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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红发会的骗局(2)

我们俩看了看卡片又看了看那位愁容满面的威尔逊,越想越觉得滑稽,于是情不自禁地一起大笑起来。

老人看我们笑得满脸通红,他愤怒地吼道:“有这么好笑吗?你们要是再这样讥笑我,我立刻去找其他人。”

“别,别,”福尔摩斯忙说,然后把要站起来的威尔逊又推回椅子里,“我会承接您这个特殊的案子,我没有小瞧它的意思。您不要太在意,我只是觉得这案子确实有些滑稽。对,你看到门上的卡片后采取什么行动了吗?”

“我当时觉得很惊讶,不知该怎么办。然后我向旁边的人打听,但是他们一点也不清楚。于是我去找房东,他住在楼下,是个会计。我向他打听红发会,他告诉我他没听说过有这样的组织。我又问他邓肯·罗斯是做什么的。他说不认识那个人。

“‘就是住在7号的那个人。’我说。

“‘你说的是那个长一头红发的先生?’

“‘对呀。’

“他说:‘他叫威廉·莫里斯。是个律师,不过是暂时住在这里,他的新家已收拾好了,因此昨天就搬走了。’

“我想知道在哪儿可以找到他。”

“‘哦,在他的新办公室里,我知道地址。在离圣保罗教堂不远的地方,爱德华街17号。’

“闻听此言,我急忙赶到他的新住处,但是那里只有一个护膝制造厂,厂里的人都不认识什么威廉·莫里斯或邓肯·罗斯。”

福尔摩斯又问:“接下来呢?”

“我只好回家。伙计劝说了我半天,可他怎么劝我都听不进去。他叫我耐心地等一些日子,也许会有些回音。不过,福尔摩斯先生,我确实很着急,因为我不希望丢掉这个好工作。别人告诉我说,您常常替那些走投无路的穷人想办法,因此我才来找您。”

“您做得好极了,我很愿意接手这个不寻常的案子。据您所说,这事表面看起来很简单,事实上很严重。”福尔摩斯说。

“当然了,我每周要损失四英镑,非常严重。”杰伯茨·威尔逊说。

福尔摩斯说:“不,先生,您不但没吃亏,而且还白白得了三十多英镑,并且通过抄词典,得到了很多知识。”

“我的确没吃亏。不过,福尔摩斯先生,我希望搞清楚这事儿,我想知道他们都是什么人?为何拿我开玩笑?即便是玩笑,他们也没必要浪费三十二英镑吧。”

“我们会把这些问题调查清楚的。不过威尔逊先生,你得先回答我几个问题,首先给你看广告的那个伙计,大概在你那儿干了多久?”

“当时才来了一个月。”

“怎么来的?”

“看到广告就来应聘了。”

“那时来应聘的就他一个人吗?”

“不是,十多个呢。”

“那你怎么只选他呢?”

“那是由于他聪明,而且要钱不多。”

“实际上他只要工资的一半。”

“对。”

“那个叫温森特·斯波尔丁的小伙子长什么样?”

“个子不高,但很健康,反应敏捷,三十岁左右,皮肤很光滑,额头上有一个被硫酸烧的疤痕。”

福尔摩斯坐直身子,似乎很激动。他说:“我就猜到会这样。你有没有发觉他扎了耳朵眼儿了?”

“知道啊,他告诉我,是年轻时吉普赛人给扎的。”

福尔摩斯说:“哦,”又想了一会儿说,“他目前仍住你那里?”

“对呀,刚刚我才从他那里来。”

“你离开时都是他帮你看铺子?”

“对,先生,我很满意他的工作,况且上午原本就没什么生意。”

“好吧,威尔逊先生,我会在两天内告诉你调查结果。今天是星期六,我想,到星期一就有结果了。”

威尔逊走后,他问我:“华生,你来说说这是怎么回事?”

“我说不上来,这太奇怪了。”我如实地说道。

福尔摩斯说:“通常来讲,真相大白之后,越离奇的案子反倒显得越普通。要知道,正是那些毫无特色的案子才真正难破。比如一个长得普普通通的人,反倒让人很难认出来。我们得立即行动。”

我问他:“你打算从哪儿开始?”

他说:“先抽烟吧,只要抽够三斗烟就会有答案。此外,请在十五分钟之内别跟我说话。”他说完就蜷缩到了椅子里,把腿曲起,膝盖都快碰到鼻尖了。他叼着黑色烟斗,闭上眼睛,就那样躺着。我觉得他一定睡着了,于是我也打起瞌睡来。突然,他一下子从椅子里跳了起来,似乎已胸有成竹,并顺手把烟斗搁在壁炉台上。

他对我说:“今天下午,萨拉沙特在圣詹姆斯会堂演出。华生,你有空吗?”

“我今天刚好没事,我的工作不是那么忙。”

“好的,戴好帽子,我们走。路过市区时我俩可以顺便吃了午饭。节目单里大多是德国音乐,这比较适合我的胃口。我认为德国音乐比意大利或法国音乐更深刻,刚好我需要深省。”

我俩坐地铁到了奥尔德斯盖特,又步行了一小段路,就来到萨克斯—科伯格广场,发生那个离奇案件的地方。这里是条简陋的小巷,又窄又破。四排灰暗破旧的两层砖房排列在一圈铁栏围墙里面。还有一片杂草丛生的草坪,上面卡着几簇快枯死的月桂小树丛。街道拐角处的一所房子的房门上,有块棕色木板和三个镀金圆球,木板上写着“杰伯茨·威尔逊”几个白色大字。看到这个招牌,我们知道那应该是委托人开的铺子了。福尔摩斯首先站在那所房子前面仔细观察了半天,然后又到街上转了一圈儿,接着又回到拐角处,两眼炯炯发光。最后,他来到当铺那里,使劲用手杖敲了敲人行横道后,抬手又敲当铺的门。一位年轻人替他开了门,那小伙子看起来十分机灵、能干,胡子剃得光光的,他请福尔摩斯进屋。

福尔摩斯却说:“劳驾,我想向你打听点事,从这里去斯特兰德怎么走?”

伙计立刻回答:“到第三个路口时往左拐,走到第四个路口再向左拐。”说完之后,把门关上了。

转身离开后,福尔摩斯跟我说:“的确是位精明的小伙子。依我推断,他可以算是伦敦城里第四个精明的人了。至于胆识,我不确定他能否数第三。我以前对他有所了解。”

我说:“显然,这人在红发会一案中是关键人物。”

“我觉得你假装问路不仅仅只是为了看他一眼吧。”

“是的,不是看他。”

“那你究竟看什么?”

“当然是我想看见的。”

“那么你为什么要敲人行道呢?”

“我们现在应该细心观察,而不是谈话,亲爱的华生。我们正在敌人的地盘上侦查,还需要了解一下萨克斯—科伯格广场的情况,还是先到广场后面看看吧。”

从破烂的萨克斯—科伯格广场的拐角处转过来时,我俩看到了一幅和刚才大不一样的景象。这条繁华的大街与那条陋巷简直是一幅画的正反两面。这条街是市区通往西北的主干线,一群群做生意的人熙熙攘攘地堵住了道路。他们中间,有的在向里走,也有的向外走,人群把人行横道都踩得黑乎乎的。望着这一排排豪华的商店和楼宇时,我简直不敢相信这条繁华的大街竟然紧挨着那破破烂烂的广场。

福尔摩斯站在拐角处,看着那些房子说:“我们来看看,一定得记住这些房子的顺序。我喜欢准确地了解伦敦。这里有家莫蒂然烟草店,那边是家报亭,再往里边是市区郊区银行的科伯格分行、素食餐厅、麦克法兰马车制造厂,一直到另外一条大街。行了,华生,我们工作完了,休息一下吧。先去吃份三明治,喝一杯咖啡,然后去听小提琴演奏会。那儿只有悦耳动听的音乐,不会有这么多难题来烦我们。”

福尔摩斯原本也是位热情奔放的音乐家,他不仅擅长演奏,同时也是位颇具实力的作曲家。那个下午,他异常兴奋地坐在观众席上,细长的手指伴着音乐节拍不停地来回摆动。脸上虽有微笑,眼里却透着忧伤,仿佛进入了梦乡一般。这时的他和平日里那位断案如神、聪明机智的大侦探相比简直判若两人。他身上同时具备着两种非常鲜明极端的性格,并且经常在这两个极端间来回游走。他有时精力过人,有时却不堪一击。认真的时候,他可以连着几天坐在椅子上沉思,然而当猛然间产生强烈的追捕欲望时,他的推理则又变成了直觉,从而让那些不了解他的人很难信服他的做法,并把他当成了一个夸夸其谈的人。那个下午,当我看到他独自在音乐中陶醉时,突然意识到看来那个他决意要追捕的人马上将大祸临头了。

从音乐会出来后,他说:“华生,你是不是想回家了?”

“是该回家了。”

“我还要花几个小时去做点事,发生在科伯格广场的事情可是个大案。”

“什么大案?”

“有人正在密谋作案,我一定要及时阻止他们。但是,因为今天是星期六,事情恐怕麻烦一些,我希望你今晚能帮帮我。”

“什么时间?”

“十点就可以了。”

“十点我一定到贝克街。”

“太好了。华生,不过我担心这次也许会有危险,你带上军队里用过的那把枪。”他朝我挥挥手,转身消失在人群里。

我之前总不愿承认自己比福尔摩斯笨,然而跟他在一块,我却又不得不承认自己太笨了。就像这件事,他看见的我也看见了,他听到的我也听到了,但仅仅是根据当事人的描述,他已经大致了解了事情发生的经过,而且还能预计将会发生什么,我却什么也感觉不到,至今糊里糊涂。我又把事情从头到尾想了一遍,从红发人抄写《大英百科全书》到侦查萨克斯—科伯格广场,然后想到临分手时福尔摩斯的暗示,晚上要出去干什么呢?干吗要带枪?究竟是去哪儿?从他的话来看,当铺里的那个伙计肯定很难对付,他也许会耍些花招。我想理清这些事情,但就是得不出结果,算了,不理它们了,反正今晚真相就大白了。

九点一刻我从家里出来,穿过公园,再穿过牛津街到贝克街。福尔摩斯的家门口停着两辆双轮双座马车,走进过道时,我听到楼上有说话声。进了屋子,我看见福尔摩斯正和另外两人说得热闹。我认识其中一个,是警察局的侦探琼斯,另外那个瘦高的男子,头戴一顶光鲜的帽子,身穿一件厚实而考究的大礼服。

福尔摩斯说:“好,我们的人已到齐。”边说边扣上上衣的扣子,还从架子上取下了那根打猎用的鞭子。“华生,我想你一定认识苏格兰场的琼斯先生吧?给你介绍一下,这位是梅里韦瑟先生,也是今晚咱们的合作伙伴。”

琼斯自豪地说,“你瞧,医生,咱们又要一起搭档了。这位是我们的追捕专家,他只需一只老狗的协助就能抓住猎物。”

梅里韦瑟却愁容满面地说:“希望今晚的行动不会落空。”

侦探说:“先生,你要相信福尔摩斯,他很有一套自己的独到思维。他的方法说白了,虽说有些理论化,但的确具备优秀侦探的素质。比方说在肖尔托凶杀案和阿克拉珍宝窃案中,他推断得比官方还要正确,这我可没有半点夸张。”

梅里韦瑟先生说:“您这样说我并不反对,琼斯先生,但是我还是得声明,我错过了打桥牌的时间,星期六晚上不打桥牌,这是二十七年以来的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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