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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夏日

尽管兵荒马乱,日子还是要一样的过,听到他前方打胜仗的消息,高兴的要欢呼起来,哥哥说:也不知道怎么回事,阵前的野兽全部倒戈,更兼风雨大作,被野兽逼迫的王旬的军队仓皇退到河边,士兵们争相跳入河中,却不料大雨河水暴涨,北方的兵士,多不会水,很多都被淹死了。这一仗,王旬的军队,死伤无数。丽华想起了他最后离开时眉头舒展的笑。那本上古的驯兽术真的帮上了他和他的军队,最重要的是,他脱离了险境,有了这次胜仗,他以后的路,会好走的多。

两万人对四十万人,少数战胜多数,他当真,创造了奇迹。

哥哥阴识却不这么认为,他深深的叹口气,幽幽说道:“刘秀以后的路,还是很难走。”

不去理会他,只一心一意的数着晨昏,等他回来。

初夏的清晨,空气中有清凉的气息,天际绯红的朝霞,预示着一个晴朗的好天气。丽华在睡梦中梦到了刘秀,站在床前,笑吟吟的看她,醒来的时候,就再也睡不着了。接近辰时,天已经大亮,推开窗去,清新的空气扑面而来,朝霞里氤氲着薄薄的雾气,仿佛白色的透明的轻纱。一个颀长的身影负手立在楼前的空地上,早晨清凉的风轻轻吹动他的袍袖,整个人仿佛神仙人物一样的不真实。

心中有欣喜的花朵怒放,轻手轻脚的走下楼,在背后悄悄的蒙上他的眼睛,他含笑转身,拉开她的双手,顺势把她拉进他的怀抱里,她闻到他的怀抱里淡淡的薄荷的清香,心在这一刻是安稳和踏实的。

“你怎么知道是我?万一是别人呢?要是小弟和你开玩笑你岂不是抱错人了。”含笑问他。

他说:“除了我们的大小姐,谁身上会有这么特别的茉莉香粉的味道?”笑着用手指刮了一下她的鼻子,在她的额头印上亲昵的一吻。

拎起地上用节节草扎好的一丛绿色的植物:“这个是我春天在家门口的窗前种下的,今天早上出门的时候采下来的,送给你。”却是一丛碧绿碧绿的薄荷,青翠欲滴的叶片上还带着晶莹的露珠,薄荷带着根须,尚且幼嫩。

他含笑看她:“你可以种到你的窗前,也可以洗干净,晒干泡水喝。”

她欣喜的端详这丛蓬蓬的绿色,说,那我去拿个小铲子,你帮我种到这边紫云英的下边。

他说:“好。”

她很快从房子后边找来了一个小铲子,看他手脚麻利的翻土,种好了薄荷,又从前边花园里的大水缸里舀了一瓢水出来,浇好水。拔了一丛花园里的杂草,盖到薄荷上边,说:“盖一下,要不等一下太阳大了要晒死的。”

她说:“还没问你呢?你这次回来做什么?”

刘秀说:“也没什么事情,带了战利品回来交差。顺便来感谢你,要不是你的那本书,我们没有这么容易打胜仗。”

丽华笑得很灿烂:“那本书真的帮了你?”

刘秀说:“这上古的训兽术,是自前朝周武王时期传下来的,世间留存极少,也就是你们阴家,才有这样的号东西。长安的未央宫里也有一本一模一样的,上林苑的猛兽,都是按照这本书所述的法子驯化的。书上很明确的说,猛兽最惧怕霹雳闪电。我只不过是找了一个懂得天文的兄弟,算准了那天会有雷雨,所以在之前一直约束部将,以逸待劳,只守不攻,只等那一天,发起进攻,果然野兽不辩方向,全部在阵前倒戈。”

丽华疑惑问道:”那你怎么知道野兽一定会反着冲向敌军,如果是向你们这个方向冲过来,死伤的就是你这边的人了。”

刘秀说:“我这边早有准备,我早就注意到,夏天来了,一遇雷雨天,敌军阵前的猛兽就会向雷电相反的方向趋避。我军在东方,敌军在西方,我们这里夏天的雷雨闪电,多起于东方。我还命人在城楼前搭起屋棚,里边存满干草,如果野兽冲向我军的方向,我会让他们立马点燃棚屋里的干草,野兽看到火光,必然不会向前。正好那天天随人愿,雷电起于东方,所以野兽都向敌军的方向奔逃。敌军多数士兵死于野兽的践踏和水淹,我们乘胜追击,只用消灭小部分负隅顽抗的敌军,自然不战而胜。”

丽华说:“真是谢天谢地,你平安回来了,这比什么都好!”

他说:“不说这个了,挺没意思的。我带你出去逛逛吧吧,我刚才已经和大哥说了,我今天一天的时间都属于你了。我带你去一个地方。”

她说:“好的,我上去换件衣服。”

他眼睛含满笑意的打量她,她穿一件半新的水红色的纱质长裙,头发没有挽起,只用粉色的锻带把周围散碎的头发拢起,束到脑后。自有小女子的清丽和娇憨:“走吧,这样已经很好了。我喜欢。”声音中满是宠溺。

她说,好吧。大方的挽起他的手。走出大门。

门口有个小厮,牵一匹气宇轩昂的枣红马,正趴在马头上梳着马鬃和马说话,看他们出来,连忙上前恭恭敬敬的行礼。小家伙十三四岁的样子,模样精乖,只是眼睛里有似乎散不尽的忧愁。刘秀笑着说:“总有一天要把这匹马送给你的,看你宝贝成这个样子。”

小家伙抿嘴笑笑不说话,他笑着的时候,眉宇间有隐藏的英气,和挥之不去的像雾霾一样的愁绪。

刘秀给了他一些碎银子,说:“你自己到集市上玩去吧,天黑之前赶回大营,按时清点人数。明天一早准时拔营。”

小家伙恭敬的唱了一个诺,牵了另一匹小马,径自走开了。

刘秀骑上枣红马,伸出手,拉丽华上马。“怎么样,这匹马,昆阳大战的战利品。”

丽华笑笑说“不是凡品。”依偎在他的怀抱里,这一刻,太阳已经升了起来,火红的骄阳预示又是一个大晴天。

他取笑她:“挨这么近,你这么胖也不怕热?”

她笑而不答,更加贴紧他。

他说:“刚才那个帮我牵马的叫周子墨,我在战场上捡到的孤儿,父母都死在乱军中,我看他挺有心法儿的一个孩子,就把他带身边,假以时日,必成大器。”

她简单的答道:“看得出,不是一般人。”

说话间,两人已经走到了市集上。早晨的市集,多是附近的乡民,来卖粮食,蔬菜和水果,也有卖早点的摊贩,他带她去一家粥饼铺子,说:“这家的葱油饼和肉粥,远近都闻名的,你要不要吃吃看?”她笑着看着她,目光温柔如水,“遵命!”刘秀笑了起来,灿烂的笑容让他的整张脸都生动了起来,

“倒像是有人要逼你吃一样,爱吃不吃,等一下肚子饿了别哭。”丽华笑着说:“你这人真没有风度。”伸出刚抽出来的筷子打他,两个人闹成一团,引得附近吃饭的人都侧目,兵荒马乱的,人人都愁眉苦脸的,难得这样一对璧人这么开心,看他们打闹也是一件赏心悦目的事情。刘秀捉住她的手,示意她噤声:“你看你,人家都在看咱们。”她红着脸:“那你还抓我这么紧。”刘秀笑着附在她耳边说:“娶妻当得阴丽华,整个新野城谁人不知?”丽华羞红了脸,道:“这些人们真无聊,就这个传的最快,没几天就满城皆知。”转过头不去理他,刘秀哈哈大笑“你这么害羞呀,这有什么,千古之后,说不定这是一段佳话呢!”这是粥和饼都已经上桌了,刘秀细心的帮她把饼分成小块,两人对坐吃饭,难得的宁静时光。

慢悠悠吃完饭,已经是日上三杆了,刘秀看了看凉棚外的明晃晃的大太阳,去旁边买了几顶草帽回来,自己戴了一顶,递了一顶给丽华,丽华笑嘻嘻戴到头上,“好看吧。”刘秀假装端详了半天“嗯,好好的帽子你戴上怎么就像捕鱼的。”丽华说:“你还像个种地的呢”

“我本来就是个种地的。”刘秀理直气壮的说。丽华笑着拿手指甲划着脸羞他,两人一边说笑,一边牵了马走了出来。

“对了,你要带我到哪里去?”

“回去见见我娘和兄长。”

“啊,就这样去呀?早知道换件庄重一点的衣服了,”丽华懊恼的捶着刘秀的后背。

刘秀回过头来,笑着看她:“丑媳妇早晚要见公婆的,你怕什么?”

“谁要做你媳妇?”

刘秀一把把丽华拦腰抱起,呵她的痒痒:“你说你做不做我媳妇,不做我就不放你下来?”

丽华笑的岔不过气来,连声求饶。

出了市集,两人上了马,一路上说说笑笑,直奔白水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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