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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历史残酷不容色戒

《色戒》与谈郑萍如与丁默邨

导语:“帮帮忙,打得准一些,别把我弄得一塌糊涂。”

看李安的《色戒》,应该说拍得是不错的,我想他的意思是讲人性的无所不在,这一点李安表现得非常好。

不过,说到电影和张爱玲原作的背景人物郑萍如(王佳芝),丁默邨(易先生),萨的看法其真实原型与影片中的人物相去甚远。张爱玲的原作我曾经看过,最初,有一丝感动,那种细腻的不能割舍的小女人心思写到极动人。但我当时恰好在听我的一位亲戚杜公谈起军统一件往事,讲军统派女特工到缅甸负责监视远征军的行动,不料在撤退中被日军包围,结果,监视者和被监视者并肩战死在异国的沙场。

于是这份感动几乎立即就被我放下了。

爱玲沉湎其中,因为这是她全部的世界,爱情,伤感,彷徨,时髦的化妆品和大衣,她从来不需要面对日本人的刺刀。所以她很有理由瞧不起那些在战壕里的大兵和在上海孤岛苦苦周旋的地工们,因为他们是“当然极力鼓励他们进行”的捣乱者,是这或美好或悲哀生活的破坏者。张爱玲绝不会把他们的行动看作“我们的”——张爱玲明显不喜欢易先生,可那是因为他属于爱玲生活圈子里的坏人,爱玲所以恨他。然而,那些不懂爱不懂缠绵,只懂得动枪的人若打破了爱玲的生活圈子,爱玲是不喜欢的。Yes,Roosevelt is a son of *****,but he is OUR son of *****.(不错,罗斯福是狗娘养的,可他是我们自己的狗娘养的!)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美国黑手党教父面对德国人的拉拢说过这样荡气回肠的一段话,爱玲当然没有黑手党那样粗俗,可是易先生对爱玲来说,显然也是爱玲的OUR son of *****。

可惜,不是每个中国老百姓都有张爱玲这样的好运气,他们不得不面对杀戮,跑反,轰炸和暴行,所以恐怕也就难以理解爱玲的小心思。

我为什么被张爱玲的文字感动呢?

我想,很多人都会有同样的感动。

因为我们生活在和平年代,有我们和平时代的价值观和和平时代的感情。爱玲的感情在当时是奢侈的,而李安在这个时代拍《色戒》,反映的却是这个时代正常的心态——如果我们的心态始终在战争时代,那这个民族也很不正常。我们今天有资本小资一下了。但是战争时代的中国人,能够欣赏张爱玲的,一定没有现在多。那个时候我们欣赏的是陈嘉庚先生的“敌未出国土言和即为汉奸”——相信如果我们再走进一场战争,价值观也会依然如是。

刚烈如刀与柔情似水同为人性的一部分。

许子将评曹操“治世之能臣,乱世之奸雄”,张爱玲的作品,也是一个适合和平时代,而不适合战争时代的例子吧。

其实类似不同阵营间感情纠葛情节的设置,已经不是首次。早在香港电影《川岛芳子》中,就曾经描述过川岛芳子与一个军统北平年轻杀手之间的感情。这个杀手后来被捕,川岛不管他同意放弃理想与否还是救了他,而光复后审问芳岛的正是这个杀手。两个昔日恋人又是十年老对手的王牌特工在监狱再次聚首。这个杀手以良心判处川岛的死刑,又无法回避自己的同情。他给了川岛一个虚幻的希望——在枪毙的时候会放空枪,然后用人换掉她。其实,这是没有办法做到的,给垂死的人一个安慰是他所能为川岛作的最后事情。影片结尾,是川岛蒙上双眼在枪口前从忐忑到疑惑,惊粟,到慌张,颤抖,最终又慢慢坦然的镜头——以她的阅历,本也不应该相信旧日情人能够救自己,只是欺骗自己还有希望也许是当时最好的办法。两个情人在半真半假地演最后一场戏,无奈,但真诚。而最终的川岛,显然无法欺骗自己到底,但在极端的恐惧中却终于找到了面对命运的悟彻和解脱。

这段情节,虽然川岛的恋情子虚乌有,但也有一点真实的背景,只不过扭曲的比《色戒》更强烈——那个军统杀手的原型,应该是著名特工白世维,曾执行刺杀张敬尧的行动。他也是整个抗战中军统北平站硕果仅存的金牌特工,战后担任北平警察局副局长,不过他应该没有被捕的经历。而川岛芳子确有凭一己喜好从日本宪兵队救人的事例,只不过,这都不是他们生活的主流部分。

有一次我写文章,说假如拍《敌后武工队》,给汪霞和叛徒马鸣来段爱情戏,该多么不可思议——不幸的是有朋友告诉我,新版的敌后武工队,的确有这样的情节……

如果对《色戒》和《川岛芳子》我只是因为对历史较真有点儿不适应,对这个,我几乎就要达到恶心的地步了。因为人的生活环境不同,张爱玲可以产生的那种情感,是因为她生活在那样一个环境里才可以产生的,在冀中农村的环境中,这样的畸形恋情根本没有存在的基础,要是出来一个抢男霸女如张金龙一样的人物,倒更可信些。

回到《色戒》。

真实的丁默邨曾残酷杀害有民族气节的上海公共租界法院庭长郁华(郁达夫的哥哥),为日寇得力鹰犬。此人有大烟瘾,根本不是一个有男人气的人,光复后日夜惧死,一个杀人如麻的人变得忌讳极多,卑颜求命,言辞无耻,连同案都不能忍受。丁写了几十万字的东西谈自己可以怎样帮助反共,以至于老蒋都动了心。最后还是陈立夫吃不消这条白眼狼,对老蒋喊道——没有丁默邨我们就不能反共了吗?(后来陈称丁之死时因为偷偷去武汉游湖激怒老蒋,似有洗白自己角色的意思)老蒋才最后决心杀丁。所以郑萍如最后会喜欢上丁简直是天方夜谭。

历史上的郑萍如在刺丁案中表现坚决,倒是杀手有问题。第二次刺丁一般说法是丁觉察有异及时脱身,但汪曼云后来曾讲问题是出在杀手身上。起用的杀手是在帮的一名神枪手,但是丁也在帮,这个人不知道要杀的是丁,当发现目标是丁默邨后大吃一惊,发挥失常,事后还找到上级大吵大闹。

郑萍如被捕后,汪伪方面曾通过郑的母亲木村女士出面劝说郑叛降,为郑拒绝。至此郑自知生路已绝,乃有“可杀不可辱”之言。因郑为中日混血儿,汪伪方面担心夜长梦多,遂枪杀郑萍如于沪西某地。

相对于当时中统军统大员被捕后纷纷变节的情况,郑的坚定可谓无愧于国。

“帮帮忙,打得准一些,别把我弄得一塌糊涂。”这是郑苹如对刽子手说的,留给人间的最后一句话。

从郑萍如谈到空军

导读:中国的莎拉和她的爱情故事

谈到《色戒》和它的原型郑萍如女士,索性多说几句。

所谓郑萍如会对丁默邨有情,还有一点不合情理的,是郑萍如前去执行这个任务之前本来是有男友的,而且两人感情很深,早定终身。他的这个男友是郑萍如大哥郑海澄在中央航校短期进修时候的同学,名叫王汉勋(郑本人是日本明野飞行学校毕业的,一说王是他的教官),王为人刚毅豪侠,在同学中有“小孟尝”之称,对郑用情极深。两人相约抗战胜利后成婚。

不幸郑萍如死后,王汉勋也在1944年桂林空战中战死。郑海澄则在重庆空战中牺牲。今天到南京抗战航空烈士公墓,还可以在纪念碑上所刻的名录中找到王汉勋,郑海澄的名字。

王汉勋刻名的纪念碑,我最初记为灵谷寺,当年是叫做灵骨寺的。有朋友纠正我,说航空烈士公墓与灵谷寺隔个紫金山。灵谷寺在山南,航空烈士公墓在山北。

他并专程前往,提供了去航空烈士墓所得的照片,王,郑二人的名字都清晰可辨,他说当时刚到的时候就看到几个人刚出来上车,大概是一家子,有老人、青年。出来时又有一家五口刚开车来,大概是老两口、子、媳与孩子,这两家可能是烈士的亲属。其他也有人来,在那里近一个小时没断人。

同时,在上面烈士公墓人名墙的照片上还看到了郑少愚的名字,这也是中国空军的名将之一了,顺便说说他。

郑少愚,四川渠县人,祖上为木匠,七七事变时为空军第4大队22中队分队长。他的中队长是黄光汉,大队长高志航,是为中国空军最精锐的部队。八一四空战中,高志航等在杭州上空迎战日军新田少佐指挥的“越洋爆击队”,郑的22中队正从广德返回杭州途中,立即投入战斗,日军猝然遭到两面夹攻,大败而走,指挥官新田(日本“中攻四天王”之一)当场阵亡,此后8月14日一度被中国政府定为“空军节”。

郑少愚在此战中击落日军96陆攻机一架(日军驾驶员试图迫降基隆海外的和平岛,机毁人存),首开纪录。

此后郑屡立战功,依靠娴熟的技术和稳定的心理素质多次击落日机,升任23中队中队长,1938年奉命随大队长董明德,王广英赴新疆接运苏联提供的伊-15战斗机100架。

这段经历接机人员曾以“十分艰苦”形容,但也不乏有趣的事情。郑等都是南方人,学习飞行又变得颇为洋派,熟知“商品社会”的种种规则,对北方人特别是新疆人的豪爽没有概念。于是他们在哈密等待接飞机的时候就领教了一下。

当时有个飞行员司徒福(后在台湾曾任国民党空军上将总司令)发现一个卖烤羊肉串的民族朋友手艺很好,就把他带到兵营烤肉给大家吃。果然味道不错,飞行员们纷纷抢食,当时新疆的汉人多掺杂奸商,在少数民族中名声不太好,那个卖烤肉的怕他们赖账很紧张。最后飞行员们让他按总数算,得法币七元。新疆的羊肉真便宜啊!飞行员是当时的大款,没把这点儿钱当回事,郑等拿了十块钱给他不要找。那人很是意外。

第二天,此人又带了一筐羊肉来,也不说话,放下就烤了给飞行员们吃。大家自然非常高兴,又是大快朵颐,临走,不知道谁给人家羊肉筐里又扔了十块钱。

第三天,烤肉的又来了,这次表情有些不对,把肉筐放下,就骂出一句汉语来:今天谁再给钱,谁就是王八蛋!

飞行员们……

这批飞机后来作用很大,1939年11月击落日本轰炸之王奥田喜久司少将的就是这批飞机。奥田曾担任天皇侍从武官、神威号航空母舰舰长,阵亡时是第13航空队司令官。

1940年8月,中日在壁山展开激烈空战,这一次战斗中国空军损失惨重,事后才知道日军使用了新装备的零式战斗机,这是这种二战名机第一次登上历史舞台。已经是王牌飞行员,接任第4大队大队长的郑少愚也在这次空战中负伤。第4大队移驻昆明,1942年起开始从印度接运美国援助的P-43战斗机回国,代替老式的伊-15,伊-16战斗机。

1942年4月,郑在从印度接机回国途中,不幸因飞机故障坠毁遇难。接替他担任大队长的是李向阳。

空军王牌经常死而不得其所,马尔塞尤死于没开降落伞,西泽广一是在坐运输机的时候稀里糊涂被击落,郑少愚的死也堪称壮志未酬。

回到郑萍如的事情上来。

据说王汉勋对郑萍如到上海的任务并不了解,直到她牺牲一年后才知道郑的死讯。这让我想起了一个英国的电影,是描述历史上真实的英伦三女谍之一莎拉的,我曾经看到过莎拉的照片,很是英姿飒爽的一个女子。莎拉枪法出众,机警过人,在法国活动时,为了报告德国轰炸考文垂的“协奏曲行动”情报而暴露被捕,最终在战争结束前被德军枪决。

莎拉和郑萍如的情况很相似,有一个空军军官的男友,在她出发前往法国的时候,两人已经订婚。莎拉在暴露后德军制造了一个她逃跑的假象,试图让她充当双面间谍,当伦敦要她核实自己身份的时候,她发出了暗语:“一个吉卜赛公主在火边跳舞。”真正的暗语是:“一个阿拉伯公主在火边跳舞。”这本是她的男友对她说过的话,被俏皮的莎拉用作了终极暗语,不料,却最终被用上了。英国那边立即就明白了情况——发报的是莎拉,但她并没有逃脱。

令人遗憾的是,莎拉的命运十分不幸,她用生命换来的情报,实际上英国早已掌握,只是为了保护“图林破译机”故意牺牲了考文垂,而她发报报警后,英国的情报部门竟漫不经心地下令她“任务完成,立即返回”——这完全断绝了莎拉通过假扮双面间谍求活的可能……

应该说,张爱玲的演绎很精彩,她只是选错了对象,郑萍如的浪漫如果演绎,应该更接近于莎拉而不是王佳芝吧。

我的看法,这刻在纪念碑上的名字,比作家揣测想象的一切都要真实得多。

刑场上的太极——漫话汪伪汉奸

导语:汉奸的表演持续了一个时代,直到被枪毙那天,还是新闻。

如果不了解大汉奸丁默邨,看看下面的资料或许会有帮助的情况是这样的:从丁默邨(易先生)说起。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7月5日,是他死刑执行的日期。那天法警去提他时,他已知道了是最后的时候到了,面色立刻惨白得了无一丝血色,两腿也瘫软得已不能行走。由两个法警左右夹持着他的双臂,拖着他提出狱门,行至二门时已经神志模糊,知觉尽失。所以他在法庭上无遗言,也无遗书,就匆匆送赴刑场枪决。同被收押的汉奸金雄白对此情景,感慨地说:平时以杀人为业者,至一旦被人所杀时,反而惊惶失措,丑态百出。上海既有‘黄道会’的常玉清,而南京又有特工领袖丁默邨。

这话算是给丁默邨其人勾勒出了一个极逼真的肖像。

如此,多说两句汪伪的汉奸们。

就说这个描述丁默邨丑态的金雄白,他出狱后在香港给报纸写连载,描述汪伪汉奸们的种种,有景有情,有声有“色”,观察入微,文笔生动,文章卖得果然很好——要问他为什么有这个本事,盖金雄白本人就是上海滩小报记者出身的,本行啊。

金雄白还有一件“有趣”的事情,汪精卫到南京“还都”,要开代表大会,但支持汪记的国民党人太少,代表怎么凑也不够,总不能让汪总对着一片椅子慷慨激昂吧?只好下令铁杆们去拉人——金雄白最厉害,一人拉来十七八个“委员”。事后才知道他把家中所有在当地的亲戚不问资历文化,统统拉来充数了。当时汪老总是“我心甚慰”,等到典礼结束吃宴席,只见一帮没见过世面的“委员”为了抢好菜丑态百出,大呼小叫,汪总的心情如何,就不知道了。

由此可见汪伪中人素质——曾有个黑龙江同学自嘲祖上无德曰“我们那嘎达原来叫宁古塔,清朝的时候好人哪会去宁古塔呢?”,这话换几个字就是“好人哪肯跟着汪同学呢?”——别说好人了,连有点儿脸皮的坏人都不好意思。

汪伪中颇有能力高超人物,如周佛海的机变,林柏生的文采都堪称人才。然而,仔细分析可以看出,汪伪成员多为私欲而祸乱国家,属于有奶就是娘的,如李士群辈无非在这边不得志,为了升官发财到另一边去,用忠良之血染红顶子罢了,所谓真小人辈,国民之饿狼罢了。真有所谓“和平救国”志向的,有几个呢?生活糜烂的梅思平辈?贪财如命的吴四宝辈?他们连政治意图都谈不上,无非是图鱼肉百姓的机会罢了。

所谓真有政治意图的,汪伪中大约有两个半人可以算上。

两个,是汪精卫和陈公博,半个,是陈璧君。

陈璧君政治上有坚持,就是反蒋拥汪,以至狂热不择手段。对于为了反蒋去投靠日本,她根本不在乎。因为陈只是为了汪精卫,谈不上政治理想,所以只能算半个。

陈公博是个悲剧人物,也是汪伪中唯一我有些同情的人物。他是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曾为了不当这个汉奸躲了半年,还是被陈璧君给抓了出来,算是为了报答汪精卫的知己之情。陈没有什么亲信,也不抓权,他和莫国康的悲剧那才真叫张爱玲呢,是汪伪中的异类。我比较欣赏的一副对子“大海有真能容之量,明月以不常满为心”便是他的绝笔。

至于汪精卫,他自己给自己的挽联“纵有前人尝滋味,谅无后人继春秋”已经说得很明白了。

美国好像有一条法律,没有任何人可以代表美国宣布国家的投降,违者为叛国罪。

我想,这条法律很有道理的。

说完正经的,说个怪诞的汉奸。

汉奸中被枪毙的不少,最令人不可思议的是汪伪“外交部长”褚民谊。此人和汪精卫陈璧君是亲戚,因此贪图荣华落水当了汉奸,也因为这份亲戚关系被重用,贪而且滥,是汪伪政权中为日本方面效力最积极的文官之一,被作汉奸审判罪有应得。褚昏聩糊涂,政治上做事不行,是汪伪政权中的小丑,但社会活动十分活跃,他是京剧票友,曾和伪满亲贵同台唱戏娱乐日人(因此也有逼迫梅兰芳剃须出山的事情,梅冒死以拒),他也是洋医学博士,力主禁绝中医(其博士论文是关于兔子的月经问题,空前绝后),他还练了二十多年吴式太极拳,与青岛的维持会长,提倡“新武术”的马良并称汉奸阵营“南谊北马”两大武林高手。

枪毙褚民谊的过程之所以不可思议,第一是他本来仅仅判处20年徒刑,褚不干要上诉,说是自己本来已经老了,这20年徒刑等于判无期,要求减刑。不幸当时大多数比他更大的汉奸都判了死刑,原来对他不注意的社会舆论因为这个上诉一下子集中到了褚的身上,其种种盘剥巧取,助纣为虐的恶行都被揭发出来,结果,二十年徒刑就变成“不杀不足以平民愤”了;

第二是枪毙当天褚还在练太极拳,到刑场,按照不使犯人过分紧张的惯例,行刑警在其向前行走途中突然从后开枪击中其后脑。当时枪决多用“炸子”,冲击力很大,正常情况下被击中的汉奸都是脑袋开花,一头栽倒,唯独褚民谊古怪,一枪击中居然一个白鹤亮翅(一说鹞子翻身)就地旋转了一百八十度面对开枪的警察!

这个不符合物理学的动作把警察吓得大叫后退。

好在褚民谊的古怪就到此为止,转了两圈终于踉跄倒下,死了。

事后人说褚民谊的太极真是练到家了,这叫内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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