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非子的文章,风格严峻峭刻,干脆犀利,而且里面保存了丰富的寓言故事,在先秦诸子散文中很有特色。这正是毛泽东喜爱韩文原因之所在。毛泽东本人行文说理时也擅于比喻,其形象之生动,论理之深刻,并不亚于韩非。同时,毛泽东读文史古籍,好古籍新解,古为今用。他之所以多次讲述卞和献璞的故事,就是因为,要使人们相信真理、摒弃偏见,不是一件简单的事,而是要作出某种牺牲的。
韩非的学说,从根本上来说,是他所处的时代的产物,是当时新兴封建地主的经济和政治要求在思想领域的反映。韩非思想的最终形成,在哲学宇宙观和方法论方面,受老聃道家思想和儒家的荀况学派的影响很大,在社会政治思想方面,则受前期法家如商鞅等人的影响很大。
在自然观方面,韩非从老子的“道法自然”的思想出发,结合荀子的唯物主义和无神论思想,对老子的学说进行唯物的改造。老子的“道法自然”的思想,是对神学目的论的否定,否定世界之上有一个有意志的神秘的主宰。但是,老子所说的“道”不是物质实体,而是比原初的物质更原始的、先于物质而存在的绝对精神之类的东西。韩非吸收了老子思想中的合理因素,并对“道”作了唯物主义的解释。他认为,“道”是世界万物之始,但“道”并非存在于自然界万物之外,而是与万物俱存,体现在万物之中,是构成万物的物质实体,而不是精神性的东西。同时,他还把“理”作为一个重要的范畴而提出,并且论证了“道”和“理”的关系。他认为,“道”是自然界的最一般规律、一切事物的总规律,世界万物都服从于“道”这个一般规律,但各种不同的事物又有各自的特殊规律,这就是“理”。《解老》篇说:“万物各异理,而道尽稽万物之理。”
在人与自然界的关系问题上,韩非坚持了荀子的唯物主义立场,认为自然界的客观存在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而且按照它自身的规律而不停地运动。韩非虽然强调自然规律独立于人们的意志而存在,但并不赞成老子在自然规律面前所采取的无所作为的消极态度。在这方面,荀子主张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制天命而用之”。这种思想,对韩非有着深刻的影响。在韩非看来,人固然不能违反自然规律而轻举妄动,但只要认识自然界的性质,按客观规律办事,因势利导,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就能取得成功。《解老》篇说:“夫缘道理以从事者,无不能成……夫弃道理而妄举动者,虽上有天子诸侯之势尊,而下有猗顿、陶朱、卜祝之富,犹失其民人而亡其财资也。”他的这种看法充分表现了处于上升时期的新兴地主阶级在改造自然和发展生产方面的朝气和信心。
韩非的学说中最为重要的还是他的社会政治理论。韩非继承和发展了先秦法家先驱的理论,如商鞅的法,申不害的术,慎到的势,都被他融汇贯通,熔于一炉,成为法家学说的集大成者。韩非所张扬的法、术、势合一的政治权谋,逐渐形成为中国传统社会君主专制制度的基本特色:统治者依靠多变莫测的权术,施用多种阴谋诡计,不惜设置残忍狠毒的政治圈套,以保住自己的政治地位。韩非认为,帝王只有综合采用法家的“法、术、势”三派之长,才能成功地造就伟业。而且,韩非还把黄老学派的“术”引入法家,将两种理论糅合在一起,形成了盛行中国传统社会两千多年的帝王统治术,封建官场的权术,并不断在后世的宫廷斗争中得到采用和表现。
韩非的社会政治学说,以“变法”作为核心。在韩非看来,是否“变法”完全取决于实际需要,只要有变法的需要,就应该毫无顾忌地坚决实行。当然,他所倡导的“变法”的主要内容,就是“废先王之教”,而“以法为教”,即实行封建的法治。他认为,实行法治乃是历史的必然。因为社会愈往前发展,人口会越来越多,财富则越来越少,争夺也就会越来越激烈,因此只能用法治来维持秩序。由此出发,韩非完善了一整套法家理论。首先,韩非主张建立中央集权的君主专制统一国家,君主以“术”治臣,并从基层不断选拔有作为的官吏担当大任,使政治清明。其次,韩非主张以法为教,以吏为师,禁止私学,消除“五蠹”(即儒生、策士说客、游侠剑客、食客、工商业者)。再次,韩非主张厉行赏罚,奖励耕战,谋求国家富强。韩非的这一整套法治理论,不仅被秦始皇所实践,即使在秦以后的儒家思想为政治指导的历代统治者头脑中,也留下了韩非的法家治世之说的深重的烙印。韩非可谓中国传统社会的帝王之师。
韩非的社会政治理论,最重要的一个明显特点,就是主张高度的中央集权,鼓吹个人的绝对专制主义。在韩非看来,法由封建君主颁布以后,就应成为臣民一切行动的唯一准则,除国君以外,无论贵贱,一律要受法的约束。因此,韩非的法治精神的核心在于罚,而且是重罚,甚至主张用严酷的暴力去镇压一切反对者。韩非的这种君主专制理论,对于结束战国晚期群雄割据的局面和各国之间频繁的大规模战争,建立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具有进步的历史意义。但是,封建君主专制制度在中国长期存在达两千多年,并成为中国历史发展的严重障碍,使中国社会停滞不前,可以说也有韩非学说的一份“功劳”。
韩非在生前未能亲自实践自己的法治学说和主张,但秦始皇全盘接受、并在政治实践中贯彻了韩非的学说,统一了中国。在秦王朝,以韩非为代表的法家学说上升到占绝对统治地位的“官方理论”地位,盛极一时。但是,秦始皇及其继承者所实行的残酷的刑罚,野蛮的政治压迫,沉重的赋役,使秦王朝只经过十四年的短暂统治就遭覆灭。这标志着韩非学说的破产。继秦而起的西汉王朝,汲取了秦亡的教训,转而采用“外儒里法”或“儒法并用”的新的策略。这时,韩非的法家理论已不能完全满足封建统治阶级维护统治的需要,而不得不逐渐退居次要的地位。到了西汉后期,董仲舒“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使儒家学说成为封建地主阶级的正统思想,在中国思想史上一直统治了两千多年。在这段漫长的历史时期,韩非的法家理论被涂上了一层保护色,其残酷性被披上了虚伪性的外衣。一旦统治阶级遇到深刻的政治危机,按旧的方式已经统治不下去的时候,统治者总是捡起韩非的学说作为思想武器,进行赤裸裸的暴力镇压。
韩非还是一个杰出的散文大家和寓言大师。他的文章析理透辟,论说深刻,辩锋锐利,言辞刻削,而且里面保存了丰富的寓言故事,在先秦诸子散文中很有特色,独具“峻峭”的文风。毛泽东十分喜欢韩非的散文,尤其喜欢他以寓言说理的风格。毛泽东多次讲述卞和献璞的故事,说这个寓言道理浅显却发人深省。毛泽东讲这个故事说明,要使人们相信真理,抛弃偏见,不是一件简单的事,为此还要作出某种牺牲。
韩非在理论上揭露世家虽冷峻无情,但在现实生活中却因处势卑贱而满怀激越愤慨之情。因此,他的文章,多表现出孤郁的情感特征,如《孤愤》、《说难》等篇。他的寓言,多取材于世俗生活,构思奇巧、造词精萃,富有隽永的情趣,形象地体现韩非的法家理论。和庄子寓言的“恢诡谲怪”不同,韩非寓言新而不诡,奇而不怪,二者共同构成先秦诸子散文的两大丰碑,为后世文人提供了众多的艺术借鉴。
(傅乐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