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天,很久没来过花店的林克怡出现了。
正在忙着做账目的顾久歌抬起头便看见林克怡拿着包款步走过来。
“林姨,你怎么来了?”放下手中的事,顾久歌走到林克怡身边。
“想你就来了啊,你这坏丫头肯定都不想我,一通电话都不打!”林克怡佯装生气,她除了真的有事来找久歌,还真有些想她了。
顾久歌两只手挽上林克怡的手臂,头一歪,放在林克怡肩膀上,难得的撒起娇来:“哎呀,怎么可能不想?您知道这世界上我也没什么人可以想了啊,而且最近我有做一笔大生意噢,太忙才没有给你打电话啦,对不起嘛林姨。”
“大生意?哇!我们久歌真厉害,那为了庆祝桃璃做成大买卖明晚小展要在家开庆功派对,你也过来吧!”
没错,这就是她今日到这里来的最终目的了。前几天苏林和月城的席氏已经正式签署了合约,小展提出在家开庆功会,她合计着正好让小歌提前适应下苏家儿媳妇的生活,今后嫁过来这种场合会很多,提早学习不是坏事,于是她一大早就跑过来了。
“庆功?”顾久歌抬起头,“这有什么好庆祝的?林姨,你别闹了啊!”
林克怡忍住笑,嫌弃起顾久歌:“谁跟你说是为你庆祝的,是小展做成了一个大项目,所以邀请合作伙伴来家里开个庆功宴,顺带给你庆祝下而已。”
本来顾久歌脸皮就薄,这自作多情更是丢脸到家了,通红着脸嗔怪林克怡:“哎呀,林姨你真坏!”
林克怡也不逗她了,正经起来:“好啦,今天休息一天吧,我带你去美个容买身衣服,明天美美的出席宴会。”
林克怡早就看出顾久歌是个美人胚子,因前两年生活拮据,营养不良导致个子小了点,也正好跟人想要怜惜的感觉,若是精心打扮一番定会让人惊艳。
顾久歌一听说要美容,还要买衣服连忙摆手:“不用不用,我有好多衣服呢,不用买,而且明晚我万一有事去不去得了都还不一定呢。”
林克怡听她说不去,立刻故意板起脸:“我生气了!”还故意别过头不看她。
顾久歌当然知道林姨不是真的生气,她不想去,只是不知道该怎么面对苏展,这段时间苏展并没来找过她,这让她稍微放下了心,可是见面那种尴尬必然免不了,她不喜欢处理这些情况,她已经习惯当一只鸵鸟能避则避,
可是林克怡的热情她却是也不知如何是好,算了,迟早会见面的,况且明天肯定会有很多人,他不见得有时间搭理她,这样一想她觉得去吃点好吃的也不错。
“好吧,不过不用买衣服什么的吧,明晚我一定乖乖去好不好?”
“不行!今天说什么也得去!”
“好吧...那我先关店。”
她知道以她的性子是绝对拗不过林克怡的。
顾久歌安静的坐在梳妆镜前,林克怡说宴会妆最好化得稍浓重一些,她拒绝了林克怡让她去化妆店化妆的邀请,虽说这几年鲜少有这样浓重打扮自己的机会,但身为女人的本能还是会给自己添置一些她认为简单又实用的化妆品。
梳妆镜前的她,毕竟是24岁的年轻女孩,刘海被卷烫成最近很流行的空气刘海,微卷的长发全数挽成一个蓬松的发髻侧放在右肩的位置。两侧有几根稍短的头发随意垂落,她拿出从前妈妈送给她的一枚樱桃水晶发夹别在了左耳的位置。
圆润饱满的额头,细细描绘过的平眉,稍嫌浓重的眼线和大地色眼影,卷翘的睫毛,小巧且挺的鼻梁,樱桃版滋润的红唇,微微磨了些腮红的小脸,整个人变得精致起来。
身上穿的正是林克怡为她挑选的鹅黄色及踝抹胸长裙,长裙做工简易不繁琐,腰身收得恰到好处,仿佛为她量身定做。要不左侧镶了四颗小指甲大小的水钻,与头上的发夹相得益彰。
长裙下是一双水晶高跟鞋,十公分的高度,很久不曾穿过高跟鞋,她适应了很久才勉强能平稳走路。
看着镜中的自己,她忽然记起那个秋风翻飞的日子她也是这番细心打扮自己,等待她的却是天塌地陷的噩梦。
一转眼,她都一个人生活了这么久了啊。
拿起手机看了眼时间,6点10份,宴会7点开始,林姨说她会派苏宅的司机过来接她,估计着司机快过来了,她转身拿起床上的红色小巧手包和一件乳白色毛皮短外套准备去楼下等。
十分钟后,顾久歌坐在车上显得十分焦躁不安,怎么也想不到会是苏展来接她,她绞手指的小动作尽数被苏展的余光看了去,实在不想她继续折磨她自己的手指了,才开口说道:“你别紧张,今天不会谈我们的事,司机老金叔去机场接我爸的老朋友了,我正好现在忙完了顺便过来接你。”
顾久歌也觉得自己好像有点拘谨过度了,终于放过了可怜的手指,由衷一笑:“嗯,恭喜你又做成一个大项目。”
“谢谢。”目不转睛的看着前方,久歌好像又离他远了一些呀,看来下次不能再这么莽撞了。
(终于要和席BOSS见面了。哇咔咔,好着急好鸡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