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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女人生涯(1)

女人

我最喜欢同女子讲话,她们真有意思,常使我想起拜伦的名句:

“男人是奇怪的东西,而更奇怪的是女人。”

“What a strange thing is man!and what stranger iswoman!”

请不要误会我是女性憎恶者,如尼采与叔本华。我也不同意莎士比亚绅士式的对于女人的至高的概念说:“脆弱,你的名字就是女人。”

我喜欢女人,就如她们平常的模样,用不着神魂颠倒,也用不着满腹辛酸。她们能看一切的矛盾、浅薄、浮华,我很信赖她们的直觉和生存的本能——她们的所谓“第六感”(TheSixth Sense),在她们重情感轻理智的表面之下,她们能攫住现实,而且比男人更接近人生,我很尊重这个,她们懂得人生,而男人却只知理论。她们了解男人,而男人却永不了解女人。男人一生抽烟、田猎、发明、编曲,女子却能养育儿女,这不是一种可以轻蔑的事。我不相信假定世上单有父亲,也可以看管他的儿女,假定世上没有母亲,一切的婴孩必于三岁以下一齐发疹死尽,即使不死,也必未满十岁而成为扒手。小学生上学也必迟到,大人们办公也未必会照时候。手帕必积几月而不洗,洋伞必时时遗失,公共汽车也不能按时开行。没有婚丧喜庆。尤其一定没有理发店。是的,人生之大事,生老病死,处处都是靠女人去应付安排,而不是男人。种族之延绵,风俗之造成,民族之团结,都是端赖女人。没有女子的世界,必定没有礼俗、宗教,以及诸如此类的东西。世上没有天性守礼的男子,也没有天性不守礼的女子。假定没有女人,男人不会居住在漂亮的千篇一律的公寓、弄堂,而必住于三角门窗而有独出心裁的设计之房屋。会在卧室吃饭,在饭厅安眠的,而且最好的外交官也不会知道区别白领带与黑领带之重要。

以上一大篇话,无非用以证明女子之直觉远胜于男人之理论。这一点既明,我们可以进而讨论女子谈话之所以有意思。

其实女子之理论谈话,就是她们之一部:在所谓闲谈里,找不到淡然无味的抽象名词,而是真实的人物,都是会爬会蠕动会娶嫁的东西。比方女子在社会中介绍某大学的有机化学教授,必不介绍他为有机化学教授,而为利哈生上校的舅爷。而且上校死时,她正在纽约病院割盲肠炎,从这一点出发,她可向日本外交家的所谓应注意的“现实”方面发挥——或者哈利生上校曾经常跟她一起在根辛顿花园散步,或是由盲肠炎而使她记起“亲爱的老勃朗医师,,跟他的漂亮的长胡子”。无论谈到什么题目,女子是攫住现实的。她知道何者为充满人生意味的事实,何者为无用的空谈。所以任何一个真的女子会喜欢《碧眼儿日记》(Gentlemen Prefer Blondes)中的女子,当她游巴黎,走到Place Vendome的历史上有名的古碑时,俾要背着那块古碑,而仰观历史有名的名字,如Coty与Castier(香水店的老招牌),凭她的直觉,以Vendome与Coty相比,自会明白Coty是充满人生的意义的,而Vendome却不然。同样的,盲肠炎是真的,而有机化学则不是。人生是由生、死、盲肠炎、疹子、香水、生日茶会而结合的。并非由有机化学与无机化学而造成的。自然,世上也有Madame Curie Emma Goldmans与Beatrice Webbs之一类学者,但是我是讲普通的一般女人。让我来举个例:

“是大诗人,”我有一回在火车上与一个女客对谈。“他很能欣赏音乐,他的文字极其优美自然。”我说。你是不是说W?他的太太是抽鸦片烟的。”

“是的,他自己也不时抽抽。但是我是在讲他的文字。”

“她带他抽上的。我想她害了他一生。”

“假使你的厨子有了外遇,你便觉得他的点心失了味道吗?”

“呵,那个不同。”

“不是正一样吗?”

“我觉得不同。”

“感觉”是女人的最高法院,当女人将是非诉于她的“感觉”之前时,明理人就当见机而退。

一位美国女人曾出了一个“美妙的主意”,认为男人把世界统治得一塌糊涂,所以此后应把统治世界之权交与女人。

现在,以一个男人的资格来讲,我是完全赞成这个意见的,我懒于再去统治世界,如果还有人盲目的乐于去做这件事情,我是甚愿退让,我要去休假。我是完全失败了,我不要再去统治世界了。我想所有脑筋清楚的男人,一定都有同感。如果塔斯马尼亚岛(在澳洲之南)的土人喜欢来统治世界,我是甘愿把这件事情让给他们,不过我想他们是不喜欢的。

我觉得头带王冠的人,都是寝不安席的。我认为男人们都有这种感觉。据说我们男人是自己命运的主宰,也是世界命运的主宰,还有我们是自己灵魂的执掌者,也是世界灵魂的执掌者,比如政治家、政客、市长、审判官、戏院经理、糖果店主人,以及其他的职位,全为男人所据有。实则我们没有一个人喜欢去作这种事。情形比这还要简单,如哥伦比亚大学心理学教授言,男女之间真正的分工合作,是男人只去赚钱,女人只去用钱。我很赞成把这种情形一变。我真愿看见女人勤劳工作于船厂,公事房中,会议席上,同时我们男人却穿着下午的轻俏绿衣,出去作纸牌之戏,等着我们的亲爱的公毕回家,带我们去看电影。这就是我所谓的“美妙的主意”。

但是除去这种自私的理由之外,我们实在应当自以为耻。

要是女人统治世界,结果也不会比男人弄得更糟。所以如果女人说,“也应当让我们女人去试一试”的时候,我们为什么不出之以诚,承认自己的失败,让她们来统治世界呢?

女人一向是在养育子女,我们男人却去掀动战事,使最优秀的青年们去送死。这真是骇人听闻的事。但是这是无法挽救的。我们男人生来就是如此。我们总要打仗,而女人则只是互相撕扯一番,最厉害的也不过是皮破流血而已。如果不流血中毒,这算不了什么伤害。女人只用转动的针即感满足,而我们则要用机关枪。有人说只要男人喜欢去听鼓乐队奏乐,我们便不能停止作战。我们是不能抵拒鼓乐队的,假如我们能在家静坐少出,感到下午茶会的乐趣,你想我们还去打仗吗?如果女入统治世界,我们可以向她们说:“你们在统治着世界,如果你们要想打仗,请你们自己出去打吧。”那时世界上就不会有机关枪,天下最后也变得太平了。

理想中的女性

女人的深藏,在吾人的美的理想上,在典型女性的理想上,女子教育的理想上,以至恋爱求婚的形式上都有一种确定不移的势力。

对于女性,中国人与欧美人的概念彼此大异。虽双方的概念都以女性为包含有娇媚神秘的意识,但其观点在根本上是不同的,这在艺术园地上所表现者尤为明显。西洋的艺术,把女性的肉体视作灵感的源泉和纯粹调和形象的至善至美。中国艺术则以为女性肉体之美系模拟自然界的调和形象而来。对于一个中国人,像纽约码头上所高耸着的女性人像那样,使许许多多第一步踏进美国的客人,第一个触进眼帘的便是裸体的女人,应该感觉得赅人听闻。女人家的肉体而可以裸露于大众,实属无礼之至。尚使他得悉女人在那儿并不代表女性,而是代表自由的观念,尤将使他震骇莫名。为什么自由要用女人来代表?又为什么胜利、公正、和平也要用女人来代表?这种希腊的理想对于他是新奇的,因为在西洋人的拟想中,把女人视为圣洁的象征,奉以精神的微妙的品性,代表一切清净、高贵、美丽和超凡的品质。

对于中国人,女人爽脆就是女人,她们是不知道怎样享乐的人类。一个中国男孩子自幼就受父母的告诫,倘使他在挂着的女人裤裆下走过,便有不能长大的危险。是以崇拜女性有做尊奉于宝座之上,和暴裸女人的肉体这种事实为根本上不可能的。由于女子深藏的观念,女性肉体之暴露,在艺术上亦视为无礼之至。因而德勒斯登陈列馆(Dresden Gallery)的几幅西洋书杰作,势将被目为猥亵作品。那些时髦的中国现代艺术家,他们受过西洋的洗礼,虽还不敢这样说。但欧洲的艺术家却坦白地承认一切艺术莫不根源于风流的敏感性。

其实中国人的性的欲望也是存在的,不过被掩盖于另一表现方法之下而已。妇女服装的意象,并非用以表现人体之轮廓,却用以模拟自然界之律动。一位西洋艺术家由于习惯了敏感的拟想,或许在升腾的海浪中可以看出女性的裸体像来;但中国艺术家却在慈悲菩萨的披肩上看出海浪来。一个女性体格的全部动律美乃取则于垂柳的柔美线条,好象她的低垂的双肩。她的眸子比拟于杏实,眉毛比拟于新月,眼波比拟于秋水,皓齿比拟于石榴子,腰则拟于细柳,指比拟于春笋,而她的缠了的小脚,又比之于弯弓。这种诗的辞采在欧洲未始没有,不过中国艺术的全部精神,尤其是中国妇女装饰的范型,却郑重其事的符合这类辞采的内容。因为女人肉体之原形,中国艺术家倒不感到多大兴趣。吾人在艺术作品中固可见之。中国画家在人体写生的技巧上,可谓惨淡地失败了。即使以仕女画享盛名的仇十洲(明代),他所描绘的半身裸体仕女画,很有些像一颗一颗番薯。不谙西洋艺术的中国人,很少有能领会女人的颈项和背部的美的。《杂事秘辛》一书,相传为汉代作品,实出于明人手笔,描写一种很准确而完全的女性人体美,历历如绘,表示其对于人体美的真实爱好,但这差不多是惟一的例外。这样的情形,不能不说是女性遮隐的结果。

在实际上,外表的变迁没有多大关系。妇女的服装可以变迁,其实只要穿在妇女身上,男人家便会有美感而爱悦的可能,而女人呢,只要男人家觉得这个式样美,她便会穿着在身上。从维多利亚时代钢箍扩开之裙变迁而为二十世纪初期纤长的孩童样的装束,再变而至1935年的梅蕙丝(Mae W est)摹仿热,其间变化相差之程度,实远较中西服式之歧异尤为惹人注目。只消穿到女人身上,在男人的目光中,永远是仙子般的锦绣。倘有人办一个妇女服饰的国际展览会,应该把这一点弄得清清楚楚。不过二十年前中国妇女满街走着都是短袄长脚裤,现在都穿了颀长的旗袍把脚踝骨都掩没了;而欧美女子虽还穿着长裙,我想宽薄长脚裤随时有流行的可能。这种种变迁的惟一的效果,不过使男子产生一颗满足的心而已。

尤为重要者,为妇女遮隐与典型女性之理想的关系。这种理想便是“贤妻良母”。不过这一句成语在现今中国受尽了讥笑。尤其那些摩登女性,她们迫切的要望平等、独立、自由。

她们把妻子和母性看作男人们的附庸,是以贤妻良母一语代表道地的混乱思想。

让我们把两性关系予以适宜之判断。一个女人当她做了母亲,好象从未把自己的地位看作视男人的好恶为转移的依赖者。只有当她失去了母亲的身分时才觉得自己是十足的依赖人物。即在西洋,也有一个时期母性和养育子女不为社会所轻视,亦不为女人们自己所轻视,一个母亲好象很适配女人在家庭中的地位,那是一个崇高而荣誉的地位。生育小孩,鞠之育之,训之诲之,以其自己的智慧诱导之以达成人,这种任务,在开明的社会里,无论如何都决非为轻松的工作。为什么她要被视为社会的经济的依赖男人,这种意识真是难于揣测的,因为她能够担负这一桩高贵的任务,而其成绩优于男子。妇女中亦有才干杰出,不让须眉者,不过这样才干妇女其较量确乎是比较的少,少于德谟克拉西所能使吾人信服者。对于这些妇女,自我表现精神的重要,等于单单生育些孩子。至于寻常女人,其数无量,则宁愿让男人挣了面包回来,养活一家人口,而让自家专管生育孩子。若云自我表现精神,著著盖尝数见许多自私而卑劣的可怜虫,却能发扬转化而为仁慈博爱,富于牺牲精神的母性,她们在儿女的目光中是德行完善的模范。著著又曾见过美丽的姑娘,她们不结婚,而过了三十岁,额角上早早浮起了皱纹,她们永不达到女性美丽的第二阶段,即其姿容之荣繁辉发,有如盛秋森林,格外成熟,格外通达人情,复格外辉煌灿烂,这种情况,在已嫁的幸福妇人怀孕三月之后,尤其是常见的。

女性的一切权利之中,最大的一项便是做母亲。孔子称述其理想的社会要没有“旷男怨女”,这个理想在中国经由另一种罗曼斯和婚姻的概念而达到了目的。由中国人看来,西洋社会之最大的罪恶为充斥众多之独身女子,这些独身女子,本身无过失可言,除非她们愚昧地真欲留驻娇媚的青春;她们其实无法自我发抒其情愫耳。许多这一类的女子,倒是大人物,象女教育家、女优伶,但她们倘做了母亲,她们的人格当更为伟大。一个女子,倘若爱上了一个无价值的男子而跟他结了婚,那她或许会跌人造物的陷阱,造物的最大关心,是只要她维系种族的传种而已;可是妇女有时也可以受造物的赏赐而获得一鬈美秀发的婴孩,那时她的胜利,她的快乐,比之她写了一部最伟大的著作尤为不可思议;她所蒙受的幸福,比之她在舞台上获得隆盛的荣誉时尤为真实。邓肯女士(Isalora Duncan)

足以证明这一切:假使造物是残酷的,那么造物正是公平的,他所给予普通女人的,无异乎给予杰出的女人者,他给予了一种安慰。因为享受做母亲的愉快是聪明才智女人和普通女人一样的情绪。造物铸成了这样的命运而让男男女女这样的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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