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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两个好朋友肩并肩走上了街,不多一会儿,就爬上山坡,来到约翰的陕西朋友住的地方。这个地方位于阿里布果山的半山坡上,是和李家锅庄一样空间不大的四合院。不同的是,锅庄里全都是一楼一底成片的木瓦房,而约翰的陕西朋友住的地方都是由一匹又一匹青砖垒起来的砖瓦房。而且,陕西朋友开的大门不像锅庄院坝开得矮些的大门,他们的大门用一匹又一匹青砖垒得很高。按说,汉人们的个子没有住在锅庄里的康巴汉子的个子高,可他们立起来的大门这么高!这样的大门,就是高个子的尼玛和约翰踩着高跷走进去,走出来,都没有任何妨碍。尼玛还看到,他们的院子和锅庄院坝也不相同,做生意的汉人朋友舍不得像意西曲珍她们一样,把四四方方的青石板院坝留出来给藏商朋友们跳锅庄。四面的青砖房屋合围着的院坝中间,却放着一块又大又笨的推磨石。此外,还有很多大不相同的地方:藏人们的骡马如果不骑来骑去,全都把它们拴在马厩里。做生意的汉人朋友可不会让骡马悠然自得地躺在那里。汉人这里,当一天骡马,就要拉一天磨。

看到和李家锅庄院坝大不一样的新鲜东西,尼玛得出了比较片面的看法。而一向好新鲜的约翰却是见惯不惊的样子。

约翰就这样见惯不惊地引领着对每样东西都很好奇的尼玛,走进了陕西朋友的四合院里的青砖瓦房。走进青砖瓦房,就看见八仙桌旁,坐着一位手里拿着旱烟袋,红脸膛的中年汉子。看到有客人来,他十分亲热地起身让座。

约翰指了指高个子的尼玛,对红脸膛的中年汉子说:“这是我最好的朋友尼玛,他还有个汉人名字叫张明义。”

中年汉子走过来,握住尼玛的双手,连说了好几个幸会。

尼玛细细地打量着约翰的陕西朋友。

这个汉人的脸实在太红了!约翰的父亲桑吉喝了酒,脸也不会红到这种程度。红红的脸上还刻上了皱纹。尼玛想了半天,觉得只有大街上中药铺子里的皱巴巴的红枣才是这样子。红脸膛的汉人嘴上说的,是陕西街上特有的一口陕味浓重的陕话。

尼玛仔细打量,约翰站在一边,向尼玛介绍:“这位是王老板,他的店铺也在陕西街上。”

这条全是陕西人做生意的街,从尼玛一出生就摆在那里了。尼玛小时候,阿妈叫他到这条街上买过一些针头线脑的小东西。于是尼玛以为,陕西街就是卖便宜东西的地方。

等他长大了,学会用自己的眼睛去看了,这才知道,不要小看这条陕西街。这里藏着的商号和店铺做的生意可大了。尼玛没做过生意,这一辈子也不会去做生意。但一说起这条陕西街,尼玛十分熟悉,这全是他的好朋友约翰的功劳。约翰天天都到尼玛家喝酒。等酒过三巡,约翰就会坐在酒桌旁边,给尼玛讲起他在陕西街上的生意和见闻了。于是不做生意的尼玛,每天耳朵边上都是约翰在酒桌子上说起的陕西街。尼玛长这么大,没有问过曲珍娘娘,她是怎么样子经营锅庄里的生意的。而只要尼玛一坐在酒桌旁边,不用劳神,约翰就一边喝酒,一边陕西街长,陕西街短,谈他的生意经了。尼玛喝了酒的糊里糊涂的脑子里,像开了杂货铺一样装满了集义生、世昌隆、积庆隆、天增公这些商号的大名。尼玛无意去请这样一个老师来教自己生意,但约翰一说起十分有钱的大商号名字,却是那么兴奋。商号如果只经营针头线脑的小生意,约翰肯定不会有这样的兴致。约翰对尼玛说,这些商号什么生意都做,什么地方都设有分号。昨天不是对你说过,药材贝母、整张的牦牛皮,他们总是从藏商那里购进,又高价卖到汉人的地方。

除了这些,他们还经营绸缎和布匹……

约翰说到这里,尼玛有点走神了。他想起,格桑麦朵就是这样,一看到各种花色的绸缎和布匹,站在铺子里东挑西选地就不想走了。她选好花布做成藏装,而城里的汉人们却把各色绸缎做成样式美观、色彩鲜艳的旗袍。尼玛看到过二十四军师部的师长、一团长的太太们穿着旗袍在街上走来走去,招摇过市。她们穿旗袍的样子真是漂亮!比穿军装的丈夫还神气。尼玛想过,格桑麦朵如果也穿旗袍,那样子一定会更加好看。

约翰酒杯一端,给尼玛讲了陕西街和这么多的生意经,尼玛却总是这样想,该到陕西街给格桑麦朵买些什么东西回来?

不过,尼玛还有些问题没弄明白。陕西离康定该有几千里的路程吧!这些陕西人怎么都知道康定城的生意好做?他们不是跑来一个两个,而是在小小的县城里,沿折多河有了一整条陕西街!尼玛弄不懂这些问题。

约翰看看尼玛喝了酒的眼睛,说:“这还不容易,像我投靠你尼玛,尼麦又来投靠我。”

尼玛又请教约翰:“陕西人不好好在自己的地方呆着,怎么说着一口陕话,跑到我们这个藏族地方来了?”

约翰喝了口酒,说:“这还不容易,俗话都说,人挪活树挪死,只要能赚钱,做生意的人就是走到天边也不后悔。”

尼玛问了约翰不少问题,像是要和约翰一起去陕西街上做生意。一向风风火火的约翰在酒桌旁边谈生意这么耐心,尼玛没有什么生意上的问题了,约翰还十分兴奋的端着酒杯准备不断地回答尼玛提出的问题。尼玛知道约翰,他的梦想就是要当个像集义生、世昌隆那样的老板。尼玛这么专注地听约翰回答自己,是在和约翰一起去专注地寻找他的梦想。

尼玛还问了一个与约翰有关的问题:“你在别人的店里干活,老板管不管得了你这个手下的伙计?”

约翰说:“我和老板是朋友,大家聚在一起做生意是为了义气。”

尼玛对约翰竖了一下拇指,说:“对,你这个说法对。”

在一起喝酒的日子里,尼玛从约翰那里了解了很多生意上的事情,今天看到红脸膛的王老板,尼玛觉得已经没有必要来请教王老板了。他对王老板说:“约翰在你的店里干活,请王老板多多关照。”

红脸膛的王老板也同约翰一样,说:“你不用这么客气。约翰和我是朋友,我们聚在一起做生意为的是义气。”

尼玛不得不对王老板翘起大拇指,敬佩的说:“好!你说得好!王老板。”

王老板一边招呼约翰他们,一边朝里屋喊了一声:“二弟,有客人来,你还闷在屋里。”

王老板喊了一声,里屋又走出来一个红脸膛汉子。红脸膛二弟的脸和他哥哥一样的红,只是脸上没有像哥哥一样刻上皱纹。二弟也和他的大哥相仿,穿着对襟灰布长衫。

约翰走过去,亲热地拍拍二弟的肩膀,给二弟介绍:“二弟,这是我的朋友尼玛。”

尼玛站起身来,冲二弟点了点头,二弟打完招呼,规规矩矩坐在八仙桌旁的条凳上。

王老板招呼尼玛他们坐下,说:“你们看我红红的脸膛,就知道我也爱喝酒,我如果不喝酒也认识不了约翰。”

约翰笑着点一下头,对大家说:“在陕西街上,我们的店面不大,但今年我们的药材生意不错。”

王老板说:“约翰在锅庄里边认识好多藏商,这样下去,铺子的生意还要好。”

王老板、约翰和二弟一边喝酒,一边不停地说起陕西街他们铺子上的生意来了。尼玛只好像个生意人,坐在旁边听他们谈生意。他想,生意人都是成天坐在一起,天南海北,说东道西。可不像自己这个当兵的一天到晚只知道下操站队列。他们坐在一起,什么事情从他们嘴里说出来,都成了生意。格桑麦朵她们在锅庄里做生意,可她们怎么认为自己在二十四军当兵才叫神气?

尼玛当了个小小的排长,意西曲珍母女俩都这么高兴。只要她们认为当兵神气,尼玛就会在二十四军当好一名排长。以后当上军官就更好了。当了军官,就给穿藏装的格桑麦朵买一件汉人穿的旗袍。她在锅庄院坝的明媚阳光下,穿着旗袍,走来走去,会是个什么样子?那时候,不管曲珍娘娘年轻的时候多漂亮,都比不上格桑麦朵穿着旗袍,一步一摇,仪态万方的样子了。

尼玛这家伙就是这样,他又走了半天神。众人在那里议论纷纷,他还是想到格桑麦朵身上去了。约翰谈生意兴奋得拍八仙桌,尼玛才一下子从格桑麦朵身边回过神来。

这时,红脸膛的王老板对众人说:“我们在这里光喝酒谈生意怎么行?没有一点下酒菜,喝什么酒都不尽兴。”

王老板又朝里屋喊了一句:“素娥,不要闷在屋子里了,去把准备好的下酒菜端上来。”

过了一会儿,一个眉眼俊俏的中年女人从里屋一掀门帘,走了出来。尼玛仔细打量这个叫素娥的陕西婆姨。想不到陕西来的女人这么俊俏。只是素娥的眼角,挂上了鱼尾纹,不年轻了。尼玛心想,王老板家的人怎么都像关在笼子里的老虎,全要闷在屋子里。王老板充什么男子汉,把自己俊俏的媳妇也给闷在屋里。

王老板一边对素娥笑,一边用一口陕话对尼玛介绍:“这是我家堂客素娥,没有见过什么世面,照顾不周的地方,要请大家多多包涵。”

约翰笑着说:“王老板就是这个家的上帝,王老板不发话,二弟和素娥他们还不一直闷在屋子里。”

王老板坐在八仙桌旁,嘿嘿一笑,对素娥说:“上菜。”

素娥满面春风地将一个大土碗放到桌子上。大土碗里,不知是些什么东西。尼玛看了一下,里面带壳的东西全像小时候上山捉的蜗牛,长了角的蜗牛就是这样。蜗牛一天到晚都把房子背在身上,懒洋洋地不想出门,一有工夫,就在里面打瞌睡。他和约翰捉了好多头上长角的蜗牛。蜗牛被捉住,就躺在壳里,不断地生气吐口水,这样的东西怎么可以吃?

尼玛狐疑地看着约翰,又有个问题请教他了。约翰一边吃,一边抬眼望望尼玛,会心一笑,对尼玛说:“你是不是把碗里的东西认成小时候上山捉的蜗牛?这碗里的东西叫田螺,不光陕西人爱吃,汉人都爱吃,你拿一个尝尝,保准和锅庄里的风干牛肉一样好吃。”

坐在一边的素娥特别细心,把田螺挑了几个在碗里,递给尼玛品尝。尼玛放胆吃了几个,咸咸的,是像约翰说的那么好吃。

约翰这个好新鲜的人把什么东西都吃尽了,还是一副见惯不惊的样子。尼玛这一辈子好像只喜欢吃风干牛肉。锅庄里的藏商朋友带来的风干牛肉,都是一整匹一整匹肋巴骨上的牦牛肉。风干的牦牛肉,酥脆得连牙不好,脸像核桃一样皱巴巴的老人都可以兴味十足地咀嚼。风干牛肉加上放了糖的酸奶子,和甘烈爽口的青稞酒摆在一起,就是尼玛最大的爱好。你在他面前一摆上这些东西,他就不知道世上还有什么更好吃的东西了。

约翰一门心思谈生意,尼玛的心思却一个劲儿地往锅庄院坝跑。当兵站队列,他想在暖融融的锅庄院坝晒太阳;别的女人穿的旗袍好看,又想穿在心爱的格桑麦朵身上,吃着嘴里的田螺,就会想起风干牛肉。

尼玛就这样无药可救,就算望见了大海,他也会在蔚蓝的大海边想起水井子的一捧井水。掬起这捧井水,清水里有一个跑马山巅晃荡的月亮。可是他哪里都不想去。锅庄里的阳光也会一天天催人变老,老了能和格桑麦朵坐在一起晒太阳,数一数脸上有多少皱纹,这也足够了。

尼玛就是这样想的,这想法和他的阿爸一模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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