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个世纪90年代有人称周汝昌先生是20世纪“唯一的红学家”“最伟大的红学家”(1997年《红楼》第1期史直生《为周汝昌先生一辨》)。在这个新世纪,周先生又戴上“红学泰斗”的帽子。这些称呼都是很吓人的。
那么周汝昌先生都有哪些“贡献”呢?其主要“贡献”有:
1.他的最大“贡献”是把胡适提出的《红楼梦》“自叙传”发展到绝对化的“写实自传说”,把贾宝玉与曹雪芹完全等同起来,把小说的贾家与现实生活中的曹家完全等同起来了。
2.一生坚持“我最得意、最精彩的就是考证《脂砚斋重评石头记》中的脂砚斋即史湘云”,提出史湘云嫁贾宝玉说,晚年《红楼梦》研究的中心内容就是证明史湘云就是曹雪芹的妻子脂砚斋、畸笏叟——这也可以说是他的红学的生命线。
3.用他发明的“一百零八回两扇大对称结构论”,把《红楼梦》斩断为等距离的十二段,从而扼杀了曹雪芹《红楼梦》生动丰富完美充满机趣的艺术结构。等距离的十二段大对称结构论是形而上学的典型代表,根本不符合艺术的辩证法,不符合艺术创作的规律。
4.把他编造的一百零八钗——把一个家庭的众多平庸丫鬟生硬地拔高为所谓“脂粉英雄”——强加给曹雪芹的《红楼梦》,企图取代太虚幻境只有金陵十二钗正册、副册、又副册三种册子的事实,好达到为他的一百零八回两扇大对称结构服务目的。
5.置记载曹雪芹是奉天辽阳人的历史资料于不顾,硬说曹雪芹是河北丰润人。
6.否定脂砚斋批语中的曹雪芹卒于“壬午除夕”,重新提出曹雪芹卒于“癸未除夕”说。按照他的观点脂砚斋是曹雪芹有才的恩爱妻子,却把丈夫的卒年错记一年,真是匪夷所思。
7.用夸大之词支持王国华的《太极红楼梦》,“制造”了一个“震惊人类的发现”,贻笑大方。支持丰润人王家惠考证的《曹渊即曹颜》,几乎弄出否定曹雪芹对《红楼梦》的著作权的事来。支持刘心武,弄出一个所谓的“秦学”来,又一次搅乱了红学界。
8.此外,他还为曹雪芹未完成的巨著《红楼梦》重新续补了后面的故事,创作了一部《红楼梦的真故事》,在这部续书中完成了他的史湘云嫁贾宝玉说。在曹雪芹的艺术构思中,根本没有史湘云嫁贾宝玉的内容,把自己编造的东西冒称是曹雪芹的,假得不能再假了,何来“真”的一丝影子?
9.否定研究小说《红楼梦》本身的思想艺术成就是红学的内容,提出红学研究的范围是:(一)曹学,(二)版本学,(三)探佚学,(四)脂学。
10.用仇视的心理批判高鹗,彻底否定《红楼梦》后四十回续书的贡献,还就此把高鹗打成被乾隆、和珅出重金收买续补《红楼梦》后四十回的执行者,从而“将曹雪芹一生呕心沥血之作从根本上篡改歪曲”了。
以上这些就是他自诩的20世纪唯一够得上“学”的《红楼梦》研究成就。
很遗憾,周汝昌先生的这些观点都是不正确的,在红学上周先生一生的努力都是在“证假为真”,站不住脚。
我们在探讨周先生的红学成果的时候,注意到他的研究方法独具的特点。方法在研究工作中绝对不是一个小问题,正确的方法会引导我们走向胜利的彼岸,错误的方法则会把我们引入迷途,走向泥沼。因此总结周先生的方法论,也就是在总结上个世纪的红学史的经验与教训,不会是一个没有意义的问题。
一、随意附会法
这是周先生最常用的方法之一。这个方法在他的《红楼夺目红》达到俯拾皆是的地步。
周汝昌自诩平生研究《红楼梦》最得意的发现就是史湘云嫁宝玉,也就是说曹雪芹最后娶的妻子是史湘云。他在《红楼夺目红》中几乎用一半以上的篇幅来证明这一点。他不管曹雪芹怎样描写宝玉心中只有黛玉一人,没有根据地说“宝玉真爱的是湘云”。
他在《芳官与湘云》一节中说:“黛玉乃是小旦——俱不属正旦之位。那么,正旦芳官又‘象征’谁呢?答曰:湘云。芳官身上有湘云的‘影子’,其容貌、气质、脾性、行止、境遇……都与湘云相似相近。”他认为芳官是个“小湘云”,所以她分给了宝玉。他从“湘云的‘影子’”正旦芳官被分到怡红院得出什么结论呢?他说:“总结一句:在雪芹笔下与宝玉意中,只有湘云方是相当于妻的身份品味——而并非‘续弦’之可比。”“宝、湘二人是青梅竹马,是同食同榻,是旧圃新房,是风尘知己,是患难夫妻,钗、黛如何能与之比肩哉。”①芳官被分给宝玉本来和湘云将来嫁给谁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回事,周先生居然能附会出湘云是宝玉的正妻,而非“续弦”之可比来。
他在《湘云四时花》中自问自答说:“那么,冬天的湘云,又是什么花呢?答曰:是梅,而且是红梅。……所以,宝玉乞梅诗是‘入世冷挑红雪去,离尘香(湘)割紫云来’。字字关合,无有闲文泛笔。”②他主观认为湘云冬天是红梅花,所以宝玉向妙玉乞红梅就是在祈求湘云做自己的妻子。
在《绛芸轩》中他又说:“所以,只‘绛云’一名,早就‘预卜’‘注定’了一件大事:由芸、红夫妇的功劳,使得宝、湘二人也终竟结为‘白首双星’。”
他在《藕香榭与探佚》中说:“须悟‘藕香’又即谐音‘偶湘’一义。这座榭,与史湘云的事情息息相关,至为重要。”曹雪芹之所以“设置藕香榭这处水阁时,内中早涵多层寓义,而宝、湘二人历经苦难坎坷之后复再重会——据见过‘异本’《石头记》者传述,那是二人在船上忽然睹面惊认故人,又正是‘独上兰舟’、‘芙蓉影破归兰浆’的影射所指了。藕香榭关系全书结局,并非虚语。”③
他在解释柳湘莲的名字字义时说:“‘柳湘莲’何义?柳郎‘相怜’?‘柳’与‘湘’相‘连’——有义侠救湘的经过?湘云是多次落难之人,终与宝玉重聚,应是柳郎之大力。宝玉也为苦难的小妹完成了好事。”
他在《狱神·大理·李家》中说:“老子曾为‘柱下史’。雪芹于是借‘史’喻‘李’。巧极了——史大姑娘的祖父李煦,是雪芹的舅爷,他因康熙帝南巡接驾有功,得封官大理寺卿,所以雪芹祖父曹寅诗集中也称他为‘大理’——一下子回到皋陶老祖宗的时代了。也就是说,宝玉落难于狱神庙,暗示他与‘大理’有千古奇缘,未致受屈遭祸,经义侠之士营救出狱后,终得与‘大理’家的女儿结为‘双星’。”④真把附会发展到登峰造极的地步。
二、曲解作品为自己观点服务法
周先生曾经说过:“读雪芹之笔墨,首先要尊重他的文词笔法,本心本意;不宜把一知半解充作‘真际’,更不宜用外来的什么模式来硬‘套’雪芹的头脑胸怀,让他冤沉海底。”(《红楼夺目红》第43页)但是,周先生从来不尊重曹雪芹的“文词笔法,本心本意”,经常利用曲解作品来证明自己奇怪的观点。
在曹雪芹的笔下,神瑛侍者、顽石、绛珠仙子同来到人世的贾宝玉,以及他口中所含的那块美玉、林黛玉的对应关系,清清楚楚。周先生多次说过,《西游记》写了个石头变猴子的故事,曹雪芹就在《红楼梦》中写个石头变人的故事。石头变人的故事在《红楼梦》中是有版本作根据的,这就是程甲、程乙本描写的顽石化为神瑛侍者,神瑛侍者降生人世就是贾宝玉这么个故事。周先生是非常重视版本的,他对程本恨得要死,而曹雪芹笔下从来没有描写过石头变人的故事。后来读了他的《红楼夺目红》中《甄、贾二玉》《邪祟、冤疾、祸福》才明白其何所指,原来他认为“娲皇炼就、僧道点化的通灵宝玉”,“它是全书主人公怡红公子的‘前身’与‘结晶’”(《红楼夺目红》第205页),他认为贾宝玉就是顽石变的(详见本书第2页引文)。
这就暴露了周先生“龙门红学”的本质特点。他把故事编得很神奇,很有趣,很有吸引力,但在脂评本中找不到任何根据。在周先生最推崇的甲戌本中,神瑛侍者降生人世就是贾宝玉,茫茫大士把顽石变化成一块晶莹的美玉就是贾宝玉诞生人世时口中所含的那块“宝玉”,林黛玉则是绛珠仙子。“而绛珠错认了恩人,以为石头是神瑛,难以审辨“真”“假”了”(《红楼夺目红》第204页)。绛珠仙子下世报神瑛侍者的浇灌之恩,又经茫茫大士、渺渺真人、警幻仙子的精心安排,在人世相会怎么会有错?两个神仙相认怎么会出错?曹雪芹的艺术构思怎么会有错?显而易见,周先生是在通过曲解作品为他的湘云将来嫁宝玉的观点服务,不拆散了宝黛爱情,在他虚构的后半部中宝玉怎么娶湘云呢?
周先生熟知的甲戌本第二十五回《魇魔法叔嫂逢五鬼通灵玉蒙蔽遇双真》描写宝玉、凤姐被赵姨娘、马道婆所害,生命垂危之际,来了一僧一道,说要用贾府的“希世奇珍”给二人疗病。通过和尚即茫茫大士手持贾宝玉脖子上所挂的那块玉说的“青埂峰一别,展眼已过十三载矣”,“却因锻炼通灵后,便向人间觅是非”,又一次把顽石的幻相就是贾宝玉脖子上的那块玉交代得清清楚楚。这些读者耳熟能详的重要情节想来周先生也是很熟悉的,那么他的神瑛侍者是甄宝玉,顽石盗版神瑛侍者的形象变成贾宝玉就是他处心积虑编造的为宣传自己观点的龙门故事了。
在曹雪芹的笔下贾宝玉只结过一次婚,这就是和宝钗的“金玉姻缘”。但是周汝昌说:“金麒麟的故事,才是宝玉的真姻缘。”(《红楼夺目红》第131页),“书到一半了,这才大笔点醒了一大奥秘,原来:玉佩金麟,才是一对儿——才是真的‘金玉’之姻缘”(同上121页)。
《红楼梦》描写的“木石前盟”本指宝玉黛玉的关系,周汝昌说“木石前盟”是指湘云宝玉的爱情关系,因为“湘云姓‘史’,原型姓李。姓李的原姓‘理’。后逃生藏于一颗李树下,得以存活,遂改姓李。‘李’是木,不是‘草’。……‘木石前盟’,若如此‘破译’,或许虽不中亦不远”。他说:“何曾宝黛有前盟,莫把人言信耳听。木石本是孩年语,李棠花开记旧情。”(《红楼夺目红》第213页)
曹雪芹在《红楼梦》第五回通过警幻仙子对宝玉明确说:“即贵省中十二冠首女子之册,故为‘正册’。贵省女子固多,不过择其紧要者录之。下边二厨则又次之。馀者庸常之辈,则无册可录矣。”贾宝玉所看到的也是十二钗正册、副册、又副册,一共三厨共三十六人。有一条脂批说:“树(数)处引十二钗总未的确,皆系漫拟也。至末回警幻情榜方知正、副、再副、及三、四副芳讳。壬午季春畸笏。”说明在曹雪芹《红楼梦》稿本中,曾经在末回警幻情榜中写了五副金钗,共六十人,但在定稿时改成三十六人了。周汝昌有个观点说曹雪芹看到《水浒传》写了一百单八个男子英雄好汉,他就发誓要写一百零八个女英雄。他置曹雪芹的描写于不顾,也置曹雪芹的“妻子”脂砚斋的批语于不顾,通过曲解手法,硬是给《红楼梦》编出了九副金钗,以达到一百零八钗的数目。
三、大话欺人法
什么叫做“大话欺人法”呢?就是利用自己的“权威”地位,对所谈问题基本不做论证,只是说它“至为重要”“重要无比”“核心之核心”“红学二百多年来的一大突破”等等欺吓读者的大话罢了。
1992年3月13日《书刊导报》头版头条发文加编者按说:“著名的《红楼梦》研究权威周汝昌慧眼识才,发现了一位青年红学家,这位青年学者发现了两部《红楼梦》,结构的《红楼梦》与故事的《红楼梦》。这位青年学者的成功,使他自己成为中国第一个探索小说学中结构学的人。”编者按指的就是段献民《震惊人类的发现:〈红楼梦〉应有两部——王国华替曹雪芹完成〈太极红楼梦〉》这件事。周汝昌就王国华的“太极红楼梦”给中央领导写信说:
我认为王国华的工作具有重要价值和深远影响。这门专学建立以后,红学上的所有重大问题(争议)都可以顺利解决。这不仅是“红学”的事,它实是我国文化史上的一个重大课题,巨大贡献,所关至为重要。(见段献民《震惊人类的发现:〈红楼梦〉应有两部——王国华替曹雪芹完成〈太极红楼梦〉》)
周先生在《周汝昌谈红学研究中的新问题》(《书刊导报》8月21日)中说:“我鼓励、支持过王国华,是事实。报送(按:‘送’疑为‘载’之误)文章中涉及我的叙述,也都真实”,“给中央的报告材料确实是我写的,我将向党中央负责,向学术向道德负责,向人民负责,更向中华文化负责。任何恐吓诬蔑也是枉费心机的”。这证明所引周先生信中的话是他的原话。这段话正是周先生用“大话欺人”的代表。事实的真相是王国华所谓的《太极红楼梦》不仅没有任何价值,反而把曹雪芹《红楼梦》完美的艺术结构破坏殆尽。但周汝昌却说:“我认为王国华的工作具有重要价值和深远影响。这门专学建立以后,红学上的所有重大问题(争议)都可以顺利解决。”什么“专学”有这么大的能耐,可以把所有有争议的重大红学问题都能顺利解决?我孤陋寡闻,不曾闻听过。以我还算健康正常的脑子所想,根本不可能出现可以包治红学百病的“万能结构学”的。至于说王国华的“结构红楼梦”“这不仅是‘红学’的事,它实是我国文化史上的一个重大课题,巨大贡献,所关至为重要”,大话简直把天都要吹破了。难怪会出现“震惊人类的发现”这种出格的报道了。