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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5章

1743年,乡绅病故,他的所有遗产被儿子们挥霍一空。同年,一个进京赶考的书生,再……,次把那枚铜板携人京城。

1744年,有四百二十一个人在京城得到并花过它。此时的情形对这枚铜板来说,显得越来越不妙。朝廷的旧币流通禁令已经颁布多年了,大海再深,耐不住鱼网越收越紧,这枚铜板在民间的流通寿命指日可待了。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躲着它,惟恐它在自己的手中丧失了生命。这可以看成是人们善良而不忍杀生的另一个表现。

1745年旧历的年夜,这枚铜板来到一个叫傅已成的钱庄老板手上。老板深谙这个道理,水消失于水中,风消失于风中,要想将这枚铜板在自己眼前消失,当然要让它重新混迹于它的同类当中。

凌晨,傅已成从城西车公庄和三塔寺附近的一条胡同里走出来。他用那枚铜板找了一个叫青苹的歌妓陪了他半宿。那枚铜板落人青苹床头的瓷钵里跳荡滚动的声音,叮叮哨哨的毫不逊色,仿佛青苹银子般清脆的笑声。

人世间仿佛是上帝做过的一个梦。至此,这枚铜板遭遇了它所无法回避的迷咒般的尴尬命运。多少年前,一个讲苏州评话的艺人因为这枚铜板被对方砍伤了胳膊,如今,他的曾孙无意中用它得到的恰恰是对方曾孙女的身体,如果这不算轮回和报应,那么上帝为什么首肯这样的事情发生?

就像时光是有刻度的一样,命运也有它迟早的刻度。这枚铜板,注定要像“击鼓传花”这种游戏一样,在某一时间,某一地点,某一个人手里,暂停它的呼吸。

这一年应该是1746年。1746年,在美国的纽泽西州,一座名叫普林斯顿的大学开始成立。同年,著名的神学家爱德华滋得以出版他的《宗教情操真伪辨》;在法国,卢梭的第一个孩子出生,他把他送进了孤儿院;在英国,一个名叫詹姆斯库克的杂货店学徒少年,因为与生俱来地喜欢闻到海水的咸味,听到鸥鸟的鸣叫,热衷让海风拍打他的面颊,来到了著名的沃克兄弟船公司当了学徒。后来他曾在荷兰人发现了澳大利亚之后,重新发现了这个世界第二大岛,他还护送过科学家到南太平洋的塔希提岛观察金星的情况,他后来成了英国著名的航海家和海军上校;在中国,一个叫金昆的清朝宫廷画家奉命开始画皇帝《大阅图》,却不料将象征满族势力的八旗画错了,更糟糕的是他企图加以掩饰。乾隆知道后,十分恼怒,责令怡亲王允祥和内大臣海望将他治罪。这一年,清朝文学家洪亮吉出生。在西北的乎凉,连续三天发生轻微地震。在普洱,一颗硕大的流星呈波浪线状悄悄滑落……

同样是1746年,在京郊某一条羊群刚刚走过的小路上,一个放牧人拾到了一枚铜板。他把它略微打量了一下,知道这是一枚超过流通期限的无用的铜板,就把它再一次丢到地面,只不过比拾到的位置移动了几米而已。

时间迟缓而快速地走过了一百六十年。我说“时间……走过”这两个字眼,它们搭配在一起其实是一对矛盾的东西。所有人都知道“时间”是“流动”的代名词,而科学家坚持认为时间其实是静止和凝固的。它们的区别就在于一个是心理时间,一个是物理时间。时间的定义竟然存在两种(甚至多种),那么时间还准确地存在着吗?这是一个形而上的问题。玻尔兹曼给一切形而上学起了个诨名,叫“人脑中的偏头痛”。我的另一面头已经够痛的了,再说,古往今来许多把一生时间都用在研究时间问题上的科学家,牛顿、玻尔兹曼、艾伦菲斯特……最后都以自杀而告终。我不想做一个觊觎和研究时间的什么科学家,所以我还是小心地躲开这个话题为妙。

一百六十年后,也就是1906年,6月,一个晴朗的午后,一个正在京郊锄地的农人,他手里的锄头忽然在松软的土地里发出一声细微的声响。一枚铜板滚到他脚前。他拾起来拂去上面的泥土,仔细地端详着。铜板的正面铸着隶书,是“顺治通宝”四个字,背面是满文。他闻到了一股像土地一样久远的气息。他几乎是下意识地把它揣进了衣兜里。那一刻他并不知道,他这是在耕作他生命中的最后一季庄稼。

这个人因伤寒死于这一年的冬天。由于下面的原因,我无法说出他的名字。他不是一个纯粹的农民,他是从京城来此隐居。他应该算得上是一个非常出众的人物,在十九世纪末叶,他在政治上的影响不逊于后来的邹容,而文学上的造诣,当同比他稍早一些的文廷式抗衡。他在临死的时候,购买和搜罗回自己所有出版及未出版的著作,统统销毁。同时,他看透并厌恶了那种生前势不两立、死后惺惺相惜的小人的嘴脸,为防止谬托知己、谬种流传的现象出现,他早早立下了遗嘱,严禁任何人(包括所谓朋友)在他死后撰写有关他的什么悼词、纪念文章、回忆录等等。时间(又是时间!)横亘了一切,因为上述的原因,我们今天几乎无以更多地了解他了。这是他的成功。

他死后在他生前耕作过的那片土地里人葬。我知道在中国乡间一直存在这种迷信,人死后是要在他的嘴里放上一枚铜板或硬币的,好在阴间的鬼门关贿赂小鬼。在希腊神话中也有类似的传说,卡隆特,那是地狱冥湖上运送亡灵的摆渡人,他专门收取死者家属为死者放在嘴里的钱币来作为摆渡费的。眼下正是如此,这个不知名的名人,他的家人把他拾到的那枚铜板,含在他的嘴里,一同埋人地下。

这枚铜板再次重见天日是1936年,西安事变的那一年。只不过不是发生在冬天而是夏天。一个三流的盗墓贼在墓室里偷走了几个古董并失手碰碎了一只瓷瓶后,顺手揣走了它。盗墓贼在地面上的阳光—卜打量着,这枚铜板的正面不知什么时候增加了一道细小而触目的口凹痕,当然,那不是死者的牙齿咬啮所致,而足来自他生前使用过的某一只锄头的磕碰。

接厂来我几乎无力继续说出这枚铜板的下落。我相信世间有许多事情是神秘的,断裂的,它们不屑将真相向人类和盘托出。甚至,我们所浸淫的世间的一切都是不真实的,唯一真实的只有虚无。那枚铜板,我知道,就眼下来说,也许是个例外。因为我相信它。我相信这个圆形的精灵,它在冥冥之中一直存在。

1961年夏季,在东北的鞍山市,东风小学三年级学生江淑仪正在放学路上踢毽子玩。在放学路上踢毽子,这不是一件值得倡导的游戏方式。因为过往的车辆太多。三年级小学生江淑仪事后回忆,她的过错不在于踢了毽子,也不在于是放学路上——因为那是一条僻静的小胡同。她的过错在于,她不该在那里遇见了同班同学徐玲。

徐玲是一个有点笨拙的女孩。此外,她剩下的唯一缺点是不够讲卫生。她的头发总像是在稻草堆里玩过捉迷藏后钻出来的样子。一般来讲,江淑仪不爱搭理她。眼下也是,江淑仪正在边走边踢毽子,斜肩挎带的书包在她的后屁股一扑一打,徐玲主动回头给她数数,江淑仪也没有同她说一句话。

“一百零六、一百零七……。”数到第一百零八的时候,徐玲忍不住走上前大声对江淑仪说,“江淑仪,你能不能把毽子借我玩一玩咧?”

江淑仪一分心,毽子掉了。不然她能踢到三百个不成问题。江淑仪看了徐玲一眼,说:“借你玩?凭什么啊?”

“就借我玩一玩呗!”徐玲说。徐玲没有毽子。几乎所有的女孩子都会扎鸡毛毽子,而徐玲不会。我说过,她是一个有点笨拙的女孩。

“不行。”江淑仪说。

“我用钱买还不行吗?”徐玲说。

“什么?”江淑仪问。

徐玲从兜里掏出一枚一分钱硬币。她自我觉得这个举动是不够文明的,有点难为十占。倒不是因为她耻于做交易,而实在是因为——钱太少了。她本来是带着一点开玩笑的劲头的。可是,她看到了江淑仪眼睛咀的一丝光芒,江淑仪问她:

“还有吗?”

“没……没有了。”徐玲紧张地摇摇头。就是因为真的没有了,她才紧张。这一分钱,是她昨天买橡皮找零回来的。

这枚铜板来到徐氏的手上是崭新的面容,成色纯粹,圆润精致。1654年是顺治十一年,顺治十一年还算风调雨顺,国治民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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