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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一个人时,我想起

之一 走失

我是个不折不扣的路痴,走过的路从来不记得。但奇怪的是,成年以后还没发生过迷路的事情,运气总是特别好,瞎蒙也能蒙对。《格林童话》里的小男孩,把面包屑丢在地上作路标,结果被鸟儿吃了,再也找不到回家的路。我呢,好歹没那么傻。

其实曾经走丢过一次,地点就是《江湖朋友》里提到的那个西园。现在已经很繁华了,以前是非常荒凉偏僻的地方,离我家却不算远。奶奶怕我们去那里疯玩,就跟我们说那里有吃人的“麻虎子”(当地用来骗小孩的怪物)。我听着,不吭声,心里头却埋下了好奇的种子。

那年六七岁吧,不知听谁说的,西园里面有坟墓。院子里两个大一点的孩子怂恿我一起去瞧瞧,于是瞒着大人,坐着其中一位的自行车跑了过去。

记不清怎么回事,总之是在一片竹林里和他俩走散的。可那不能怪我,竹林是这么安静,风吹竹梢的声音是那么好听。我在竹林里走,周围一个人也没有,不害怕,只是觉得世界原来是这样的,静而且好。

然后就正式迷路了,越往前走,离大路越远。至今还记得,那是一片开阔的野地,长有很高的芦苇,比我的个头还要高。应该是八月末九月初的样子,草木最繁盛的时候。芦苇丛中有一条蜿蜒的小路,偶尔被淹没,又顽强地出现。

这时候似乎有点害怕,因为天色开始迅速暗下来,黑黑的,是大雨快要来的警告。天上的云以一种我不熟悉的方式扭曲滚动、奔腾纠结,原本彩霞满天微笑着的黄昏立刻变得死气沉沉,阴森可怕。风猛然大起来了,从芦苇缝隙中伏低了穿过,发出呜呜的怪异呼啸,吹起我身上的衣裳,刮得眼睛都睁不开。这样的天气让人有大难将至的预感。我站住了,直到那时才意识到,自己完全不知道怎么回去。

我是一个偏于沉默、不爱哭的孩子,但那时大约也哭了,毕竟很孤单,而且不知该怎么办。只好继续往前走,路突然消失了,在我面前出现的是一个又一个连绵起伏的小土丘,正是传说中的坟场。

直到现在还记得那时的情景:坟头东一个、西一个,散乱地生长在那里。有些年代过久,已经快要平了,只剩下轻微的起伏;有些则还新,也许是有人重修过,上头有用泥捏成的碗。青草从地面向上蔓延,越到坟头越稀疏,最顶上的几株直愣愣地在风中抖动着,倒伏了又直起,不肯折断。离我最近的那座坟看上去比较新,前面还有一块石头,刻着里头那个人的名字,用黑笔描出颜色。

忽然之间不再害怕,当视线停留在这个名字上的时候,心里头觉得安定,好像终于从高空落到了地面,并且毫发无伤。这个人、这个名字跨越了生和死的界限,在这一瞬间告诉我,我是这人世间的人,并没有堕入我所不知道的可怕的世界中去。

接下来的事印象不深了,反正结果就是:我找到了回去的路。在快到路口的时候遇见了带我来的那两人,他们碰上别的朋友,去了另一处玩,并且丝毫没有发觉我的走失。我告诉他们我的发现,可他们不肯相信,认为我又在胡思乱想。我们在大雨到来之前赶回了家,蹑手蹑脚的,没有让大人们发现——至今为止,那个园子、那个下午、那次迷失只留在我的记忆中,没有人知道。

很多年以后看《千与千寻》,觉得有点恍惚。是不是每个孩子一生里都有一次这样的经历?在某个时刻把自己丢掉,又重新找回来?然而找回来的,是否还是原来那个自己?换句话说,有没有另一个我,就这么留下来了,在那个时刻,那个坟堆前,被一个名字拯救着,脸上带着眼泪,心里头却出奇地安静?

To be or not to be,这真是,天底下最傻的问题。

之二 大伯

邮箱里躺着一封信,附件来自亡者,她死在我出生之前。

断断续续地,我曾经在不同场合提过这个人——我的大伯母。童年时代她是照片上的神秘女人。那是一张黑白单人照,照片上的人用纱巾裹着头,妩媚地微笑着,难以置信的美丽。堂姐继承了她的一些特点,大而动人的杏眼,像北魏塑像那样弧度分明的清秀弯眉,以及岁月最难留下印痕的圆脸庞,侧影神似一尊观音。然而每个亲眼见过她的人私下都说,比起她来堂姐仍然逊色许多。

看她,是我为数不多的童年消遣之一。这张相片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被我赋予了一种神力。我曾经坚信,做事之前向她祷告就会更顺利。现在回想起来,大概是“美”的作用。她的神态和面貌有一种安详温和的魔力,能够让人心灵平静。卢浮宫的蒙娜丽莎、《时光倒流七十年》中的珍·西摩尔,还有祖父家相册中这张发黄的老照片,在我的脑海中时常重叠。也许是因为她们具有几乎相同的表情。尽管东西方对亡灵的看法有巨大差异,却仍然有微妙的共同之处:我们祭拜先人,本质上是为了自己。祭祀或拜谒,一炷香与一束花,两个世界的对话。死去的人,成为我们活下去的理由。

然而一直没能拼凑起更多有关她的故事。对于一个家族而言,由姻缘缔结的联系远比血缘薄弱。在祖父家中,除了那帧照片我找不到其它与她有关的痕迹。父亲会回忆起这个女人,说她和善、聪明、待他好,有时提起他考大学时躲在大伯家中啃书,被这个嫂子无微不至照拂着的情景;来往的亲戚里有她的弟妹,说到她作为家中老大,怎样在父母双亡的境况下安排一家老小的辛勤。此外,我还知道,她是一个勇敢的战士,抗美援朝时主动报名上了前线,在炮火纷飞中承担着医护的职责。但多数时候大人们语焉不详,仿佛觉得随着生命消逝,有关她的话题也应一并终止。

所以一个人,即使美丽、善良、勇敢,能够留给这世界的也只是微薄至极的回忆。就算是家人,经历了最初的剧痛、失落、迷惘之后,哀悼也将淡然,最终消失。她死于心脏病,毫无征兆,极其年轻。

某一天清晨,在镜前梳妆,一面与丈夫说着话,突然手上的梳子就落了下来,倒下去,没再醒来。娘家弟妹们都小,丧事便由祖父操办,骨灰归葬在老家的坟茔。

这不是一个好归宿。老坟经过多次分地,早不见了踪影,而这成了大伯的一块心病。于是前年,他带着孩子一起回乡,为她迁葬。当年筑坟的人也已化作黄土,具体方位已经无法辨识,只好加派人手,掘地三尺。忙了一周,一无所获。失望之余,正打算放弃,临行那夜梦见她来告诉他,“就在转身后”。醒来便在当初划定的区域转身向后,一锹下去——她果然在那里。

也就是那年,大伯说,想写回忆录,关于自己这一生。我曾以“六十年前的回忆”为名,发过几个段落。这一次寄来的是她的文字,一本日记。粗粗扫了一眼,令人惊讶的热烈、缠绵、多愁善感,字里行间都是思念。在这之前,我从没想到我木讷刻板的大伯原来曾经被一个女子用生命爱过。 跟大伯一起喝普洱,坐在阳台上闲聊,说一些当时没能说出来或许今后也不会再谈到的话题。 “我有时候觉得,是不是因为她太好,所以你后来的生活……一直都不如意?” “不是。我也想平静,差不多就行了,不需要那么好。” “嗯,确实。年纪大了也要有个照应。” “不过,还是不行……你知道吧,”年届七旬的长辈向我探过身子,表情严肃而诚恳,“还是希望会有——爱情。”

之三 黑格

记忆中,黑格应该和我一样大。从记事起,它就和我在一起。没错,它是一条狗,一条德国黑贝。那时部队刚刚淘汰了一批军犬,它是其中之一。来我家时已经是庞然大物,跳起来有一个成年人的身长,乌黑的毛闪闪发亮。祖父给它取名黑格,用了美国一位前国务卿的名字,和那位哲学家无关。它能听懂很多命令,从不无故吠叫。我,还有堂妹,是拿它当坐骑的。它驮着我跑两步,突然趴下,我就被摔出去,跌个仰面朝天。

很多年以后我还记得它的眼神:有点儿高傲,又有点儿不屑一顾。尽管同岁,它已经成年,是个退伍士兵,威严的男子汉;我却还是孩子。在它心里,大概是瞧不起我的,然而又无可奈何地迁就着。我有时候抚摸它的脊背,它会眯起眼很享受地让我顺毛,却不喜欢我碰它的头。假如像对待猫一样大大咧咧揉它的耳朵,它就很不耐烦地晃着脑袋,像是警告一样瞪我一眼,而后站起身抖一抖毛,换到离我稍远的地方躺下。

是的,黑格不是我童年的伙伴。对于我来说,它更像是一个长辈,有威仪的,不容侵犯的,却又暗地里宠着我的。和那些喜欢在家人吃饭时蹲守一边,摇着尾巴或者蹭来蹭去的猫、狗不一样,黑格从不靠近餐桌。如果饿了,它会在空食盆前静静等候,等到属于自己的那一份。它也不和邻居们的狗打交道,路上遇见同类,态度还是那样,默默走自己的路,不理会它们的挑衅或谄媚。作为一条狗,黑格孤僻且孤独。

也有例外,那就是祖父出门晨练,这是它被允许出远门的时刻。这时的它很早就守在门口,一边从喉咙中发出极低的呜呜声,一边不停回头张望,观察祖父是否已经准备好动身。它总是一马当先地跑在前头,再折返过来,速度迅猛到不可思议。神情轻松、兴奋又快活,像是完全变了样。也许黑格一直在怀念过去,它在军队里作为一条勇猛军犬的时光。也许是这样。

那年春天,小城里开始有了狂犬病的传闻。起先没人把它当一回事,后来接二连三有了疯狗伤人的事件。再后来,政府出了一道禁狗令,要求不得养犬。祖父是地方上的耆宿,听说了这件事,二话不说便要带头执行。我那时并不知道,仍然自顾自跟在黑格后面满院子跑。直到有一天堂妹跑来找我,哭丧着脸说,黑格要被打死了。

不行!绝对绝对,不行!我冲进祖父房间,大哭大闹。祖父最疼爱我,其中一个原因就是我不像其他孩子一样胡搅蛮缠,也从不无理由吵闹。那天是真急了,死活要他答应,绝不能把黑格杀掉。祖父开始还和我讲道理,后来发现根本无法说通,便转了口风,点头答应我,不杀它,把它送到别人家里寄养。这下松了口气,但想到从此看不见它,还是很难过。二娘看出来了,又跟我保证说,送到别人家也可以去看,过几天政策松了,就把它带回来。这句话终于说动了我,这才止住了哭。

第二天一早,二娘突然跟我们说,要带我和堂妹去公园玩。这可是一件大事,印象里除了节假日,大人们很少带我们去公园。于是两个孩子都很兴奋,开开心心准备出门。二娘用自行车推着我们,堂妹坐在前头,我坐在后头,三个人一起向外走。黑格破天荒地跟着送了出来,一直送到院子门口,然后坐下——这是它平时的规矩,除非得到祖父首肯,决不自行出门。我回过头,看见它端正地坐在铁门里面,一动不动,眼神一如既往地严肃。太阳照在它身上,黑亮黑亮的,缎子一样闪着光。直到现在我还记得它那时候的样子:黑格真是世上最英俊的狗。

很多年以后,我才断断续续从大人们口中听说了那天的情况。我们离开之后,打狗队的人就来到我家。他们准备了吊索,然而没有效果,黑格是那么勇猛、机警,它一个对付他们几个,像个绝不低头的战士,即使穷途末路,依然威严而骄傲。到了最后,二伯走过去了。他手里拿着绳子,呼喊它的名字。黑格低下头,摇晃着尾巴,像往常一样顺从地向他走来,然后趴在二伯脚下,抬起头,方便他套进去。自始至终,它没有挣扎,也没有呻吟吼叫,没有任何与它性情、身份不符合的举动。我没有骗你,我的黑格千真万确、毫无疑问是世上最英俊、最威风的狗。

关于黑格的回忆到此为止。一直到现在,我想起它,还是离别那天的形象,像神话里的英雄,我童年的英雄。

大人们都喜欢骗人,所以上面那个结局也绝不是真的。说不定它确实被送走了,也说不定只是离开了,自由了。真的,我一点不怪它没有回来看我。或许它只是过得太自在、太快活,忘记回来跟我道个别。在孩子们眼里,英雄永远不会死去,哪怕它是一条狗。

之四 死亡

昨日立秋,今日鬼节。一天天不在意地过去,眼看着一年又去了大半。

中国人忌讳谈死,忌讳谈一切跟死亡有关的东西。这点跟西方不同,西人婚礼誓词便有“无论贫困、患病或者残疾,直至死亡”的句子,换成老式的中国婚礼,要是谁在婚宴上张口就是贫困、疾病、死亡这一类的词儿,即使不被当时赶出去,也要被人看作不懂礼数,口无遮拦。特别是过新年,口头忌讳更了不得。有个笑话说某人喝汤,儿媳殷勤询问“还喝不喝”,因为方言里“喝”“活”同音,生怕说不喝便是不活,于是只得“喝”,弄得一肚子空汤。

我家规矩没那么大,但大年初一开门鞭照例是要放的,见面也照例要说喜话。因为除了是新年伊始,这一天还是祖父的生日。我曾在一篇文章里写过他,特别提到了临终时对亲友大喝“不要怕”的事情。有读者赞道:果然潇洒。确实,这一幕直到今天还记忆犹新。

但这不是全部,不是。人的记忆很奇怪,比如说,会选择性失忆。我也是。我会非常鲜明地记得他说那句话时的表情和眼神,却会将一些不该忘记的事情模糊掉,故意无视它们的存在。

祖父最后的日子是在南京,工人医院。跟祖母不一样,从头到尾,他的神志一直很清醒。这其实是一件很痛苦的事。夜晚我在医院陪他,睡在拼起来的椅子上。偶尔醒来察看,便只见到他灼灼的眼神。那晚我醒来无数次,而每一次看到他,他总是睁着眼。我伸手握他的手,出乎意料,他反过来很用力地握了我一下。那一瞬间我几乎以为有些叫做生命的东西从我手上向他传送过去了。

无论是当时还是现在,我所能得出的唯一解释就是,他在害怕。我的一向刚强的祖父,在最后的时刻,其实也在害怕。而我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一个年轻的、对世事一无所知的人,眼睁睁地注视另一个饱经沧桑、风烛残年的人担心、恐惧、不知所措,没有一点办法。

这件事、那些感觉我后来从没说起过。不是有意不想说,而是真的把它忘记了。直到某一天有人在MSN上告诉我他一个朋友去世,然后问我,是否曾亲眼看到过死亡,我回答他说是的,那一刻,记忆的闸门才突然被打开。

那天是7月2日,接到电话的时候刚刚吃过午饭,父亲说,你爹爹(老家对祖父的称呼)走了,于是赶紧出门上医院。天气很热,路上几乎没什么行人,连车子都很少。我把自行车停在医院楼下,自己爬上去,没坐电梯。病房里很安静,祖父还躺在那里,闭着眼睛,完全是睡着的姿态。只不过手臂上从不离开的针头已经拔掉,吊瓶不见了,氧气瓶也不见了,房子里登时有点空荡。我下意识地上前拉了一下他的手,然后突然叫起来:

“还有温度呢!”

真的,不仅有温度,而且柔软,我几乎能感觉到他会像那天晚上一样,反过手来再用力地捏我,然后就能把我的一部分生命传输给他,好像电影里的传输内力,或者别的什么。

但是父亲上来拉住了我。护士来了,推来一张床。父亲抬脚,我跟伯父帮忙托着祖父的头,把他的身体小心平稳地放在了推车上。然后跟着护士上了电梯。大家都很平静,没人哭,也没人说什么话。我、父亲、伯父。那天只有我们三个。

似乎走了一段路程,到了。屋子里面有点暗,排列着一个又一个的柜子。穿白褂子的人抽出其中一只,底板是金属的,看上去有点薄,于是又把他抬到那上面去。这时候身体感觉比方才沉重了一点儿,也僵硬了一点儿。我又碰了碰他的手,已经凉了。

他躺在那儿,穿着医院的条纹病号服,很薄,身上什么都没盖,连枕头都没有。天热,可是屋子里面冷,而且老人气血虚弱,又是久病,本来就怕冷。我很不习惯,看着觉得特别刺眼,就想拿被子给他搭上,然而父亲一把推开了我的手。我愣了一下,那人已经把柜子推上了。砰的一声,里面跟外面便完完全全地隔绝开来。

这就是我所经历的,原原本本。在那之前我认为死亡是一件很悲痛的事情,然而在那之后我发现,其实面对着它的时候早已没了悲痛的概念。我当时没觉得难过,一点儿都没有。难过是在死亡之前与之后,和死亡本身无关。

中山南路上有一座楼,原先属于某个学校,后来出租给一个培训中心。站在楼上,透过齐檐高的法国梧桐,能看见城市繁华的夜景。很多年以前我曾在那里听过课,不久前又去过一次,参加一个讲座。课间休息的时候我绕过人群,走到阳台的角落里。在那儿我突然看见水泥栏杆上有很淡很淡的白粉笔字迹,依稀可辨认出是陶潜那两句诗: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

那是我一生中最吃惊的时刻之一。因为我想起了写这两句诗的人正是我。它们还在,而时间距离记忆已整整六年。

之五 模糊

二婶来南京,在一起拉些家常,突然转头对我说,你从小就是那样。

——哪样?

——不喜欢玩,也不大和其他小孩说话。一个人捧一本书,歪在躺椅上看。看累了就倒挂着,腿跷在椅背上,头朝下继续看。

这么说来,我自己关于儿时的记忆还是准确的。我并没有印象足够深刻的童年,似乎从懂事起便很成人样。之前有个朋友曾很肯定地说我上辈子没喝孟婆汤,所以那些经历、想法都还留着,像活了两辈子。这当然是信不得的话,此生记忆都渐渐模糊了,谁还记得那无凭无据的另一个自己?风雪里走,再深的足迹也会被湮去,且无需多长时间。

催眠术中,有一种让人回到童年,唤起深层回忆的方法。这样其实也很危险,而且非常容易受到暗示。比如说,可以通过催眠师的语言,把原本不存在的场景植入。同样的事在生活中也会遇到,我们所记得的童年往往并非真正“记得”,而是来自父母亲朋的叙说。他们说的时候,那些印象就会留存在脑海中,将自身原先的记忆覆盖。对于大脑来说,新鲜的、时间较近的刺激总能获得优先排序。就像白布漂洗之后可以染色,染到最后便看不出原先的花纹。记忆被时光冲淡模糊,然后又在新印象的叠加下悄悄改变模样,仿佛洗脑一样的过程。到了最后,是我们的大脑欺骗了我们,留下的已经不再是当初感受到的一切,而是浓雾中远眺的风景。站在今时今日,过去和未来同样遥远,前此后此,杳不可知。

我因此不相信幼年的记忆。它们和家人的叙述叠加起来,以至于有时候我认为那些事我确曾经历,有时却又惝恍迷离,仿佛只在他人口中存在过。妈妈告诉我,三岁那年我转过幼儿园,经她这么一说我就似乎想起冬天里一群孩子围成一圈坐在阳光下,有点发呆地做着无聊游戏。然后妈妈来接我,站在一边和阿姨说话。因为并非通常的放学时间,所以见到她我有些惊异,又为能够提早回家而欢喜。更进一步,似乎连当时的穿着都能回忆起来:浅紫白花小棉袄,脖子上还挂着一块印着小熊的围兜——那玩意儿经过多次抗争,都没能让固执的家长摘去——加这一句是为了强调,三岁的我早就不流口水了,之所以保留了这个不甚光彩的附着物,完全是大人们的错。

这些就是全部记忆。但当我向妈妈求证的时候,她非常肯定地说,你没有浅紫白花的小棉袄,你的围兜上也没有小熊。她的说法应当比我可靠,于是这段记忆就被彻底否决了。浅紫白花的小棉袄难道是我的幻想?那只围兜上的小熊难道是我曾经渴望过却终于没有得到的玩具?无论如何,人生第一个幼儿园已被记忆彻底遗弃。

第二个幼儿园印象似乎深刻一些。很大,很多小朋友,很多老师。水磨石的楼梯扶手,可以坐在上面当滑梯。食堂每隔两天就会煮红烧带鱼,我几乎把一生的带鱼都在那里吃光了,弄得长大以后对它提不起一点儿兴趣。也就是在那儿我遇到了平生第一个朋友——飞飞。他有一双漂亮的杏仁眼,双眼皮很深,而我则是小圆眼、单眼皮,因此非常羡慕他。似乎也是他,告诉我双眼皮是揉出来的,于是没事就拿手背揉眼睛,希望也能变得和他一样。乏味的午睡时间,钻进一个被窝里,偷吃他带来的苹果。你一口我一口,连皮带核啃得光光,只剩下一根细溜溜的苹果把儿,和几粒黑乎乎的苹果籽儿。

关于午睡时间,补充一句:我讨厌午睡,从小就讨厌。不幸的是幼儿园有集体午睡的规定,一吃完中饭,一群大大小小的鸭子就被赶上床,而老师则四处巡视,看看有哪个不肯乖乖睡觉,或者比赛谁会先闭上眼。现在看来很可能是为了让老师有个休息的时段,毕竟我们睡着了,她们可以乘机打打毛线、聊聊天什么的。但对精力旺盛的孩子来说,整整两个小时的空白时间无所事事,又不能出去玩,实在痛苦。我那时大概是唯一可以名正言顺不睡午觉的人。而把我从这种无聊境况中拯救出来的恩人是章阿姨,幼儿园里最年轻也最漂亮的老师。

即使仅仅依靠现在残存的、模糊不清的回忆,我仍然能非常肯定地说,她是一位美女。个子高而窈窕,容貌光洁,身上有好闻的味道。她喜爱我,并且不掩饰这种喜爱,常常会给我一些特殊照顾,比如牵着我的手让我到食堂挑选带鱼以外的食物,又或者在午睡时间带我到她的宿舍,给我看图书馆的小人书。这样一来,难以打发的午睡时间便成了愉快经历。和大房间里排得整整齐齐一个个紧挨着、床头还装有栏杆好像监牢的我们的床不一样,她的床柔软舒适,有着和她身体相同的淡淡香气。

她那时候在爱着,和一个军人。有点绝望,有点热烈。有时候看见她捧着那男子的来信,眼泪一颗颗往下掉,然后对我彷徨地说:“怎么办?他回不来呀!”

我并不知道怎么办,可在当时却认为自己知道,然后给她出主意,说,那你就去找他呗,你们是一对儿呀!“一对儿”这个词我很早就会用了,记得是看戏,指着台上的生与旦,回头跟妈妈说,他们是一对儿。孩子的心里并不知道成人世界那些烦恼,只知道一对儿就是在一起的两个人。如果分开,很简单,那就去找。只要是一对儿,失落的那一个总能找到。他就站在某座山的后面,某条河的对面,不会死,不会变,不会走,不会老。

从幼儿园毕业(不知能不能用这个词)那天我出了件不大不小的事情,午睡的时候睡着了。是那种极沉的睡眠,怎么叫都叫不醒。说不醒并不确切,飞飞跑过来挠我的痒,章老师在我耳边紧张地叫我的名字,这些我都知道,就是不愿意睁开眼,不愿意从白日梦一般的魇中苏醒。后来一个年纪较大的阿姨抱着我冲进了园长室,在那里我听见敲打铁皮的声音,然后睁眼,看到老师们在做我们的告别礼物——盛着糖果的漂亮盒子。蓝色,上头有手拉手跳舞的小人。我伸手拿起一个,在场的她们全笑了。这糖盒子是我对幼儿时代最后的记忆。

很多年以后回老家,车在某条陌生的街道上停留,等绿灯亮起。妈妈突然指向窗外说:你还记得吗?那是你的幼儿园。循着她的手我看到一个不起眼的小院落,没有水磨石栏杆,也没有铁皮盒子。大门紧锁着,一只麻雀缩着脖子孤零零地站在铁栅上,院子里空荡荡的,一个人也没有,一点声音也没有。

毫无疑问,我的记忆又丢了。

月光

——巴尔蒙特·康斯坦丁·德米特里耶维奇(1867~1942),

俄国诗人、评论家、翻译家。

每当月亮在夜雾中开始闪耀,

挥舞一把漂亮而又温柔的银镰,

我的心就会向往另一个世界,

沉迷于远方的一切,而那一切漫漫无边。

我像一个不安的精灵,在幻想中疾飞。

奔向森林,奔上山峦,奔上白皑皑的雪山顶上,

我在静谧的世界上空不曾入睡,

甜甜地哭泣,我呼吸着明朗的月光。

像埃尔弗一样在光网里摇摆,

吮吸这些苍白的光晕,

我在听“沉默”如何进行交谈。

亲人们的痛苦离我十分遥远,

我也不参与整个大地的纷争,

我是微风的呼吸,我是云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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