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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一个乞丐也看不起的人

横戈儿到京城来遇到的第一个人居然是个乞丐。

这件事,让他觉得哭笑不得。

更想不到的是,那个看上去邋遢落魄的乞丐打量他许久后,竟然用一种鄙夷厌恶的口气说了句话:“哪来的野乞丐?这里是我们的地盘,上别处要饭去。”接着,狠狠的瞪了他一眼,满脸嫌弃的走了开去。

横戈儿低头看了看,身上穿的破衣的确比那乞丐好不了多少。一双僧鞋也因多日来的长途跋涉变得残破不堪,磨损严重,脚趾必现。

怪不得就连乞丐也看不起他,他苦笑着提了提掌中用布帛包裹的刀,继续向前走去。

刀身短而狭,不过两尺三寸,用一块发黄的破布包着,刀鄂上的红漆已剥落。刀柄上斑驳的木纹,每一道都刻画着久已风化的岁月,刀环上印着一道缺口,作系刀衣之用,现在刀衣也已不见。

这么样的一柄刀无疑已很古老,甚至比横戈儿的年纪还要大。这么样的一柄刀无论放在哪里,都显得十分不起眼。

这么样的一柄刀握在横戈儿手里,倒也相配。他们看起来都是那么不起眼,就算现在马上死在这里,也不会有人多看一眼。

在过去的二十年里,除了吃斋念佛,横戈儿只做一件事——练武。

他相信,他的武功现在除了砍柴之外,好像已可以杀人。

只不过,他空有一身好本事,出身不好,际遇不佳。所以才走了三个月的路,从凤阳来到京城,碰碰运气。

任何一个学有所成的江湖中人都不愿庸庸碌碌过一辈子。他们不分昼夜,挥洒汗水,练就武艺,是要用来换取名声和权利的。如若不然,习武又有何用?如果武功不能为他们带来渴望得到的一切,还不如早些抛下刀剑,回乡下去种田。

横戈儿自从握住掌中那柄刀开始,就已打定主意,一定要靠着他的本事和这柄刀,在江湖上闯出一番名堂。所以,当他的师父“一叶禅师”准许他入世历练的时候,他毅然决然下了山,几乎连头也没有回。

江湖并不是一个只靠武功就能功成名就的地方,武功只是为了际遇所准备的道具。这一点横戈儿还是明白的,所以他才会出现在这里。

到京城这个巨大的名利场来,总好过提着那柄不起眼的刀天南海北的瞎晃悠。

何况眼下就有一个天大的好机会。

横戈儿当然不想错过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并已打定主意,要用掌中那柄不起眼的刀砍下郭恒的人头,换来“铁流帮”第五把交椅。

这柄不起眼的刀已成了他唯一的依靠。

偌大的江湖又岂止他一个人?一柄刀?

江湖中人都在觊觎这个一夜成名的机会。近日来,京城的大街小巷上已多了许多提着布帛包裹着兵器的江湖中人。他们当中以初出茅庐的少年人数最多,艺有所成的中年人也不少,甚至不乏年近花甲的老人。

年轻人心高气傲,自然不会错过这个扬名立万的机会;中年人大多已在江湖中摸爬滚打了许多年,武功较年轻人已多了几分修为,却依旧没有混出什么名堂,他们所等的正是这样一个机会;花甲老人既褪去了少年人的稚气,与中年人相比愈发冷静、稳重。他们的筹码是手底下几十年的勤修苦练,长年累月跑江湖积累的经验。如果有人要问什么时候下手最为合适,他们一定会给出一个精准合时的答案,他们早已熬成了一块狠辣的老姜!

木匣、布帛中的兵器终有见光日,他们都在等待。等待最好的时机,等待绝佳的时机,等待一飞冲天的时机。

横戈儿也不例外,不过,在这之前还有一件更重要的事情等着他去做,简直一刻也等不了。

横戈儿木立在街心,任由嘈杂的人群从身边匆匆而过,摩肩接踵,川流不息。在这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事情要去做,没有人会注意这个衣衫褴褛的年轻人。

在京城里,像他这样不起眼的年轻人,一天之内也不知要死多少,又有谁会去注意他?

横戈儿的眼睛在拥挤的人流中不断探索、寻找。这个年轻人长得很平凡,甚至带着一点邋遢的土气,他的五官没有一样是值得特别形容的,以至于他的脸看起来没有一点立体感,单薄的就像一片枯叶,一粒黄沙,一张白纸。

任何见过他的人都很难回忆起他的模样,却一定不会忘记他的眼睛。

任何平凡人如果拥有这么样一双眼睛,他的平凡注定到此为止。

横戈儿的眼睛清澈安详,就像绣娘们的铜镜,又像一片平静的湖面。瞳仁的最深处却闪着一抹难以察觉,有如野兽般机警、敏锐的光,仿佛流星划过夜空后的星屑,都已汇聚在这双眸子里一般,充满了一种人类最原始的渴望。

此时,这点光又已闪耀、跃动起来,他的目光已凝注在街角一间不起眼的酒肆前。

这样的酒肆在京城里恐怕已找不出第二家。它的寒酸和落魄,与这个繁华的地方显得格格不入。

横戈儿很喜欢这样的地方,仅剩的几两碎银子也只够在这种地方吃饭。即使在这种地方吃饭,也只点的起最便宜的馒头。

酒肆是两间敞轩并成的,并没有太大的席面,只得三张胡乱摆放的桌椅。靠近门口的两张桌前已坐了人,看来喜欢来这种地方吃饭的人不止他一个。

到京城来的人,都想尝尝福禄斋的八宝芡实鸭,天香楼的七巧竹筒饭,麒麟阁的蜜汁烤乳猪。但是这些佳肴珍馐十分昂贵,一份七巧竹筒饭的价钱已足够让横戈儿吃上一年的馒头。

横戈儿过惯了青灯古佛,清苦的日子,倒没有什么口腹之欲。只要有一碗白菜煮的粥,两个白面馒头,已觉足够。

横戈儿唤了一声,獐头鼠目的小二立时迎上来。他原本笑的就像一只看到鸡的狐狸,待得见到这位一身寒酸的客人后,不由得耷拉下脸色,说话的声音有如一个泄气的皮球:“吃啥?”

横戈儿并不是第一次被人看不起,算上这一次,他已被人看不起了三百三十三次,他并没有生气:“馒头,两个馒头。”

没有生气不代表已经习惯,小二转过身去的一刹那,横戈儿的眼中忽然并发出一股有如炼火般炽热的怒浪,握刀的手背青筋凸现。

没有人愿意被人看不起,他没有发作,只是因为还能忍耐。

他身上的确没有任何能让别人看得起的东西,所以他只能忍。

——从第一次被人看不起开始,他已在心中发下雷公毒誓,绝不会让人看不起一辈子。

小二将馒头端上来的时候,没有多去看横戈儿一眼,好像多看一眼他的眼睛就会马上烂掉、瞎掉,流出浓水。

横戈儿将那柄不起眼的刀悬在腰畔,馒头的香气已冲淡了心头的怒火。

——毕竟支撑人活下去的东西不是怒火而是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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