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小农家庭凭一代代人积累的经验,按部就班地生产生活着,没有也用不着高深的经济学理论和经济思想。他们只有实用性很强的格言,这些格言被一代一代地沿用,有的还被文人学士们写进了家训之中。这些格言可以视为农民家庭的经济观念的体现。
家训是前辈教诲后代子孙如何为人处事的训诫,也称家诫、家范。家训作为一种文化现象源远流长,到宋代的时候明显增多,流传下来也很多,如司马光的《温公家范》、陆游的《放翁家训》、袁采的《袁氏世范》等等。家训的作者都有一套自己的治家方法和经验,是自己乃至前辈人生经验的总结,是讲给子孙们听的肺腑之言,不像其他作品那样矫揉和虚假。当然,写家训的文人学士都属于上层家庭,而且所讲的有一些理想的成分,与实际家庭生活有一定距离,但总的看来讲得还是比较实际的,特别是家庭经济观念方面的内容。
一是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买卖观念。买进田地、增进家业是所有人的愿望。购买田地的时候,首先必须确认土地的真正主人,但古时候的人们没有“土地所有权”的抽象概念,而是具体化为一些可操作的方法,其中最主要的就是要确认田界四至。在宋代的土地买卖中,经常有因田界不明而引起的产权纠纷,所以要求“田产界至宜分明”,就成了宋人家训中经常强调的内容之一。袁采在《袁氏世范》卷3专门以此为题,告诉子孙:“人有田园山地,界至不可不分明。异居分析之初,置产典卖之际,尤不可不仔细,人之争讼多由此始。”特别是买进别人的田地的时候,一定要验明田界再成交。袁采进一步具体讲:“人户交易,当先凭牙家索取阄书、砧基,指出丘段围号。就问见佃人有无界至交加,典卖重叠。”阄书是分家文书,记载着自己家田地的来源;砧基簿是宋代官府编造的各户的土地产权凭证,上面画着各户田地的形状、界至和面积,并且记录着田地的由来如典卖的还是继承的祖产,并且有有司签字。买卖田地的时候,买方要仔细核对分家文书和砧基簿后才能放心购买。
袁采在家训中还具体讲了确认田界的时候应当注意的其他问题。如果有的田地“因地势不平,分一丘为两丘者,有欲便顺并两丘为一丘者;有以屋基山地为田,又有以田为屋基园地者;有改移街路水圳者。官中虽有经界图籍,坏烂不存者多矣。况又从而改易,不经官司、邻里验证,岂不大起争端?”这显然是袁采的经验之谈。至于确认卖方对田产的所有权的合理性,更是进行交易的前提,宋代“官中条令,惟交易一事最为详备,盖欲以杜争端也”,也是出于这个原因。所以,在交易的时候除了验证砧基簿、分家文书,还要“问其所亲,有无应分人出外未回,及在卑幼未经分析”,免得买了这块田地又有来争所有权的。“或系弃产,必问其初应与不应受弃;或寡妇卑子执凭交易,必问其初曾与不曾勘会。如系转典卖则必问其元契已未投印,有无诸般违碍,方可立契”。如果卖主没有合法的土地所有权,或者同一块田地被重复典卖,或者子弟未经家长同意私自典卖,或者冒称别人的田地为自己的田地进行交易,以及把自己本来没有继承权的田地拿来典卖,买了就是上当,千万不能干。“凡交易必须项项合条,既无后患”,对不具备上述条件的田地再便宜也不能买。
宋代土地买卖很频繁,“贫富无定势,田宅无定主”;“富贵盛衰,更替不常”,就是袁采在家训中对这种现象的概括。袁采在家训中还具体讲:“大抵天序十年一换甲,则世事一变。今不须广论久远,只以乡曲十年前二十年前比论目前,其成败盛衰何尝有定势?”司马光也认为,“今之为后世谋者,不过广营生计以遗之,田畴连阡陌”,“自以为子子孙孙累世用之莫能尽也。而子孙于时岁之间奢靡游荡以散之”,很快就可以挥霍殆尽。这些说法反映出古人的矛盾心态:既希望多留些田产给子孙,也知道在土地易手频繁的宋代很难长久保持。出于同样的担心和恻隐之心,袁采还告诫子孙“不可见其自有田园,辄起贪图之意”,要推己及人。
尽管这样讲,宋代的家训作者们也认为投资土地是最保险的。叶梦得说,应当“有便好田产可买者买之,勿计厚值。譬如积蓄一般,无劳经营而有自然之利,其利虽微而长久,人家未有无田而可致富者也”。在叶梦得看来,投资土地利润虽小但却保险,从长久来看是最合适的。袁采则把投资土地与放高利贷的收益作了比较,“若以百千金银计之,用以买产,岁收必十千。用以典质营运,三年而其息一倍”,投资土地的收益小得多,但投资土地比放高利贷稳定保险。所以袁采对子孙讲,遇到“邻近利害欲得之产,宜稍增其价”来购买,表面上看是多花了钱,其实是保险而合算的,因为这样可以带来长久而稳定的收入,管理起来也方便。但是,绝对不能乘人之危,“苦害卖产之人”,不能做那种“知其欲用之急,则阳拒而阴钩之,以重扼其价”的事情,为富不仁是会遭报应的,不能做见利忘义的小人。
二是家庭生活中的节俭观念。在古代家庭生活中,“节俭”是普遍认同的原则,无论贫富都是如此,“勤俭持家庆有余”是家庭生产生活中的共同追求,勤劳生产以增加收入,节俭生活以节省开支,多收少支,才有积余。在宋人的家训中,这方面的教诲随处可见:
司马光《训俭示康》说: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侈则多欲。君子多欲,则贪慕富贵,枉道速祸;小人多欲,则多求妄用,败家丧身。赵鼎《家训笔录》说:古今遗法子弟固有成书,其详不可概举,唯是节俭一事,最为美行。
倪思《经鉏堂杂志》说:俭则足用,俭则寡求,俭则可以成家,俭则可以立身,俭则可以传子孙。奢则用不给,奢则贪求,奢则掩身,奢则破家,奢则不可以训子孙。
叶梦得《石林治生家训要略》说:夫俭者,守家第一法也。
陆游《放翁家训》说:天下之事,常成于困约,而败于奢侈。
关于节俭、抑奢的训示几乎是每一个家训作者都要说到的话题,他们都把能否节俭视为家庭盛衰的根本原因。家训的作者们还对如何节俭提出了一些具体的办法,陆九韶说,“今考古经国之制,为居家之法,随资产之多寡,制用度之丰俭”,关键是把握好一个“度”。他所说的“经国之制”指的是国家制定财政收支计划时的“量入为出”原则,这个原则最初就是在家庭生产生活中形成的,陆九韶似乎说颠倒了。袁采也认为消费应当视自己家的财力而定,超过了家庭经济的承受能力就是奢侈,“丰俭随其财力,则不谓之费;不量力而为之皆妄费也”。同时,还要有因时而变的准备,“家资厚薄不常,方当盛时虽可办,贫则必废”,不能总是一个消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