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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走出森林

扑腾着火星的烤架,将脸色映得通红,三两口啃掉手上的肉,问道:“黑虎,我在里边有多久了?”

呜?

黑虎正吃得满嘴流油,听到问话后,一颗虎头偏了偏,接着竖起一只爪子,想想觉得不够,又将另一只爪子伸出。

“十天?有这么多吗?还以为最多两三天。”

呜呜,黑虎连连甩头,接着往地上一滚,四只爪子高高举起。

“行了行了,你继续吃吧。”楚云拍拍额头,虽然不明白黑虎想说什么,毕竟它的爪子加起来也才二十个,就当是一个月好了。

吃完烤肉,楚云带着黑虎四处乱逛,采了些野果,炼了十几瓶果子酒,浅浅的尝了一口,清香扑鼻,却少了一份火辣。

“真怀念当初的猴儿酒啊,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尝到。”黑虎初次喝酒,一口气吞了三瓶,连路都走不稳,最后还是楚云将它扛回来。

入夜,一人一虎对着满天星辰安然入睡。第二天一早,楚云拍醒黑虎:“黑虎,我要走了,到外面的世界去。”

呜?

黑虎正睡得迷糊,闻言顿时惊醒,一翻身站起来,死死咬住他的裤脚。

“停停,本来就烂得不成样了,再咬就没得穿啦。”楚云一急,用力推开虎头。

呜吼!

黑虎轻叫一声,奔出几步,回头对他点点头。

“不是吧,难道你也要去?”楚云发觉黑虎的方向正是森林西边。

吼!黑虎点头。

“那怎么行,你这么大个,去是人类城市,不吓死人才怪。”楚云连连摆手。

吼吼!

眼看黑虎又要撕咬他的裤脚,楚云赶紧一把跳开,以土遁潜入地下,留下黑虎独自咆哮,声音充满焦急。

在土中潜行两个多小时,楚云才跃回地面,并非他不想带着黑虎,实在是他不了解这个世界,黑虎毕竟是魔兽,天知道会惹出什么麻烦来。一路向西,直到第四天上午,才走出森林。

“呼,终于出来了,再呆久一点,保不准会变成野人。”风尘仆仆的楚云从森林钻出,凝视着前方的一座大城,这应该就是那老头说过的基路亚帝国边境城市,维纳城。

森林对面就是城门,相距大约二十里,城门前面一条小路,沿着森林边缘,通往远处。小路上,正有一个约三四十人的车队向城门前进,马车上不知是谁,但其余的人都骑在马上,看样子,似是在守护着马车,每人脸上都透着疲惫,大概是经过长途跋涉。

入城要交税,这让身无分文的楚云大感头痛,若非城门隔着一条三丈宽的护城河,他早就一个土遁进去了。

钱啊钱啊,有钱走遍天下,没钱寸步难行,这话说得真TM有理。楚云郁闷的拍拍额头,目光扫向正逐渐接近城门的车队,寻思着是不是想个办法混进去。

不管了,先试一试,不行的话,另外再想办法。楚云一闪身,横在大路中间,正好挡住车队的前进方向。

吁!

一阵勒马声传来,马车旁边的三十几人纷纷抽出背上大剑,戒备的盯着他。

“别误会,我没有恶意。”楚云无奈的耸耸肩,这种情况早在意料之中。

“年轻人,为何挡住我的车队?”说话的是坐在马车辕辙的一个老头,大约六十岁,一双眼精光闪闪,不是简单人物,不过看其身份,似乎只是个赶车的。

这老头的气息丝毫不比高级魔兽弱半分,甚至可以说更强。楚云悄悄的在心中比较一下,道:“我想进城。”

老人明显一愣,好半晌才道:“你想进城,城门就在你身后,拦我车队干嘛?”

“我没钱。”

哦!老人恍然大悟,再看看他身上那破烂得如同布条的衣服,确实藏不住半个铜板。

这时,马车中传出一把动听的声音:“文伯,拿十个金币给这位公子。”

“是,小姐。”文伯应了声,跳下车辕,拿出十个金币,用布包好,远远的抛给楚云。

“谢了,这东西送给你们,能迅速回复所有战气与魔力,就当是交换的。”楚云接过钱袋,跟着丢出一个瓶子,里面放着一颗丹药,正是当初炼制回灵丹时,所产生的五颗丹王之一,原本他还舍不得,但是一来不想欠人情,二来,身上实在拿不出什么值钱的东西。

那是?空间戒指!

文伯眼神一凝,刚才睢得清楚,那确实是空间戒指,自从空间魔法失传后,只有那些身份尊贵的人才能拥有,眼前这个衣衫褴褴,连入城费都交不起的小伙子,竟然拥有空间戒指,这实在让人有些难以置信?

再看看手中瓶子,这小小一颗丸子能回复所有战气与魔力?即使最高级的回复药剂都没有这种功效吧?

将瓶子隔着窗帘递进马车,然后指挥车队向城门前进。这种事情,不是他这个赶车的老头能插手的,尽管马车里的人似乎对他很尊敬,但说到底,他始终是个仆人的身份。

拿着十个金币,楚云慢悠悠的来到城门口,由于城门只开一半,因此进去的人需要排队,在楚云前面,还有几个挑着担子的农民,应该是进城赶集的。

单人进城,只收十银币,带货物的,多收十个,小孩子收五个,按照银月的货币换算,一金币等于一百银币等于一万铜币,那守卫应该给他找回九十银币。

等了一会,终于轮到楚云,拿出一颗金币交给守卫,那守卫眼神一亮,不声不响的放在口袋,偏偏头对他道:“进去吧。”

“进去?还没找钱哪?”楚云一愕,随即伸出右手。

“找什么钱?你就给我十个银币,快滚,不然将你当奸细拿了。”守卫脸色一沉,狠狠的瞪了他一眼,那意思很明显,你要是安份进城就算了,不上道的话,有你苦头吃。

“什么奸细,小爷明明给你一个金币,你丫的摆明想贪污。”楚云大怒,这十个金币可是用丹王换来的,进了城还得买衣服吃饭住宿,用钱的地方多了去,哪能眼睁睁的看着他贪污。

“什么?本将军怀疑你是哥斯达帝国的奸细,来人哪,将他捉起来。”守卫恼羞成怒,大手一挥,一队约二十人的城卫队迅速赶过来,将楚云团团围住。

“香蕉你大爷的,小爷怕你不成。”楚云手一扬,瞬间升起两个火球,此时他早已渡过护城河,打不过,开溜总不成问题,更何况,眼前这队士兵充其量就是强壮一点,大约也就战徒的级别,他根本不放在眼里。

“怎么回事?闹哄哄的。”

就在楚云正想大闹一场的时候,身后传来熟悉的声音,正是那个叫文伯的赶车老头,车队停在城门不远处。

守卫回身一看,立即换了个嘴脸,上前恭喜的道:“啊?是文老先生,是这样的,这小子在这闹事,本将正准备将他擒拿。”

“哦?是这样吗?”文伯转头望向楚云:“小伙子,你不是要进城吗?怎么在这闹起事来了?”

楚云不屑的道:“什么闹事,这丫的收了小爷一个金币,不找钱还说小爷是奸细。”

“你胡说,你明明只给本将十个银币,何来金币,分明是敌国奸细,来呀,将他拿下。”

文伯上前两步:“住手,达克将军,这只是一个金币的事情,何必大动干戈呢?不如这样,你就找他九十银币,然后由老夫垫上,如何?”

“这似乎不合规距。”那守卫正想拒绝,忽然文伯走近他身边,低声道:“达克将军,凡事适可而止,这年轻人身上根本没有银币,只有十个金币,还是老夫给他的。”

什么?这小子的金币竟然是文老先生给的?守卫一惊,这根本就等于戳穿了他的谎言,赶紧咳嗽两声:“既然文老先生说情,本将就放他一马。”说完不情不愿的拿出九十个银币丢给楚云。

银币到手,楚云也不想闹大,收起手中火球,对文伯道:“文老先生,谢了。”

“举手之劳,不必客气。”文伯轻笑一声,目送楚云入城,这才指挥车队缓缓穿过城门。

维纳城并不算大,但是分岔路却极多,昏昏乎乎的从早上转到中午,楚云悲哀的发现,不但没有找到卖衣服的店铺,貌似还迷路了。

“你大爷的的什么破城,没事建那么多街道干嘛。”感受到周围异样的目光,饶是楚云脸皮够厚,也不禁两耳发热,不得已之下,拉过旁边的一位老人:“请问老人家,这里哪有卖衣服的地方?”

“公子要买衣服啊,你走错方向了,要在市集那边才有卖,从这里一直走,然后左拐,走到第二个路口再左拐,走到尽头后有条小路,从小路进去右拐,跟着.....”老人滔滔不绝的讲了一分多钟,最后问道:“公子,你记清楚了吗?”

记得清才有鬼了。楚云越听越迷糊,对老人道:“老人家,不如我给你十个银币,你带我过去如何?”

“真的吗?真的给我十银币吗?”老人两眼放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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