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着,林夕又拿了一些心理学、管理学、职场斗争、社交礼仪、交际说话技巧等方面的书。肖兰眼睛瞪的大大的,疑惑地问:“我看这些书干什么?我又不是职场白领。”
“对,你不是职场人,可是你老公是啊!你不去了解他所处的环境和他所做的事业,你怎么会和他有共同语言呢?你怎么能理解他所承受的烦恼和痛苦呢?”
“哦,原来是这样啊!那我不如找份工作上班,不就更能理解他了吗?”
“呵呵,这到不用,有能力的男人都不希望自己的老婆出去抛头露面。况且,两个人总要有一个照顾家庭,他事业已经那么成功了,难道你要叫他放弃事业回来照顾家庭不成?作为一个成功男人的老婆,你不需要成为女强人,只需要成为在思想上和他并肩作战的人。要想成为这样的人,你就要了解自己老公的事业,知道他需要跟哪些人打交道以及跟他们的利益关系。这样在社交场合,你才知道在什么人面前该说什么话。”
“哦,这样啊!看来,当别人老婆真是一门高深的学问呢!”
“也不是啊!当一个普通人的老婆简简单单过日子就行了,只有做你老公那样成功男人的老婆才是一门高深的学问。所以,你就像当初高考一样,努力把这些书都看完吧!就当是为拥有一个优秀老公而付出的代价,什么东西都是要付出代价的,这个道理你懂的。”
“嗯,为了自己所爱的人,做什么都是值得的,我会加油的!”肖兰握起拳头说。
书店出来,时间已过六点了,林夕迫不及待地去取那条裙子。当成衣店的店员拿出包装好的裙子时,林夕接过来,仿佛捧着一个初生的婴儿,小心翼翼的取出,又小心翼翼地展开。再美的衣服不穿在人身上也是看不出美的,经典的衣服都有灵魂,只有附在它真正的主人身上才有生命。林夕赶紧让肖兰连带今天买的所有行头全套换上。肖兰这一次走出来,才真的是闪亮登场,那可真是风情万种啊!高贵、优雅、清新、脱俗,什么样的气质都有了。林夕连连拍手叫好,看的双眼痴痴发亮,都不忍心让她脱下来了。但是,想想还是不行,这套装备绝对不能在今天穿回去,一定要等到一个关键的时刻拿出来震撼她老公的视觉。于是只好忍痛割爱,让肖兰脱了下来。
看看肖兰的外在形象已经改造的差不多了,就差发型了。肖兰天生一头秀发,不需要大动干戈。就是太长了点,没有层次感。林夕带她到理发店稍加修整发型,这庞大的造型工程就算完工了。
林夕回到家给王志华发了条短信,告诉他肖兰已经开始为他改变,让他给肖兰一些表现的机会。王志华马上打电话过来千恩万谢,还说他已经感觉到肖兰的变化。
舒磊出差要明天才回来,林夕这两天一直在为肖兰的事忙东忙西,一开始倒没觉得没有他有什么不同。现在闲下来,一个人坐在沙发上看电视,才觉得孤单。这时她才意识到,自己当初义无反顾地叫舒磊去出差的举动实在有点高估了自己的伟大。人真的很容易适应一种状态,她和舒磊没在一起多久,却已经习惯了和他黏在一起的生活。
周一的上午,舒磊一回来,就把林夕叫到他的办公室。关上门,两个人紧紧拥抱在一起,什么话也不说,只静静感受彼此的心跳。
“我好想你啊!以后再也不想离开你了。”舒磊紧紧抱着林夕说。
“我也想你啊!可是,你再抱紧一点我就要喘不过气来了!”林夕说。
“呵呵,对不起啊!”舒磊放开林夕,在她额头吻了一下。
舒磊从身后行李包里掏出一大堆东西,广州的特产小吃、小饰品、衣服、鞋子……都是买给林夕的。林夕看他一件件拿出来,笑着说:“你怎么不把整个广州城给我搬回来啊?”
舒磊走过来,从背后抱着她,在她耳边说:“我在外面很想你嘛,只好靠给你买东西来表达思念之情了。你倒好,一个电话都不给我打,是不是真的一点都不想我啊?”
“怎么会呢?上个周末都跟肖兰在一起,知道你在忙,就没打扰你嘛!”说着林夕转过脸在舒磊脸颊上轻轻吻了一下。
舒磊和林夕又开始了甜蜜恩爱的日子,两个人都感到很满足。虽然舒磊话语中经常流露出要和林夕长相厮守,可是并没提过关于两人未来的稍微具体点的计划。但是,现在的林夕并不在乎这些,她觉得这个世界变化无常,再美好的计划,也指不定哪天就会被突如其来的天灾人祸给打破了。
周四的中午,林夕接到肖兰的电话,约她下班一起吃饭,说有很多话想和她聊。林夕也迫不及待想知道肖兰的情况,就一口答应了。下班时,林夕告诉舒磊肖兰约了她吃饭,让他回自己家。舒磊一副极不情愿的样子,林夕好生安抚他了很久。
林夕走进和肖兰约好的餐厅的大门,东张西望寻找肖兰,却见一个陌生的身影向她招手。林夕疑惑的走向那人,待到近前,才发现那正是肖兰。穿着一件墨绿色的大衣,里面配着一件黑色的长毛衣,脚上是长及小腿的靴子。林夕感觉肖兰的这身衣服搭配的恰到好处,看她之前穿衣服的品味不像是有这样眼光的人,难道有高人指点?
看林夕一直盯着她的衣服看,肖兰站起来原地转了一圈,兴奋地说:“这身衣服是我昨天刚买的,你觉得怎么样?”
“嗯,眼光不错,很好看。”林夕点头说。
“我一直不会搭配衣服的,我听了你的建议,买了一些时尚杂志来看,这一整套衣服是照杂志上搭配好的买的。”
“嗯,你进步很快嘛!”林夕笑着说,高兴地想:“本来还担心她是扶不上墙的烂泥,现在看来孺子可教也。”
“前天,他带我去了一个宴会,我穿了你给我选的衣服,还去美发店做了发型,化了妆。以前,我想女人干嘛要化妆啊,像带着一层面具,就算再漂亮也是假的,一个真正爱你的人会爱你真实的样子,总觉得那些化着浓妆、打扮的花枝招展的女人特别俗气。可是,那天我化完妆,看着镜子里自己高贵优雅的样子,我心里无比惊喜,像是突然发现了另一个自己,一个完全不一样的自己。当我挽着他的胳膊走在人群里,看着别的男人向他投来羡慕的目光,我一下子找到了自己存在的价值。你说的一点没错,他每天工作到那么晚,那么辛苦,为了什么呢?他一开始为了我走上这条路,现在我应该和他一起分担成功光芒背后的痛苦,即使做不了什么,也要在精神上支持他。那天,很多人走过来和他攀谈,每个人都是笑嘻嘻的,那笑容看起来是那么真诚。我看了你给我选的书,书上说那一张张微笑的面具下隐藏的是一颗颗各怀鬼胎的心。我看不清那些人的脸,所以不知道该说什么话。书上说,在交际场合,当你不知道该说什么的时候,你就微笑。于是,我就一直微笑着看他和人谈笑风生。回到家里,他告诉我白天我所见到的那些人中,哪些是他的客户,哪些是他的合作伙伴,哪些是他需要讨好的,哪些又是有求于他的。那么复杂的关系,我光听着就觉得累,他却要身处其中。昨天,我逛完街打包了鸡汤送到他公司。晚上九点了,整个公司空荡荡的,就他办公室的灯还亮着。我走进去,看他一个人埋头工作的样子,是那么孤单。我突然发现,这几年,我只顾抱怨他越来越重视工作忽略我,却完全走出了他的世界,忘记了他也是需要关心的,他那么努力得来的成果是需要有人喝彩的。”
林夕痴痴听着肖兰述说这一切,心里翻江倒海。面前的这个女人,和四天前她见到的那个简直判若两人,是什么让她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发生如此大的转变?是爱,女人仿佛都是为爱而生的,需要很多爱,也会为了爱而改变自己。林夕知道,王志华也是爱肖兰的,只是两个人在一起久了,那些爱被岁月的烟尘淹没,就像生了秀的铁器,变得面目全非。但是,只要稍加擦拭,它就能重新焕发光亮。
林夕从包里拿出那种金卡,放在桌子上,然后轻轻推到肖兰面前说:“这张卡该物归原主了,你之前做美容,买衣服、鞋子的钱都是用它付的。这本是你老公给你的,我只是临时代管一下。现在,我想你已经知道怎么用好它了。好好收起来吧!我知道你不是爱花钱的女人,但这卡里不仅仅是钱,还有你老公对你的爱。女人嫁给一个男人,要随时做好和他一起过苦日子的准备,但也要学会享受男人给予的爱。有一天,或许这张卡会变成一个窝头,当你只看到爱,而分辨不出两者的区别时,你才是一位真正合格的妻子。”
“嗯,林夕,你真是个睿智的人,若不是你,我差点毁了自己的家庭。我现在终于知道舒磊为什么那么爱你了。自从柳惠离开他之后,差不多有十年了吧!他一直没对任何女人动过心。舒磊一直是个执着的人,也只有你这样的人才能吸引的了他吧!”肖兰收起金卡说。
“柳惠?”林夕的心一下子像掉进了一个深渊,一直在下落,却怎么也到不了底。
“就是舒磊以前的一个女朋友啊!他没跟你提起过嘛?”看林夕错愕的表情,肖兰解释说。
“哦,提过——当然提过,我——只是一时想不起来而已。”林夕掩饰着自己内心的慌乱,她不想让肖兰知道她对舒磊的过去是一无所知的,但事实上她对舒磊的过去确实是一无所知。
肖兰接着又说了些什么,林夕只嗯嗯啊啊虚应着,却是一个字也没听进去。聪慧的女子,为别人的爱情指点迷津,在自己的爱情面前却慌了神,六神无主,战战兢兢。爱情给的痛就像中毒,我们每个人注定解不了自己身上的毒,但芸芸众生中总有一个人会是你的解药。
林夕强自镇定了一下情绪,旁敲侧击,想尽一切办法想要从肖兰那里尽可能多的了解关于那个柳惠的蛛丝马迹。她也知道自己这样做,无疑于拿刀子捅自己的心。但是,就如流萤扑火,这就是女人的宿命,再聪明的女人都逃不过。那个柳惠是舒磊大学里的初恋女友,毕业后两个人还进了同一家公司。两年后,柳惠家里催婚,舒磊却仍然一无所有,柳惠和另一有房有车族结婚。舒磊辞职,后来进了峰华,剩下的事就如林夕所了解的。
恋人的前任都是现任心里永远的痛,何况林夕之前的那位还是舒磊的初恋。林夕心神不宁,不是因为介意舒磊的过去,谁都有过去,没有过去就成就不了现在的自己。让林夕惶恐不安的是,她好像突然明白了舒磊为什么爱上她。因为,舒磊被一个屈服于现实的女人抛弃过,而她正好是一个在艰难生活中坚守住自己感情的人。她不知道舒磊对她的爱是不是为了弥补自己内心的缺憾而产生的一种错觉,抑或是他仅仅把她当成了一个爱的替身。林夕绞尽脑汁想尽快弄明白这个问题,逻辑推理公式在心里绕了一圈又一圈,也没推出一个让自己满意的结果。事实上,她心里很清楚,答案简单的不能再简单,是或不是,标准答案只有舒磊能给出,可是她却不能去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