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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要有原则的活着

但他害怕,害怕吴选是太阳血脉的传承者。

如果是,左山的复仇计划就要泡汤,而且,他还会为四千多年前的事负出他魂神俱灭的代价,这点丝毫不用怀疑。

左山每想到太阳血脉的冷酷就从心里打哆嗦,他不是怕事之人,但这跟怕无关,这跟意志有关。

有些人,是很容易摧毁人的意志的。

左山叹了口气,轻轻拿起了自己的破吉他,他还是决定,自己还是不要去追杀了。

不管他是不是太阳血脉,自己还要留在安月,还要上课,还要继续等李画醒来,但他暗中下了一个决定,如果吴选真的是太阳血脉传承者,他就提前杀了李画。

这就是循环,这注定是一个死循环,而且是一个恶性的死循环。

一声音起,左山的破吉他终于奏出了他今天的第一个音节。

满晓军站在路上,望着远去的五个人,他没有跟上去,他有着自己的方法找到吴选,并不需要跟着这些人,但他知道,这些人也是要杀吴选的,跟自己同一个目的。

满晓军不会让这些人赶在自己的前面,这些人杀死了,自己就没有钱拿了,他需要钱。

至于这些人把目标杀死,自己说成是自己杀死的来骗钱这种想法,满晓军想都没有想过。

人,最重要的是要有职业操守,也应该有自己原则,满晓军觉得,自己是一个有原则的杀手。

这个时代,最糟糕的事就是,想要有原则的活着。

以此上推一百年,最糟糕的事,就是想要有原则的活着。

再由此上推五百年,最糟糕的事,是想要有原则的活着。

从现在上推到人类有纪元开始,最最糟糕的事,就是想要有原则的活着。

因为,原则是建立在强大的实力上的,就算你实力强在到恐怖,想要有原则性的活着也不容易,你不但要战胜外来的挑战,还有内在自己的挑战。

满晓军很为自己骄傲,事实上,他也有理由骄傲,因为,他是个有原则的人。

满晓军笑了笑,转身上了自己的车,点火,他拿起一个电话,拨号,通后,他一脸的笑容:“小星,我出去办点事,不出意外的话,五天后回来。”

电话那边说了句什么,满晓军挂了电话。

推挡,车向前开,满晓军打开了车载CD,里面唱着歌,满晓军望着车里悬挂着的女孩照片笑了笑,然后一路向东而去。

车呼啸而过,后备箱里静静的躺着一只箱子,箱子里,有满晓军用来吃饭的家伙,那是一把M110新型狙击步枪。

向东,一路向东。

东面,有条山脉,太行山脉。

满晓军的目标,就在太行山脉。

太行山脉。

吴选望着自己建好的木屋,满意的笑了笑,走进一片草地,他捡起一只被自己下的套套住的兔子回来,杀好,放在火上烤了一个小时,等到兔子全身流油,他把兔子拿了下来。

从中间撕开,他提着去了爷爷的坟边,把一半兔子肉放在爷爷的墓前:“爷爷,吃饭了。”

他坐着,吃得非常的香,这就是他在山里的生活,简单而直接。

每天,就是打猎吃饭,以前从学校回来后,他都是过的这样的生活。

这样的生活,他很满意,很知足。

但他知道,这样的生活,以后再也不会有了,因为自己的身上,背负了太多了东西。

他知道自己临跳河时的最后一击会给铁小磊带来什么,也知道谷梁笙一定不会放过自己。

他一定会追杀自己,所以他才会回到这里,他选择这里,是因为这里是森林,这里是他的主场。

他从小在森林里长大,他喜欢森林,喜欢这铺天盖地的绿。

这里有许多的野兽,很危险,但吴选知道,真正的危险,来自人类,人类,从来都是世界上最为危险的动物。

他们向着毁灭一切的方向狂奔而去,并且毫不为意,却还认为这是在保护一切。

这是多么可笑又可悲的自信。

一个文明的毁灭,不是取决于外界,而是这个文明的本身。

人类,正在毁灭这个星球上的一切。

吴选喜欢动物,喜欢这些不会说人话的生物,相比于马上要到来的人,吴选觉得这些动物可爱极了。

虽然打猎时会杀死很多动物,他也见惯了动物的自相残杀,这是弱肉强食的世界,这是生存的无上法则。但他还是讨厌那些乱杀一切的人,因为他们不是为了生存,而是为了生存以外的东西。

他吃得很快,但决不发出声音,半只兔子很快被他吃完,他拍了拍自己的手,对着爷爷的坟微微一笑:“爷爷,我吃饱了。”

话说完,他转身进了走进了自己的木屋,几分钟后,他又出来,在树上砍了几根粗大的树枝,坐下,耐心的把这些树枝全都削成尖状的木棍。

他做得非常的认真,也非常的仔细,耐心,在他的身上从来都不缺。

做了大约有几十根这样的尖棍,他站了起来,手拿着一把砍刀,在远处砍了几根粗大的藤条,这些藤条已经很粗大了,但他还是把两根缠在一起搓了起来。

如此反复,他搓了三根这样的绳子,接着,把这些一根一根的挂在了木屋两边的小树上,由于绳子的力量太大,把这些碗口粗细的小树都拉得弯曲向下。

把那些尖棍都别在绳子上,然后弄了些粗棍用力绞着那些绳子,一直绞到自己这在绞不动时,他停了下来。

把粗棍用力扎在地下,他拍了拍手,望了望贴着地面的那些尖棍,他微微一笑:“来吧,虽然死不了,但也决对会伤到你们。”

他的这些简单的陷阱根本伤不到像左山和谷梁笙那样的强者,但还是可以起到一定的作用,另外,他根本不知道来追杀自己的会是什么人。

不排除左山和谷梁笙那样的强者,更不排除还有比他们强大的人。

究竟多强大算强大?吴选不知道,他知道的是,如果左山和谷梁笙两人中的任何一个能把自己困住,那自己就一定会被他们杀死。

是的,自己有可能会死。

但他很宁定。

谁都会死,虽然技不如人,可他不会束手待毙,就算是左山和谷梁笙来了也不行,没有人能让他把自己的命双手献上。

这源自他长在骨髓里的骄傲。

抬头望了望,他迈开步子,走向了爷爷常常仰望的地方。

这个地方,离他们住的地方并不远,大约有一公里左右。

吴选在这个地方站定,学着爷爷的样子,抬头望天。

天上,什么也没有。

他不知道爷爷为什么要在这个地方望天,是在追忆他老人家以前的岁月吗?可这里,吴选感觉不到岁月的味道。

缓缓坐下,他两手合什,默默运转起身上的灵气。

自从黑气入体以来,他就再没有修练自身的秘籍,也不能练,因为黑气把他自身的灵气全逼到了脚下。

再入异界,他进行了一次蜕变,他感觉,自己的灵气又回来了,跟自身的黑气完美的融合,成为了一体。

双后刚刚合上,他闭目进入空灵状态。

任督二脉已经被打通,他进入了“灌脉”二级。仅仅是听了小李画的一曲歌声,他就把黑气和本身灵气做到了融合,然后又升了一级。

他不明白这是为什么,也知道自己现在想不明白。

想不明白的事,索性不去想。

空灵状态,他身体飘起,人在半空,他的面色变得很是严肃,他感觉到了这里的灵气,虽然不多,但正源源不断的进入他的身体,冲刷着他周身的穴道。

这种感觉让他很舒服,一黑一白两道劲气也相安无事,吴选感觉,自己家传的秘籍,自己终于入了门,接下来,才是真正的修行。

盘膝在空中半个小时,他落了下来,这个时间,已经是他的极限,而且到目前为止,他还没有看到这套功法有任何的攻击力。

妙手期,只是接骨。

灌脉期,只是强身。

都是提高自身的抗击打能力,摇了摇头,他知道这种事急不得。

修行之事,本是逆天而行,太快了反而不正常。

站起,他望着远处的山林,眼睛望不到外面,他嘴角向翘:“你们要来了吗?”

话说完,他突然打了个哆嗦,一阵恶心的感觉浮上心头。

他皱眉,刚才的感觉,就像是被一条蛇盯上了一样,滑腻而让人讨厌。

甩甩头,他大步走向了自己的木屋。

离此一百五十里处。

头上纹着三号的光头喉咙里“嗬嗬”有声,两眼向外突着,眼睛中一片血红。

他两手前伸:“他就在前方,我刚才锁定他了,他没有走远,就在前方。宝贝啊,等着我。”

一号一挥手:“前进。”

三号两手前伸着开始了奔跑,后面,四个人紧跟着他,这些人,不用车,没有任何的交通工具,就是靠跑。

五人跑得非常的快,随着五人的跑动,地上起了五条烟龙,准确的画出五人奔跑的路线。

离五人六十里,离吴选九十里处。

一只烟头带着红光被弹出了车窗,满晓军把车窗升起,眼睛望着前方,嘴角带着的,是自信的笑容。

满晓军有着自己的方法,长期的部队生活,久久的狙击生崖,让他如一只狼一样敏锐,又如一只蛇一样的冷静。

他很快就查出了吴选的去向,其实不难,吴选能去的地方也没有几个,而回老家的山里,是他最容易选择的,概率非常高。

满晓军喜欢大山,喜欢丛林,尽管丛林里狙击枪发挥的效率不会太高,但他喜欢丛林,喜欢那抬头不见天,低头不见地的地方。

他如一只野兽一样,长久的暗行狙击,让他有了野兽一样的直觉,也如一只野兽一样无情。当然,对照片上的女孩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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