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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出来混的悲哀

“第一次打架我会发抖,第一次砍人我会彷徨,第一次杀人我会挣扎,当我把砍人和被人砍作为家常便饭的时候,我就已经麻木了,随着身上的伤口越来越多,我就把自己的生死置身事外,因为我早把自己当做一个死人,试问一个经常游荡在死亡边缘的人能不是死人吗?”

穆婷婷看到面前这个青年的惨然笑容,她那颗蹦跳的心脏一揪,似乎她感受到青年的落寂、痛苦、孤独,甚至还有身不由己的无奈。

“人的一生有很多条路可以选择,你为什么要选择这样一条世俗所认为的不归路?”穆婷婷目视着那张坚毅脸庞上残留的疤痕,这一道七八厘米长的疤痕从眼皮直拉下,这一道触目惊心的疤痕,究竟隐藏着多少不为人知的沧桑。

“有的人从生下来就注定以后要走的路,也许这条充满血腥的道路,才配我这种人走的吧!”青年一饮而尽杯中的白酒,他现在喜欢喝像二锅头一样的烈酒,那种烈火燃烧的感觉,才能麻木他的身体,麻木他的心脏,麻木他的精神,麻木他的思绪,麻木他的一切一切。

穆婷婷知道他看似很简便的回答,可就这么两句话已经透露出他的人生悲哀。

“你身上背负太多太多的枷锁,难道你就没想过放下吗?”穆婷婷轻柔的问道。

“放下?一个人双手沾满了鲜血,怎么洗,也洗不干净了。”青年自嘲,脑海的思绪疯狂旋转,他的神情勾勒出若隐若现的痛苦。

“可你就这样活下去,你就不辛苦,就不感觉缺少了什么?”

“平凡的生活早已离我远去,一个杀人不眨眼的狂徒,他的一切怎还能归于平静,所以现在的我只能让生活支配着我走下去,一直走到死亡的尽头为止。”

这样一个正处于花样年华的青年,未来还有很漫长的路可走,可谁又能想到不合符他年龄该出现的乐极生悲,看破红尘的是是非非,却那么真实的出现在他身上,可想而知他是一个多么有故事的伤心人。

他那低沉的嗓音,忧郁的神态,空洞的眼神,就像看不透的黑夜,慢慢地帘幕在穆婷婷的心里……

…………………………

手臂传来一阵阵牵扯的疼痛,让刚睁开惺忪睡眼的林飞皱了皱眉头,他点燃了根醒宝香烟,连续吸几口,才缓解一下紧绷的神经,身心也因此得到舒畅。

林飞离开床,来到洗手间,背对着挂在墙壁上的镜子,清晰的看到肩膀有一道混合着血液的伤痕,伤痕不是很深,可有十几厘米长,足够让他呲牙咧嘴了。

“果然出来混哪有不挨刀的道理。”林飞看着镜中渐渐脱去孩子气的自己,自嘲了一下。

居然你选择混混这条路,就早预定会头破血流,或者倒在血泊中变成一具冰冷的死尸,这就是出来混随时要付出的代价。

混,人人都想出来混,可是混不是想象中那么容易,当你被几十个混混拎刀追着满街跑,你就知道别以为拿得起把刀就可以当老大,别以为不怕死就可以大杀四方,让所有的敌人俯首称臣,这条打打杀杀的道路远远超出你所认知的残酷范围。

“女人都爱死混混,男人都想当混混。”林飞笑得很苦涩,就是这样叛逆不羁的语句,把许多年轻人推下绝路,也包括年轻气盛的他。

混混,行走在冷眼讥嘲的道路上,行走在血雨腥风的道路上,行走在死亡边缘的道路上,每走一步都是那么的惊心动魄,所以不是那么好混的。

昨晚,林飞又和别人大干了一架,三头二天不见红那就不是混混了,也许,青春的荷尔蒙太盛,或者,不出风头谁认识你,出来混的人谁想默默无名?

林飞肩膀这一道伤口就是昨晚留下的,不是过家家,而是被人用利器割伤,当时和几个“好拍档”,也就是和林飞同一路人,在一间卡拉ok嗨得头嗡嗡。

好玩是众化的年轻人天性,所以没有人不爱玩,没有人不想醉生梦死,没有人不向往皇帝后宫三千佳丽的生活。

青春就应该如花儿般绽放,青春就应该放荡不羁,青春就应该热血沸腾。

“不轻狂那是青春吗,不气盛那是年轻人吗,不打架那是混混吗,不****那是男人吗?”在这样的年代,在这样的社会,流传这样一段关于叛逆青春的真实写照。

林飞这些有家无归出来社会漂流的“马骝”,只要裤袋有点钱个个都像大爷,连走路都生出一阵风,除非把手头上的钱挥霍完为止,要不然身子痒得如同给拳打脚踢。

金钱,不花在风月场所上是对金钱的一种侮辱,男人,不做牡丹花下做鬼也风流是对男人的一种无能,睡,就要睡在女人白花花的肚皮上,死,就要死在抛头颅洒热血的战场上,这样才算得上最有荷尔蒙色彩的生活。

林飞他们和几个打扮非主流的小太妹在蹦迪,娱乐场所是年轻人最消遣的地方,也是快乐似神仙的梦幻王国,更是体现出他们叛逆的地方,这样的娱乐场所能把一个大学生推下堕落生涯,也能把一个纯真的妹子引向风月场所。

这些出来寻找刺激的小太妹只要有得“嗨”,管你是她哥哥还是她爸爸,往往都是玩过后就各自拉去开房了,这就是女孩子出来嗨的代价,其实大多数都是你情我愿,还有一点就是人家知道你是什么人才叫你玩的,像那些出来嗨的人连便宜都不给人家占一下,对于本来就是婊子又扮高贵的女孩都是当场踢出范围之内,不要说禽兽不禽兽的话题,再说,你吃得了咸鱼就要忍受得了渴。

林飞他自问不是一个高尚的年轻人,哪有猫不吃腥,有便宜不占那还是处于青春期的年轻人?所以有鱼儿自动上钩他都会采取摘花的行动,他现在也对着磕了药随着音乐“嗨”上九霄云外的小太妹下手,什么贴身诱惑,身上探索一翻都用上。

对于林飞这系类的小儿科动作,瞧他从小玩到大最要好的两个兄弟,此刻都狠狠的在小太妹身上好好啃一翻,还有在场的人都肆无忌惮的自由玩乐,完全不把亲吻、抓胸、摸屁屁当无耻的事,反而还以此为荣,出来嗨的人都是追求刺激的主,没有现场上演公狗交配就已经很好了。

“对不起。”一个把头发染得红绿灯的小太妹去洗手间的路途,碰到脸上像写着我就是混混,耳朵都不知道打多少耳环的家伙。

“对不起有用,那还要混混干什么?”耳环男看到衣着暴露的小太妹,眼睛立即闪出淫邪的光芒,脸上挂着坏笑,“小妹妹你的咪咪好大,给我摸摸吧!”

没教养没品德没知识的混混,说话都是那么赤裸裸的庸俗,当然没有一棒子打死所有人,只是大多数的比例,其实这样才真正合适混混的品性。

“回家摸你妈的,就你长得这鸟样,有个屁资格摸姑奶奶我的咪咪。”小太妹见到对方一副流氓的样,她不但没有胆怯,反而大声的呵斥起来,出来玩的小太妹有时候比混混还要寸。

“****,你这种只能给像我这种男人日的婊子,也敢骑到我头上来,不给你点教训还当我‘大番’是没牙的老虎了。”耳环男被小太妹一气,脸上的表情狰狞,抬起手给她一巴掌,啪,干净利落。

“你给我等着,姑奶奶我今天不叫人弄残你,我的******就变飞机场。”小太妹捂着脸,她没有立即跟耳环男拼命,而是气愤愤的丢下句话,就走了。

“好,我就做在这里等你叫锲哥来帮你出头。”耳环男笑呵呵,一副乐意奉陪的样子。

打扮红绿灯的小太妹来到林飞他们的面前,哭丧着脸倾诉刚才被耳环男打得过程,也不免添油加醋,当他们听到这些话就怒了,不是为了小太妹出头,而是为了争一口气,他们觉得这是在太岁上动土,俗话说打狗也要看主人,所以他们就浩浩荡荡的去找耳环男算账。

三天不打上房揭瓦,惹事生非是混混最拿手的本事,混混打架不需要大道理,打你不为事,只要看你不顺眼你就倒霉,碰到比较疯癫的人,有时候一个眼神也会给你带来横祸,还有,出来混的人都是针锋相对,你“老水”我就干你,总之谁都看不过眼谁。

“就是这个狗娘养的龟孙子。”小太妹阵势十足的指向搂着穿三点式女孩的耳环男。

一个高大威猛的年轻人二话不说的推向耳环男,猝不及防的耳环男加上对方的力气特别大,所以他一个踉跄倒向一旁,差点摔在地上,耳环男回过神来,立即怒视着颠狗。

“你******敢推我,找死是不是?”耳环男眼冒怒火,大声的呵斥。

“我******就是找死,有本事你来****。”颠狗脸上露出凶恶,声音也跟吃了火药似的。

“兄弟们打架了。”随着耳环男高分贝的声音一发出,在场的人刷刷的围过来,趾高气扬的嗤笑,“在我的地盘你们也敢放肆,我看你们活腻了。”

“你也不撒泡尿照照镜子,你的地盘,你也配。”癫狗没因对方的气势凶猛而胆怯,反而更加的年轻气盛,要是他胆怯就配不起他的“花名”了。

“给我废了他们。”耳环男凶煞的喊道。

砰,一个啤酒瓶子砸在耳环男的脑门上,然后,迅速地往他肚子踢出一脚,耳环男立即倒在地上痛苦的呻吟,事情来得太突然,嚣张跋扈的耳环男王八之气还没爆发,就被一个不是很高大威猛的家伙给干倒,要多憋屈就有多憋屈。

快刀斩乱马的始作俑者当然是林飞,刚才他在观测现场的种种,就知道事情肯定进入白热化了,开打肯定在所难免,所以他拎着啤酒瓶子悄无声息的靠近耳环男,趁他不防备时给他痛快的一击。

耳环男虽然倒下了,可架还是要开打的,箭在炫上不得不发,退下就会遭人取笑的孬种,所以就算硬着头皮也要上,面子有时候比命还要珍贵,要不然怎么有这么多人意气用事进了监狱。

林飞只有几个人,而对方的人数却比他们将近多一半,人数多不一定就能胜券在握,打过才知道,是驴是马拉出来溜溜才能结论出孰强孰弱。

这下子卡拉OK比刚才的脱衣舞还要振奋人心,怕殃及池鱼的客人只退得远远观看,留一片空地给他们施展激烈的真实博斗。

林飞抄起张椅子朝对方的后背砸过去,一个理着鸡公头的混混连续撞到几张桌子,趁你病要你命的林飞再次挥起椅子劈头盖脸的砸向鸡公头,只要让自己不吃亏,你的死活管不着,对敌人仁慈就是对自己残忍,所以心狠手辣那是理所当然。

意识到危险的鸡公头,不顾身上的疼痛翻滚,躲过致命一击,要是被砸中不残废也大伤,这些出来混的人打架都是特别的猛,尤其是像林飞这样气盛的年轻人,因为他们打架都不顾后果,就像打仗一样不在乎死多少人,只在乎结果。

不单只林飞汹涌,他的同伴也很好斗,尤其是他两个从小学一起并肩作战到初中,再到一起退学,一起当混混的好兄弟,下手比林飞有过之而无不及的凶狠,一旦干起架没有残忍可讲,只有杀出一条血路,那样才不会被暴打倒在地上,所以为了保护自己就要疯狂起来。

林飞他们这边的强悍让对方节节败退,就在一路高歌的时候,一个拿着把弹簧刀的混混趁机而入,划一刀在林飞后背上,痛入神经线的林飞反应极快的抬起张桌子朝混混砸过去。

砰,混混被砸得头晕眼花,林飞恩怨分明,别人敬他一尺,他就还别人一丈,别人一旦骑在他头上拉屎,自然双倍的报复,朝着混混扑过去厮打,直打到对方站不起来为止。

当冰冷的水花洒落在身上,林飞整个人得到了释放,痛感也因此消失,他睁开了眼睛,任凭花洒对着他的脸狂喷,使劲的甩了甩头,像是要把那些折磨他神经线的痛苦记忆统统甩掉,可是,记忆是最难忘的。

“这样刀尖舔血的日子,究竟几时才是个头,我不知道像现在这样一直的走下去,还能走多远。”林飞嘴角露出一丝的凄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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