见他发过一次怒;——始终我只看见他发过这一次怒——那便是对于风潮的妥协论者的蔑视。

风潮结束了,我到杭州教书。那边学校当局要我约圣陶去。圣陶来信说:“我们要痛痛快快游西湖,不管这是冬天。”他来了,教我上车站去接。我知道他到了车站这一类地方,是会觉得寂寞的。他的家实在太好了,他的衣着,一向都是家里管。我常想,他好像一个小孩子;像小孩子的天真,也像小孩子的离不开家里人。必须离开家里人时,他也得找些熟朋友伴着;孤独在他简直是有些可怕的。所以他到校时,本来是独住一屋的,却愿意将那间屋做我们两人的卧室,而将我那间做书室。这样可以常常相伴;我自然也乐意,我们不时到西湖边去;有时下湖,有时只喝喝酒。在校时各据一桌,我只预备功课,他却老是写小说和童话。初到时,学校当局来看过他。第二天,我问他,“要不要去看看他们?”他皱眉道:“一定要去么?等一天吧。”后来始终没有去。他是最反对形式主义的。

那时他小说的材料,是旧日的储积;童话的材料有时却是片刻的感兴。如《稻草人》中《大喉咙》一篇便是。那天早上,我们都醒在床上,听见工厂的汽笛;他便说:“今天又有一篇了,我已经想好了,来得真快呵。”那篇的艺术很巧,谁想他只是片刻的构思呢!他写文字时,往往拈笔伸纸,便手不停挥地写下去,开始及中间,停笔踌躇时绝少。他的稿子极清楚,每页至多只有三五个涂改的字。他说他从来是这样的。每篇写毕,我自然先睹为快;他往往称述结尾的适宜,他说对于结尾是有些把握的。看完,他立即封寄《小说月报》;照例用平信寄。我总劝他挂号;但他说:“我老是这样的。”他在杭州不过两个月,写的真不少,教人羡慕不已。《火灾》里从《饭》起到《风潮》这七篇,还有《稻草人》中一部分,都是那时我亲眼看他写的。

在杭州待了两个月,放寒假前,他便匆匆地回去了;他实在离不开家,临去时让我告诉学校当局,无论如何不回来了。但他却到北平住了半年,也是朋友拉去的。我前些日子偶翻十一年的《晨报副刊》,看见他那时途中思家的小诗,重念了两遍,觉得怪有意思。北平回去不久,便入了商务印书馆编译部,家也搬到上海。从此在上海待下去,直到现在——中间又被朋友拉到福州一次,有一篇《将离》抒写那回的别恨,是缠绵悱恻的文字。这些日子,我在浙江乱跑,有时到上海小住,他常请了假和我各处玩儿或喝酒。有一回,我便住在他家,但我到上海,总爱出门,因此他老说没有能畅谈;他写信给我,老说这回来要畅谈几天才行。

十六年一月,我接眷北来,路过上海,许多熟朋友和我饯行,圣陶也在。那晚我们痛快地喝酒,发议论;他是照例地默着。酒喝完了,又去乱走,他也跟着。到了一处,朋友们和他开了个小玩笑;他脸上略露窘意,但仍微笑地默着。圣陶不是个浪漫的人;在一种意义上,他正是延陵所说的“老先生”。但他能了解别人,能谅解别人,他自己也能“作达”,所以仍然——也许格外——是可亲的。那晚快夜半了,走过爱多亚路,他向我诵周美成的词,“酒已都醒,如何消夜永!”我没有说什么;那时的心情,大约也不能说什么的。我们到一品香又消磨了半夜。这一回特别对不起圣陶;他是不能少睡觉的人。他家虽住在上海,而起居还依着乡居的日子;早七点起,晚九点睡。有一回我九点十分去,他家已熄了灯,关好门了。这种自然的,有秩序的生活是对的。那晚上伯祥说:“圣兄明天要不舒服了。”想起来真是不知要怎样感谢才好。

第二天我便上船走了,一眨眼三年半,没有上南方去。信也很少,却全是我的懒。我只能从圣陶的小说里看出他心境的迁变;这个我要留在另一文中说。圣陶这几年里似乎到十字街头走过一趟,但现在怎么样呢?我却不甚了然。他从前晚饭时总喝点酒,“以半醺为度”;近来不大能喝酒了,却学了吹笛——前些日子说已会一出《八阳》,现在该又会了别的了吧。他本来喜欢看看电影,现在又喜欢听听昆曲了。但这些都不是“厌世”,如或人所说的;圣陶是不会厌世的,我知道。又,他虽会喝酒,加上吹笛,却不曾抽什么“上等的纸烟”,也不曾住过什么“小小别墅”,如或人所想的,这个我也知道。

志摩在回忆里/郁达夫

新诗传宇宙,竟尔乘风归去,同学同庚,老友如君先宿草。

华表托精灵,何当化鹤重来,一生一死,深闺有妇赋招魂。

这是我托杭州陈紫荷先生代作代写的一副挽志摩的挽联。陈先生当时问我和志摩的关系,我只说他是我自小的同学,又是同年,此外便是他这一回的很适合他身份的死。

做挽联我是不会做的,尤其是文言的对句。而陈先生也想了许多成句,如“高处不胜寒”,“犹是深闺梦里人”之类,但似乎都寻不出适当的上下对,所以只成了上举的一联。这挽联的好坏如何,我也不晓得,不过我觉得文句做得太好,对仗对得太工,是不大适合于哀挽的本意的。悲哀的最大表示,是自然的目瞪口呆,僵若木鸡的那一种样子,这我在小曼夫人当初次接到志摩的凶耗的时候曾经亲眼见到过。其次是抚棺的一哭,这我在万国殡仪馆中,当日来吊的许多志摩的亲友之间曾经看到过。至于哀挽诗词的工与不工,那却是次而又次的问题了;我不想说志摩是如何如何的伟大,我不想说他是如何如何的可爱,我也不想说我因他之死而感到怎么怎么的悲哀,我只想把在记忆里的志摩来重描一遍,因而再可以想见一次他那副凡见过他一面的人谁都不容易忘去的面貌与音容。

大约是在宣统二年(一九一○)的春季,我离开故乡的小市,去转入当时的杭府中学读书,——上一期似乎是在嘉兴府中读的,终因路远之故而转入了杭府——那时候府中的监督,记得是邵伯炯先生,寄宿舍是大方伯的图书馆对面。

当时的我,是初出茅庐的一个十四岁未满的乡下少年,突然间闯入了省府的中心,周围万事看起来都觉得新异怕人。所以在宿舍里,在课堂上,我只是诚惶诚恐,战战兢兢,同蜗牛似地蜷伏着,连头都不敢伸一伸出壳来。但是同我的这一种畏缩态度正相反的,在同一级同一宿舍里,却有两位奇人在跳跃活动。

一个是身体生得很小,而脸面却是很长,头也生得特别大的小孩子。我当时自己当然总也还是一个小孩子,然而看见了他,心里却老是在想:“这顽皮小孩,样子真生得奇怪”,仿佛我自己已经是一个大孩似的。还有一个日夜和他在一块,最爱做种种淘气的把戏,为同学中间的爱戴集中点的,是一个身材长得相当的高大,面上也已经满示着成年的男子的表情,由我那时候的心里猜来,仿佛是年纪总该在三十岁以上的大人,——其实呢,他也不过和我们上下年纪而已。

他们俩,无论在课堂上或在宿舍里,总在交头接耳的密谈着,高笑着,跳来跳去,和这个那个闹闹,结果却终于会出其不意地做出一件很轻快很可笑很奇特的事情来吸收大家的注意的。

而尤其使我惊异的,是那个头大尾巴小,戴着金边近视眼镜的顽皮小孩,平时那样的不用功,那样的爱看小说——他平时拿在手里的总是一卷有光纸上印着石印细字的小本子——而考起来或作起文来却总是分数得得最多的一个。

像这样的和他们同住了半年宿舍,除了有一次两次也上了他们一点小当之外,我和他们终究没有发生什么密切一点的关系;后来似乎我的宿舍也换了,除了在课堂上相聚在一块之外,见面的机会更加少了。年假之后第二年的春天,我不晓为了什么,突然离去了府中,改入了一个现在似乎也还没有关门的教会学校。从此之后,一别十余年,我和这两位奇人——一个小孩,一个大人——终于没有遇到的机会。虽则在异乡飘泊的途中,也时常想起当日的旧事,但是终因为周围环境的迁移激变,对这微风似的少年时候的回忆,也没有多大的留恋。

民国十三四年——一九二三、四年之交,我混迹在北京的软红尘里;有一天风定日斜的午后,我忽而在石虎胡同的松坡图书馆里遇见了志摩。仔细一看,他的头,他的脸,还是同中学时候一样发育得分外的大,而那矮小的身材却不同了,非常之长大了,和他并立起来,简直要比我高一二寸的样子。

他的那种轻快磊落的态度,还是和孩时一样,不过因为历尽了欧美的游程之故,无形中已经锻练成了一个长于社交的人了。笑起来的时候,可还是同十几年前的那个顽皮小孩一色无二。

从这年后,和他就时时往来,差不多每礼拜要见好几次面。他的善于座谈,敏于交际,长于吟诗的种种美德,自然而然地使他成了一个社交的中心。当时的文人学者,达官丽珠,以及中学时候的倒霉同学,不论长幼,不分贵贱,都在他的客座上可以看得到。不管你是如何心神不快的时候,只教经他用了他那种浊中带清的洪亮的声音,“喂,老×,今天怎么样?什么什么怎么样了?”的一问,你就自然会把一切的心事丢开,被他的那种快乐的光耀同化了过去。

正在这前后,和他一次谈起了中学时候的事情,他却突然的呆了一呆,张大了眼睛惊问我说:

“老李你还记得起记不起?他是死了哩!”

这所谓老李者,就是我在头上写过的那位顽皮大人,和他一道进中学的他的表哥哥。

其后他又去欧洲,去印度,交游之广,从中国的社交中心扩大而成为国际的。于是美丽宏博的诗句和清新绝俗的散文,也一年年的积多了起来。一九二七年的革命之后,北京变了北平,当时的许多中间阶级者就四散成了秋后的落叶。有些飞上了天去,成了要人,再也没有见到的机会了,有些也竟安然地在牖下到了黄泉;更有些,不死不生,仍复在歧路上徘徊着,苦闷着,而终于寻不到出路。是在这一种状态之下,有一天在上海的街头,我又忽而遇见志摩,“喂,这几年来你躲在什么地方?”

兜头的一喝,听起来仍旧是他那一种洪亮快活的声气。在路上略谈了片刻,一同到了他的寓里坐了一会,他就拉我一道到了大赉公司的轮船码头。因为午前他刚接到了无线电报,诗人太果尔(即泰戈尔)回印度的船系定在午后五时左右靠岸,他是要上船去看看这老诗人的病状的。

当船还没有靠岸,岸上的人和船上的人还不能够交谈的时候,他在码头上的寒风里立着——这时候似乎已经是秋季了——静静地呆呆地对我说:

“诗人老去,又遭了新时代的摈斥,他老人家的悲哀,正是孔子的悲哀。”

因为太果尔这一回是新从美国日本去讲演回来,在日本在美国都受了一部分新人的排斥,所以心里是不十分快活的,并且又因年老之故,在路上更染了一场重病。志摩对我说这几句话的时候,双眼呆看着远处,脸色变得青灰,声音也特别的低。我和志摩来往了这许多年,在他脸上看出悲哀的表情来的事情,这实在是最初也便是最后的一次。

从这一回之后,两人又同在北京的时候一样,时时来往了。可是一则因为我的疏懒无聊,二则因为他跑来跑去的教书忙,这一两年间,和他聚谈时候也并不多。今年的暑假后,他于去北平之先曾大宴了三日客。头一天喝酒的时候,我和董任坚先生都在那里。董先生也是当时杭府中学的旧同学之一,席间我们也曾谈到了当时的杭州。在他遇难之前,从北平飞回来的第二天晚上,我也偶然的,真真是偶然的,闯到了他的寓里。

那一天晚上,因为有许多朋友会聚在那里的缘故,谈谈说说,竟说到了十二点过。临走的时候,还约好了第二天晚上的后会才兹分散。但第二天我没有去,于是就永久失去了见他的机会了,因为他的灵柩到上海的时候是已经验好了来的。

男人之中,有两种人最可以羡慕。一种是像高尔基一样,活到了六七十岁,而能写许多有声有色的回忆文的老寿星,其他的一种是如叶赛宁一样的光芒还没有吐尽的天才夭折者。前者可以写许多文学史上所不载的文坛起伏的经历,他个人就是一部纵的文学史。后者则可以要求每个同时代的文人都写一篇吊他哀他或评他骂他的文字,而成一部横的放大的文苑传。

现在志摩是死了,但是他的诗文是不死的,他的音容状貌可也是不死的,除非要等到认识他的人老老少少一个个都死完的时候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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