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24257100000016

第16章 股份有限公司(3)

未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缴足出资的发起人应当补缴。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规定在发起人制订的公司章程中。每个发起人都应当按照公司章程所规定由其认购的股份数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足额缴纳其作为出资的货币,依法办理其作为出资的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如果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缴纳的出资,与公司章程规定由其认购的股份数额所折合的股款相比,还相差一定的数额,那么,发起人就应当补允缴纳这相差的部分,包括缴纳不足的货币、办理非货币财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从而使其出资与公司章程的规定相一致。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但是,现实生活中可能会因为资产评估机构的过失,或者发起人与资产评估机构的故意,致使对发起人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评估结果,大大高于其实际价值。如果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非常明显地低于公司章程规定的价额,那么,对于该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与公司章程规定的价额之间的差额,交付该出资的发起人就应将这一差额足额交付给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无论是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还是发现发起人交付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其他发起人都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既可以要求出资不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发起人缴足或者补足差额,也可以要求其他任何一个或者几个发起人缴足或者补足差额,被要求的发起人不得拒绝。当然,被要求的发起人在缴足或者补足差额后,有权向出资不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发起人追偿。

另在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过程中,发起人依法筹办公司设立的各种事务,发起人在公司设立过程中如何行为,直接影响到公司能不能成立,以及成立以后公司的状况。因此,发起人对筹办公司设立事务而产生的后果,应当承担法定的责任。公司不能成立,是指发起人在筹办公司设立的各种事务之后,因种种原因,公司最终没有成立。公司不能成立的原因较多,概括起来,大致有四种:一是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时,发起人没有认足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时,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超过招股说明书规定的截止期限尚未募足。二是发起人没有按期召开创立大会。三是因发生不可抗力或者经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直接影响公司设立,创立大会决议不设立公司。四是公司的设立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公司登记机关依法不予登记。公司无论因何种原因不能成立,发起人都应当依据本条的规定,承担如下责任:

其一,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是指发起人为了设立公司、在筹办公司设立事务过程中对他人所负的债务。设立行为所产生的费用是指发起人为了设立公司、在筹办公司设立事务过程中支付的各种费用,如公司章程及招股说明书、认股书的制作费;有关的通知和公告的费用;雇用必要人员的工资、房屋的租赁费等。公司不能成立时,发起人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债权人、收取费用的人可以要求发起人中的任何一个人或者几个人予以清偿、缴付、返还,被要求的发起人不得拒绝。

其二,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在公司成立以后,就成为公司的财产。但如果公司不能成立,则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仍属认股人所有,应当返还给认股人。同时,由于认股人的股款是由银行保存,银行对其存款应当计算利息,所以,由认股人的股款而孳生的利息,也应当归认股人所有。作为筹办公司设立事务的发起人,应当负责将认股人缴纳的股款及其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给认股人,并且发起人对此负连带责任。即认股人可以要求发起人中的任何一个人或者几个人返还其缴纳的股款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被要求的发起人不得拒绝。

其三,发起人对因自己的过失而产生的后果应当承担责任。发起人在公司设立的过程中,应当尽职尽责,使公司能够顺利成立。由于在公司的设立过程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将由成立以后的公司承担,所以,如果发起人不尽职尽责,就有可能使将要成立的公司受到损害。如果公司的利益受到损害是由于发起人的过失造成的,那么,发起人对自己主观上存在有过错的行为就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因此,规定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三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与创立登记

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是指记载有关公司组织和行动基本规则的文件,它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都有约束力。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内容包括:

第一,公司名称和住所。公司名称是指公司用来代表自己以区别于其他公司的文字符号。公司章程载明的公司名称,应当依法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样。同时,依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名称应当由字号(或者商号)、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依次组成。公司住所是指公司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公司章程应当规定公司住所,其法律意义在于确定诉讼管辖、据以确定受送达的处所、据以确定债务履行处所、据以确定公司登记机关等。

第二,公司经营范围。公司经营范围是指公司可以从事哪些经营活动的界限。公司既然为企业法人,就意味着公司应当以营利为目的。而公司要营利,就必须进行经营,而要进行经营,就应当确定其经营范围。为此,公司章程应当载明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公司设立方式。公司设立方式是指公司是以发起设立的方式设立还是以募集设立的方式设立。公司以哪种方式设立,不仅关系到公司在设立时是否向社会公众发行股份,而且关系到公司应当经过什么程序成立,因此,公司章程中应当载明公司设立方式。

第四,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公司股份总数是指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时,所划分的股份的数额,即公司的资本总共有多少股。每股金额是指每一股所代表的资金数额,每一股为多少元。注册资本是指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股本总额。要求公司章程载明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目的是使公司登记机关和社会公众能够准确地了解公司的情况,以便在知道真实信息的基础上,作出自己的判断,进行有关的行为。

第五,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是指自然人发起人的姓名、法人发起人的名称。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是指每一个发起人所认购的股份的具体数额。发起人的出资方式是指每一个发起人是用货币出资,还是用实物、知识产权、士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出资。发起人的出资时间是指每一个发起人缴纳其出资的时间。如果是一次缴纳,则应当是该次缴纳的时间;如果是分期缴纳,则应当是各次缴纳的时间。要求公司章程载明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目的是让社会公众及其他与公司发生关系的民事主体了解发起人的情况,进而对公司有一个比较正确的判断,使社会公众及其他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保障。

第六,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董事会的组成是指董事会由哪些人组成。董事会的职权是指董事会行使的具体职权。董事会的议事规则是指董事会召集、举行会议以及作出决议应当遵守的准则。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在公司管理、生产经营活动中,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因此,公司章程应当对董事会的组成、职权、任期和议事规则予以明确规定。

第七,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章程应当载明董事长、执行董事和经理中,哪一位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监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监事会的组成是指监事会由哪些人组成。监事会的职权是指监事会行使的具体职权。监事会的议事规则是指监事会召集、举行会议以及作出决议应当遵守的准则。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在监事会的监督下,公司可以更有效地运转,有利于达到设立公司所要达到的经济目的。

第九,公司利润分配办法。公司利润分配办法是指公司对其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利润,具体如何进行分配。股东进行投资、购买公司的股份,其目的是要获取利润,而公司利润分配办法直接关系到股东如何才能得到利润以及能够得到多少利润,所以,公司章程应当对公司利润分配办法作出规定。

第十,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公司的解散事由是指可以导致公司解散的事件、情况。公司的清算办法是指公司在解散后,具体如何进行清算。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涉及到公司的消灭,对公司是一项非常重要的事项,因此,应当在公司章程中予以载明。

第十一,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是指公司进行通知和公告的具体方式,如邮寄、专程送达、在某一份报纸或者杂志上予以登载等。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关系到公司的股东、债权人等能否及时得到公司的有关信息,并据以作出自己的行为,所以,应当在公司章程中予以载明。

第十二,股东大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除上述明确事项以外,股东大会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认为还有一些事项需要规定在公司章程中时,还可以在公司章程中予以规定。

发起人首次缴纳出资以后,就应当选举董事和监事,组成公司的董事会和监事会,以建立公司的组织机构,使公司能够顺利成立,并确保公司成立以后的正常运营。发起人在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以后,董事会就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章程、由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申请设立登记。一旦公司登记机关依法予以登记,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即告成立。因此,申请设立登记,是使公司成立的必经程序。

发起人在发行的股款缴足后30日内召开创立大会。 发起人在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并经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出具证明以后的30日内召开创立大会的,发起人首先应当在创立大会召开的15日以前,将举行创立大会的日期,按照认股人在认股书中所填写的住所,通知各个发起人、认股人,或者将举行创立大会的日期进行公告,以便各个发起人、认股人按期参加创立大会。在通知或者公告的日期举行创立大会时,应当对出席创立大会的发起人、认股人及其所认购的股份进行清点,在确认有代表股份总数一半以上的发起人、认股人出席以后,才能举行创立大会。如果出席创立大会的发起人、认股人所代表的股份总数没有超过股份总数的半数,则创立大会不得举行,否则无效。

创立大会依法召开后,所有出席会议的发起人、认股人,应当按照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的原则,对法定的事项进行表决。凡创立大会上表决的事项,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认股人所持表决权的超过半数以上的表决权通过,方为有效,具有法律约束力。

创立大会的职权为:

第一,审议发起人关于公司筹办情况的报告。在创立大会上。发起人应当提交关于公司筹办情况的报告,说明发起人筹办公司设立的各项事务。是如何进行的。出席创立大会的认股人,对发起人的报告进行审议,并依法作出决议。

第二,通过公司章程。发起人创立股份有限公司,首先要制订公司章程。但公司章程是公司的“宪法”,不能仅由少数发起人来决定,其是否有效,还需依法得到其他认股人的认可。因此,通过公司章程是创立大会的一项职权。

第三,选举董事会成员。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对公司的业务及经营管理,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董事会的组成,关系到每个投资者的利益,其成员需要由认股人组成的创立大会选举产生。

第四,选举监事会成员。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会是公司的内部监督机关,对公司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监事会成员的组成,应当充分代表和体现投资者的意志,其成员需要由认股人组成的创立大会选举产生。

第五,对公司的设立费用进行审核。公司的设立费用是指发起人为了设立公司而支付的、应当由成立后的公司负担的费用,如公司章程及招股说明书、认股书的制作费;有关的通知和公告的费用;雇用必要人员的工资、房屋的租赁费等。创立大会对公司的设立费用进行审核,对这些费用的支出是否合理作出决议,以防止发起人滥支费用。

第六,对发起人用于抵作股款的财产的作价进行审核。本法虽然规定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但对发起人用于抵作股款的财产的评估作价,在创立大会决议通过以前,只得到了发起人的认可,并未得到其他认股人的认可。由于对发起人用于抵作股款的财产的作价,关系到公司资本的充实,所以,对发起人用于抵作股款的财产的作价,还需创立大会认可。

第七,依法作出不设立公司的决议。发生不可抗力或者经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直接影响公司设立的,创立大会可以作出不设立公司的决议。

从创立大会行使的职权可以看出,创立大会是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过程中的决议机关。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依法登记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因此,公司要成立,必须依法申请设立登记。由于董事会是公司的业务执行机关,所以,在创立大会选举董事会成员组成董事会以后,董事会就应当负责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以使公司最终成立。

在创立大会依法召开并依法作出决议以后,董事会应当在创立大会结束后30日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法定的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同类推荐
  • 2018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答题必背用句指引

    2018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答题必背用句指引

    根据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的要求,参加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可以报名参加主观题考试。主观题考试为一卷,包括案例分析题、法律文书题、论述题等题型,分值为180分。
  • 特殊公共场所消防法律法规

    特殊公共场所消防法律法规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进全民守法,必须着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要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要坚持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由易到难、循序渐进不断增强青少年的规则意识。要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遵法守法成为全体人民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
  • 刑事证据问题研究(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基地重大项目)

    刑事证据问题研究(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基地重大项目)

    本书为刑事诉讼基本理论和司法制度前沿理论研究。在刑事诉讼基本理论研究部分,作者在充分吸收法学界最新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未来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的发展趋势、主要研究课题以及在研究中应当注意的主要问题进行了系统、全面的阐述;对刑事诉讼法再修改的基本思路、刑事诉讼中司法资源配置和刑事司法政策以及司法权、检察权、警察权、辩护权和司法改革的基本理论和运作中存在的疑难问题进行了准确、透彻的解释和评价。
  • 公务员学法用法读本(以案释法版)

    公务员学法用法读本(以案释法版)

    本套普法教材系列丛书根据《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将读者群分为领导干部、公务员,公民、社区居民、农民和企业职工、青少年,根据不同读者群的不同法律需要精心编写而成。本套丛书再现生活中的真实案例,以案释法,具有很强的实用性。本套丛书书用通俗的语言,专业的法律知识,解答生活中常见的法律问题,使法律贴近实际、贴近生活。本套丛书旨在帮助各位读者认识和了解法律,促使大家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本套丛书旨在帮助各位读者认识和了解法律,促使大家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释义及实用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释义及实用指南

    本书由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立法的通知撰写。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经济法室参加本法立法的同志以促进就业发为蓝本,对本法的立法背景、立法主旨、实务中适用的规则进行了逐条的阐述。本书对就业管理方面的业内人员是不可或缺的工作指导。
热门推荐
  • TFBOYS之唯一心动给你

    TFBOYS之唯一心动给你

    一次两校间的交流生活动,仿佛是命中注定,将一些人扯进一段感情的圈子里。内容纯属虚构,但是却是无数四叶草的幻想。甜文,宠文,虐文样样结合。唯一心动给了你,注定这一切不平凡。。。。。。
  • 三生石之夜色星辰

    三生石之夜色星辰

    第一世:一次意外张小婉穿越到了一个陌生的古代世界,变成了丞相嫡长女李玉莲。认识了辰王慕辰,并且成为了辰王妃,然而张小婉并不想要那样的生活。她想要自由自在闯荡江湖,于是想尽办法摆脱辰王。辰王一直暗中寻找,暗中保护着他,辰王为了她甘愿身受重伤,为了她舍弃万里江山,为了她宁愿付出自己的所有,包括她自己的生命……
  • 不若,难恋

    不若,难恋

    许你三世繁华,却换不来你一生牵挂。他是天界唯一的天神,是天界的独裁者——天帝!她是世间最无用的神,却是最伟大的魔。本是应世间万物而生,却是因天下万物而死。为这天下献魂供命,这天下不但不感谢她,反而想她死。他曾感慨过:“她说的没错,我们的确不配为神,我们甚至连魔都比不上。”他护了她三世,她毁了他一生。他说是他错了,她说她后悔了。谁又在灵池下想着谁?(本文是我的第一本小说,是虐恋,写的肯定不好,不过我会慢慢改哦。谢谢大家看我的小说。)
  • 艺术胎教胎教艺术

    艺术胎教胎教艺术

    本书系统地讲解了孕期母亲和宝宝的变化,以及每个月甚至每周的胎教重点,并提供了科学的胎教素材,涉及音乐、名画、电影、戏剧、诗歌、雕塑、童谣、唐诗宋词、名家散文等多种艺术形式。
  • 谋士无双

    谋士无双

    东汉末年,张角高呼苍天已死黄巾当立,天下大乱。东边合流千里,西边阴阳极武,南边止战梁山,北边群雄虎踞……各家主公崛起于阡陌,争霸在司州,谁能一统天下,入主洛阳?
  • 黑光巫妖

    黑光巫妖

    我是一个不死族巫妖,所以我精通死亡冰雪之术;我是一个黑光病毒源形体,强大的异变形态能让我撕碎一切!我便是黑光巫妖:黄思连。自从那只会卖萌的凌梦系统附到我的身体里的一瞬间,整个世界都变了。但丁、阿尔萨斯、艾利克斯·莫瑟、御坂美琴…………明天会发生什么,我全然不知。但,我只希望能保护好你,我的妹妹。哪怕,我会因此变成一个怪物,那也随它吧!为了你,一切都是值得的……
  • 郁达夫书信集(套装共两册)

    郁达夫书信集(套装共两册)

    本书包括《茑萝行》《和孤独人生的零余者》共两册。《茑萝行》就像是郁达夫写给孙荃夫人的一封家信。与读其他小说不同的是,郁达夫的小说读起来就像似一个亲密的朋友在你耳边倾诉着他的愤恨和苦楚,让你对小说主人公的际遇感同身受。读《茑萝行》,我们很难把自己当作一个旁观者去倾听一段与自己毫无关系的故事,而是一开始就被“我”拉进了“我”的生活,随着“我”的情感的起伏而澎湃不已。《和孤独人生的零余者》收录了郁达夫的书信,向读者传达了郁达夫的散文中洋溢着的回肠荡气的诗的情调。本书毫无遮掩地表现了一个富有才情的知识分子在动乱社会里的苦闷心情,展现出一幅幅感伤、忧郁而又秀丽、隽永的画面。
  • 魂魔双修

    魂魔双修

    前世我李铭不服天不服地,欺负老子就是死我也要反咬你一口,重生后我李铭依然不服,左手持远古连体神诀右手持绝世魂决!怜惜可爱丫鬟,欺负天下美女。。。。。
  • 吃掉那只神

    吃掉那只神

    开局一张嘴,技能全靠吃!消防员陈锋,在一场爆炸中穿越至异界,变成了一只史无前例的小龙虾。灵气逼人,人妖共存,大妖横行……这个异界,好像很有趣的样子呢!某无情读者:(??????)??小可爱,小龙虾!陈锋摊钳抗议:喂喂喂~傻大个,你能不能擦一擦嘴角的口水?我知道你想把我红烧,五香,麻辣,干锅……可我是主角,我还不能死啊!这是一只地球小龙虾,通过不断地吃吃吃……祸害另一个世界的故事。无敌,轻松流——(简介无力,请看正文)
  • 江湖大掌门

    江湖大掌门

    这是一个现代人在异界练武功,当掌门的故事。新时代青年顾祯一不小心身穿来到这片世界,被系统绑定成为一派之尊,但他不只是一个门派的掌门,更是整个江湖的大掌门。为了在这武林中活下去,他必须变得更高更快更强,一步步走向传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