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了一把钻进翼神底下的松森,把修车工具放入后备箱,三个人重新启动,朝着无名小村庄进发。
终于在天完全黑下来的时候,来到了痞子哥说的那个无名小村庄。这是一个很小的村子,在这里常年居住的各族居民,加起来也不过上百户人家,加上环境的因素,这和内陆比起来,算是非常荒凉了。
借着夜色的掩护,痞子哥开着翼神,驶进了一户人家的后院。痞子哥下了车,观察了一下周围的情况,然后走上前,轻轻敲了敲用木头做成简陋的房门。
“这么晚了,是谁呀?”一个女声响起。随即房里亮起了灯光,不是我们在城市用到的日光灯,而是那种最为原始的油灯。
支吾一声,房门打开了,借助着微弱的油灯灯光,痞子哥三人看到一个头发花白,身材瘦弱的老妇人站在了门口。
“你是?”老妇人看着痞子哥,一时想不起自己认识这个人。
“大妈,是我。”痞子哥笑笑,然后伸手把自己额前的刘海挽了起来。
“你是……小枫?”老妇人惊疑道。
痞子哥点点头。
“真是小枫,真的是你啊,你怎么回边境了呀?这么多年过得好不好?要办的事情有没有做好?”老妇人看着痞子哥,激动地疑问道。
“这个一言难尽啊……”痞子哥说道。
“哎,我苦命的孩子。”老妇人慈爱地看着痞子哥,“哎呀,我怎么让你在家门口站那么久,快进来快进来,进来慢慢说。”
“那个,大妈,我还有两个同伴……”痞子哥难为情地说道。
“嗯?”老妇人这个时候才看到在痞子哥身后的秦惜和松森,当她看见秦惜的时候,眼光一变,然后对着痞子哥神秘地笑笑,换得后者怪不好意思的说。“哎呀,漂亮姑娘,帅气的小伙子,快进屋来呀。”老妇人对着秦惜和松森招了招手。
大妈的家很简单,只不过是两室一厅的土房子。这样的家里甚至看不到一点现代化的痕迹,没有过多的家具没有过多的陈设,门房里只有一张简陋的旧木桌,几张高低不平的破板凳。在那张旧木桌深浅不一的沟壑上,可以看到岁月流逝的痕迹。在这样的村子里,这些外人看起来简陋无比的家具,或许就是当年大妈年轻时出嫁的嫁妆。时光荏苒,犹如白马过隙,往往一晃而逝。当年月不在,物是人非之后。陪着我们的只剩下这些复古的东西,它们寄托着我们的回忆。
把痞子哥,秦惜和松森迎进了家里,大妈有些羞窘,历经风霜的她看得出来,秦惜和松森都是来自城市的孩子,内心里怕他们觉得自己的家里太过于简陋,难免就会嫌弃。大妈的心里过意不去,怕是自己招待不好小枫带来的好朋友。
这就是生活在社会低层的人的一种固有心态,他们面对一些新鲜的事物时,心里常常会情不自禁得生出这样的情绪。但无论是谁,不管你是什么身份什么地位,千万不要看不起他们,因为这样的他们,往往都有一颗最为纯粹的心灵。他们容易自卑,只不过是他们纯朴的一种表现形式。他们的生活过的很简单很随意,他们没有什么太大的野心,只为了能安安静静地捱过岁月,走完这一辈子。
不可否认,这个世界在很多时候的确是不公平的,贫富差距或许永远也消除不了,但千万不要因此就把人分作三六九等。比起大都市里的那些尔虞我诈勾心斗角,一些偏远的小村庄,才是生活最为纯净的所在地。
秦惜和松森走进大妈的家里,看到满屋的陈设环境,有些适应不过来。这倒不是他们嫌弃,只是因为久在都市里生活,很多观念一下子转换不过来,松森还好,再大的苦都吃过,眼神微微一变之后就瞬间恢复了正常。而秦惜就不一样了,她出生在富人家里,从小的生活说不上奢靡豪华,也算是锦衣玉食了,这样的环境,对于秦惜来说,只有在电视里看到过。当她真正接触到这样的地方时,不经意地就流露出不习惯的神情。
大妈把这一切都看在了眼里,羞窘开口地说道:“让小枫的朋友见笑了,这里的条件就是这样,可能跟你们内陆的一些村子还比不上,招待不周的地方请你们海涵呀。”
松森听大妈这样说话,连忙挥挥手,说道:“大妈说什么呢,这里已经很好了。”
大妈笑笑,连忙招呼他们,“那快坐吧,别一直站在那里呀。”说完,大妈搬过板凳,一边用自己的衣袖把上面的灰尘擦拭赶紧,一边招呼秦惜和松森坐下。
“哎,大妈,你这是干嘛?我们没那么多讲究。”痞子哥一看大妈用自己的袖子认真地擦拭着板凳,原本洗的发白的衣袖上已经沾满灰尘留下的污浊,忍不住上前阻止她。
“哎,小枫你别管,你赶紧去拿茶壶烧水给你的朋友喝呀。”大妈对秦惜和松森客客气气的样子,但对于我们的痞子哥,在疼爱之余还有一丝亲切,她没有跟痞子哥客气什么,因为早在几年前,她就把痞子哥当做了自己的孩子,自己的家人。不理会痞子哥的阻止,大妈坚持把凳子擦拭干净,然后招呼秦惜和松森做了下来。
“嗯,行,这几天尽是喝凉水了,我去烧点热水给他们喝,喝点这里的水,也可以避免出现水土不服的情况。”痞子哥去烧热水,好像很熟悉这里地走进屋外的一个小棚子,然后声音远远地传了过来:“大妈,那个茶壶放在橱柜上了还是放在你房间里?”
“哎呀,那个大的放在我房间了,小枫,你先把火升起来,我去拿茶壶烧水。”大妈招呼秦惜和松森在屋里坐下,然后拿了茶壶走去厨房。
“小枫,这次怎么突然就回来?”大妈把茶壶放在支架上,然后跟着痞子哥添柴火。
“回来看大妈你呀,嘿嘿。”干柴烧出的火光映在痞子哥的脸上,这个时候的痞子哥看起来和平时的那个他恍若两人,偎在大妈的身旁,平时流里流气的痞子,此时显露出一幅幸福孩子的模样。
“哼,我才不相信你这个没良心的小崽子呢,你说单纯来看我,我是不信的。哎,又是有什么大事要办吧这一次?想想当年,你每次离开家里,然后伤痕累累地回来,大妈就知道你是办大事的孩子,这一次能不能和大妈说说,你要干什么事,大妈有什么可以帮你的?”大妈往茶壶下面添了一把柴火。
“哎,大妈,我不瞒你说,我这次回边境,确实是有一些事情需要解决的,不过不像当年那样危险了,这一次,我是来见一个故人,请他答应帮忙了就走。”痞子哥说道。
“那既然这样,大妈就不说什么了,你自己要注意,不要像以前那样出去办事换得一身伤,都不是孩子了,自己多注意知道吗?”大妈对痞子哥说道。
热水很快就烧好了,大妈叫痞子哥先拿去给秦惜和松森喝,然后自己待在厨房里说是整理一些物什。
痞子哥把烧好的热水用碗乘给秦惜和松森喝,松森端起碗,想也没有想,就端起碗吹着气喝热水。而秦惜看着用破碗乘着的热水,闻着一股旧茶壶烧过之后的陈味,秀眉不禁轻轻地皱起,在痞子哥和松森的疑问下,秦惜只是拿起碗轻轻碰了下嘴唇,借口她不渴而不想喝这样的水。
三个人坐在了屋里,聊了一些痞子哥当年住在大妈家的事情。
原来,当年痞子哥在边境的落脚点,就是在这个大妈的家里。这里在边境的位置很特殊,而就算是边境这样各方势力交错复杂的地方,这样的小村庄也是无人问津。所以,痞子哥在边境叱咤风云的那几年,就多是住在大妈的家里。松森和秦惜听痞子哥说完,才知道为什么大妈和痞子哥的关系就像是亲人一样熟稔。
过了一会儿,大妈还没进屋,痞子哥怕大妈出事,连忙跑出屋外,才发现大妈正在煮东西。大妈佝偻的身躯吃力地蹲在地上,在她的脚下,放着几个鸡蛋。痞子哥知道,这些鸡蛋大妈平时自己都不会舍得吃的,只有在逢年过节的时候才会拿出来煮了吃。
“大妈!”痞子哥走上去,“大妈,这么晚了,你别煮什么东西了,吃的东西我带了有,赶紧进屋吧,外面冷。”
“哎,小枫,大妈家里也没什么好东西招待你那些朋友的,就让我随便煮些东西窝两个鸡蛋,也算是替你洗尘吧。”大妈一边说一边往锅下添柴火。
痞子哥见大妈坚持,知道她的脾气,只能轻轻叹了一口气,然后帮着大妈,和她一起煮好了一份简陋但热气腾腾的夜宵。
边境的温差非常大,白天酷热,晚上严寒。但吃过一些热东西之后,整个人就变得暖和了不少。
“小枫,待会你和你那朋友一起睡吧,我和这闺女一起睡。好不好?”大妈的家是最简单的两室一厅。
痞子哥和松森点点头,秦惜没有说话。
半夜。
松森已经睡着了,我们的痞子哥还在计划着接下来的行动,想了想,就觉得有些心烦意乱。痞子哥头大,索性就不睡了,悄悄地爬了起来,准备到外面抽根烟。
痞子哥走出了土房子,打着火机,就看见大妈正披着一件旧衣服靠在煮饭烧水的炕上。大妈的周围只是一个简陋的棚子,平时勉强作为一个厨房使用,可这不挡风不遮雨的,大妈这样的老人家身体本来就弱,怎么捱得住边境夜晚的寒冷呢?睡中,大妈不住地咳嗽,不自觉地紧了紧衣服。
痞子哥的眼泪忍不住就流了下来,走过去轻轻拍醒了大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