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谢子与伊川别一年,往见之。伊川曰:相别一年,做得甚工夫?谢曰:也只去个矜字。曰:何故?曰:子细检点得来,病痛尽在这里。若按伏得这个罪过,方有向尽处。伊川点头,因语在坐同志者曰:此人为学,切问近思者也。
31.思叔诟詈仆夫,伊川曰:何不“动心忍性”?思叔惭谢。
32.见贤便思齐,有为者亦若是。见不贤而内自省,盖·49莫不在己。
33.横渠先生曰:湛一气之本,攻取气之欲。口腹于饮食,鼻口于臭味,皆攻取之性也。知德者属厌而已。不以嗜欲累其心,不以小害大,末丧本焉尔。
34.纤恶必除,善斯成性矣。察恶未尽,虽善必粗矣。
35.恶不仁,故不善未尝不知。徒好仁而不恶不仁,则习不察,行不着。是故徒善未必尽义,徒是未必尽仁。好仁而恶不仁,然后尽仁义之道。
36.责己者当知无天下国家皆非之理。故学至于不尤人,学之至也。
37.有潜心于道,怱怱为他虑引去者,此气也。旧习缠绕,未能脱洒,毕竟无益,但乐于旧习耳。古人欲得朋友,与琴瑟简编,常使心在于此。惟圣人知朋友之取益为多,故乐得朋友之来。
38.矫轻警惰。
39.仁之难成久矣。人人失其所好,盖人人有利欲之心,与学正相背驰。故学者要寡欲。
40.君子不必避他人之言,以为太柔太弱。至于瞻视亦有节。视有上下,视高则气高,视下则心柔。故视国君者,不离绅带之中。学者先须去其客气。其为人刚行,终不肯进。“堂堂乎张也,难与并为仁矣。”盖目者人之所常用,且心常托之。视之上下,且试之。己之敬傲,必见于视。所以欲下其视者,欲柔其心也。柔其心,则听言敬且信。人之有朋友不为燕安。所以辅佐其仁。今之朋友,择其善柔以相与。拍肩执袂以为气合。一言不合,怒气相加。朋友之际,·49欲其相下不倦。故于朋友之间,主其敬者。日相亲与,得效最速。仲尼尝曰:“吾见其居于位也,与先生并行也。非求益者,欲速成者。”则学者先须温柔,温柔则可以进学。
《诗》曰:“温温恭人,惟德之基。”盖其所益之多。
41.世学不讲,男女从幼便骄惰坏了。到长益凶狠,只为未尝为子弟之事,则于其亲己有物我,不肯屈下。病根常在,又随所居而长,至死只依旧。为子弟,则不能安洒扫应对。在朋友,则不能下朋友。有官长,则不能下官长。为宰相,不能下天下之贤。甚则至于徇私意,义理都丧。也只为病根不去,虽所居所接而长。人须一事事消了病,则义理常胜。
《近思录》卷六·家道
1.伊川先生曰:弟子之职,力有余则学文。不修其职而学,非为己之学也。
2.孟子曰:“事亲若曾子可也。”未尝以曾子之孝为有余也。盖子之身所能为者,皆所当为也。
3.干母之蛊不可贞。子之于母,当以柔巽辅导之,使得于义。不顺而致败蛊,则子之罪也。从容将顺,岂无道乎?
若伸己刚阳之道,遽然矫拂,则伤恩,所害大矣,亦安能入乎?在乎屈己下意,巽顺相承,使之身正事治而已。刚阳之臣,事柔弱之君,义亦相近。
4.蛊之九三,以阳处刚而不中,刚之过也,故小有悔。
然在巽体不为无顺。顺,事亲之本也。又居得正,故无大容。然有小悔,已非善事亲也。
·495.正伦理,笃恩义,家人之道也。
6.人之处家,在骨肉父子之间,大率以情胜礼,以恩夺义。惟刚立之人,则能不以私爱失其正理。故家人卦大要以刚为善。
7.家人上九爻辞,谓治家当有威严。而夫子又复戒云:
“当先严其身也。”威严不先行于己,则人怨而不服。
8.归妹九二,守其幽贞,未失夫妇常正之道。世人以媟狎为常,故以贞静为变常,不知乃常久之道也。
9.世人多慎于择婿,而忽于择妇。其实婿易见,妇难知。所系甚重,岂可忽哉!
10.人无父母,生日当倍悲痛,更安忍置酒张乐以为乐?
若具庆者可矣。
11.问:行状云:“尽性至命,必本于孝弟。”不识孝弟何以能尽性至命也?曰:后人便将性命别作一般事说了。性命孝弟,只是一统底事,就孝弟中便可尽性至命。如洒扫应对与尽性至命,亦是一统底事,无有本末,无有精粗,却被后来人言性命者,别作一般高远说。故举孝弟,是于人切近者言之。然今时非无孝弟之人,而不能尽性至命者,由之而不知也。
12.问:第五伦视其子之疾与兄子之疾不同,子谓之私,如何?曰:不待安寝与不安寝,只不起与十起,便是私也。
父子之爱本是公,才着些心做,便是私也。又问:视己子与兄子有间否?曰:圣人立法,曰:“兄弟之子犹子也。”是欲视之犹子也。又问:天性自有轻重,疑若有间然。曰:只为今人以私心看了。孔子曰:“父子之道,天性也。”此只就孝上·49说,故言父子天性。若君臣兄弟宾主朋友之类,亦岂不是天性?只为今人小看却,不推其本所由来,故尔。己之子与兄之子所争几何?是同出于父者也。只为兄弟异形,故以兄弟为手足。人多以异形故,亲己之子异于兄弟之子,甚不是也。又问:孔子以公冶长不及南容,故以兄之子妻南容,以己之子妻公冶长。何也?曰:此亦以己之私心看圣人也。
凡人避嫌者,皆内不足也。圣人自至公,何更避嫌?凡嫁女,各量其才而求配。或兄之子不甚美,必择其相称者为之配。己之子美,必择其才美者为之配。岂更避嫌耶?若孔子事,或是年不相若,或时有先后,皆不可知。以孔子为避嫌,则大不是。如避嫌事,贤者且不为,况圣人乎?
13.问:孀妇于理似不可取,如何?曰:然。凡取,以配身也。若取失节者以配身,是已失节也。又问:或有孤孀贫穷无托者,可再嫁否?曰:只是后世怕寒饿死,故有是说。
然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
14.病卧于床,委之庸医,比之不慈不孝。事亲者亦不可不知医。
15.程子葬父,使周恭叔主客。客饮酒,恭叔以告先生。
曰:勿陷人于恶。
16.买乳婢多不得已,或不能自乳,必使人。然食己子而杀人之子,非道。必不得已,用二子乳食三子,足备他虞。
或乳母病且死,则不为害,又不为己子杀人之子。但有所费,若不幸致误其子,害孰大焉?
17.先公太中讳珦,字伯温。前后五得任子,以均诸父子孙。嫁遣孤女,必尽其力。所得俸钱,分赡亲戚之贫者。
·49伯母刘氏寡居,公奉养甚至。其女之夫死,公迎从女兄以归。教养其子,均于子侄。既而女兄之女又寡,公惧女兄之悲思,又取甥女以归嫁之。时小官禄薄,克己为义,人以为难。公慈恕而刚断,平居与幼贱处,惟恐有伤其意。至于犯义理,则不假也。左右使令之人,无日不察其饥饱寒燠。取侯氏,侯夫人事舅姑以孝谨称,与先公相待如宾客。先公赖其内助,礼敬尤至。而夫人谦顺自牧,虽小事未尝专,必禀而后行。仁恕宽厚,抚爱诸庶,不异己出。从叔孤幼,夫人存视,常均己子。治家有法,不严而整。不喜笞扑奴婢,视小臧获如儿女。诸子或加呵责,必戒之曰:“贵贱虽殊,人则一也。汝如是大时,能为此事否?”先公凡有所怒,必为之宽解。唯诸儿有过,则不掩也。常曰:“子之所以不孝者,由母蔽其过,而父不知也。”夫人男子六人,所存惟二,其爱慈可谓至矣,然于教之之道,不少假也。才数岁,行而或踣,家人走前扶抱,恐其惊啼,夫人未尝不呵责曰:“汝若安徐,宁至踣乎?”饮食常置之坐侧,常食絮羹,即叱止之曰:“幼求称欲,长当如何?”虽使令辈,不得以恶言骂之。故颐兄弟平生,于饮食衣服无所择,不能恶言骂人,非性然也,教之使然也。与人争忿,虽直不右,曰:“患其不能屈,不患其不能伸。”及稍长,常使从善师友游。虽居贫,或欲延客,则喜而为之具。夫人七八岁时,诵古诗曰:“女子不夜出,夜出秉明烛。”自是日暮则不复出房阁。既长,好文,而不为辞章,见世之妇女以文章笔札传于人者,则深以为非。
18.横渠先生尝曰:事亲奉祭,岂可使人为之!
19.舜之事亲有不悦者,为父顽母嚣,不近人情。若中·49人之性,其爱恶若无害理,姑必顺之。亲之故旧,所喜者,当极力招致,以悦其亲。凡于父母宾客之奉,必极力营办,亦不计家之有无。然为养又须使不知其勉强劳苦,苟使见其为而不易,则亦不安矣。
20.《斯干》诗言:“兄及弟矣,式相好矣,无相犹矣。”言兄弟宜相好,不要相学。犹,似也。人情大抵患在施之不见报则辍,故恩不能终。不要相学,己施之而已。
21.人“不为周南召南,其犹正墙面而立”。常深思此言诚是。不从此行,甚隔着事,向前推不去。盖至亲至近,莫甚于此。故须从此始。
22.婢仆始至者,本怀勉勉敬心,若到所提掇更谨。慢则弃其本心,便习以性成。故仕者入治朝则德日进,入乱朝则德日退,只观在上者有可学无可学尔。
《近思录》卷七·出处
1.伊川先生曰:贤者在下,岂可自进以求于君?苟自求之,必无能信用之理。古之人所以必待人君致敬尽礼而后往者,非欲自为尊大。盖其尊德乐道之心不如是,不足以有为也。
2.君子之需时也,安静自守。志虽有须而恬然若将终身焉,乃能用常也。虽不进而志动者,不能安其常也。
3.比吉,原筮元永贞,无咎。传曰:人相亲比,必有其道。苟非其道,则有悔咎。故必推原占决其可比者而比之。
所比得元永贞则无咎。元,谓有君长之道。永,谓可以常久。贞,谓得正道。上之比下,必有此三者。下之从上,必求此三者。则无咎也。
4.履之初九曰:“素履往,无咎。”传曰:夫人不能自安于贫贱之素,则其进也,乃贪躁而动,求去乎贫贱耳,非欲有为也。既得其进,骄溢必矣,故往则有咎。贤者则安履其素,其处也乐,其进也将有为也,故得其进则有为而无不善。
若欲贵之心,与行道之心交战于中,岂能安履其素乎?
5.大人于否之时,守其正节,不杂乱于小人之群类,身虽否而道之亨也。故曰:“大人否亨。”不以道而身亨,乃道否也。
6.人之所随,得正则远邪,从非则失是,无两从之理。
随之六二,苟系初则失五矣,故象曰:“弗兼与也。”所以戒人从正当专一也。
7.君子所贵,世俗所羞。世俗所贵,君子所贱。故曰:
“贲其趾,舍车而徒。”
8.蛊之上九曰:“不事王侯,高尚其事。”象曰:“不事王侯,志可则也。”传曰:士之自高尚,亦非一道。有怀抱道德,不偶于时,而高洁自守者。有知止足之道,退而自保者。有量能度分,安于不求知者。有清介自守,不屑天下之事,独洁其身者。所处虽有得失小大之殊,皆自高尚其事者也。
象所谓“志可则者,进退合道”者也。
9.遁者,阴之始长。君子知微,故当深戒。而圣人之意,未便遽已也。故有“与时行,小利贞”之教。圣贤之于天下,虽知道之将废,岂肯坐视其乱而不救?必区区致力于未极之间,强此之衰,艰彼之进。图其暂安,苟得为之,孔孟之所屑为也。王允、谢安之于汉晋是也。
10.明夷初九,事未显而处甚艰,非见几之明不能也。
如是则世俗孰不疑怪?然君子不以世俗之见怪,而迟疑其行也。若俟众人尽识,则伤已及而不能去矣!
11.晋之初六,在下而始进,岂遽能深见信于上?苟上未见信,则当安中自守,雍容宽裕,无急于求上之信也。苟欲信之心切,非汲汲以失其守,则悻悻以伤于义矣。故曰:
“晋如摧如,贞吉。罔孚,裕无咎。”然圣人又恐后之人不达宽裕之义,居位者废职失守以为裕。故特云“初六,裕则无咎”者,始进未受命当职任故也。若有官守,不信于上而失其职,一日不可居也。然事非一概,久速唯时,亦容有为之兆者。
12.不正而合,未有久而不离者也。合以正道,自无终揆之理。故贤者顺理而安行,智者知几而固守。
13.君子当困穷之时,既尽其防虑之道而不得免,则命也,当推致其命以遂其志。知命之当然也,则穷塞祸患,不以动其心,行吾义而已。苟不知命,则恐惧于险难,陨获于穷厄,所守亡矣。安能遂其为善之志乎?
14.寒士之妻,弱国之臣,各安其正而已。苟择势而从,则恶之大者,不容于世矣。
15.井之九三,渫治而不见食,乃人有才智而不见用,以不得行为忧恻也。盖刚而不中,故切于施为。异乎“用之则行,舍之则藏”者矣。
16.革之六二,中正则无偏蔽,文明则尽事理。应上则得权势,体顺则无违悖。时可矣,位得矣,才足矣,处革之至善者也。必待上下之信,故“已日乃革之”也。如二之才德,当进行其道,则吉而无咎也。不进则失可为之时,为有咎也。
17.鼎之有实,乃人之有才业也。当慎所趋向。不慎所往,则亦陷于非义。故曰:“鼎有实,慎所之也。”
18.士之处高位,则有拯而无随。在下位,则有当拯,有当随,有拯之不得而后随。
19.“君子思不出其位。”位者,所处之分也。万事各有其所,得其所则止而安。若当行而止,当速而久,或过或不及,皆出其位也,况逾分非据乎?
20.人之止难于久终,故节或移于晚,守或失于终,事或废于久,人之所同患也。艮之上九,敦厚于终,止道之至善也。故曰:“敦艮吉。”
21.中孚之初九曰:“虞吉。”象曰:“志未变也。”传曰:
当信之始,志未有所从,而虞度所信,则得其正,是以吉也。
志有所从,则是变动,虞之不得其正矣。
22.贤者惟知义而已,命在其中。中人以下,乃以命处义,如言“求之有道,得之有命”,是求无益于得。知命之不可求,故自处以不求。若贤者则求之以道,得之以义,不必言命。
23.人之于患难,只有一个处置。尽人谋之后,却须泰然处之。有人遇一事,则心心念念不肯舍,毕竟何益?若不会处置了放下,便是“无义无命”也。
24.门人有居太学而欲归应乡举者,问其故,曰:蔡人鲜习《戴记》,决科之利也。先生曰:汝之是心,已不可入于尧舜之道矣!夫子贡之高职,曷尝规规于货利哉?持于丰约之间,不能无留情耳。且贫富有命,彼乃留情于其间,多见其不信道也。故圣人谓之“不受命”。有志于道者,要当去此心而后可语也。
25.人苟有“朝闻道,夕死可矣”之志,则不肯一日安于所不安也。何止一日,须臾不能。如曾子易箦,须要如此乃安。人不能若此者,只为不见实理。实理者,实见得是,实见得非。凡实理得之于心自别。若耳闻口道者,心实不见。
若见得,必不肯安于所不安。人之一身,尽有所不肯为。及至他事又不然。若士者,虽杀之,使为穿窬必不为,其他事未必然。至如执卷者,莫不知说礼义。又如王公大人,皆能言轩冕外物,及其临利害,则不知就义理,却就富贵。如此者只是说得不实见。及其蹈水火,则人皆避之。是实见得。
须是有“见不善如探汤”之心,则自然别。昔曾经伤于虎者,他人语虎,则虽三尺童子,皆知虎之可畏,终不似曾经伤者,神色慑惧,至诚畏之。是实见得也。得之于心,是谓有德,不待勉强。然学者则须勉强。古人有损躯陨命者,若不实见得,则乌能如此?须是实见得。生不重于义,生不安于死也。故有“杀身成仁”,只是成就一个是而已。
26.孟子辨舜跖之分,只在义利之间。言间者,谓相去不甚远,所争毫末尔。义与利只是个公与私也。才出义,便以利言也。只那计较,便是为有利害。若无利害,何用计较?利害者,天下之常情也。人皆知趋利而避害。圣人则更不论利害,惟看义当为不当为,便是命在其中也。
27.大凡儒者未敢望深造于道。且只得所存正,分别善恶,识廉耻。如此等人多,亦须渐好。
28.赵景平问:“子罕言利”,所谓利者,何利?曰:不独财利之利,凡有利心,便不可。如作一事,须寻自家稳便处,皆利心也。圣人以义为利,矣安处便为利。如释氏之学,皆本于利,故便不是。
29.问:邢七久从先生,想都无知识,后来极狼狈。先生曰:谓之全无知则不可,只是义利不能胜利欲之心,便至如此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