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与所需
所谓人类的生物种类只属于人类,人类的交流方法一直局限在人类当中。
对于其他事物人类无从言起,人类拥有自身的生活所需此所需的基本圈定范围内为人类权利所在,而权利是权利,他物同样也拥有权利,当两样权利碰撞如果不事先避让反而进行争夺必然造成有一方是与非,非是罪,是是善。
文归于事,事而衍之:是非之间毫无疑问不一定会两样共存。
文归于前,人类生物物种已明确无法交流,其是非于他物权利产生碰撞亦不能提前或者事后得知,这一切因为无法进行自身生物之物的沟通已经成为定然。
而人类物质自身离不开衣食住行,这两样事物整合之下矛盾就此产生了。
人类对于世间万物中的任何一个进行衣食住行所需的改造,对错明显为不明!
但它们不断的饲养、捕捞、狩猎然后交易这无论如何完全是超出其自身权利之外,当如果明白其作为皆为罪恶:饲养、捕捞、狩猎等有意无意之内在自然获取或者获取自然的行为将是罪无可恕万死不足以赎其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