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我,从左衣袖里面掏出了一把钢笔,又从右衣袖里面掏出几张裹起来的贴纸,外衣下面,还藏了两本书。
我是最贪心的那个人。
“青离,你好厉害,竟然拿了这么多!”几人惊异。
“请以后不要再叫我夏青离了,叫我‘盗圣’。”
“哈哈哈哈……”几人推推攮攮的过来打我,银铃般的笑声响彻在整个街道。
把东西拿回教室后,分给了很多人,只要看得顺眼的,都有份。他们问东西哪儿来的,我们就说拣的。大部分人将信将疑,却也不多问。唯独梁程靖,一脸诡异的笑,对着我和沈冰梦说:“我们班还真有些人才啊!”
才不想理会他的鬼话,不管有没有人相信,那时,我是真心觉得这是侠义的行为。
也从这以后,我们开始有点一发不可收拾,倒不是觉得好玩,只觉得刺激。当混东西的伎俩纯熟之时,几乎是老板站我面前,我也能脸不红心不跳的把东西拿走。
小卖部一下课人是最多的,我们大张旗鼓的简直跟抢劫犯没差。四人站成一列,沈冰梦站在最里面,把想吃东西拿了顺其自然的递给我,我递给林月茜,林月茜递给站在人群最后面拿着黑袋子的韩萧瑾。
我们真的一次都没有被发现过的。
东西拿回教室众人分着吃,那种高兴的感觉,我到现在都不曾忘记。那种几乎带着变态式的狂欢,将我牵引进一种从未有过的热烈。
不过错误始终是错误,当“盗圣”的确是刺激,手法纯熟以后,竟是有些不能自拔,还带坏了好大一批身边的朋友。
两年后,我以相当惨重的代价,终于清楚明白,这不是一件好事,并且也将会是一生的污点。
可谁让那个时候的我们年轻,我们有犯错误的权力,即使要用一生去忏悔,或是一生无法弥补,我也从不后悔我有过这样的经历。
至少,我是为了朋友,为了那不知所以的“伸张正义”。也许,黑与白并不明确,但那时,只觉黑是黑,白是白。
而后,我把去凌晓晓家拿东西的事情跟她讲了,凌晓晓竟然一点不怪我。有时候明明的我就在问自己:“夏青离,你究竟何德何能,做了那么多伤天害理的事,却还有那么多人爱着你!”
只是,很戏剧性,“盗圣”的第一个徒弟,是凌晓晓。
带人向善我有过,可这教人从恶也不是一次两次。
少年时,若是没有轰轰烈烈的错误,那怎么才能衬托出以后越来越完美的人生?
学生时代的大合唱,一直都让我怀念。全班的人一起唱着各种老腔调的革命歌曲,第一排站着领唱,最前面站着根本就不懂打拍子的指挥。
很奇妙,从小到大,我在那么多班级呆过,从来没有一次大合唱是拿了第一名的。
每次一训练,大家就吵吵闹闹,倒是真正上台比赛时,一个个都老实了,显现出一脸的假正经。
那次的大合唱,让我印象很是深刻,夏禹鑫是领唱,我实在记不清歌曲题目是什么。只记得那歌词慷慨激昂的写着:“横断山,路难行,天如火来水似银……”。
全校一起比赛,一个年级一个年级慢慢来。
我看到了吕旭峒,远远的站在台上。一群军蓝色校服里,他的红色校服极其显眼,我一下子就看见了。他们班队形在拼字,他刚好是那重要的一点。
他的表情淡淡的,认真唱完整首歌,眼神飘荡。
我的心有些抖,想象着等会儿自己上台唱的时候,他是否也会在下面这么直勾勾的看我?
忐忑中,终于还是轮到我们了,我本是最后一排的,却因为队列一排一排的上台,我竟然成了全班第一个走上台子的。我没有南中的校服,去找别人借了一套,很大,很不合身,我想:我一定是像个傻子一样走上讲台的。
眼神余光往下看,不管信不信,当你心中有一个人的时候,就算是在千人万人的集市上,你也能一眼就看到他。世界就仿佛只剩他一人。
当全班向左转,面向观众的时候,我竟是不敢去看吕旭峒班级的方向,我害怕看到他奇异的眼神,带着一丝疑惑目不转睛的看着我。就像章缘一样,像他一样。
合唱是怎么完的,我已经忘了,只觉得我自己表情不自然的脸都快抽了。
我那奇异的第六感,从不知道,到底是真是假。我总是停在某个路口,然后就再也不前行。
大合唱结束后不久,学校又趁热打铁的要举行一场“歌唱大赛”。从小,我就喜欢唱歌,虽然说起话来粗声粗气,爷们儿的厉害,可一唱歌,却总能让人觉得我忽然转了性。
沈冰梦对这次“歌唱比赛”很是上心,对我们说:“就快要毕业了,还没有正式上台过,高中能不能念一点没有把握,想趁着这次出个名!”
“我们已经很出名了!”我沾沾自喜死不正经的笑回道。
“放心吧,我们几个会一起走到最后的!”林月茜忽然感伤,随着中考的临近,林月茜的心事已经越来越重。
其实我也坚信,我们会一起走到最后的。
“我跟你们说认真的,想不想参加一句话!”
想了想,韩萧瑾第一个回答道:“其实还蛮想参加的!”
“那就参加好了!”我举双手赞成。
就这么一致决定了,可只要一想到当着众人的面唱歌,我就浑身起鸡皮疙瘩。我想我真是个怪胎,自然而然的时候,可以唱出很动听的歌曲,可只要看到有人在认真听我唱,我就会像被噎住了一样觉得难堪。
就像每次夏禹鑫停下来好好听我哼唱,我也会立马停下,呵呵的傻笑。
沈冰梦让我选歌,初中时候迷恋张含韵,那张可爱的脸,分开来看,分不出那鼻子眼睛嘴巴到底有什么特别之处,可拼在一起,的确就组成了那张可爱脸庞,一笑,仿佛能感染全世界一般。
喜欢张含韵很大的原因是因为她那一首《想唱就唱》,的确感动了太多人。
每个女孩儿也许都有一个关于音乐的梦想,我当然有过。
每当音乐轻响,里面传出悠悠的一声:“想唱就唱要唱的响亮,就算没有人为我鼓掌,至少我还能够勇敢的自我欣赏。想唱就唱要唱的漂亮,就算这舞台多空旷,总有一天能看到挥舞的荧光棒……”
那时,张含韵出新专辑,叫“公主的魔法项链”,里面有一首歌叫《星星的眼睛》,我听着不错,拿了MP3给沈冰梦她们听。
几人一听,瞬间被那带着点年少的淡淡感伤和那莫名感动的歌词吸引,一致决定就是这首了。
少年的我们,不就是喜欢这莫名不知所以的感伤吗?
少年不知愁滋味,却偏偏将自己引向忧愁,总觉得那样生命才完美。人似乎对悲剧有着一种与生俱来的追求,悲剧的确能够净化人心,可当人真的明白忧愁和悲伤时,只想赶快逃离,却再也逃不出。
我们几个用最快的时间把这首歌学会,回家路上,也是MP3耳塞放耳朵里,一直学,一直听,一直跟着唱。
看的出来,沈冰梦和韩萧瑾把这次机会看的很重。
倒是我和林月茜,很平常的样子。
我们几个下课也不去走廊上趴在栏杆上晒太阳了,而是围在我的桌子旁边,拿出歌本开始边背歌词边唱。
我分别策划着哪个人唱哪句,哪个时候恰到好处的合唱。
大家练的其乐融融,极其认真。偶尔有搞破坏的男生过来看热闹,都被我们狠狠骂走。
“如果我们到时候初选的时候能唱出刚才那个水平,一定能选上!”一次天衣无缝的合唱之后,沈冰梦的脸笑的像一朵盛开的花。
她说:“青离,你唱歌好听,到时候唱的时候,声音大一点,我们就有胜算了!”
“哪里,瑾儿的声音才好听呢!”我从小一听别人的夸奖就浑身起鸡皮疙瘩,可一夸完,心里面又禁不住的沾沾自喜,骄傲自满。
从小,我都是没办法统一的矛盾体。
“你就别谦虚了,我高音唱不上去,而你,声音可高可低!”韩萧瑾看着我表情认真的说道。
“到时候大家一起加油就好!”林月茜来了一句总结的话,我们几个忽然的就相视着哈哈大笑。
初选的那天,我们几个正在教室里面上自习,忽然就有人来通知我们,上顶楼排练室去集合。
我几乎是浑身颤抖了一下,好吧,我承认,我真的没有办法克服那心理障碍,在众人面前唱歌。我一唱歌就总是唱伤感的歌,越忧伤越好,忧伤死人不偿命的那种最好。
就像是害怕把自己感伤的一面给别人看到一样,所以我几乎从不在人前唱歌。
上楼梯的时候,我握住沈冰梦的手,说道:“怎么办?我好紧张!”
沈冰梦以为我开玩笑,在她看来,我脸皮比城墙拐角厚,怎么会紧张,会不好意思呢?
来到排练室,里面熙熙攘攘的坐满了人,顿时,我倒吸一口凉气,已经很确定的预感到,一会儿肯定会唱砸。
看着众“选手”一个接一个的上去,歌声一般,可神情自然自信。评委是高年级的几位帅哥,名字能叫得出,只是不熟,他们也是认识我们几个的。
在人群中看了我们几个几眼,表情淡漠,看不出什么情绪。
我的脚几乎都在颤抖,夏青离,你竟然还有这么孬的时候?
正在紧张的快死掉的时候,听到上面有人喊:“下面是初三一班的夏青离,沈冰梦,林月茜,韩萧瑾演唱的‘星星的眼睛’。”
我倒吸一口气,竟是忘了站起来,沈冰梦一拉我,我才反应过来。
局促不安的对着“评委”,我声音小的跟蚊子“嗡嗡”似的,甚至到后来都不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