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芳菲回家忐忑了几天,又努力回想着北定王世子的前世,貌似前世他声名不佳,草草的娶了一个文官的女子,那女子因为北定王世子伤透了心,抑郁而终。可见,北定王世子真不是个好的。
沈芳菲支支吾吾的在沈母面前说出自己的担忧,沈母一脸乐趣的看着沈芳菲说:“小妞妞不知羞,居然探听起你姐姐的亲事来,要知道,这八字还没一撇呢。北定王府想娶你姐姐,难道还能强抢不能?我沈家,也不是个吃素的。”
北定王妃回家急急的嘱咐了下人送了赔礼去沈府,这别亲没结成结成怨了,她指着北定王世子的头说:“就你会惹事,你以为沈大小姐是你平时看到的莺莺燕燕能随意调戏的?”她又想着自从儿子逛大街调戏路边的豆腐西施被人揍了以来,就格外不对劲,不由得说,要不要咱去庙里拜拜?
北定王世子看着自己的老娘活蹦乱跳,完全没有前世后来的撕心裂肺,说谁去那鬼地方,如果真有神佛,他这一缕幽魂,早就被雷劈得连渣都不剩了。
沈芳菲在九皇子登上皇位后几年,沈家倾覆之时就已自尽,而北定王世子可是熬了一辈子,他由一个在受尽荣宠的京城小霸王成长为为了保住北定王府而不得不低调隐忍的北定王,其中的沉浮,没有人知道。
九皇子上位后,立刻消除异己,将淑妃送去为太皇守墓,将十一皇子送去最偏远的地方镇守,将三公主送去野蛮国和亲,最终自己的父亲与九皇子在大堂上辩驳,气得当场吐血,回来三个月就去世了,曾经保养得如年轻妇人一般的北定王妃一夜华发,而他的妻子,居然私通表哥,假作怀了他的孩子,这一切的前世,都统统藏在北定王世子的心里。
北定王世子觉得老天让他回来就是为了保护他重要的人们,而那些重要的人们里,还有一个沈芳怡。
北定王世子在街上偷鸡摸狗,调戏女子,臭名远扬,一向都是没人管的主儿,前世里,北定王妃也看上了沈家的长房嫡长女,他也觉得其女貌美,愿意求取,却被婉拒,他心中觉得不自在,草草的央求北定王妃随意为他定了亲。
当沈家长房嫡长女因为自愿入九皇子家当侧妃,他也曾嘲笑,好好的北定王妃不愿意当,却要巴巴的跑到人家那儿当侧妃,活该生下来的孩子一辈子转不了正。
九皇子登基以后,开始大肆排除异己,他从卑微的身份上来,对上位的老臣以及郡王通通都不太亲近,反而大肆提拔从底层爬上来的人。当然他针对的最多的是沈家以及北定王府。
九皇子针对北定王府是因为淑妃和四皇子的原因,对沈府就真的不太厚道了,人家好歹也在夺嫡时站在了你的后面,不过九皇子起于微时,卑微的样子被沈府全部看尽,又害怕沈府扶持沈家长房嫡亲女生下儿子后有异心,针对沈府也能让人理解,可是谁料到,沈府倒得那么早。
后来,北定王世子在皇家宴会上,几次遇见沈芳怡,她虽然没有失宠,但是在皇后与其他后来居上的妃子的夹击下,显得疲惫不堪,皇帝不会允许她有孩子,她在后宫的陷害中已经小产2次。
她并不像其他妃子一般花枝招展,一般都是素服翠玉,她当初是真的对九皇子有情,不然不会甘愿跳入九皇子为她与沈家设下的圈套,只是她醒悟得太晚,在宫中,已经身不由己。再冰雪聪明的女子,面对****,都是容易迷糊的。
他与沈芳怡在宫中对谈几次,一次是宫殿中歌舞升平,他借口说出来醒酒,走入御花园,见沈芳怡穿着薄薄的衣服对着梅花发呆,他缓缓的说贵妃好心思,一个人躲在这里清闲。沈芳怡并不回头,只是盯着梅花说:“北定王府水深火热,王爷居然还有心思调侃我。”
两人在花园里这不咸不淡的对话过后,仿佛定下了某种契约,在后宫与前朝达成了合作,共同保护沈家与北定王府进退。
可惜,沈家锋芒太过,无论再如何收敛,也不能抵挡皇帝想要你死的决心,沈家颠覆之时,北定王世子到宫内去偷偷见了沈芳怡一面,她着白衣,面沉如水,一副绝望的样子,北定王世子心头一跳说:“我可以帮你假死出宫。”沈芳怡笑说:“因为我一个错误决定害的沈家覆灭,我还有何颜面苟活呢?就算我后期醒悟,也不能救沈家于水火。”
北定王世子站在沈芳怡身后,什么也不能说,只轻叹说:“当时你若答应我家求亲就好。”都已经如此,何必话当初,当初的他除了身份之外和地痞流氓没什么两样,她身为沈府明珠,又如何能嫁她?
第二日,北定王世子听说沈贵妃吞金没了,长长的叹了一口气,命门口的小丫鬟摘了一捧梅花放入花瓶,有些时候,动情动得太晚,追悔莫及。
北定王世子在后半生更加放浪形骸,完全没有先父朝廷栋梁的模样,反而惹得皇帝放了心,他一生无子,也不愿再娶,惹得后院不断起是非,直到快断气的时候,他想这辈子享受够了莺莺燕燕,可是心中却只有那一抹白。
如果还能重来,北定王世子想都不敢想。
但是真的重来了。
北定王世子坐在床榻,摸着被豆腐西施打破的头,不禁苦笑道这到底是黄粱一梦还是荒凉一梦?
他什么都不管,只见自己的母亲,还是年轻华贵的被宠坏的模样,在自己床上哭说:“儿子呀。”他起身拍拍母亲的背说:“我回来了。”
北定王妃见儿子醒了,大喜过望,恨不得把所有最好的都呈在儿子面前。
北定王世子摸摸头对北定王妃说:“沈家的大女儿现下还没被定人家吧?”
北定王妃溜了溜双眼说没有。
北定王世子笑了笑,沈芳怡,这一世,定要你记得我朝暮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