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还有三种人在抽烟,一种是黑人,一种是穷人,一种是愚蠢的人。我就属于这三种人之列。我没有想到过戒烟。鲁迅先生说,生命是我自己的,所以我不妨大步地向前走去。前面是荆棘,是险滩,是坟墓,都由我负责。先生说这话,是不是针对抽烟而说,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先生的早逝,与他的肺病,与他的抽烟有关系。我翻开《鲁迅全集》,那些暴烈的、作生命之呐喊的文字,其间总蒙着一股浓浓的雪茄味。
我有三十年的烟龄,而大量的抽烟,是从二十年前开始的。二十年前我在一家报社开始当文艺编辑,前面一个陕南人,教会了我喝茶,后面一个陕北人,每次他抽烟,都敬我一支来。前后夹攻,穷酸文人的这些烟茶的毛病,我从此惯下了。
记得写《遥远的白房子》这个中篇时,每天晚上,我给自己的桌前放两包烟,什么时候烟抽完了,搁笔。两包烟产生的效益是五千字,我用一个星期,完成了这个三万五千字的小说。小说写完后,我发觉自己已经成了个嗜烟如命的人了。
抽烟最凶的是写长篇《最后一个匈奴》这一年零十天中。烟从早上抽起,几乎不灭,一直到晚上。我那些曰子像一架失控的航天器,一个白痴,全身心都沉浸在一种麻木和癫狂中,抽烟这件事其实成了一种休息和分散注意力的形式。写作的途中,我突然感到还有一件事情要做。是什么事情呢?我想了半天,想起是抽烟,于是将手向桌上摸去。这时我才发现,上一支烟刚刚抽完,烟头还在烟灰缸上冒烟。
烟使你的大脑麻木和麻醉(正如咖啡使巴尔扎克兴奋一样,他的尸体解剖证明,咖啡因已经深入地渗入了他的骨头里。)这样思维中便有一种“删繁就简三秋树”的感觉。你的思维从大处着眼,生活和阅历在烟雾腾腾中升华为艺术。麻木的大脑还可以使你放开胆量,向艺术的高度直逼,古人说“事到临头须大胆”,正说的这状态。
我写《最后一个甸奴》写了一年零十天,保守地估计,以每天三盒烟计算,共抽了一百二十多条烟。这真是一个可怕的数字。它们是怎么毒害我的身体的,我不知道。从钱上计算,这一百多条烟就是一万多块钱。人说,抽烟的人一生要抽掉一副棺材,而对我来说,它该是许多副棺材了。
我从《最后一个匈奴》的稿费中一共拿了两万四千块钱。抽烟抽了一万多,打官司(有人要对号入座)赔了一万多,等于什么也没有。不过艺术家呕心沥血的劳动,原本也不是为了那些。从去年到今年,随着年事渐长,来曰不多,我已经越来越彻悟到艺术创造于我来说,是一种宿命和使命的驱使了。
这四五年我抽烟抽得少了,这主要是得力于朋友的劝告。每天从三盒降为两盒。不过提起笔来,所有的劝告便成为耳边风了。我写作是一种全身心的投入,灭此朝食,每一篇都当作自己的遗嘱来写。正如鲁迅先生所说的,生命是我自己的,所以我不妨大步地向前走去。
从江南回来,到今天整一个月,我计算了一下,自己一共买了六条烟,一条烟是十盒,一个月是三十天,二三得六,恰好,我每天是两盒。
等到什么时候,我不写作了,我也就不抽烟了。我保证能做到这一点。而且,我坚决地不允许我的儿子抽烟,也不希望他将来从事写作这个行当,世界上有那么多提供饱暖的行当,为什么要从事这个不幸的职业呢?要成为像我这样不幸的人呢?
我的父亲五年前死于肺气肿,抽烟即是病因之主要原因。在葬埋他的时候,我给他的枕边放了两盒烟。这是一个烟民对另一个烟民的最后的敬礼。
人从牙齿上讲是一种食草动物,它缺少老虎那样尖利的牙齿和带刺的舌头;从肠胃上讲则是一个食肉动物,它没有牛那种能够反刍的胃。吃肉还是食草,人各有爱,这事不必强求,亦不必就此分出个优劣与雅俗。比如我的故世的老祖母,她一生不但不吃肉,连盐也不吃,这叫“忌口”。不过喜吃肉的还是大有人在的,比如那个孔夫子。
孔夫子一生,与肉有过许多的事情,学生去求学,他不收你钱,不收你布帛,要你脊背上背一束干肉条来。他四处游说布道的途中,困于下蔡,口里咽着唾沫,发牢骚说:三月不识肉味。至于他见到肉时的那一种馋相,也留下一句话传世,这话叫“食不厌精,脍不厌细”。这话而今已经被那些美食家们奉为圭臬。
不过大人物中,喜欢食草的大约也不少。有个鲁迅,先生有一篇小说,是说老夫子瞅见了碟子里有片白菜心,于是伸出筷子去夹,不过儿子眼疾手快,筷子比他先到。这样老夫子的筷子到时,白菜心已经没有了,缩回来又不合适,于是只好挟起一片菜帮子,完事。这是小说,小说最忌对号入座虽然这几年对号入座之风日盛所以我们大可不必认真,说这老夫子就是先生自己。不过先生有一句名言,确实证明是以食草动物自况的。“我吃进去的是草,挤出的是奶!”辛劳一生的先生,把自己比作一条泽被人间的大奶牛。
我喜欢吃肉。如果有前身的话,大约前生是一个食肉动物。小时候,看到我吃起肉来那一种馋相,母亲常感慨地说,等她什么时候有钱了,买一头肥猪,吆进你的肚子里去,让你吃个够。但她没有钱,现在也没有。我现在倒是有一些余钱了,可以放开肚子去吃肉了,甚至一只羊,一头猪,一条牛,一匹马,都可以轻轻易易地买下了,只是我的牙齿一我的牙齿已经七零八落,啃不动肉了。这话在这里说出有点伤感。伤感的我这时记起印象派大师雷诺阿的一句相同的话。雷诺阿说当我终于可以买得起最好的牛排时,我口中的牙齿已经掉光了!”
回忆童年,几乎没有关于吃肉的记忆。那时我随祖母住在乡下。不过遍搜记忆,吃肉的事大约还是有过一次的,那是生产队的一头老牛死了。因为老牛之死,那一天便成为全村人的节曰。每人分得了四两肉。叔父是队长,他将牛头也扛回了家里。这大约并不是一个便宜,因为牛头很难煮。大约到深夜两点,将老坟地里刨出的那个柏木疙瘩烧完了,牛头才煮烂。我一直就着煤油灯,守候到两点。其实,从牛头一进锅里,开水一滚,肉上没有血丝了,我就开始偷偷摸摸地抠着吃。
前些年说人是万物之灵长,世间万物,人皆可以因己而用。这几年又说人并不应该有这个特权,自然界中,人仅是一分子而已,它和一匹马,一只羊,一只蚂蚁,一只跳蚤,都是平等的,应当彼此善待。我是同意后一个观点的。非但同意,而且还想进一步发挥说,不独动物,那些植物也是有知觉和生命的,人类亦不应该对它们妄加杀戮才对。这论高则高矣,但这同时就带来了一个问题:人的嘴巴,无论食草,无论吃肉,总得有东西往那里面填才是,你总不能将它吊起来吧。我们的智慧不够,也许后来的人们可以解决这个两难问题,或者让我们从此不吃,或者可以让我们从此心安理得地猛吃。
有预言家说,马肉在21世纪,将成为人类对肉食的第一选择,现今的牛肉、猪肉、羊肉、鸡肉、鱼肉之类,将退居其次。预言家说这话时,是以强调马对于人类的重要性为出发点的,不过这话令我有些不舒服。动物中,我和马的感情最深,当骑兵时,我的胯下曾长时间地骑过一匹马,人们称它“无言战友”。那马肉也并不好吃,复员时,我们从边防站向乌鲁木齐一路走来,那一年是倒春寒,雪地上躺满了倒毙的牧民们的马。我们就是这样像草原上的饿鹰一样吃着死马肉走到乌鲁木齐的。那马肉嚼在嘴里,很漠,有一股酸味,大约是在雪地里停放太久的缘故,还有股死尸味。
这几年物质丰富,人们于吃,是空前地讲究起来了,孔老夫子的“食不厌精,脍不厌细”的理想,正在实现。去年冬天我糊里糊涂地去开了一个会,去后才知道是西安城的一百家宾馆、酒楼、餐厅、饭店举办振兴陕西饮食业研讨会。会上他们要我讲话,我吓得头缩到了桌子底下。我说我在家里连饭都不会做,岂敢在你们这些专家面前妄谈饮食文化。会后吃饭,各家都把自己最好的菜摆上桌,更有那些啤酒、甜酒、白酒厂家,亦将各类酒恨不得捏着鼻子往你嘴里灌。小姐站在你旁边,求你多吃一些他们的菜,多喝一些他们的酒,以此证明他们的是最好的,并说老板就在后边监督,送不完没法交代。我只得苦笑着说,我这里只有一个肚子。
去年夏天,我去了一趟福州。我对海味,一向不喜欢,饭间,主人将那些带壳的海生物,往我碟里夹,并问我好吃不好吃。我这人面软,想讨主人的喜欢,于是连称“好吃”。见我这样说,许多双筷子又将那些海生物往我碟子里堆。“在你们北方,是吃不到这么新鲜的海味的!”他们说。我只得硬着头皮往嘴里填,一边填一边作好吃状。那次老婆也去了。她却是个敢于说真话的人,她说这是什么,一点都不好吃!”这样,众人便饶过了她。下来后她对我说,咱们只在这里住一个星期,那些南方人,他们成年累月生活在这里,真不知道是怎么过的。下午我到街上,买了一堆方便面回来,结果电梯里遇到了他们老总,双方都很尴尬。下午桌上的伙食,便变成北方菜了。
一部人类文明史,从某种意义上讲,其实是一部吃的历史--这吃包括吃草和吃肉。“民以食为天”,是那些治人者们的话;“千里当官,都为吃穿”,是那些为牧者们的话男儿嘴大吃四方”,则是老百姓的话。更有那马克思主义的经典作家们,一眼洞穿了那被层层虚假的外衣所掩盖着的生活的本质,那本质即是:人们必须首先有了衣、食、住,然后才能谈得上别的。我是一个几乎没有欲望的人,于饮食方面,亦是如此,对我来说,一碗酸面汤,就是最好的草,一盘红烧肉,就是最好的肉了。况且,从去年开始,随着马齿徒长,我的饭量,已经减了一半甚至三分之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