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少了吧?总共才不到四十天啊?上面领导这么信任我们,让他们办,他们够用吗?”
武所脸色也有些不好看,“上面的领导都是从基层刑警里拔上去的,黄队这么优秀,立了那么多功,才调上去做了区局的上司,到了关键时刻,不也要派下来跟着办案吗?机关部门,在遇到了考验时,没有上下高低之分,如果同时发生了棘手的案子,基层刑警经验不够,自然是上面领导发下来跟着一起协助,年轻人不要有情绪,这种事情上面也要和再上面汇报,如果放任下去,吃着公粮拿着补助,办个一年半载的,我们扛得住,百姓行吗?”
话说的不怎么留情面,包头有点不乐意,脸色不太好看,其实上面领导的心思我能理解,这个案子已经拖了两年,始终都不知道冯江这个人,如果不是这次南通又曝出大案,也许要等到猴年马月这个人才能落网,太藐视公安权威了。而这样的人,他们手特别狠,胆子也大,野心勃勃,耽误一天,就可能会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而包头的意思,我更是感同身受,四十天,将这么一群手段娴熟狠厉不要命的团伙抓捕归案,实在有点找乐。
关键还要活口,一枪击毙都不好搞,再把活的逮住,孙悟空能办到吗,显然不能,因为金箍棒没有枪子快。上面的指令是非要将走私出海外的国宝追回来不可,把国家损失降低到最低,要知道,给这样的亡命徒留活口,很有可能我们就牺牲了,千钧一发之际他们可不会对我们留情,一旦发现我们不会伤之性命,就会更加疯狂,警力将会面对前所未有的冲击和威胁。
但没办法,上面既然制定了这样的方案,就只能执行,黄秋媛面无表情的接过车票,“我一定不辜负组织和同志们的期望。”
她敬了一个礼,转身就走了,我和包头面面相觑,只好无奈的跟上。
女人都这么勇敢,我们男人再唧唧歪歪就显得太娘们儿了。
从局里出来,天正是黑得最沉的时候,热风吹在皮肤上惹起一层薄薄的细汗,大街上已经没几辆出租了,有的也不是空车,上面坐着大多是浓妆艳抹的年轻姑娘,应该是刚下班的夜场小姐,有的直接从车窗看出来,朝我和包头说出一些挺暧昧的暗号,包头也千载难逢的没了兴趣,一张脸凝重的像是拉不出屎来憋得一样。
最后我们决定开让所里值班的男警开公车给我们送到火车站,往后备箱放行李的时候,我和黄秋媛站在一侧的马路牙子上,我装作不经意的侧过脸打量她,她的头发并没有像白天初见时那样扎成一个干练的马尾,而是完全披散下来,垂在肩头,随着夜风轻轻拂动摇摆,非常优雅的弧度。
她的皮肤很白,脸不算小,却精致可人,漆黑的眼睛犹如星辰般锋芒灿烂。
我记忆里,她的额头最好看,光洁漂亮,在青春期时,也没有一颗痘痘,总是晶莹剔透,让我爱不释手。
二十岁那年,她喜欢穿湖蓝色的长裙,系上一条白色的腰带,头发长长的在腰间飞舞,我在后面看着她跑跑跳跳,就像一只自由自在的风筝,飞翔在属于她一个人的田野上。
她特别爱笑,嘴边两个小小的梨涡,仿佛盛了蜂蜜一样,甜的让人移不开视线。
夜晚她枕在我胸口,唱王菲的歌,那么清冽空灵的声音,像洒了一片皎洁的月光。
她说方砚我喜欢你,特别喜欢,我要为你生孩子,为你死。
我发觉她变化很大,多年前她要比现在青涩纯真很多,没有这样满满的长出一身刺,扎得每个靠近的人血肉模糊。
不知道为什么,我忽然又很想听她再说一句,我喜欢你。
我不自觉的叹了口气,她听到声音看过来,朝我眨了一下眼睛,脸上仍是一片波澜不惊的表情,“怎么了。”
我摇头,指了指她的脸颊,“有一道签字笔的划痕。”
她摸了摸,使劲去蹭,还是没有找到地方,我笑了一下,走过去,迟疑着抬起手,指尖触在她皮肤上,我才发现她竟然是冰凉的,这样热的夏季,她的皮肤怎么会是凉的呢。
她感觉到我的停顿,将头微微一偏,躲开了我的手,我的手顿在半空,有几分尴尬,最终悄无声息的收了回来。
包头和男警放好了行李,将车门打开,驾驶和副驾驶没有了位置,我和黄秋媛只能并排坐在后座,趁着她低头去系鞋带的功夫,包头从后视镜里特别暧昧的朝我笑了一下,我没理他,心里倒是觉得,这个安排挺不错,这小子挺有眼力见儿啊。
他低头不知道鼓捣什么,然后我的手机就响了起来,一条信息,我点开一看,来自包头。
“你小子怎么谢我啊,一个月艰苦奋斗,妞儿是泡不成了,前女友跟着,这么好的时机,滚在一起水到渠成,我和小魏干瞪眼这么熬着,你小子夜夜笙歌,回来补偿我吧。”
我不动声色的将信息删除,扭头看向窗外,茶色的玻璃上倒映出她安安静静的身影,颇有几分与世无争的味道。
第一次见到黄秋媛,就是在上海,我刚做律师,也就几天吧,接到了第一个案子,是民事案件,我跟着我的委托人来到局里,接待我们进行调解的就是刚还没毕业的黄秋媛,她大一暑假跟着要毕业的学姐来实习,做个小助理,头发丝在脸颊上一扫一扫的,低头专注的记录,我的视线被她吸引了过去,最初在她身上,我只是觉得看到了冉彤的影子,清新自然,温婉可人。
特别典型的南方女子。
上海的女人,奔放而温柔,骨子里带着几分坚韧和热情,不像江南的女孩,如水般温婉,一点杀伤力都没有,让男人有时候觉得,也挺没意思的。
初见不算美好,可很有纪念意义,毕竟这世上能有几对情侣是在公/安局里认识的啊。
之后我就开展了我的攻势,这小姑娘初出茅庐涉世未深,特别好追,不到一个月就在我的柔情攻击下软了下来,用我钓妞儿的说法说,就是拿下了。
那时候,应该算我为数不多的美好时光了。
她比冉彤干净,比戚妙体贴,集合了所有女友的优良传统,唯一一点就是,出现错了时间,更没有遇到值得的好男人。
我想到这里莫名觉得心酸懊悔,有点涩涩的味道涌了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