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任命人员是目前政府决策过程不可缺少的人员。他们是由政府行政首长或党组织领导任命的部分职位,这些人对本届政府首长或党组织领导负责,与本届政府或党委共进退。主要包括政府机构和党组织的咨询机构、政策研究机构的组成人员。参谋人员、智囊团成员和临时机构组成人员等。这些人通过对公共政策的技术手段分析,向党政策部门提供政策方案,并帮助选择方案,保证决策过程的科学性。比如像中央一级的政策研究机构有: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国务院研究室、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等。地方一级的有:隶属于各省、自治区、市、县的政策研究室等。
D.特别职公务员
特别职公务员的范围较广,包括的人员也比较复杂,主要是执行特殊政治职能的公务员,他们也是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选举产生,实行任期制。主要有各级人民检察机关的检察长,各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专职正副委员长,专职主任以及其专职常委等。他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对各级人民检察官进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对各级人民法官进行管理,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专职领导进行管理。从以上四种人员的产生方式、工作性质上看,完全符合政务类公务员的特征:通过各种不同程度的选举或者政治性任命产生,实行任期制,职责是决定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战略目标和规划,制定各种政策,促进本国或本地区的发展。政务类公务员通过各自的法律或章程进行管理,而不是由《国家公务员法》进行管理。
②业务类公务员的分类
A.行政管理类业务员
在政府机构和其他掌握公共权力、提供公共服务的组织,除了从事政治色彩较浓的政务工作的人员外,还存在着大批从事较为具体的一般日常行政事务的工作人员,可以将这些政府工作人员归为行政管理类公务员。譬如说,根据《宪法》和《国务院组织法),国务院各部副部长以及下属的各司、厅、局、处的正副职都不是国务院组成人员,这些人需要经过专门的公务员考试,择优录取。这些人就属于业务类的行政管理类公务员。其实,还可以考虑把国务院各部、委的1~2个副职设置为政务类公务员,其他副职则归人业务类公务员。其中涉及的细节问题比较专业而且复杂,还有待于进一步探讨。还有,可以尝试改革一下行政管理类公务员的名称。比如,设置高级行政主任、高级行政副主任、高级行政主任助理、行政主任、副行政主任、行政主任助理等职位。这样的名称设置,有利于满足公务员尤其是较高级公务员和高级公务员高层次的心理需要,提高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
B.专业技术类公务员
随着政府管理的专业化程度的提高,政府管理工作中的分工越来越细致,产生了一种新的公务员——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这些人在党政机关、人大机关、司法机关、检察机关等单位专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这些人需要经过专门的公务员考试,或者其他国家承认的相应的资格认证,择优录取。比如,在目前电子政府越来越成为一种现实和必要的可能时,政府网站的程序员、系统维护员就成了专职的专业技术人员(如果他们没有其他“兼职”的话)。另外,像传统中已经存在专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会计师、审计师、律师、法医、刑侦人员和动、植物检疫人员甚至翻译人员等等都属于专业技术类的公务员。
C.后勤保障类公务员
在后勤保障越来越受到重视的今天,一种新的公务员——后勤保障类公务员也就成了公务员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尽管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各国政府行政改革的“私有化”倾向很明显,公营部门按市场运作的风势正劲,但是,政府某些敏感部门的后勤保障工作未必就都可以完全实现市场化。这主要是基于某些政府敏感部门出于保密和安全的需要,不适于把这些部门的后勤保障工作转让给社会上的私营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管理,而把在本部门从事后勤保障工作的人员划入公务员的范围进行统一管理。这些人需要经过专门的公务员考试,择优录取。主要是指在各级政府系统中从事后勤保障和服务工作的机关工作人员,包括各级政府系统负责本单位车辆管理、机关大楼管理、办公经费等的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档案部门等的工作人员。当然,在各级掌握公共权力、提供公共服务的组织中,后勤保障工作应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地实现“市场化”,由社会上的私营企业家管理这些部门的物业管理、后勤等工作,减轻政府的财政负担,使这些部门更好地向公众提供公共物品,而不是被“吃饭财政”所拖累。
从以上三种业务类公务员的特点来看,他们一般都是具有业务类公务员的特征:需要通过竞争性考试而被择优录取,其职责是专门从事公共事务的管理,执行政务类公务员的决策,担任并完成具体的行政工作。这类人由《国家公务员法》来管理。
制度变迁总需要付出制度成本,制度成本的高低和制度变迁中的风险和阻力的大小,是决定制度变迁能否成功的重要因素。我国的公务员制度改革不可避免地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阻力。如何寻找一条制度成本最小、阻力较小、风险相对较低的改革方案,是目前很紧迫的任务。上述关于公务员分类制度的建议,吸收了西方国家公务员制度文明的基本精神,但又不是照搬“西方模式”,而是结合中国自身的国情而找到的一种尽可能地减少改革阻力和风险的改革方案,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的可行性。它主要解决了现行公务员分类管理制度中的公务员范围过窄、领导职务与非领导职务设置不合理、没有突出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特殊性等缺陷,但同时,也可能会出现一些争议,比如党务工作者是否应该划入公务员队伍的问题。
国家公务员制度作为国家政治制度和行政制度的一项历史性改革和卓有成效的创举,对于现代国家人事管理、政府管理乃至社会的发展、进步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国家公务员分类制度,应以中共中央《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为指导,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制定一部适应现实需要的《国家公务员法》。
2.完善公务员选拔录用制度
(1)公务员的选拔与录用人口太宽:
①选任和委任;
②考任;
③调任。
问题主要出在调任上。
针对这种情况,政府应该扩大考任的比例,除了高级领导职务外都应采用考试录用的办法。在此基础上可以对少数调任者采用科学、规范的考核程序以“准入”,并制定相关的法规,使“调任”这个“人口”有章可循。
(2)公务员录用考试的科学性有待完善:
①考官队伍素质不高
针对这一问题,有关专家建议应统一选聘一批专家和有实践经验的、专业水平高的官员建立一个松散的面试考官外围组织,并进行不定期培训,作为考官后备队伍,这样既保证了考官的质量又有利于保密,而且还节省经费。
②试卷结构不合理,重记忆,轻理解应用;
A.教材内容较为简单;
B.强化公共科目考试试卷结构的科学性。
解决以上问题,一是要加强教材建设,提高教材编写的质量;二是强化公共科目考试试卷结构的科学性。
③目前考试的方法仍主要依靠笔试和结构化面试,而对一些较先进的新技术方法如情景模拟、心理测验、投射法、评价中心技术等缺乏研究和应用,因而无法全方位地对考生进行准确考察。对此,我们应该积极引进国外对人力资源考核的先进办法,通过科学手段选拔优秀公务员人才。
(3)人才选拔空间有限:
①更大范围内的优秀人才没有参与到竞争的行列;
②由于受到客观条件的限制,更多的人才无法进入视野;
③由于传统体制下的人才地区所有、部门所有、单位所有的格局尚未打破,人才流动受到诸多限制,使得到位率大大降低。每年被录用而又不能到位的报考者达20%左右。
为此,建议应在公务员体系内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和职业前景设计,同时还应加快人事改革的步伐,制定合理的人事流动制度;扩大公务员的选拔录用视野,进一步打破身份、地域限制,扩大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进入公务员队伍的比例。
3.改进公务员考核机制
(1)公务员考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①考核办法不科学,可操作性不强。
A.考核方法简单化;
B.考核内容缺乏针对性、可比性;
C.考核述职不能突出“实绩”;
D.不同等级公务员考核标准未细分。
②缺乏竞争机制。
A.只上不下,只进不出;
B.按比例分配名额。
③对于考核的认识比较片面。
A.重视年度考核,忽视平时考核;
B.注重晋升考核,忽视转任考核;
C.轮流坐庄;
D.老好人现象。
④考核的执行和监督体系不健全。
(2)对改进考核制度的一些建议
①考核标准要合适,要尽量具体化、数量化;
②按照管理权限,实行分级考核;
③要实行分类考核;
④考核必须要严格;
⑤必须加强对考核工作的监督。
4.深化公务员培训制度
(1)公务员培训中存在的问题。
①培训教育观念落后;
②工作与学习矛盾较突出;
③培训内容严重滞后;
④训方法陈旧单一;
⑤培训激励制度不完善。
(2)提高公务员培训效果的对策建议。
①切实转变培训教育观念:
②不断更新培训教育内容;
③切实改革培训教育方法;
④突出培训重点,实行分级分类培训;
⑤进一步健全培训激励机制。
5.加强公务员保障制度建设
(1)我国公务员保障制度建设的基本原则。
①公务员保障水平与生产力水平相适应;
②权利和义务相对等;
③公平与效率兼顾。
(2)坚持“适时提薪”,不搞“高薪养廉”。
①适时提薪:
A.“适时提薪”并不断提高国家公务员的工资福利等保障待遇,可以使社会对公务员职业形成较好的预期,从而吸引优秀人才进入国家公务员队伍;
B.“适时提薪”并不断提高国家公务员的工资福利等保障待遇,可以保证公务员队伍的素质和公务员队伍的稳定,激励公务员安心为国家服务,并且努力提高行政管理工作的服务效率;
C.“适时提薪”也是为了保证公务员队伍的廉正、守法、奉公,促进行政机关的廉政建设。
②不搞“适时提薪”。
A.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公务员是人民的公仆,是人民的勤务员,应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B.“适时提薪”不符合我国的现实国情;
C.“适时提薪”不具有普遍意义,即高薪未必就能够养廉。
(3)逐步提国家公务员的保障水平,促进廉政建设。
①贯彻按劳公配原则,克服平均主义,进一步完善国家公务员工资制度和岗位津贴制度,真正体现按劳付酬原则和同工酬原则。
②坚持“适当提薪”,“适时提薪”;
③对公务员工资福利等保障待遇要依法实施监督,使公务员保障制度更加公开化、规范化、法制化;
④进一步健全公务员保障制度和福利制度,提高国家公务员的保障水平,吸引优秀人才进入国家公务员队伍,并充分调动广大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不断提高公共行政的服务效率。
三、努力提高公务员的整体素质
1.我国公务员队伍素质与高素质专业化的标准差距较大
(1)知识素质和结构上:适应时代发展所需要的市场经济、法律、公共管理、外语、计算机和科技知识等方面比较欠缺、知识结构不合理;
(2)能力素质和结构上:远不能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2.善治重在提高公务员整体素质
(1)善治,是当今政府行政管理追求的大方向、总目标。治国重在治吏,善治来源于“善吏”。行政管理不能“只见事务不见人”,必须在加强制度建设的同时,着力提高公务员的整体素质。
(2)素质:包括思想道德、科学文化、业务、心理等素质。
(3)提高:主要靠“内因”,即公务员自己的觉悟和努力。同时也离不开“外因”,即各级政府对公务员有意识的帮助、引导和督促。要健全公务员制度,树立科学的用人观念,加强对公务员的监督工作。
3.加强公务员队伍能力建设
公务员是国家行政管理人才,是重要的人才资源。公务员的能力和水平如何决定着政府的管理水平。开发公务员人才资源,重要的是加强能力建设,重点提高七个方面的能力:
(1)提高政治鉴别力和抵御腐朽思想侵蚀的能力;
(2)提高培育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组织领导能力;
(3)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4)提高专业化行政管理能力;
(5)提高调查研究能力;
(6)提高创新能力;
(7)提高学习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