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六年二月四日,星期六,农历立春。不管在黄历里面,这是不是个好日子,那天我跟Lyle结婚了。
早晨八点不到,最后的准备工作开始了。妆化的很淡,很快就好了。梳头比较费时间,因为我的头发直的打滑,发型师花了差不多一个小时一绺一绺地夹卷,在脑后梳成一个稍有些蓬松的发髻。我一直就想把头发梳成这样,从前也试过,但从来没有成功过。礼服后面开得很低,在戴上头纱之前,大片后背露在外面。尽管实际上,那个时候的我比之前任何时候都要肿,从某个角度看上去,镜子里面的我还是有点像埃德加·德加练功房里的舞蹈演员。
我的三个伴娘,一个靠在窗边上,一边喝着咖啡一边抽烟,嘴里调侃着这个那个;另一个两只手的拇指在Blackberry的键盘上飞舞,别人跟她说什么都是心不在焉地回答:“嗯?你说什么?”我笑着想,她们跟我应该可以算是同一个风格的。三个人里面,只有Victoria恪尽职责,在旁边陪伴,两只手托着脑袋,看着我梳妆打扮。
“要是你去年结婚就好了,我那时候刚刚减肥成功,比现在瘦,只有九十四斤。”她对我感叹,转头又去向化妆师讨教,怎么才能把睫毛夹得更翘一些?化妆师可能把她当成了目标客户,热情地教她,又给了她一张名片,叫她婚期定下来了就给他打电话。
小姑娘笑起来,嗔怪似的说:“我?结婚?我还不到二十岁呢!”
但事实上过去的一天里面,她已经说了无数次,她结婚的时候要定哪家酒店,穿什么样的衣服,捧哪种颜色的花束。我的那两个同学其实比她更接近结婚的年纪。不过,在大多数人的眼睛里面,女孩子就是分成两种的,只有结婚梦想的,和有结婚之外的梦想的,跟漂不漂亮没有多少关系。而我又算是哪一类呢?我是否还有一丝一毫的机会,在将来的某一天变成为我曾经梦想成为的样子,Rona那样的人呢?
婚礼开始的时候,天空阴沉清冷,气温仍旧很低。将要举行仪式的圣公会教堂面积不大,礼堂里到处是白玫瑰、积雪草和香槟色缎带扎成的花球装饰,一队着白袍的童声唱诗班手持白色蜡烛演唱,烛光温暖摇曳。我在礼堂门口解下那条雪白的貂皮披肩,红毯尽头,Lyle看起来文雅英俊,看到我的第一秒钟就露出了由衷幸福的微笑。爸爸带着我过去,把我的手交到他的手上。三个人都多多少少显得有些紧张。
身披白色生丝法袍的牧师问到:“Lyle Ultan,你愿意娶这个女人为妻,从今天开始圣洁的婚姻生活,无论顺境还是逆境,富贵或是贫穷,健康或者疾病,爱她珍惜她直到生命尽头吗?”
而他回答:“我愿意。”我至今还记得很清楚,他的声音一如既往的清晰干净。
同样的问题,问到我。我几乎有点结巴了,但终于还是说出来:“我愿意。”
我们交换戒指,圣歌齐颂。任何人都会被这样场面感动,每个人都愿意相信这些词句是真的。我的眼泪从脸庞滑落,Lyle替我擦掉,做出口型,不出声地对我说:我爱你。
至此,一切皆是完美。如果可以,我希望那个时刻可以永驻而不逝去。
婚宴上用的冰雕是丘比特亲吻普塞克34。像是个隐喻,又有点不太吉利。不过,我跟Lyle都很喜欢那个造型,而且神话最终的结局还是好的。Nicole和Cheryl-Ann也觉得它够别致,远比常见的天鹅或是海豚上档次。
那天晚上,所有人都可说是各得其所。想要结婚的结了婚,想要摆排场的摆了排场。连Victoria也如愿跟一个叫Howard的帅哥交换了电话号码。跳过第一支舞之后,我们准备出发去机场。许多人过来道别,爸爸妈妈过来抱了抱我,对我说小心身体。我装作不耐烦的样子回答“知道了”,其实是怕流下眼泪来花了妆。回过头,看见一只握着一副宝蓝色缎子手套的手,好像不经意似的擦过Lyle的手背和衣袖。Lyle连眼皮都没有抬一下,倒是我抬头看了一眼,周围都是贺喜的人群,连个背影也没看见。
我抓住最近的一个现场指导,要他安排车子送我父母和伴娘回家。他回答早就准备了,再一次让我觉得这场大戏里面,我根本就是个不明就里、不知所措的客串演员。我回休息室去卸妆换衣服,走进电梯的时候,发觉Lyle已经不在我身边了。我突然觉得,这个时候开口问别人他在哪里,很傻很尴尬。不自觉地想起刚才那只手,手很白,手指修长,干净好看,指甲修成弧度优美的椭圆形,只带那么一点点尖,涂着透明的珍珠色指甲油……就像拍电视剧那样想下去,我知道自己不是认真的,而且下一秒钟就开始在暗地里自嘲:结婚不过几个小时,我就像许许多多要面子的已婚妇女一样一边胡思乱想,一边努力维护纯洁、幸福、理想化的家庭形象了。
这样或者那样的想象继续着,直到我推开化妆间的门,看到朝向花园的落地窗开了一扇,狭长的窗帘在冬天的冷风里向房间中央飘散,Lyle就站在窗边,听到开门的声音回过头,向我伸出手来,把我拉到他身边。他喝过一点酒,嘴里有酒精和玫瑰香葡萄的气息。他拥抱我,吻我的样子让我觉得自己刚才的念头很可笑。
似乎过了很久,我对他说:“要来不及了。”
“会等我们的。”他喃喃地回答。
大多数时候,我们两个人中间,我总是比较现实的那一个。
我们飞越大西洋,抵达圣莫里兹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了。
我不太理解旅行手册上说的“清爽的香槟气候”指的究竟是什么,不过,我们在那里度过的三天时间,每天都是干冷而晴朗的。天空总是一成不变的碧蓝,朝任何一个方向看过去,白雪皑皑的山峦似乎触手可及。森林苍翠,湖泊纯净,托马斯?曼35曾经说过那里是地球上极少数能让他觉得幸福的地方之一。但我在那里的每一天却都在为同一件事情发愁——那个时候,Caresse在我的肚子里长到十八周半,就在婚礼之前的两三天,我开始能捕捉到胎动的感觉,尽管只是一天当中的某些时候,而且还是隐隐约约的,就像蝴蝶扇动翅膀那样细微,但它确实在那里动了。坐了十几个小时的飞机之后,那种感觉突然停止了。整整三天,它一下都没动过。
不知道是不是很多第一次怀孕的人都会有相似的感觉:一开始,我觉得不是怀孕而是误诊,然后开始怀疑它可能长得不大正常。十六周之后它总是不动,又害怕它是不是已经死了。我总是觉得会留不住它,看不到它足月出生的那一天。虽然,在知道它存在之前的那一个多月里面,我又跑又跳还做过瑜伽,加班熬夜,吃饭有一顿没一顿,做爱的时候百无禁忌,它也过的安安稳稳地,一点问题都没有。反正,不管怎么说,在圣莫里兹的那三天里面,我时时刻刻都在为Caresse担心。
每天我都说很累,不舒服,并以此为借口在床上躺上大半天。累是真的有点累,但更主要的还是不想错过肚子里面任何细微的动静。我没敢跟Lyle说,不知道他知道了会是什么反应,是无所谓的笑我胡思乱想,还是郑重其事地带我去医院检查?我们是为了这个小孩子结婚的,如果它有个什么三长两短,事情可能会变得很讽刺。
因为它,Lyle变得从来没有过的殷勤亲切,寸步不离地陪了我三天。大多数时候我们都在房间里吃饭,从阳台上眺望白色和冰蓝色的远山。每天晚上入夜之后,会有一条蜿蜒璀璨的灯带一直深入到山谷里去。除了欣赏这些推开窗就能看见的景色,我们几乎没出去游览,最远只到酒店楼下和附近商店餐馆而已。圣莫里兹是德语区,但店员和侍者们总是跟我说英语,跟Lyle说法语,只因为我们看起来不一样。在那里的最后一个晚上,Caresse还是没动静,我慌了,忐忑不安地告诉Lyle。他开头还安慰我说肯定没什么问题的,过了一会儿伸手过来放在我有些圆鼓鼓的肚子上,又把耳朵贴在上面听了听,他也开始担心了。
于是,我们到达洛桑的第一件事变成了看医生。
一个中年男医生给我检查,告诉我一切平安无恙,用钟形听诊器就可以听见胎心音清晰平稳,每分钟大约一百五十五次,接着又问:“十九周了,你们想不想知道性别?”
我们几乎同时回答,Lyle起先说不想,听到我说想,又改了口。于是,在那个由无数山坡和无数深谷组成的小城市里面,那个水晶球里的童话之城,我们手拉在一起,第一次看到Caresse的脸,也终于知道,它是个女孩子。超声波照片印出来有七寸那么大,一片温暖的橙色里面,细小的五官柔和而含糊不清,眼睛闭着,一只手做着个招手似的动作。
可能是超声波吵到她睡觉,离开诊所之后,她又开始动了。
蜜月旅行在两周之后草草结束,既没有满一个月,也没有太多甜蜜的感觉。
白天,我每个小时都要去一次厕所,其余时间总在抱怨天气太热、鞋子太紧。在日内瓦,我们几乎逛遍了联盟路上的每一家店铺,只为挑一双舒服的鞋子。而Lyle一次又一次地从店员手里接过鞋子,跪在地上帮我穿了又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