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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7章 至

第111章少年黑客

谢静聪见徐长天牺牲了,眼泪哗哗的向下流。

叶笙想到徐长天收留自己和杨湛的恩情,又想到他临死前,仍不忘嘱托自己护送人和龙首去北京,也不由得泪流满面。

他暗暗在心中道:“徐排长,你走好,就算是拼着九生九死,我也帮你完成任务!”

此处不可久留,爆炸声和火光会把附近的丧尸都吸引过来,而且弹尽粮绝,一个小型的丧尸群,都会要了这支队伍的命。

叶笙将龙首包好,放入包中,杨湛则忙着去找离开此处的交通工具。原有的车辆都毁了,连油料补给也失去了,未来的路绝不是一般艰难。

在方柔的救护下,白雪已经缓缓醒来。

这个女人虽然比较冷漠孤傲,却并不是那种蛮横无理的千金小姐,得知徐长天牺牲,她也是好一阵失落,脸上神情让人看了非常心疼。

叶笙清点了武器装备后,见白雪醒来就上前与她商量。

“白小姐,徐排长牺牲前,委托我送你和龙首去北京。想必你也知道前途会有多危险,不过请你放心,我会尽我最大的努力。如果你有什么想法,可以说出来,大家商量。”

白雪摇了摇头。

她是个讲究生活质量的女人,不过她的那辆本田车已经毁掉了,她又不是小孩子,当然不会再去考虑不现实的事情。

况且她也看到谢静聪受伤,现如今能依靠上的只有叶笙了。虽然这个男人与她半分关系也没有,但徐排长所托之人,想必错不了。

叶笙原本以为,白雪会提一些让他为难的要求,没想到她却是老老实实的默认了现状。

这让他对这个外表漂亮高贵的女人有了点好感。

白雪若是像公主那样,要求这要求那,说不定叶笙直接就撂摊子走人。

刚才叶笙检查武器的结果很糟,五四式手枪的子弹全打光了,两枝五六式半自动步枪的子弹也打光了,就连杨湛的铁箭也仅剩下三枝。

现在别说丧尸群了,来上五六只,就够难受的。

白雪受了伤,但好在是胳膊,不影响走路,可是谢静聪伤在两只腿上。

黄冠年纪不大,方柔又是个女人,何耳遇到大事只知道往后躲,康子仪又没有叶笙和杨湛的身手,有危险时连自保都难。

这支队伍实在是太逊了,去铜市?还是先想想怎样活命吧。

杨湛一脸沮丧的走过来:“叶笙,这附近没有可用的车子,路上那些就算没坏掉,也缺少油料。只有我们那辆摩托车被疯牛甩出去,侥幸保存下来,怎么办?我们还能去铜市么?”

叶笙挠了挠头皮道:“去,这是我们惟一的出路,留在这里也只有等死。虽然没有武器了,但好在粮食还存了些,你骑车载着谢静聪和白雪上路,我们必须马上离开这里,再晚只怕会被闻声而来的丧尸包围。”

杨湛指了指地上那只会吐长舌的丧尸道:“这是怎么回事儿?难道丧尸出现了变异?”

叶笙叹了口气:“谁知道呢,走着瞧吧,如果前面都是这种丧尸,咱们真是死定了。”

白雪说什么也不肯上摩托车,那辆钱江250载一个人还从容,后座载两人就太挤了。可能就是考虑到这点,白雪才不肯上车的。

反正她也能走路,叶笙就没有勉强,队伍快速开拔,踏上绕城公路。

黄冠紧紧的跟在叶笙身后,康子仪也是不离左右。

在这二人看来,只有在叶笙和杨湛的身边才会安全。白雪与方柔走在中间,而何耳则走在最后。

………………

路上,康子仪对黄冠道:“小猴子,你包里有什么东西,宝贝得跟老婆似的。是不是偷藏了黄金,拿来让我看看。”

黄冠哼了一声道:“你以为我像你呢,天天就知道划拉些不能吃不能用的破首饰。这是我爸给我买的笔记本电脑,我会把它当自己性命一样的对待!”

康子仪一脸懊恼的道:“别说我那些首饰了,一把火全烧光了,我也不敢进火堆去寻找化出来的金水,还有我们的食物和水。

我去,又要过苦日子喽!不过刚才寻找可用的车辆时,我又找到一个首饰盒,给你看看啊,这里有个大钻戒,贼拉漂亮……”

叶笙听到这里,回头对黄冠道:“你懂电脑?”

黄冠点了点头。

康子仪见黄冠对他的钻戒不感兴趣,便打击他道:“是只会玩游戏吧?你们这些九零后没点实料,哪能跟我们八零后比。我告诉你,我会下木马,盗QQ和游戏帐号,曾经一个月赚过上万块呢。”

黄冠不屑的哼了一声:“我十岁以前,就会写木马程序了。”

叶笙大感兴趣的与黄冠并排走,微笑道:“哦,你是电脑高手啊,还会编程序?这算不算黑客?我很喜欢看那种高科技犯罪的电影,个人很羡慕黑客啊。”

黄冠用一种超出他年纪的淡定笑容道:“黑客也没什么,刚开始你还会为攻破一个服务器而兴奋,次数多了就跟上学放学一样没意思。

叶大哥和杨大哥是我的恩人,想学什么,我都可以教你,只是没有电,我们什么也做不了。”

叶笙拍了拍黄冠的肩膀道:“电总会有的,别说什么恩人的话,大家是队友,团结互助是最基本的原则。”

康子仪道:“对了叶笙,我很想知道一个问题。杨湛以前在射击队待过,可是你又是什么出身,怎么飞刀扔得那么准?太酷太潇洒了,有时间教我吧!再有丧尸出现,我也甩上那么一刀,MD一准有美女看上我。”

黄冠也顺着康子仪的话题道:“是啊,叶大哥,你开枪击杀王波那流氓时的表情太镇定了,你以前肯定杀过人吧?

我觉得没受过特殊训练的人,是不可能做到这点。你是不是部队特种兵啊,你开枪时的姿势,跟康子仪这菜鸟完全是两回事儿……”

康子仪可不乐意了,一把抓住黄冠的衣领道:“你小子说谁是菜鸟呢,我开枪怎么不对了?就你镇定,车都要爆炸了,还去抢破电脑,要不是杨湛救你,你小子现在早灰飞烟灭了。”

黄冠一把抖掉康子仪的手,不理他。

叶笙没理会二人的争论,陷入深深的沉思中。

在这个世界,自己是什么样的材料,自己心里清楚,可是为什么醒来后,就变得不一样了呢?

丢失的那段跟基地有关的记忆,肯定有重要事情发生过。

若说进入E级战士变异后,身体各项数值增加,这才厉害起来,也说得过去。

可是在进化前,自己醒来后就对各种枪械、格斗、驾驶了若指掌,好像这些知识原本就在大脑中一样,这很不正常啊!

看来,自己还有重要的事情没记起来……对了,问问林冰雪。

………………

这时,天已经亮了,视线开阔起来,就不怕有丧尸突然出没。

叶笙悄悄的走在队伍最后,掏出PDA打开。

不过问也没结果,智能程序林冰雪,根本不知道他进化前的事情,但林冰雪却告诉叶笙,她在资料库中发现很大部分被封存的信息。

叶笙不解的道:“既然你是智能程序,不要告诉我,你都打不开那些资料。”

林冰雪点头道:“是的,我的权限受限制,只有你的等级进化了,我的权限才会提高。所以你想知道更多的事情,就快快进化吧,我也迫切的想知道那些资料是什么呢。”

“还进化个屁啊!”叶笙无奈的道,“你也看到我们的队伍了,现在受伤的受伤,年幼的年幼,剩下的也是女人和菜鸟,还缺少武器弹药和车辆。

可是,丧尸越来越厉害,昨晚碰上三头变异的疯牛,差点没让我们全军覆没。

而且丧尸好像出现了变异,行动不再像原来迟钝,灵巧得像只猴子,还会伸出一米多长的舌头杀人。再这样下去,用不了几天,我们都要玩完。”

林冰雪道:“你说的丧尸变异,我能查到资料。根据我的主人林冰雪的研究,长舌丧尸是T3,想不到它们这么快就进化成功。”

“T3?”

林冰雪道:“是的,T1和T2很常见,相信你都见到过。T1只会出现十几个小时,之后就会进化为T2。

所谓的T1,就是感染后刚变异的丧尸,最重要的识别特征是皮肤发白。

因为受T病毒感染,人体细胞在快速新陈代谢下死亡,而已死亡的表皮细胞逐渐堆积,才会造成这种惨白的肤色。

它们行动迟缓,很容易躲避,不过力气不小,一旦被它们抓住,就麻烦大了。

因为它们惟一的动作,就是机械式的撕咬,以扩大T病毒的感染范围,这点类似于人类为了生存,而具备的生殖能力。”

这种T1叶笙的确没少见,它们皮肤完整,但颜色发白,如同电影里的僵尸一般。

“那T2呢?”

林冰雪道:“T1在12至24小时后,病毒又开始变异。

由于生物体内新陈代谢加剧,需要补充大量的能源,而这部分能源只有从外部摄取,于是丧尸和爬行者们开始进食。

此时,它们已经不仅仅是像T1阶段满足撕咬,而是喜欢围攻新鲜人类,残忍的将猎物分食。

同时因为T病毒不断快速繁殖,新陈代谢速度也会不断加快,所以当皮肤细胞无法承受这么快的新陈代谢时,皮肤就会开始发生软化、腐烂的情况,最后就是成块脱落下来,露出白骨,样子极为恐怖。”

一路上,这样的丧尸最多了,东掉一块皮,西掉一个眼球子,别提多恶心了。

它们的行动速度也不快,视力也不好,但嗅觉灵敏,不过只要不是被它们围攻,一般很容易脱身。

第112章高阶丧尸

叶笙对林冰雪道:“那T3就是T2进化来的吧?是不是如今的进化时机已经成熟,大量的T2会进化为T3?”

林冰雪道:“是的,T3是由T2进化而来。不过你不要担心,不是所有的T2都会进化为T3,这种进化几率是千分之一。

T3级别的丧尸,在脖子下会长出第三只眼,这只眼具有视觉功能,令T3的捕食工作变得更准确。

同时T3的口腔内,会生出一条长舌头,以辅助捕食,而且身体会慢慢变得丑陋无比。

它们的力量达到普通人的五倍以上,可以像正常人一样奔跑,速度极快,身手敏捷,非常不容易对付。”

“千分之一的进化率?很高了!”

叶笙心头嘀咕,哪个城市人口也都是几十万,中大型城市百万千万人口有的是,这种进化概率很惊人了。

这些T3可不像T1、T2,给幸存的人类当活靶子,它们的进攻力很强悍,不亚于那些四条腿的变异动物啊,不知道多少人类又要死在它们手上。

林冰雪道:“高么?这是我的主人林冰雪的研究结果,有意见你找她去。”

叶笙翻了白眼:“我上哪儿去找她?你说她的样子和你一样,会不会是骗人的?这么漂亮的美女科学家,我还是第一次看到。”

林冰雪露出自恋的表情,美目水汪汪的,好像要勾引叶笙一般,接着道:“等你进化的级别足够高,你会见到我的主人。

T3进化为T4的概率,也在千分之一。根据比例计算,全球会产生1500个T4,其中人口稠密的东亚,最少会有500个T4出现……”

“500个?!”叶笙差点一屁股坐在地上。

走在前面的方柔回头道:“叶笙,你有事儿么?自己一人走在后面,嘀咕什么呢?”

叶笙抹了抹头上的冷汗,苦笑道:“没事儿,我自己玩手机呢。”

白雪那好看的脸蛋转回来道:“你还有心思玩游戏?”

叶笙笑了笑掩饰道:“是啊,逃命之余不忘娱乐嘛。”

………………

因为这段路走下来,并没有看到游荡的丧尸,吐舌头的T3也没有发现,方柔便不理会叶笙,继续与白雪边聊边赶路了。

叶笙重新拿出PDA道:“喂,你不要吓我,怎么还有T4?而且东亚这块地方,就有500多个!是不是我们国家土地上,最少也有三四百啊。”

林冰雪托着下巴道:“差不多吧!T4虽然号称人类终结者,但相比T5丧尸终结者,应该还有差距。”

叶笙都要哭了:“你别吓我好不好,T3还不知道怎么对付呢,怎么又来T4和T5了?还让不让人活命了!”

林冰雪道:“你也别害怕,T4、T5只是实验室的理论推测。”

叶笙稍稍放了心:“这还差不多,也许根本不会出现这样的进化呢。”

林冰雪道:“之前我的主人林冰雪的理论推测,都成立了,包括你刚说的T3,所以T4、T5应该也会出现。

你不想被它们猎杀,便积极进化吧,否则我也帮不了你。

别问我T4、T5的相关数据,我的主人林冰雪也无法做这么详细的推论,只是听听名字,就知道它们会很强大了。”

叶笙沉默了好久,心道:以后我躲在基地里,管你什么T4、T5、T6呢,我不去招惹它们就行了吧。

不过想起刚才林冰雪说的爬行者,叶笙还是开口问道:“爬行者是什么东西?会爬的怪物?”

林冰雪的回答很简单:“四腿着地的,就可以统称为爬行者。如果要给它们分级的话,也可以定为T1、T2、T3。

爬行者没有T4或者更高的级别,因为丧尸T4与爬行者已经融合了。

爬行者的这种分级,每一级都比丧尸的实力强悍许多,相信这点你已经见识过了。昨晚你们遇到的三头变异牛,连T2都不到。”

叶笙的脸更白了,林冰雪的话让他更坚定,送白雪回北京后,找到父母便藏在基地最深处,最好是远离农村和动物园,因为这两处的爬行者会很多。

“对了,让我测测你的体能值增加没有吧。”林冰雪主动要求。

叶笙想都没想,就同意了。毕竟自己越强大,信心便会越足,就算不送白雪回北京,还要回S省找父母和妹妹啊。

这次他找准了手写笔上的取血器,不一会儿数值就测出来了。相比上次的检测,叶笙的体能有所增加,但是离D级上尉尚有距离。

………………

“叶笙,前面有家大修厂!”杨湛载着谢静聪打前锋,叶笙正查看自己的身体数值时,他们却绕了回来。

将PDA收好,叶笙兴匆匆的道:“检查周围情况,进入大修厂,最好是能找到可用的车辆,不然再走下去,脚都磨出泡来了。”

这里已经进入市区范围,出现汽车修理厂,也是理所当然的。

之前只遇到过几家小型的摩托车修理部,那里面根本没有队伍所需的东西,像切割机、电焊、气焊、钢条、铁丝网。

从昨晚爆炸点出发,到这里不过是五里路,可能是昨晚的爆炸吸引了大部分丧尸,所以一路上只见到几只丧尸远远的瞎游荡。

它们没有主动来找碴,众人缺少武器,也没有去惹它们。

但现在想要停下来,搜索维修厂,所以必须把周围的丧尸清理干净,不然让它们偷偷的摸进来,就会出人命,就像昨晚袭击叶笙的那只。

叶笙嫌军刀太短不适用,找到一根长长的铁管当武器。杨湛用摩托车载着他,两人把周围的几百米扫荡一番,干翻十几个丧尸后,外围才算清理干净。

又费了一个多小时,他们才将大修厂内仔细检查一遍,找到六只丧尸,其中一只藏在锅炉房的炉膛里,真是防不胜防。

不过庆幸的是,没有再发现T3,看来它们的进化确实是有限制的。

大修厂的门岗,是座孤零零的二层小楼,四周开阔,视线清晰,当初有人类在里面构筑过工事,窗户全都用水泥砖封死了,仅留下一扇厚厚的铁门。

叶笙将谢静聪、白雪安排进里面,嘱咐何耳、黄冠、方柔仔细把守,然后与杨湛、康子仪去寻找工具与车辆。

三人进了维修车间,里面的工具大都完好,只是没有电力,一些电动工具无法使用。不过气焊所用的氧气瓶和乙炔瓶足有几十个,钢筋铁丝之类的也非常多。

叶笙便对康子仪道:“你懂气焊吧,先把外面那辆摩托车加固一下,然后帮杨湛尽量多打造一些铁箭。”

与大修厂相邻的,是中石化加油站,城外的丧尸应该都向市区集中了,所以这里便冷清了许多。

叶笙与杨湛悄悄的摸进来,加油站里到处是等待加油的车辆,上面血迹斑斑,尸块遍布。

叶笙与杨湛忍着恶臭,清理出一辆完好的三菱帕杰罗v97。

这辆越野车,仅仅是前挡风玻璃喷满了血迹,似乎曾经有丧尸把活人按在上面撕咬过。

叶笙和杨湛找了很多布,又从自来水管里接了几桶水,才把它清理干净。若是按照叶笙的意思,这种车辆不能用,可是考虑到白雪,叶笙却又打消这个念头。

杨湛检查过加油机,因为没有电的缘故,里面并没有油流出来,不过两人砸开埋在地下的油罐,还是找到足够的油料。

T病毒肆虐的时间还短,不论是食物还是油料都很充足。若是再过上三五年,自然蒸发也足以将这样的加油站耗净。

帕杰罗的越野性能好,但它的外壳不太适合加防护罩,可是想在这样的小城找悍马车,那就近乎妄想了。

最后,叶笙和杨湛又挑中了一辆巴士。这车的自重大,轻易不会被丧尸晃倒,而且厚实的铁皮外壳,比较容易加装护网。

“我们没有油罐车,怎么把油带走?”杨湛问叶笙。

叶笙也为难了,可是油罐车不是遍地是,这一路走来,也没看到过。

他沉吟了一下,只能道:“先把油箱加满再说,只要不离开公路,总会有加油站,多找几个桶带些柴油。至于汽油不安全,就算了。”

加满油两人各开一辆车,返回大修厂。

这时康子仪已经把摩托车加焊了钢筋铁骨,正忙活着手工磨铁箭呢。

杨湛接过磨铁箭头的活儿,叶笙给康子仪打下手,砰砰啪啪的开始给巴士的门窗加焊钢筋。

这一通忙活,也不知道时间过了多久。

直到方柔过来找叶笙:“叶笙,我看大家都饿了,是不是想办法先搞点吃的,都已经下午一点半了。”

叶笙一拍自己的脑袋:“你看我这人,帕杰罗车上有地瓜和面粉,你看看能不能凑合着做点饭。等车子改装完成,我们离开这个小城,再沿途去找别的食物。”

进城区找食物不明智,虽然那里食物会很丰富,但是丧尸也会很多,还是去村落中寻找食物安全一些。

地瓜和面粉,是叶笙从空间戒指中取出来的。他进来时只顾着去看那辆钱江250,转身又改装巴士,就把吃饭的事情忘到一边了。

看到一堆地瓜,方柔很惊讶。这些地瓜跟昨天的地瓜大概是一批,可是叶笙把它们藏在什么地方,竟然避过爆炸了呢?

不过,方柔没多问,带了食物返回小岗楼。

她回身的时候,叶笙才发觉,方柔身上没有臭味了,反而还有一股淡淡的幽香,头发有些湿,难道是洗过澡了?

第113章动情

康子仪见叶笙愣愣的盯着方柔的背影看,便打趣道:“叶哥,怎么,真喜欢上她啦!我不瞒你说,别看她长得丑,可是我知道她的胸部那叫一个大!

你今晚好好体验体验,其实别在意她脸上的东西,不去想就什么事儿也没有了。当然,我是做不到的,这与我修为不足有关系……”

叶笙用钢筋砸了康子仪一下,笑道:“赶紧干活儿!你这人思想怎么这么龌龊呢,焊得结实点,不然倒霉的还是我们自己。”

“好咧!”康子仪咧嘴一笑。

就在改装工作进入尾声时,方柔端着一个铁锅,从岗楼里走出来:“大家休息一下,吃饭啦。”

叶笙正指点康子仪把巴士的车头加固,一阵地瓜香味诱惑他放下手中的工作。

三个大男人围在铁锅边,神情十分兴奋。早上走得匆忙,没有吃饭,个个都饿得肚皮贴后背了。

锅盖被方柔掀开,原来是一锅地瓜饭,就是把地瓜切成丝,熬出来的饭,真是好吃还节约粮食。

由此可见,方柔应该是个贤惠的女人,最起码厨艺拿得出手。

碗和勺子都不缺,方柔盛了满满一碗地瓜饭,抬手向外送。

距离她最近的康子仪,很自然的伸手去接,没想到方柔却拐了个弯,避开康子仪的手,转而将碗递到叶笙手上。

康子仪一脸尴尬的大叫道:“好你个方柔,这才把你送人两天,你就这样对我啊。”

方柔根本不理会康子仪的话,反而把最后一碗地瓜饭盛给他。

康子仪还想再抱怨两句,叶笙说了一句“吃饭”,康子仪立刻哑了声,头一低,就唏溜唏溜的喝起饭来。

而方柔盛罢饭,就老老实实的坐在叶笙身边,眼睛始终不离他左右,那神情就如小情人看着自己心爱的男人。

叶笙让方柔看得不好意思起来,说句心里话,他对方柔那丑陋的脸孔并没有太多恶意。

在这个世界,美女见多了,可是没有一个不让叶笙伤心失望,所以在评价一个人时,叶笙更愿意去看重心灵美。

饭刚吃了一会儿,只听咚咚咚的脚步声,何耳一脸慌张的跑过来:“不好了,不好了!有大群丧尸向这边移动!!”

叶笙大惊,既顾不得去想方柔肥大的衣服下都有什么,也顾不得喝那甜甜的地瓜饭,一把将碗塞给方柔,头也不回的跑进岗楼。

果然,黑鸦鸦的一片丧尸,正在向这边移动,数量少说也有四五百,沿途的道路和小巷都被它们挤满了。

这么大的丧尸群,叶笙不是第一次见到。

上次遇到丧尸群时,他和杨湛差点送了小命,如果不是及时抢到一辆货车硬闯出去,只怕现在自己也已变成丧尸一员了。

“发动汽车,马上离开这里!”叶笙一声大吼,背起谢静聪,拉起白雪就跑。

而杨湛早就知道该怎么做,叶笙到了岗哨外,他的车已经开过来。

叶笙将谢静聪、白雪塞进帕杰罗车里,黄冠紧随其后,也被推了进去,何耳则登上了康子仪的大巴。

叶笙调头向改装车间跑,方柔站在大巴车门旁喊他:“叶笙,快上车啊!”

叶笙道:“你们先走,我骑摩托车!”

叶笙之所以要带着摩托车,是有考虑的。市区里的丧尸数量太多,未来的路上还要靠着这辆摩托车,下乡搜索食物。

那点地瓜和面粉,总有吃完的时候,食物问题一刻也不敢放松。

让叶笙没想到的是,方柔没有随大巴走,而是倔强的跳下来:“我和你一起!”

叶笙来不及反驳,康子仪踩下油门大巴,随在帕杰罗身后启动。

很快叶笙将摩托车骑过来,方柔一把抱住叶笙的腰,坐在后座上。摩托车发动机发出巨大的轰鸣声,冲出了维修厂。

按照预定的路线,帕杰罗开上绕城路,一路上成群的丧尸不断出现。

幸好发现得及时,如果等它们完全合拢,只怕大巴都冲不出丧尸阵。至于这座小城里到底有多少丧尸,从这里就可窥得一二。

有了车就不必像上午走路时那么小心了,路上游荡的丧尸不再需要躲避,直接开车压过去就是。

没人会抓你交通肇事,哪怕是车轮下的尸体被压得再碎也无妨。污血横飞,眼珠崩流,这一血腥场景极度激发着人类的兽性。

叶笙没有被眼前的一幕影响心情,大概是最近这段时间,大场面见多的缘故,反倒是坐在后面的方柔,把头紧紧靠在叶笙的背上,不敢看一路的惨象。

叶笙对于后背上时不时挤上软软的两团很敏感,毕竟读大学时,寝室里的哥们没少在电脑上存些“启蒙片”让大家观摩。

叶笙这个人太容易念旧,就拿现在这种暖昧的驾驶来说吧,后背上时不时顶着两团大棉花,他的脑子里偏偏却回忆起梦露来。

那么梦露与方柔有什么相似之处,会让叶笙现在想起她呢?

胸部,梦露的胸部在大学里也算顶级了。

叶笙没有真正见识过,但大学里小道消息外传,说她那是F杯的巨物,曾经的女明星F4都要略逊她一筹。总之,就是需要你两只手去捧一只的级别。

现在后背上这对豪物,似乎不比梦露的差,而且是真真实实能让叶笙感觉到。

跟这个世界有关的记忆,叶笙当年追求梦露,连人家的手都没拉过,更别说让她把胸部靠在自己后背了,一时间叶笙脑中旖旎连连。

“叶笙,我是不是很丑,很招人讨厌?”方柔的话在叶笙耳边响起。不知道是不是她怕行车过程中叶笙听不清,几乎是咬着叶笙的耳朵在讲。

“啊……”叶笙一时间没反应过来,刚刚升起的变态镜头,唰的从脑海中扫出去,“没……我从没这样想过啊。”

此刻已经远离危险之地,因为路障太多不好走,所以车队的速度不快,这让摩托车上的二人更方便交谈。

方柔叹了口气:“我知道自己丑到连康子仪都看不上眼,几盒烟就把我送人推出去。其实我是死皮赖脸的想留在你身边,因为我好怕……”

方柔呜呜的哭起来。

一个女孩子,原本生活安定,受男人们追宠,可是忽然间这个世界就变了样,女人再也不是抢手货了。

生命时刻受到威胁不说,就连发霉的食物都吃不饱,心理承受能力差的,直接就去自杀了。

在这样的环境下,女人惟有依附于强大的男人,才会有生路。

除非是这个女人比男人还要强大,可方柔很柔弱,所以之前她只有依附于康子仪,对于康子仪言语上的“调戏”全当没听见。

如果不是男人都嫌她面相恶心,就算让她陪夜,说不得都要勉强自己去做了。

方柔的哭声,让叶笙怜悯之心大生,向后伸出一只手,搂住方柔的腰,好软好细:“别哭,别哭,以后你不用害怕了,我会带着大家,找到安全的生存地。”

方柔还是哭道:“如果我想做你的女朋友呢?你会不会因为我丑看不起我?”

“女朋友?”叶笙愣住了。

他可没有想过这码儿事啊,女人果然是感性的动物,这都什么世界了,还想着情啊爱的。

不过自己始终对这个世界曾经的四个女友念念不忘,这算不算情啊爱的呢?

方柔见叶笙不回答,以为他否认了,于是松开抱住叶笙腰的手,声音黯然的道:“对不起,是我自作多情了。像我这么丑陋的女人,是没资格提这个要求的,你别为难。”

叶笙见方柔误会了,急忙道:“不,我不是那个意思,我只是觉得太突然了,咱们毕竟才认识两天而已。其实不瞒你说,我对美女不感兴趣,我觉得外表再漂亮也没用,人重要的还是要看心灵美不美。”

方柔扑哧一笑,显然对叶笙的这个回答很满意,于是松开的手重新抱上叶笙。

“叶笙,其实这两天我看出来了,你对那个漂亮的白雪,就没有对我这样关心,所以我相信你的话。知道么,我的心现在好安宁,以后再也不用害怕被怪物吃掉或者饿死。因为我知道,你不会丢下我不管,哪怕我不是你的女朋友。”

叶笙点点头:“放心吧,我肯定会尽最大的能力保护你。至于康子仪说的什么拿烟换人,你别放在心上。康子仪那人心眼不坏,就是嘴贱点而已。”

方柔却一板正经的道:“那可不行!你们之间的交易,算不算等值交换,我不管,反正我是你用五盒烟外加一个打火机换回来的。我爸爸妈妈都没有了,以后我是你的人,就必须跟着你!”

叶笙很郁闷,真要这样的话,以后自己还找不找女朋友了?让别的女孩子看到,自己身边天天跟着个女人那还了得?

“这个……那个……不瞒你说吧,我家里很穷,一没房,二没车,父母也不是高干富商。你还这么年轻,这个世界总有恢复的一天,你可不能轻易就把自己的前途毁了啊。”

方柔也是很郁闷的,想当年她也是千百男人的宠儿,现在都倒追了,人家还不乐意。

不过,方柔知道叶笙说的不错,毕竟才认识两天,这又不是说书唱戏,哪能这么快产生感情呢。

可是,好不容易遇到个能给自己安全感的好男人,说什么也不能放弃。

“呵呵,现实都这样了,有车有房,还有什么用呢?要车遍地都是,还不如一个馒头值钱。房子有什么用?让丧尸围住,就能把人困死!

我欣赏的是你的能力,一种能在这种乱世生存的能力!叶笙,你不要害怕我会缠上你,反正未来的路还很长,我们总会有互相了解的一天。”

第114章交心

其实,叶笙心里并不是没有触动,毕竟活了二十几年,这是第一次有女孩子主动追自己。

虽然她长得不漂亮,但是自己早得了经验,漂亮的女人守不住,所以这点上他从没歧视过方柔。

但这么快两人就搞在一起,似乎不太符合规矩。这个规矩大概就是叶笙历次恋爱留下的阴影吧,他总认为爱情是相当辛苦才能得来的。

“慢慢了解,呵呵,慢慢了解……”叶笙也这样笑道,“彼此除了姓名,还都不知道身份呢。”

“那你先了解我吧。”方柔的心情明显快乐起来。

不要怪她如此主动对一个男人表白,没有经历过多次生死的人,不会明白生命的珍贵。

谁也没有资格在现今这个世界上耍大牌假清高,这点方柔比任何人的体会都要深。

叶笙眼前突然递过一张照片,照片是夹在钱夹中,上面是一个女孩子。

他仓促间扫了一眼,有些熟悉,人很漂亮,身材很性感,不逊色于那个白雪,也不逊色于叶笙以往见到的美女。

更重要的一点是,这个女孩子穿着一身护士服,这对受过正宗启蒙片教育的叶笙来说,相当有诱惑力!

据说在病毒肆虐前,某地有制服酒吧,生意火爆度超乎人类大脑想象,由此可见男人对此风情的热衷。

“这是我参加实习时,照的……”

叶笙以为自己的耳朵出毛病了:“什么?照片上的人是你?怪不得那么眼熟呢。”

方柔呵呵笑道:“是呀,是不是很丑?我是医专护理生。”

叶笙匆匆回头道:“你明知故问,这么漂亮的女孩子若是丑,那男人都是睁眼瞎了,我只是奇怪,你现在的……样子。”

方柔的声音黯淡下来:“以前的我也很任性,可是经历了这么多,我认为自己该长大了。

T病毒感染到我所在城市的时候,我正在郊区同学开的月嫂店里休礼拜天。

我同学外出,给一家产妇送催奶汤,让我照看店铺。突然间,大街上就混乱起来,很多人发了疯,抱住身边的人就撕咬。

我害怕极了,就想找地方藏身,后来发现店里有间地下室,就躲了进去。

这一躲就是一个月,期间我也想逃出去,可是每次从门缝都能看到丧尸在店里晃悠,就不敢轻举妄动了。

我也不知道同学是生是死,躲在地下室里,饿得头昏眼花,后来看到里面放着过期的催奶药剂,实在忍不住,就吃了……”

叶笙沉默了。

他可不是小学生,那些催奶用的东西,能随便吃么?

从刚才的照片来看,以前的方柔,胸部似乎没有这么过分,最起码比叶笙的第四任女友曼娜还要小上一个罩杯。

可是现在从背部的感受来说,那绝对是超过梦露F级的巨物,难道说方柔脸上的斑和痘也跟她食用的东西有关?

“……有一天,我听到外面有人说话,通过观察我知道丧尸是不具备语言能力的,于是我就大声呼救。

后来康子仪就出现了,只是从地下室出来时,我就变成这个样子了。

起初搜索食物的那些人,不愿带我同行,说我又丑又臭,是累赘,只会浪费粮食。后来是队伍中一个老男人看上我,不过就在归队的途中,他被丧尸咬食了。

再后来,那支逃生队伍只剩下我和康子仪,而我就继续用变得丑陋不堪的脸和一身臭味来保护着自己。

不久前,我们遇到了徐排长,大家就走到一起。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到现在我也是稀里糊涂。”

叶笙道:“怎么回事,我也不清楚,不过我们这算幸运的,总算没被空气传染给要了小命。

估计是因为这场瘟疫式的病毒来得突然,所以国家机构一起遭到破坏,才没有拿出应急措施。以后我们只要小心,别被丧尸伤到,就不怕传染。”

“嗯。”方柔点了点头,“叶笙,这两天我发觉脸上的斑点有消退的迹象,应该是误食的过期药剂作用在退去。谢谢你,如果不是你找到食物,恐怕我们也饿死了。”

叶笙心里是很高兴的,方柔这样抱着他,让他感觉很舒服。在这个世界,他是第一次被女孩子抱着,而且人家的胸部还是那么伟大。

方柔原来身上有股臭味,也可能是她为了自保,特意搞出来的,这样就算有些男人不在乎她的模样,想侵犯她,也会因为味道退避三舍。

而现在叶笙这个“正人君子”出现了,她没有必要再弄得一身臭烘烘的,刚才在岗哨里可能用水清洗过,淡淡的幽香让叶笙的眼神都开始迷离起来。

如果方柔的脸可以变得像以前一样漂亮,她做了自己女朋友,岂不是让自己赚大了?

………………

砰!

一声枪响,把叶笙从绮梦中拉回来了。

己方早就没有子弹了,所以这声枪响绝不是前面的车队发出来的,应该是遇到其他幸存的人类了。

“停车,停车,都下来!”前面传来声音。

叶笙载着方柔,越过两辆车,原来前面拐弯处停着一支车队。

车辆都是一些混杂的高级轿车,此刻几个男子正指挥着杨湛,将帕杰罗停到路边,后面的大巴也被迫熄了火。

叶笙隐隐约约觉得这些人不友善,明明看到己方是人类了竟然还提着枪。有几位用的竟然是03式自动步枪,这算比较先进的武器了,不是正规军很少装备。

“你们有没有吃的,拿出来,拿出来!”为首的一个男子,挥舞着手中的03式步枪道。

康子仪从大巴上跳下来道:“喂,你们想干什么!大家能活下来,都不容易,讲点道理好不好?团结友爱才能共渡难关,懂不懂……”

砰砰砰!

一串子弹射中了康子仪所开的大巴,车胎马上泄了气。

叶笙极为愤怒,可是对方最少有八个人,另外车上还有没有人不知道,而且这些人个个有武器。

自己这边有战斗力的就两个,自己和杨湛。

何耳好像比较能打,但遇事只知道往后躲,康子仪则是外硬内糠,真拼起命来着实不顶事,己方还缺少武器,所以为了能活下去,必须忍!

康子仪原本就是胆小之人,对方一开枪,他就马上蔫了。不过自己忙活了半天改装的车辆就这样完蛋,他气得牙痒痒,恨不得手头有挺机枪,把人都突突了。

很快,车上的地瓜和面粉被这伙人找到,面粉袋直接被一个家伙用枪头的军刀给挑碎,洒落一地。

杨湛脸色一沉,就要去摸后背的弩弓。

一名三角眼的家伙,立刻抬起枪口对准他:“不准动啊,不然我一枪打死你!”

叶笙对杨湛摇了摇头,现在不是意气用事的时候,双方实力悬殊,保命才最要紧。

这些人拿到地瓜后,嚷嚷着生火,准备烤地瓜。

像他们的吃法,简直是糟蹋,面粉不能直接食用就扔掉。地瓜如果做成地瓜饭,连水带面能吃上几天,可是这般烤着吃,一顿就能全报销了。

这时,一个领头模样的人,上前对众人道:“别有意见啊,我们饿了两天了,我叫古海,是这支队伍的头儿,你们这是要去哪里?”

叶笙回答:“我们要去铜市,茫茫人海,大家能相遇,也是缘份,地瓜就送给你们慢慢烤。我们急着赶路,就不打扰了。”

古海没说什么,叶笙招呼着何耳和康子仪,上杨湛的帕杰罗。

没有备胎,大巴不能用了,真是日他大爷,原本以为弄了辆结实的车,现在倒好,开了不到十里,就报销了。

“喂,你们下来,把这辆车让给我们。MD,这些高级轿车屁用都没有,还是越野车实用。”一个长胡子骂骂咧咧的,用枪托在帕杰罗车身上磕了几下。

康子仪不爽的道:“别欺人太甚啊。”

长胡子呼的一拳,打向康子仪的脸:“MD,我让你嚣张!原本还想换辆车给你们,现在你们就用脚量吧!”

叶笙出手速度很快,就在长胡子的拳头要挨着康子仪脸的时候,就被他拦下了:“哥们,车我们给你,大家萍水相逢,也总算是有缘,给个面子,行个方便。”

长胡子自认为力气很大,谁知道被叶笙抓住手腕后,竟然一动不能动。

不过叶笙的话说得很委婉,而且阻住他打康子仪后,便及时松开了,于是长胡子顺坡下驴道:“好,就给你个面子,人走吧。”

叶笙打开车门,招呼黄冠和白雪下车。

白雪刚露面,就来麻烦了,那群正在烤地瓜的人大呼小叫起来:“我去,美女耶,赶紧过来,陪我们玩一玩。”

白雪见到这种场面,眉头紧皱。她胳膊受了伤,原本高贵的气质中还带着一股楚楚怜人。

再加上她的衣着相比方柔要好上几十分,这让她的身材前突后挺很性感,更是吸引那些不知憋了多久的男人。

叶笙已经尽量用自己的身体挡住白雪,可这还是没用。

古海原本抓了一个大地瓜,要蹲到火堆边,突然看到了白雪,也笑着站起身:“喂,别着急走呀!要走也要把这娘们留下,兄弟们熬了几个月,也该乐呵乐呵。”

古海一发话,立刻有两个小弟上前去拉白雪。

白雪高傲归高傲,还不至于对着枪口去耍大牌,眼见那两个色色的男人扑上来,她一声尖叫就要跑。

叶笙一把拉住她,藏在身后。

那两个小弟两步上前,指着叶笙道:“你小子给我让开,不然直接把你干掉。”

第115章邻家女孩

砰砰!

叶笙在瞬间出手了,左右两拳将两个抓人的小弟打倒。

杨湛更是在同一时间将弩弓取下,对准蹲在地上烤地瓜的古海,这叫擒贼先擒王。叶笙则顺手将地上两人的枪缴下,一手一把,对准那伙土匪。

场面的突变,让对方有些措手不及。

可还是有人在叶笙与杨湛布防未完成时也抓起枪,好在双方都没有人开火,场面只是有些僵持。

白雪很害怕,还是方柔悄悄拉住她的手,示意她镇定。

“怎么回事儿,大家不要冲动,都把枪放下!”停在路边的一辆奔驰车上,下来一男一女。

那男的一身西装西裤加皮鞋,看上去很是气派;女的则是羊绒大衣,还围着一条昂贵的貂皮围脖,让她淡淡的清纯中,还带有点高贵与成熟的气质。

古海打了个哈哈道:“噢,原来是刘总睡醒了,一会儿就有烤地瓜吃。你带着漂亮的女朋友,一边等着吧,别为我们担心,这几个跳梁小丑我还没看在眼里。”

刘总的女朋友是个美人,个子纤瘦高挑,一双大眼睛水灵灵的,甚是明亮:“古队长,怎么刀枪相向了?我们走了这么多天,能遇到另外一支逃生队伍,大家应该高兴庆祝才是。”

长胡子嘿嘿笑道:“这就是要庆祝嘛,不过要跟他们借一个人。你以为我们是你男朋友刘凌啊,每晚都可以抱着你睡。”

女孩子脸一红:“谁抱着睡了,你不要乱说好不好。”

刘凌也看到了藏在叶笙身后的白雪,脸上有些动容,这么高贵美丽的女人,还真不多见。

白雪的美与他女朋友不同,白雪是偏重于成熟,而他的女朋友则是清纯多一些,各有特色。真要让他在其中做取舍,恐怕他很难做出决定。

“云晴。”刘凌对他女朋友道,“要不,我们别管他们的事情了,只要他们能把我们安全送到石市就好。”

古海笑道:“这点请刘总放心,收了你的钱,我们自然就会为你办事儿。不过去石市,不是说句话那么简单,我们也是人,也要吃喝娱乐对不对?好了,一边等着吃烤地瓜吧,这小子伤了我两名兄弟,我不会就这样算了。”

………………

当看清奔驰车上下来的女孩子后,叶笙如遭雷击,手中的两枝03自动步枪差点拿不住掉在地上。

这世上肯定有相像的两个人,可是与印象中的她如此相像,那要何其难!而当听到刘凌喊她为“云晴”时,叶笙更确信自己不是遇到了与云晴相像的女孩子!

地星如此之大,几亿平方公里的范围,可是世界却又如此之小,竟然让分别七年的两人重逢,却又是在如此的环境中。

七年了,叶笙偶尔还会想起当年那个纯纯的邻家小女友。

而七年的光阴,似乎并没有改变云晴太多,她还是叶笙记忆中的样子,一副小女孩的天真和灿烂,只是身段嘛,就发育成熟了。

“怎么了?”

杨湛站在叶笙的身边,注意到叶笙神色的变化,像叶笙这样临阵慌乱,杨湛是第一次看到。

在这种紧张时刻,一个不慎就可能全军覆没,所以他不得不低声询问。

叶笙摇摇头,刚才云晴目光扫过他,可是却没有做任何停留。

云晴还是以前的云晴,可是他叶笙却改变了很多,包括额头上的伤疤,就算是他父母见到,也要仔细辨认了吧。

现在不是相认的时候,再说云晴有了男朋友,搞不好刚才两人还是在车上睡觉休息,如果真如长胡子所说的每晚抱着睡,叶笙不愿意再想象下去。

古海坚持要叶笙交出白雪,并让刚才被打倒在地的两个小弟煽叶笙两耳光,这个条件叶笙怎么可能会答应。

安全第一是不错,可是到了这个时候,如果再退让,就真有可能全军覆没了。

“哼,既然敬酒不吃,就别怪我们不客气了。你们只有两支枪一把破弓箭,我们却有七八支枪,看看最后是谁倒霉!”古海见叶笙不肯屈服,便要翻脸。

云晴还是像叶笙记忆中那么善良,大喊道:“不要开枪,我们多给你们钱!放过他们吧,他们能躲过传染活下来,也不容易,不要逼他们了。”

刘凌其实是不愿管闲事的,可是云晴非要管,他也不能不理,毕竟云晴在他心中占了一定的地位。

除了眼前这个白雪外,云晴是他见过的最漂亮最有气质的女孩,特别是她身上那种清纯小女生的味道,更是让他深深迷恋。

“给,我再给你们加一百万!”刘凌腾腾的跑回奔驰车上,拿回一个箱子,推到古海面前打开,里面全都是一捆捆的现钞!

古海用眼角的余光扫了一下,嘿嘿冷笑:“刘总,你以为这堆纸还有用么?之所以我们会守信,送你去石市,无非是因为我们也要去那里避难。你这一箱子钱,连一个烤地瓜都不值!”

刘凌一咬牙,转身又回车上,拿出一个小箱子。

看他提的样子分量颇重,打开一看,却是金灿灿一片,竟然是十几根金条!这些硬通货可不像纸币,不管到了什么朝代都管用。

“这些够了吧,照我女朋友说的做。”刘凌有些肉痛的道。

古海一把接过盛黄金的小箱子,然后对手下人使了个眼色:“伙计们,给刘总个面子,放他们先离开。”

长胡子跟着古海的时间最长,马上明白了古海的意思。

收了黄金,当着刘凌和他女朋友的面放人,反正这些人没有车辆代步了,等他们走远后,再悄悄去把漂亮的女人抢回来,到时候还不是想怎么玩就怎么玩?

长胡子在这支队伍中算二把手,抬手招呼手下小弟:“都放下枪,放他们……啊……”

场上情况突然发生转变,长胡子的话还未说完,只见胸口透射出一根鲜血淋淋的大舌头!

在他身后不远的一辆帕萨特车顶上,一个T3丧尸正趴在上面,长舌回缩,舔了舔因腐烂而全部脱落的嘴唇,污黑的牙齿在冬末下午清冷的阳光下闪着阴光。

这个T3丧尸,在感染前是名交警,这点从他的破烂衣着上可以看出来。

他脖子上的第三只眼睛,比叶笙上次碰到的那只更明显了,裸露的胳膊看上去黑筋满布,看样子他的进化程度超过上次那只T3!

这只T3反应很快速,杀掉长胡子后,一个起跳扑向一个小平头。

那个小平头也不是任它宰割,原本就戒备的03自动步枪,立刻射出一串子弹,只是这个小平头没打中要害,子弹全都射进T3的腹腔中。

T3仅仅是在空中打了个踉跄,就落到小平头的身上,呼的一口,撕下小平头半个头皮!

刘凌和古海等人,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厉害的丧尸。

他们行走了十几天,早就熟悉了危险性不大的T1、T2,忽然看到这么一只如同猴子一般上蹿下跳的怪物,抱头都想跑。

而叶笙和杨湛却是知道,面对T3的时候,根本不能逃,因为你怎么跑,也快不过它的速度,所以杀死它才是解决问题的惟一办法。

小平头被撕掉头皮,满脸血淋淋的惨叫样,把云晴吓晕了。

刘凌仓促间哪能抱着她逃,一转身撒开脚丫,就和古海拼脚力。

二人基本是一同抢进车中,而这时他们身后的小弟又有人发出惨叫,不过枪声已经大作,剩下的人不要钱似的把子弹倾泄进T3的体内。

那只T3在人群中跳来跳去,很难瞄准,叶笙连开几枪,都没有打中它的脑袋,杨湛发射了两枚铁箭,也都落空。

白雪、方柔紧张的躲在叶笙身后,这一刻两人都把所有希望寄托在叶笙身上。

可是叶笙不是神,也不过是个人,只是特殊一点而已。

这只T3不像上次那只,站定了让他和杨湛去宰,人群东躲西蹿,它就跟着乱跑,接连的射击都没有打中它的要害。

叶笙脸上的汗都流了下来,眼见T3要对晕倒在地上的云晴下手,他一声怒喝,跳上前去!

砰!

那只T3刚低头,要去抓地上躺着的云晴,就被叶笙狠狠的用枪体砸在背上。

叶笙这一下的力道很大,T3的肋骨都被敲掉三根,不过它根本不知道痛苦,却是一声大吼,扑向叶笙。

叶笙抬手就用另一支枪扫射T3的脑袋。

咔咔!03式自动步枪,却是没子弹了!

叶笙心头大骇,这是要人命的事情,早知道刚才就用这支枪去砸T3!眼见T3扑到自己眼前了,他抡起枪托,劈向T3的脑袋!

噗!

脑浆崩流,那只T3只来得及用长长的手指在叶笙的胳膊上扎了一下,便扑倒在地。

大脑是它的中枢系统,要对付它只有这么一个办法,可是它快捷的反应速度,让人很难击中此命门。

这仅仅才是第二只,谁知道以后还会有多少只T3,甚至是T4、T5。

杨湛第一个跑过来:“叶笙,怎么样?”

他已经看到叶笙脸上的污血,要知道那里面可是含有高质感染的T病毒啊。

叶笙脱下衣服,擦了擦脸道:“没事儿,这些血汁感染不到我。搜索一下周围有没有别的丧尸,特别要留意这种T3。”

关于丧尸的分级,在中午寻找车辆的时候,叶笙就对杨湛讲过了,所以杨湛并不陌生和惊讶,从地上捡起一支别人扔掉的03式,到周围巡视去了。

方柔和白雪虽然害怕,但还是走到叶笙的身边。看到叶笙一脸的脑浆,方柔马上回车上取了些水,给他清洗。

而这时古海与刘凌下了车,二人发动车的时候,叶笙就将T3砸死了,现在已经安全,当然没必要再逃。

更何况,刘凌还关心地上躺着的云晴呢。

叶笙想过抱起云晴,可是最后他又没这样做。毕竟云晴没认出他来,而且她也有了男朋友,这个时候自己出现似乎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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