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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

阮筝站在浴室的大玻璃镜前,看着里面面色苍白的女人。

她忍不住讽刺地笑了。搞了半天把自己搞成这副德性,真是偷鸡不成蚀把米,出师未捷身先死。她觉得这会儿徐天颂一定在心里可劲儿地笑话自己呢。

果然这年头想干点什么都得有钱,哪怕是算计别人。她还是把徐天颂想得太简单了,以为靠点美色给他点甜头,他就会被自己迷得分不清东南西北了。

真是不作死就不会死!

阮筝看看镜子里的自己,再想想神采飞扬的徐天颂,突然什么都明白了。她那点美色算什么呢,跟徐天颂比起来,她只是一个姿色平庸的女人。那个男人最不缺的就是美色了,他自己都有一箩筐了,哪里还会对别人的动心。

想清楚这一点后,阮筝也就释然了。她快速地洗漱干净,捏着鼻子换上自己来医院时穿的那身衣服。虽然是脏衣服,但她还是得穿着。她需要靠这一身行头离开医院,如果穿着病号服出去,她敢肯定没走出百米就会让人揪回来。

床头柜上放着她的手机,大约是徐天颂怕她无聊特意送来的。这东西还真具有讽刺意味,当初她就以无聊为由让徐天颂拿手机过来,结果自以为天衣无缝地算计到了对方。现在再看同样的场景,不由觉得自己既无知又可笑。

她拿起手机开始刷新闻,今天的头条很扎眼,副市长刘长远被双规的消息一本正经地登在了最显眼的位置。新闻内容严肃而正经,跟所有类似的新闻用词都差不多。阮筝点进去细看了两眼,发现底下没有评论的框框,扯着嘴角笑了笑,就把手机给关了。

一个杜兆年,一个刘长远,她其实没吃亏,根本还是赚了。

她又伸手进大衣口袋,摸出一把零钱来。这是周日去超市的时候人家找给她的。阮筝细细数了数,一共六十七块八毛,最便宜的旅店大概也够住一晚了。

她就这么揣着一点点钱下了楼,去楼下小卖部花十块钱买了双塑料拖鞋,然后趁人不注意溜出了医院大门。冰天雪地的,塑料拖鞋一点不保暖,阮筝冻得直哆嗦,勉强走出去几百米后,靠在一个公交车站台上开始琢磨给朋友打电话。

然后阮筝意识到一个问题,她在这个城市几乎没有朋友。事实上她本来也没什么朋友,以前在香港的时候她就是那种被周遭人看不起被欺负的对象。无父无母寄居在亲戚家的小孩子,吃得不算太好,个子也不高,穿的更是朴素,很多时候小孩子们的眼睛比成年人更毒,而且他们不懂得伪装。

当他们心中对你产生鄙视后,会毫不掩饰地表达出来。即便有些人跟阮筝日子过得差不多,但因为她没有爸妈,就理所当然地成为别人嘲笑的对象。

这种生活一直持续到出国。到了美国之后,阮筝终于开始了一种全新的生活。托徐天颂的福,她的日子过得挺不错。学费不用操心,奖学金还有盈余,吃饭也够了。她又总是打工挣零花钱,几年下来攒了好几万,算起来也是一笔不小的财富了。

有了钱后,她身边的朋友也多了起来。她开始和人一起出去吃饭、泡酒吧,或者去做个短途旅行。鬼佬单亲家庭的孩子很多,没人把她的遭遇当回事情,都觉得那不算什么,根本够不上让人嘲笑的资格。

如果现在她还在美国,找一两个朋友家住上几天绝对没问题。可问题是她现在S市,她来这个城市不过一两个月,连街道名都没背熟呢。

阮筝突然有点后悔了,后悔没把钱包带身上,哪怕带上卡也行啊。那点钱取出来也够她过个一年半载的了。现在搞成这样,她竟连个藏生的地方都找不到。

她站在冷风里翻手机里的通讯录,发现里面一共就五个号码,徐天颂和徐启琛父子的,前者需要坚决与之划清界限,后者远在美国逍遥快活,绝对不可能为了她飞回国来。更何况后者花的也是前者的钱,他要向自己伸出援手,指不定自己的经济来源也会被切断。

再往下翻是何慕则和庄严的。这两个人是徐天颂替她存进去的,方便她有事找不到他的时候可以有人接替他。可这两人跟徐天颂是穿一条裤子的,找他们就等于告诉徐天颂自己的行踪,阮筝再次摇摇头,认命地继续往下翻。这一次她终于眼睛一亮,看着顾知桐的名字心里有了一份安定。原来到最后,她还有一个朋友的。这个男人虽然不如徐天颂那么高大威武,但他温暖的笑容可以融化人心。

自从上次情人节被徐天颂强行带走后,阮筝再没有和他联系过。按理说现在打过去或许有些尴尬,但阮筝本能地感觉顾知桐不是那种记仇的人。他就是那种无论何时你去找他,他都会向你伸出援手不计前嫌的好人。

尽管认识时间不长,但阮筝对顾知桐就是有这种感觉。她没有犹豫,直接拨通了对方的电话。电话接起来的时候顾知桐的声音有些慵懒,似乎是被人从睡梦中吵醒了。阮筝有些奇怪,转念书一想就明白了。

“不好意思,我吵着你了吧。你昨晚是不是上夜班?”

顾知桐接电话的时候其实是带着几分怨念的,他忙了一整夜,下班回家后刚眯了不到半个小时,正在好梦的时候让手机铃声给吵醒了,开口的时候口气便有点不悦。迷迷糊糊中,他只感觉对面说话的人声音很好听,有种熟悉的味道。这种意识迅速侵占了他的大脑,他猛地一个激灵从床上坐了起来,有些不置信地问了一句:“阮筝?”

“嗯,是我,不好意思吵醒你了。”

“没关系没关系,你找我有事儿?”

阮筝有点不好意思:“唔,是有点事情想找你帮忙。我想问你借点钱,可以吗?”话一出口她觉得自己太直接了,大概是在美国待久了,行为处事都变得直率起来,人情事故什么的都快忘光了。

顾知桐非但没生气,反而异常热心:“当然可以。你是不是遇到麻烦了?你现在在哪里,我过来找你好不好?”

阮筝跺了跺有些冻麻了的脚,探头看了看公交车站台的站牌,报了个地址给顾知桐。然后她挂了电话,把自己缩在大衣里直打颤儿。亏得徐天颂送她来医院时知道给披件大衣,如果没有的话,这会儿阮筝大概已经在风中冻死了。

顾知桐来得很快,二十多分钟后就开着他那辆四驱过来了。阮筝快步上前,直接上了副驾驶座,冻成冰块的双脚总算感觉到了一点温暖。

她现在的样子一定很狼狈,因为顾知桐打量她的眼神充满了震惊。阮筝冲他笑笑:“不好意思,几天前的衣服了。我现在有点麻烦,能不能先开车?”

顾知桐“嗯”了一声,重新发动了车子,然后又将暖气调高了一些。阮筝疲倦地靠在座椅里,眼睛茫然地盯着前方的道路。车子开了一会儿,顾知桐才想起来问她要去哪儿,阮筝想了想回答道:“随便吧,找家便宜一点干净一点的旅馆。我要在外面住几天,所以想问你借点钱。”

“借钱不成问题,但你得告诉我发生了什么。旅馆不要去住了,先去我家住吧。”

“谢谢你。钱我收了,房子我不能收。你家还有父母在吧,我一个单身女人跟你回去,说不清楚的。还是住旅馆好,等我过几天找到工作就把钱还你。”

顾知桐不由皱眉,他没再争辩,转而专心开起车来。开了大约十来分钟后,他在路边的一家小餐馆停了下来,然后进到里面买了点东西出来递给阮筝。阮筝接过来一看,居然是香喷喷的烧鹅饭,顿时感动得想要流泪。

她已经很久没吃过这个了,记忆里的味道一下子冲上了脑门。顾知桐贴心地替她把筷子掰开,顺便说了句:“我还买了份粥,看你喜欢吃哪个。我个人比较倾向于烧鹅饭,因为真的好香啊。”

他这么一说,阮筝更觉得饿了。她毫不犹豫地开始吃起那份饭来,吃了几口后才注意到放在袋子里的那份粥。

她一下子愣住了,眼前的情景似曾相识。她努力想了想,终于想起来了。自己回国后头一回哮喘发作,徐天颂带她去找李默,回来的路上他也这么买了份粥给自己,坐在车里看她喝粥。

其实也就是一两个月前发生的事情,但阮筝却觉得遥远得像是上辈子的事情。从她走出医院的那一刻起,她似乎就跟徐天颂这个男人分道扬镳了。

顾知桐注意到了她片刻的失神,问道:“怎么了,不舒服吗?”

“没有。”阮筝抬起头,冲他灿烂一笑,然后低下头去,依旧坚定地吃她的烧鹅饭。一直到那天很晚的时候,她都没碰过那碗已经凉掉的粥。

她其实不爱喝粥,一点儿都不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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