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从车的顶板覆盖层上取下了一片在显微镜下进行观察,显微镜技术是在光学显微镜或电子显微镜下进行观察或实验操作的工具。显微镜技术包括固定、脱水、制作切片、染色,由电子染色而进行的细胞化学染色、放射自显影、显微分光光度、活体观察、活体染色、显微解剖、显微手术、显微注射等显微操作。
我在上面发现数百万个这样的材料,它们在那里似乎就是为了让人找到,而我们就是要找到它们的人,这太好了!
然后,我们用吸尘器清理了汽车内部并分析了痕迹证据。
痕迹物证据分内知痕迹和外知痕迹两种。内知痕迹就是只有犯罪嫌疑人知道的痕迹,外知痕迹是指大家都知道的痕迹,相比之下,内知痕迹的利用价值要远远大于外知痕迹的利用价值。
当年,我们在玛琳案件的现场勘查中,调查员会很注意对现场上内知痕迹证据的保密工作,如果保密工作做得不好,内知痕迹证据就会变成外知痕迹证据,同时它也就失去了内知证据的价值,只有内知证据才能充分证明犯罪嫌疑人口供的真实性。
我真有点担心记者罗伯特的那篇报道会给我们侦破带来麻烦,我后来看了那篇报道,他真的配合得很好,没有透露出哪怕是一点点的内知痕迹证据情况,我当时非常注意那篇报道的措辞。可是我后来知道我的担心是多余的,就是关于玛琳手腕被反绑在身后打的那个结,罗伯特没有写出那种绳结的名称。牛奶场的工人海勒瑞有重大的作案嫌疑,因为他熟悉那种打结的方法。当然,抓捕海勒瑞,我们还有其他的一些内知痕迹证据。
海勒瑞当年无法得知自己已经在现场留下了证据。而我们当年的调查员托马斯凭着自己的细心勘察,用吸尘器采取到了油漆微粒,仅靠人的肉眼无法辨别其中的奥秘,它只能作为档案证据被保存在那里,没想到它在24年后的今天发挥了作用,前提就是我们运用高科技手段对证据进行了鉴定。
我们掌握了数千个像这样的油漆微粒,甚至连罪犯海勒瑞也不知道这些微粒和现场的微粒在颜色、形状以及构成上完全相同的这一事实。
当年,我们在玛琳的案发现场,也利用了痕迹物证形成的位置关系进行分析。一般情况下,犯罪现场上的痕迹物证上下照应、左右相对,而且前后相通,远近有别。上面有动作下面就要留痕迹,有手印的部位,地面一般也会留下印痕。我们曾经对杀人案件在死者的伤痕部位、伤痕数量、致命伤等形成的位置关系作过分析,也分析过犯罪嫌疑人是否有前科劣迹、凶残程度、心理是否变态等。我们有针对性地去发现这些痕迹物证,主要是运用自然科学知识和已具备的侦察经验,去认清它们之间的内在联系,找出与犯罪行为相关的因素,达到揭露和证实犯罪的目的。尽管这样,玛琳的案件侦破时间还是被拖延了24年之久。
现在,我们经过所有分析得到了绿色的油漆球。这种油漆是“醇酸树脂瓷漆”。高质量的醇酸瓷漆可以用在木器、墙面或家具柔和、典雅或者光泽的表面。也可以用于木器的内部、墙板和石膏,以及砖石和金属的表面。这种油漆并不含铅的成分。
这和现场留下的油漆微粒的颜色相同。当我把它碾成小块放在显微镜下观察时,我发现它内部晶体填料的化学成分也是一样的。它们的分子结构都是普鲁士蓝。关于普鲁士蓝类配合物,它是世界上公认的、最有前途的分子磁体,它们中的一些配合物的某一种值,已经进入室温。这为了解普鲁士蓝类配合物的结构和磁性的内在联系提供了科学依据。
调查人员怀疑海勒瑞向车内顶棚上喷了油漆。这不能说明它来自相同的喷漆罐。它为何会出现在两个地方呢?这个细节很关键,这个细节搞清楚,玛琳的案情才会有新的突破。我们继续分析油漆颗粒出现在车上和玛琳的案发现场,寻找它们之间的必然联系。
如果海勒瑞是向车内顶棚上喷了油漆,这时候,圆形的油漆颗粒就附着在了棉纤维上。在干燥之后,它们还保持着圆球形状。我们把了解到的关于棉纤维也曾做过一次分类比较,细绒棉纤维线密度和长度中等,长绒棉纤维细而长。不错,棉纤维还具有吸湿性,它属于多孔性物质,专家们也常常说其纤维素大分子上存在许多亲水性基因,所以吸湿性较好,一般大气条件下棉纤维的回潮率可达8.5%左右。当然,有人也提出了棉纤维的成熟度,它是指纤维细胞壁的加厚程度,即棉纤维生长成熟的程度,它与纤维的各项物理性能密切相关。
但是,关于1953年版普利茅斯汽车的顶棚棉和刚才说的好像不是那么一回事,但是,海勒瑞当年出于一种什么样的动机,向车内顶棚上喷了油漆?或许是为了追求装饰上的美丽?对这个问题,我们没有过多的去作调查。我们也只有在假设罪犯在开车过程中,已经干燥的油漆微粒伴随着汽车的颠簸,落到了罪犯海勒瑞的衣服和头发上。
难道这也是天意?这些油漆球始终跟随着海勒瑞,海勒瑞却毫不知情。海勒瑞当年无法知道那些油漆微粒已经跟着他,出现在玛琳的案发现场。
检察官相信,在案发当晚,当海勒瑞闯入玛琳家中时,两个人肢体接触后引发的振动,那些油漆微粒才落到了拉尔逊家起居室的地板上。这就是凶手本身携带着一个痕迹证据。当然,这无疑向法庭提供了海勒瑞的在场证明——这个概念和不在场证明是相对的,属于刑警科和侦探学的专用术语。一般用于警察、侦探或调查员审问犯罪嫌疑人时的提问,是指实施犯罪时有人证明嫌疑人不在案发现场或在案发现场。
我们相信法庭会认真考虑这个证据,然后会作出是否采纳的决定。这是一个新的法医证据,而且,当年在房子外边和十分之一英里远的地方还存在其他证据,而油漆球就位于房间里面,这非常重要。
1962年距离1986年相隔了24年。根据这一新的法医证据,法庭对海勒瑞再次进行了审判。经过讨论,陪审团一致判定他杀害15岁少女玛琳的罪名成立。
海勒瑞竭力想逃脱法律的制裁,但最终没有能够得逞。另外,法官还提出,如果法律允许的话,他希望判处海勒瑞死刑。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为调查人员提供重要法医证据的不是别人,而是海勒瑞他自己。20世纪60年代,在海勒瑞被定罪后不久,地方当局试图卖掉他的汽车,但遭到他的拒绝。他向联邦法庭提出申诉,控告地方当局,以阻止他们卖掉自己的汽车。
因此这个案件的侦破还要感谢海勒瑞自己。谁也没有注意到这辆车竟在24年后对侦破这起案件起了关键性的作用,让我至今想起来还有点不可思议。假如这一辆车真的被警察局拍卖了,玛琳被杀案将无从告破。
今天,海勒瑞已经71岁了。在最近的听证会上,法庭再次拒绝了他的假释请求。海勒瑞终于受到了应有的惩罚,他只能在监狱里度过余生了。
我们将这归功于当年的调查员托马斯的真知灼见。正是因为他坚持让玛琳的母亲用吸尘器清扫起居室的地板,并且把痕迹证据保留下来,才使案情最终得以真相大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