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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迷情(1)

迷新女性的回归

从来没有这么多的女性进入大学,但她们毕业后成名的成家的却甚少。曾经对女性接受高等教育寄予的厚望变成了忧虑。看来一些女大学生对理想,事业,成就的兴趣远不如一枚结婚戒指。

这是一代与上代截然不同的女大学生。上一代常常围绕在一起争议教授的讲座——经济理论,政治哲学,西方思想,自然辩证法……即使爱“出风头”的姑娘有许多周末也是在教室度过的,她们认真思考,努力开发自己的智力即使她们在钟情于某个“白马王子”时,在机关党校的时间,她们过着紧张的“智力生活”。这种有压力的生活,让她们感到了吸引力,感到了充实。而新一代女生,她们经过了“紧张的七月”历经了“千军万马过独木桥”,进入高等学府,不知何对她们对智力生活会如此厌倦?

大连理工的大三女生这样诉说:

“我的父母都是工程师,从小我就喜欢桥梁我报考了土木工程系,打算实现我的理想。可现在我的注意力转到国际贸易上去了,我意识到我一个女孩子不适合这样的工作,如果我继续下去,就会成为一个只会研究的“工作狂”。头两年,我完全投入我的专业,分析,计算,画图……可我失去了太多的东西,我汉有象别的女孩一样,逛街,购物,游泳,听演唱会……我只能在图纸中埋头苦干。我失去了很多朋友。

说心里话,我对贸易不感兴趣,可是还是换了专业。我又和大家在一起了,很愉快,何必苦了自己呢?

这就是新一代的女大学生。她们是有智力的,也有过激情。可现在她们懂得了谨慎行事,随“大流”,不要太表现自己,不要太用功、不要太勤于思考,不要问太多的问题……一位大作家曾说过,聪明的女孩只巧妙的偷懒,也许这代女大学生是吸取了这位大作家的精华吧!

爱美,追求青春是光明正大的,做贤妻良母也是光明正大的,不必唯唯诺诺,欲言难启但总觉得背后多了一些苦涩。现代女大学生拼弃高等教育的现象在一个又一个报告中显示出来。

来自东北地区的一份报告这样写到:

“女大学生抛弃了她们最初的理想。她们不想成名,不想对社会做出贡献,不愿以事业,不愿以某种方式在事物平衡秩序中激起波澜……在她们看来,婚嫁是首要的,后代是美满生活不可缺少的。她们的未来自我在很大程度上包含在贤妻良母的具体角色里。这才是她们的幸福,才是她们的归宿。许多女生在描述理想的丈夫时,明确表示喜欢那种担任最重要角色的男子,他们将致力于自己的事业。而她则可以料理家里的事情,她们甘愿为她的丈夫做出牺牲,做为‘贤内助’。她们把自己的理想寄托在丈夫,家庭。她们喜欢这种庇护的家庭和贤妻良母的形象。”

她们几乎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家庭角色里,这也许是黄粱美梦,到那时她们又会做什么梦呢?把现实贴上邮票寄给过去,让自己活在未来,这便是她们的自我。

易卜生在他的《玩偶之家》里,让托瓦德的妻子诺拉这样说:“你一直对我很好,可是我们家只是一间游戏室,我只是你的玩偶妻子,就像在家里我是爸爸的玩偶孩子一样,在这里孩子们成为我们的玩偶。……我怎样才能适合抚育孩子呢?……我必须首先担任另外一项任务,那就是我必须努力教育自己——在这方面你无能为力,我必须自己干。这就是我为什么离开你的缘故。……我要了解自己和我周围的一切,我就必须一个人独处。……大多数人都会认为你是正确的,那些观点都可以在书中找到。不过我再也不能以大多数人说的,或者书中可以找到的来满足自己,我必须自己思考问题和设法独立地解决问题……”

在那个时代,甚至于今天。大多数女性,包括女大学都把自己的安全带视为——家庭和丈夫,不敢开始诺拉的探索。女大学生成家后往往与诺拉有同样的人生体验:丈夫和儿女的爱原来也并非是乐融融的。看来,面对现实,人是要勇气独立思考,奋斗的,对于女性来说,它的意义更为深刻,曹明华写道:“我自己曾是个循规蹈矩的小姑娘,后来‘反叛’了那众多的自我精神的枷锁,成为一个变本加厉的‘我’。”

愈来愈多的女大学生开始思考这个现实,她们好象刚从昏迷中苏醒过来,意识到自己的生活中包含着自我危机。这个危机在很多年代以前就有了,一代一代继续下去一直到她们踏出一条道路,创造出独立的自然的,而又是畸形的角色来,这个危机大概才可能结束。

郭沫若曾感概地说道:“人生的悲剧,个人的命运是各式各样的。我们的一生是幸而又不幸的。也许我对于生活过于苛求,过于奢望?也许我对人生过于天真,过于执着?于是常有苦果咽入我微甘的喉咙里,常有眼泪流在我微笑的脸颊上。我们身上像扛着干斤重担,使我长年累月的惶惶然,惴惴然。因为我希望自己的一生是饱满的,没有可遗憾的。然而幻想代替不了现实。”

女性的杰出者的心声敲响了那些憧憬着贤妻良母的女大学生的心钟。你不妨先学会独立的生活,不妨也尝点人间的甘苦,也在微笑的脸上流点辛酸的泪花,尝试着去奋斗吧!

在这种陶醉的心态下,她们往往不能自主,总是听从“强者”的安排,甚至沦为让别人操纵自己的路。

爱情这站不下车

一千一百个不放心

知道林梓君去复旦的消息后,我先是伤心了好一阵,我不能再和林梓君同一个学校了。可转眼一想,我仰天大笑。林梓君,你以为跑到复旦去我就找不到你了吗?

我立刻拨通了莫小拉的电话,将事情的前因后果都交代了一遍。我听见电话那头莫小拉拍胸脯的声音,戴芊芊,你放心,我绝对是一个很好的眼线!我说,莫小拉,我要把你培养成世界级的特级眼线!还有,我的未来就叫到你的手上了。

对于林梓君那种人,我是一千个一百个不放心。一米八二的个子,酷似单纯的娃娃脸,一对乌黑明亮的眼珠,我让他孤身一人在复旦,简直是将一块肥肉放进了恶狼窝!

好在有了莫小拉,她也是去复旦。

我和莫小拉是那种比磁铁还铁的朋友,一个冰棍都要一起吃。有她在,我想要得到林梓君的第一手资料是不成问题的。

两个月后我得到了莫小拉的回复,戴芊芊,我和林梓君在同一个班。我罗刹般地笑了。

他的背影,像一个骑士

其实我和林梓君,关系只有一个,同校的同学。这是一个陌生到可怜的关系,可怜得只有一次交集。

那天的太阳实在是太好,不用火都能将鱼烤熟。校运会早不开完不开偏偏在这天开,而我又是学生会干部,等到校运会结束散场后,我还要帮老师处理后事。

我独自一人扛着一个和我差不多重量的长椅,艰难地走在跑道上,我感觉我的鞋底已经溶化了。我的脸冒着热气,嘴唇发白裂开,眼前有些花。

突然一个男生从我旁边走过,他一句话也没有说,一手扛起了我肩上沉重的枷锁。我呆在了原地,因为他的另一边也扛着一个一模一样的长凳。

这个男生就是林梓君。

一切都是在这么不经意间发生,如同一抹绚丽的水粉,在我的心底渲染开来,却又这么云淡风轻。他的背影,像一个骑士。

我舔了舔干涩的嘴唇,跑到小卖部买了一瓶绿茶。当我递给他时,他莫名其妙地看着我,摆摆手,什么?你是谁?

他不认识我,我却永远地记住了他。

我喝了一口手中的绿茶,有点甜,微含着苦涩。

关注你是我的习惯

莫小拉给我打了电话,戴芊芊,我有点不自在,因为林梓君似乎发现我在关注他了,而且班上有些人也在问我是不是喜欢他。

我听电话的时候恰好开了一袋冰激淋正要吃,一听到莫小拉的话我差点将整个冰激淋都咽下了肚。我恶吼吼地警告她,莫小拉,一个月都没有到,你这个眼线就要曝光啦?!还有,如果你真的动了什么歪心思,小心我一口吃了你!

莫小拉有些不高兴,戴芊芊,我千辛万苦帮你收集资料,现在遇到点麻烦你竟然不帮我想办法,你算什么呀你!况且你找什么急呀?林梓君又不是一百万英镑,人人争着要呀?

我有些泄气,莫小拉不知道,林梓君在高中的时候有多么受女孩子的欢迎。我曾经偷偷在他的班门外偷看到,他的抽屉里总是塞满着粉红色的信纸和打着漂亮蝴蝶结的礼物。他的旁边,时常都围绕着一群一群美丽的蝴蝶,这些蝴蝶能让我自卑得将头埋在胸前。

我知道林梓君的一切,星座生日,兴趣爱好,就连父母姓名都了如指掌。我唯独不知道的,就是他喜欢什么样的女孩。

我曾想过以惊人的面孔在他的面前出现,让他永远地记住我,可是我不能。我平凡得像一朵路边的小野花,身上积满了灰尘。而他那不经意地一瞥,对于我来说,是上天的无限恩泽。

莫小拉说,戴芊芊,你必须给我想个办法,不然这个眼线我做不下去了!

我说,那你就告诉她,你的朋友对他说,关注你是我的习惯。

如此清欢,如此惆怅

莫小拉突然要我去复旦,说是她和林梓君已经成为好朋友了,邀我一起去玩。

当我出现在林梓君的面前时,我手心全是汗,手脚不知道该放到了哪里。只好露出了无害的笑容,一直对林梓君笑。

可林梓君不对我笑,他是对莫小拉笑,他说,莫小拉,你的朋友怎么只会笑啊?像个傻妞一样。

莫小拉意味深长地笑起来,话里有话地说,哦——她呀,只会对特殊的人这么笑呢。

林梓君看了看我,说,你就是那个一直关注我的人?

我手脚发凉,这个该死的莫小拉,怎么真地告诉了林梓君?莫小拉坏坏地笑了,眼睛弯弯的,像一直心怀鬼胎的猫。

林梓君拍了拍脑袋,一脸恍然大悟,我想起来了,你是不是那个曾经将我的生日礼物全都扔掉的人?

那还是高中,我在林梓君生日的时候,买了一瓶绿茶,在包装纸上我写着:关注你是我的习惯。

我在放学的时候偷偷地放进了他的抽屉。我清楚地看到,他的抽屉里,是各色各样的礼物,而这瓶绿茶,是如此的渺小。

我鬼使神差地将其余的礼物席卷而出,毫不客气地扔进了垃圾桶,没有一丝负罪感,甚至还带着胜利的喜悦。

是的,爱情是自私的。

林梓君肯定猜得到,他的生日礼物肯定是被一个人给扔掉的,要不然他收到的礼物不会可怜到只有一瓶绿茶。

我羞愧难当,真得恨不得找一个地缝钻下去。没想到林梓君挥了挥手,算了算了,都是过去的了。他还大方地请我和莫小拉喝可乐。

我想了想,说,我喝绿茶。

林梓君奇怪地看了我一眼,这回他肯定不记得了,在那个备受太阳热考的体育场上,一个女孩只因为他的一次帮助,傻傻地给他买了瓶绿茶,却遭到了拒绝。

我喝了一口,这绿茶还是如四年前的一样,有点甜,微含苦涩。如此清欢,如此惆怅。

他成了永远逝去的颜色

我很久都没有接到莫小拉的电话了,一股不安疯狂地侵蚀着我的全身,或许,出了什么不可告知的事情了?

我跑到了复旦,只见到林梓君,没有见到莫小拉。林梓君说,戴芊芊,我和莫小拉好上了。

这声音,清脆到残忍。

我缓缓地蹲了下来,将满是泪水的面孔埋进了膝盖里。我并不是为了林梓君有女朋友库,而是莫小拉的背叛。

她明明知道,我是这么喜欢林梓君,喜欢到不可救药。

林梓君一直站在我的旁边,他可能是见我哭得这么厉害有些慌乱,却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他只有一遍一遍的叫着我的名字,让我别哭。

良久,我平静了下来。我满脸都是泪水地看着林梓君,有风迎面吹来,寒冷到刺骨。我不躲避,让风将我的泪水吹干。

我买了一瓶绿茶,递给林梓君。他还是拒绝了,是怕莫小拉误会吧?

我凄惨地笑了,你别误会,这瓶绿茶我四年前就送给你了,只是你不收。现在,该收了吧?

林梓君结果绿茶就走了。他穿着灰色的格子衬衫,就像一张刮花的黑白老电影,越行越远。林梓君,他成了永远逝去的颜色。

我会永远记得他

我回家的时候,沿着铁轨走,远处传来了火车的鸣笛。我知趣地让开了路,我还不会想到过自杀。

其实,莫小拉和林梓君在一起了,我有什么权力生气呢?我和林梓君算什么,连普通朋友都不是。

但是,我会永远记得他,是他让我知道了爱情的滋味,就像那口绿茶,淡淡地在心底散开,不张扬,却回味无穷。

我应该感谢他。

火车擦身而过,没有停下来的痕迹。我想,我和林梓君没有起点也没有终点,只是因为,爱情这站不下车。

思恋成酒

“是不是你们学校出来的女孩子都很能喝酒?”金伟抬起头惊讶的看着对面的阿花喝完满满地一杯山水啤酒后。

“也许吧。”阿花边说边给自己倒酒,她倾斜着杯子,淡黄的酒慢慢渗入,如逝去的流年。“山水啤酒味道比雪花好多了。”

这是她不知道第多少次相亲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她开始相亲了,走马观花的,一个接一个,就像放鞭炮似的。

上大学时候,宿舍老大这样对阿花说:“两只腿的蛤蟆不好找,两只腿的男人还不好找吗?”阿花坚信了这个看似永恒不变的真理,大学四年碌碌无为,也从不珍惜身边的爱情。

毕业了,才知道,满大街的男人,都是两只腿的,却很难发现适合自己的。

一年内相亲近20次,她终于造成视觉疲劳和听觉恐慌。其实她见过满腹经纶的大学老师,文质彬彬的公司职员,阳光帅气的在读研究生等,各个条件都很不错,可她就是能鸡蛋里挑出骨头,就是说不适合。而且用形形色色的理由说服她妈和媒人。结果,后来再有钱的人,再帅的人在她面前就像一场闹剧,上演了,谢幕了,她就像一观众离场了,不留下任何情感。

后来,她只要听到相亲一词,就太阳穴紧绷,神经过敏,总想逃之夭夭。若逃不了,就会表现出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无奈表情。

金伟是她的朋友给她介绍的,她厌烦相亲,就让她朋友留下QQ和金伟联系。聊了两个月,阿花本想随便聊聊打发无聊时光,找个借口不去相亲。可是聊久了,金伟竟然主动要见面,阿花心里本来是厌恶的。这见面一词和相亲一词带给她的刺激作用是一样的。

但还是见面了,这是她和他的第一次见面。在她心里面,也把它计划成最后一次见面。

“小姐,来四瓶雪花。”阿花招呼服务员说。前几次相亲,阿花总是故作淑女,矜持点饮料,后来厌烦了,把相亲当成蹭饭局,每局必点酒,每次必两瓶雪花。两瓶啤酒足以使她微醺,但能够清醒地打的跑回家,倒床睡着,然后迅速忘记见面的人模样,继续第二天的美好生活。

金伟惊讶地睁大眼睛看着对面的阿花,阿花目无表情地看了他一眼说:“服务员说只有山水啤酒,没有雪花。我两瓶,你两瓶,我没有把你忘了。”

不知道是不是第一次喝山水啤酒,阿花觉得那味有点甜,喝过脑子依旧很清醒,没有半点醉意。出乎意料的是对面那男人醉了,走路摇摇晃晃地打的走了,阿花愣在饭店门口30秒,望着那辆的车的背影,感叹了一句:“还有酒量这么差的男人,还不如我这个两瓶倒!”

她回到家后,结果发现山水代替不了雪花啤酒的作用,她无法安然入睡。突然收到金伟的信息“以后别喝男人喝酒了。危险!”阿花还在糊涂中,信息又来一条“以后找我喝酒就行了。”阿花骂了一句:“果然喝醉了!醉话连篇。”但是脸上却掠过久违的一丝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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