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真的有前世,我想我一定是你脚踝滑过的一圈水波,刚接触你的体温,却又被推开,然后愈来愈远,可你却始终是我的中心。只有当我破碎的时候才能忘记你.可惜那一切都是轮回,只要你还有脉搏,我就一直在你身旁轮回.不停的忘记,不停地记起.
听说一个人要是失恋了,只要到你们一起去过的地方走一次,你就会忘记他带给你的痛苦。
清晨起床,头沉沉的,我瞬间感觉到了危机正在步步的逼近我.“景希岚!你醒了!赶快给我说昨天去哪儿鬼混了!竟然给我喝酒!生活费给你拿多了,是吧!下个月的生活费减掉两百!”我睁开迷茫的眼睛面对这血淋淋的现实,爱情和生活给我的双重压力.今天不是10月12号么,我的生活费才到账的!“冤枉啊!大人!老妈大人!我生活费才到账,我错了.”就在我的惨叫声中,我顶着头上的大乌包冲到了学校,还好那天成然因为她姑姑回国所以就没有细细问我昨天晚上的事,我的悲惨事迹。她回家去陪她的姑姑去了。我坐在和林政一起看烟火的台阶上,托着头反复回忆那天在这里的人,在这里发生的事,试着用那天的微笑缝补起我现在千疮百孔的心。“哒!”一个空着的易拉罐滚到了我的脚边,我回头去,依然是那个熟悉的身影,熟悉的味道,林政看着我的眼神有一些尴尬,又藏着些许的欣喜,我也不知道是不是我这是我自己的自作多情,或者是期待那丝表情是他对我们感情的最后希望的寄托。此时的我也感觉到了那种难以掩饰的尴尬,我们就这样停顿了一个眼神,“要走了,来看看学校。”林政为了打破这种尴尬,便说了他来这里的目的,“哦,什么时候走啊?”我转过头依然望着天空,漫不经心的对林政说着。“14号走。早晨10点的机票。”林政的声音依然那么温暖,那么熟悉。整个对话,时间就像有一条银河那么长,距离也像银河一般,相隔天水一方。“好啦,你好好看这个学校吧。我先回家了。”我起身留给他一个混进黑暗中的背影,我冲身后摇了摇,林政的声音在黑夜中穿梭着,“希岚!再见!”它穿透了我的身体,就像一把利剑一般,取走了我的心,撕裂着我的所有神经。任由泪水在我的脸颊上自由穿梭,我就像不能见光的生物一般,只想把自己藏在某个不起眼,安静的角落里,被所有人都遗忘都无所谓,只希望有一个人能发现我在那个角落。很让我绝望的是,那个人再也不回来解救我了。
人在很悲伤的时候,难免会相信那些在平日里看来很可笑的举动,那是我们内心唯一的慰藉。这是情人桥,是去年七夕的时候他带我来的,红色的丝带飘扬在桥索的两地铁去年侧,摇曳的桂花树只剩下绿叶,散落满地的桂花已经变成了深黄色的地毯。“你为什么不抬头看看着美丽的宇宙?”站在景希岚旁边的穿着白色体恤的男生微微上扬着嘴角,用如同星星般的眼眸看着她的眼睛,“整个宇宙都在你的眼睛,看着你的眼睛,整个宇宙都在你的眼睛里。”颜色分明的记忆被景希岚活生生的拉了出来,左胸膛传来隐隐的疼痛,眼角有些微微的湿润。“忘”,只要心死了,便就忘记了。时间可以洗涤一切的伤痛,可是这个时间表谁也不知道,对景希岚来说忘记与否都不重要了,离开的人终究留给我们的只是决绝的背影,所有的伤痕都需要自己在孤单的夜里,用一首歌,一个地点来勾起我们曾经拥有的那杯温暖的时光,这杯温暖的时光再如同硫酸一般准确无误的倒进我们的心脏,疼得我们说不出话来,只得无奈的捏紧了拳头继续自己的路。那天,我站在那座桥上,直至夕阳为所有的景物都涂上了蜜色的印记,我才离开这个让我足够回忆一辈子的地方。
有一个电影叫做《失恋33天》,我看过了很多次,我不是黄小仙,遇不到那么贴心的王一扬。可是我却遇到了她所遇到的混蛋,黄小仙的混蛋叫陆然,我遇到的混蛋叫林政。
所有的事情都不是我想的那么无奈,起码,林政给我的分手真实理由不是那么的无奈,对我来说那是顺其自然的,没有丝毫的无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