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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最后一名“精神囚犯”(1)

“你……你们是谁?找我干什么?”

生产队长李立雄一屁股跌坐在灶底下的灰烬里,眼睛睁得比牛卵子还大,几乎要爆出来了。腾起的草灰弥散开了,整个屋子里一片昏乱。

其实,不速之客此时还在门外一丈多远,里面暗,外边亮,他们并不曾看见屋里正在往灶底添柴的李立雄,更没料到李立雄会吓成这个样子。

李立雄却又一次在等待末日的审判。

“到底是来了。”惊恐中,李立雄脑子里掠过这么一个念头。他似乎已等待多时了。尽管出狱有很久了,可是他的整个身心,仍似坠在地狱之中,不得解脱。任何一个梦,都是发生在狱中的,不是在拼命扒吃牢饭,便是在提心吊胆地接受审讯。梦,永远也脱不了牢气,甚至一觉醒了,也会把蚊帐的顶当作牢房的天花板,把身边的妻子当作挤在一张通铺床上的囚犯,至于自己屋中的墙壁,不管怎么刷白,昏暗之中,也总是觉得那是布满了一个个“T”字似的蚊子血——其实是人血的牢墙。有时,竟下意识地往墙上打蚊子,“啪啪啪”没停——这也是在牢里习惯了的。其实,他当看守的时间比当囚犯的日子不知多多少倍,可现在只记得自己是囚犯,时刻担心着最后的判决——这回该是来了!

…………

李立雄退伍回乡,不过一年多的时光。当上生产队长,才只有半年多一点点。可这半年多的德政,竟是有口皆碑。王五老倌子同扯皮了十几年的三婆婆言归于好,叫他这位队长亲自监了“交杯酒”。李满爹在“双打”运动中被迫“退赔”的缝纫机、大柜,还有一套木匠行图,在他的主持下,“完璧归赵”,一家人都给他烧了香、磕了头。王七丫公遂了愿。队上派人打了一副“千年屋”(指棺材),只说到了阴间还会求阎王爷多给李立雄几年阳寿。李五娘的大脖子病,也亏他下山带来了灵丹妙药,居然好了……且不说这些芝麻绿豆子事,队上搞起了竹木工厂,藤条加工、制玉兰片等副业,当日仍停留在刀耕火种人拖犁的山坳坳里,一下子就添置了几部手扶拖拉机,十户人家有九户造了新屋,过去适龄未读书的十几个伢、妹子,如今也统统背上绣了熊猫、凌霄花的书包,天天热热闹闹下山念书去。队上八十岁的尊者李家大爹时时刻刻抚着那一尺长的白胡子,乐滋滋地说:

“我们老家伙的眼力就是不错,李立雄不单是个好劳力,还是个好干才,有造化,日后准定在众人之上。当个生产队长未免委屈了点。”

每逢人们夸奖,李立雄并不曾脸红,八尺汉子好脸红么?只是他脸上总有一种歉疚、痛苦的神情,对夸奖报之以苦笑,摇摇头,走开了。仿佛干这么些好事,都是出自于一种赎罪心理;愈是拼命干,这种心理就表现得愈充分。仿佛他在娘肚子里就被告知:人的一生都是为了赎回前世的罪孽。然而,几百、几千年,这边远的深山里从未来过一个传教士。

…………

今天,一收工,他兴冲冲地回了家,对刚过门三个来月的贤惠媳妇说:“这下子好了,王五老倌要造的柜造得起了,我赶深山里跑,找到了两人合抱的紫檀木……”

媳妇见他裤腿子捋到大腿把子上头,下面净是泥浆,还划破几道口子,血渗出红来,脸上笑呵呵的,气却喘个不赢,立时给他泡了一碗金桔子茶来:“歇歇。”

没歇上几分钟气,他便自己去烧晚饭火……一天忙碌之后,这有点呛人、而又带有草木香味的柴烟气,令他感到惬意,比休息上一个钟头都舒服。屋的腌菜味、熏干笋的酸气、茅屋里特有的清香,此时都钻进了每一个毛孔,叫人分外轻松。他立即就像换了一个人,哼起了花鼓小调:“小刘海呀……”他乐于置身在山间茅舍各种气息的包围之中,寄托上全部的欲望、心愿。他是属于大山,属于茅舍的。

正在这时,不速之客来了。

“看守班长,认不得我们了?”

两位来客跨进了门,看到在草灰中狼狈爬起的李立雄,不禁诧异地问。

这时,李立雄的媳妇娘子“噼叭”一下拉着了电灯:“大队的小水电送电了。”

“认得,认得。”李立雄的双唇哆嗦着。并不是灯着了才认出人,人还没到屋门前他就认出了。能不认识么?都刻进骨头里了!在这两位来客——当日的囚犯身上,留有过他的皮带印,绳索痕,还有皮鞋尖踢出的血淤,以及用枪托砸下的凹……而今天,用不着怀疑,他们都是属于平了反的,地位远在一个生产队长之上,他们来干什么?来找他算账的么?——这样的审判已经有过一次,但不曾结束,所以,今天又在继续了。

记忆的闸门给两位不速之客撞开了,往事,竟如洪水一般奔涌出来,不可阻遏,他,还是应当说点什么……

双亲大人,叩首:

佳音本容以后再作禀告,无奈为儿的心实实难以平静,等不及了。午睡困不着,拿着笔像捏一团火,硬要写才好。为儿填入党志愿书已有二十又三日多了,不要几天就要在党旗下宣誓……记得双亲大人常常对我说,吾家祖祖辈辈都是佃农出身,奈何这三代没一个共产党员,如今闹得祖宗没有脸面,自家人撑不起腰杆子,连菩萨都敬不灵。现在可好了,我在了党,你们在大队、在公社都说得起话,脸上有光了……讨论我入党的时候,同志们都肯定我立场坚定,斗争性强,对敌人决不心慈手软;为人厚道本真,无有非分之想,佃农本色丝毫不改。因此上,他们就原谅了我一些小小的缺点错误,如对犯人缺乏耐心,嗐,小节问题!本来,那些个家伙都是买咸鱼放生——不知死活,对他们有什么客气可讲……看守班长李立雄一连二十多天没睡好午觉,在床上翻来覆去,今天,终于憋不住了,趴在床上写起信来,要规规矩矩地“禀告双亲大人”。只见他上牙齿咬住下嘴皮,都咬出两个深深的板牙印来了,写一个字不知费多少力气。他只有小学文化,“文化大革命”中学校净把学生当劳动力,他的双亲大人便说,不如给自家当劳动力的好,还攒得上千工分,便没有升初中。小学老师过去是教私塾的,队上搞的“民办”,所以他学的也不文不白。自然,书信的方式都是老一套,诸如“双亲大人”、“禀告”之类。当年,雷锋、欧阳海写信,不也是这般款式么?学英雄的没错。当人家笑他写信怪里怪气、费力不讨乖时,他便板起脸说:“你们去翻翻书,雷锋、欧阳海就这样写的,老师也这样教的。”俨然是英雄的后继者。毕竟是麻布袋绣花——底子太差,写一个字得爆一颗黄豆大的汗珠子。半天才写得两三百字,当得挖上一坡的红薯土。嗐,小学结业,就是当的作田人,只晒出一个乌黑发亮直冒油的身坯子来,到哪去操一笔字呢?脖子上,手把子上,几乎是全身,都筋爆爆的,在乡里,谁把他惹火了,把褂子一脱,露出全身黑肉和青筋,挑衅者立即就吓了个“三步倒”,叩头告饶了。公元一九七六年,征兵办到公社里来招兵,此时,他已经当上了民兵排长,当然是头名状元。不说别的,单讲他到公社,见招兵办公室门口挤满了人,他只把手一扒,人就纷纷往两边倒,那领队的在里面听到有人叫苦,喊倒了人,正说:“是哪个耍蛮……”李立雄早已到了跟前。一看,领队顿时喜饱了,往他肩上一拳,自己却倒退了三步,连声道:

“人高马大,山里人有山里样!”

待检查体格,一脱衣服,那领队“吓、吓”直吐舌头,回头,便对李立雄说:

“有个好去处,正派得上你用场。”

“组织上决定,我坚决服从。这一百八十斤就交给你们了。”李立雄声如洪钟。

“公安部队。”

“行!”

“太好了!太好了!对付那些孤魂野鬼,就得有你这号黑面神!”

李立雄就这样到了县看守所,当上了看守战士。

这是一个边远的县城,比他所在的深山开化不了多少。没有铁路经过,开往别的县城的班车,也一天只开两趟,而且是简易公路,没铺柏油的。早几年,姑娘大嫂,还大大咧咧在门外洗澡,没个回避。山里放排的排客,肚皮底下也懒得兜条萝卜澡巾,赤条条一丝不挂,顺水而下,还故意撩拨溪边洗衣的女子说话。衣着,大都是土布,而且大红大绿,分颇为俗气。辈分之间,尊长上下,界限很是严谨,打外边来个普通干部,都尊为官长,迎送唯唯诺诺,鞠躬作揖,十分恭敬。常言道,山高皇帝远,这样一个普通的看守,便也有了无上的威严。

李立雄便是在这种气氛下执行任务的。别说一上街,无数道尊重的目光投来。就是在所里,头上戴着国徽,人顿时就有了神圣的感觉。在犯人面前,他就是上帝。他的目光从此变得居高临下了,本来,他个子就有一米八九,在南方算是“顶峰”了,看人得俯下头,况且犯人总是勾头弯腰、低声下气,相比之下,他愈是高了。诚然,李立雄不负众望,犯人一见他就怕,咳一声就得捂住嘴巴,往号子里一走,肃然清静,绝无喧哗。因此,进来不到一年,便入了共青团,如今,不到三年,就又填写了入党志愿书,这在新兵来说,恐怕是屈指可数的了。战士们一个个对他刮目相看。

填了志愿书这二十来天,他天天都像喝醉了酒一样,黑脸上放光,发红,神采奕奕,声音格外焦脆。

现在写信,上面一排牙齿也咧了出来,白亮亮的,把下嘴唇给盖没了……后面该写什么呢?说说自己是怎么惩办那些不知死活的犯人么?抽几皮带是痛快的,踢上几脚也随意,可家里人信什么“行善积德”,不知好写不好写。唉,什么善、德,封建迷信,批了十几年,偏偏家里就不开化……写到这儿,他心里又有点不痛快了。不仅家里有这号糊涂观念,就是列席参加讨论他入党的那位看守所所长,也分外多事,讨论时,就是他,代表看守所党小组提了一条意见,说他在执行看守任务时,不注意政策,惩办犯人更是过火,尽管近一年略好一点,但还不行;过去对俘虏也不能虐待嘛。你是看守所所长,与公安大队不是一个支部,管什么闲事呢?还好,排长马上为他说了话,说这是小节问题,再说,犯人也特别可恶,不能怪罪于看守。总算把看守所所长的意见顶回去了。这毕竟不是原则问题,用不着小题大做!

李立雄搔搔脑袋,又提笔写了下去:

“……这反过来证明了我的阶级立场没问题……”

“的,的,笃,笃……”

一阵急骤、有力的脚步声,在外面由远及近传来,李立雄的思路给打断了,他有点恼火,看看墙上挂的钟,离两点还有一刻多钟,是谁不好好午休,这时就起来了?平日可没这个现象。他爬起来,正想去指责一顿,可一回头,来人已经来到了他身边,一身衣服白得刺眼。原来,是公安局的刑警,不是一个,有四五个,其中有两个认识的。他明白了,忙说:

“这么急?还没上班就去提犯人?”

说完便弯腰去系鞋带。

谁知,一个不相识的却说:“用不着去提,犯人就在这。”

他诧异地抬起头一看,却发现来人一个个脸色都不对,认识他的两位也都铁青着脸,仿佛从没打过交道似的。他还没开口,站在前面的一个便伸过手来,动作麻利得很,“刷刷”两下,拔掉了他制服上的领章,再用手一撩,摘下了他的帽子,把上面的国徽也取了。他愕然了:“开什么玩笑,这又不是文化大革命!”

他听说过,文化大革命就是这般摘人家的帽徽领章的。

“谁给你开玩笑。”这竟是个熟人在说话。

他一惊,退后了一步,谁知腰部被一个硬邦邦的、冷冰冰的东西顶住了。

耳边传来一个阴沉沉的声音:

“你被捕了。签字。”

当逮捕证在李立雄眼前一抖,他便叫了起来:

“这是怎么回事?”

“叫你签字。”冷冰冰几个字。

“凭什么……我从来没在外面干什么坏事呀!”李立雄仓皇四顾。

“谁也没说你在外头干坏事。”这是看守所的所长在说话,不知他什么时候也来了,其实,这时,周围已挤上了几十个人。平日,这位所长总是与看守战士们闹矛盾,东指责西指责,仿佛犯人是他养的一样,不得伤一根毫毛,现在,正好幸灾乐祸了:“签字吧,李立雄,如今政府是不会乱来的。”

“到底什么原因?”

排长侧过脸了,没有回答。

看守所所长用毫无感情色彩的声音说:

“你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一百三十四条。”

“一百三十四条”是什么东西?李立雄怎么也想不起来。他只知道《刑法》是个小本本,不比自己的巴掌大,看守战士是一人发了一本,却没组织学习过。本来嘛,那只是犯人的事,是叫犯人对照自己的罪行,让他们知罪,可对于他这个看押犯人的武装人员又有什么关系呢?所以,他根本连翻都没有翻,压在抽屉底下。

此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几个神圣的字眼镇慑住了他,在乡下三十年就是这个习惯,“有条文么?”“有!”“多少条?”“第××条”。于是,马上就相信了,照办了。乡下人崇拜红头文件上的条文,只要一见条文,什么说服工作也不要做。李立雄多多少少也有这号习惯,他终于顺从地从宠他的排长手上接过了笔,一丝不苟地在逮捕证上签了字。他极力使自己的每一笔都写得周周正正,以证明自己心中无鬼。最后一横拖得长了,他还有点懊悔。不过,家信没写完,没落款,却把落款写到了逮捕证上,总归是不那么愉快的,落笔竟是那么沉重,写了足足五六分钟。

看守所所长下命令了:

“把铺盖卷起来,号子里的规矩你是晓得的,不准带的东西不要带,我不搜身了,这你会自觉的。”奇怪,他竟面带不忍之色。

“真……真要我坐牢?”李立雄仍认为这是不可思议的事情。

一个刑警不耐烦了:

“谁给你演戏?!”

这句话,这个腔调,他李立雄过去用惯了,用滥了,不过是用来训斥那些玩世不恭、嬉皮笑脸的犯人的,紧接着便是皮带、皮鞋。今天,别人竟反过来这么训斥自己了,小心莫被枪口捅几下。他心里一沉,看来,自己过去说的“不是演戏”是真,那么,今天这“不是演戏”也不会假——莫非是报应?呸,又是封建迷信了。他低下了头,黑脸上的红没了,变得灰沉沉的,双手也没有一点力气,慢慢地把自己的被褥卷起——这可是参军时发的,当时真高兴,可现在……没防叠枕头时,“叭哒”一下,掉落下一本书来。

“哼,还想看小说,想得心里清闲。”一个刑警挖苦道。

可看守所所长却弯腰捡起了那本书,看看封面,便说:“这也带上。”

“不是不准带小说么?我去捡一下毛选和马列著作。”

“带上。”

看守所所长以一种不容置疑的口吻说,不加任何解释。

李立雄只好把那本小说塞到被子里了。

这本书是一个朋友硬塞给他的。那朋友原来也是山里的,是他的光屁股伙伴,两人小时候一齐采野山梨、摘茶泡子、挖土茯苓,你身上有多少泥巴,我身上也有多少泥巴。只是小学结业后,这位朋友进了县城读中学,后来又到什么地方进修了一下,如今当上了中学的语文教师。李立雄招兵到了县城,就只有这么一个老伙计,自然亲密。这天,他上朋友的宿舍去玩,那朋友便递过了这本书,一见标题是《最后一个精神囚犯》,他就不感兴趣。他说:“得了,我管的囚犯还少么?还用得着别人写给我看?”那朋友却说:“可真是好文章,正是写给你们这号人看的,莫一天到晚板起脸吼人,迷失了本性,拿去,你非得看完不可。”不分三七二十一,小说便塞到衣口袋里了。

可是,拿回来,他也没心思看,枕头下压了好几天。只是奇怪,所长为何准许带上这本书?真是活见鬼,自由时不看它,坐牢却非得看它,准是它带来的晦气!

“也算是熟人了,不给你戴手铐,走吧。”

不知谁这么说了一句。

李立雄没有回头去看人,挪动了脚步。他茫然地朝窗外看去。那里,是一堵高墙,正好把牢房与看守们的宿舍隔开。他心里是清醒的,高墙那边,就是另外一个世界了,当日,他是那个世界的最高统治者之一,可今天,自己却成了那个世界中被统治的可怜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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